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 罗丹丹
按照时间的纵向发展,将中国的人口生育政策变革历程分为四个阶段:放任生育政策阶段(1949—1953)、计划生育政策酝酿准备阶段(1954—1979)、计划生育政策稳定实施阶段(1980—2009)、计划生育政策调整阶段(2010—至今)。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当家作主,当时百废待兴,并没有非常完善的人口生育政策。中央政府认为人口增长迅速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优势,加之要开展大规模的社会经济建设,我国需要相对多的人口数量,主要是为经济建设提供充足的劳动力人口,因此当时积极鼓励生育孩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我国同苏联处于友好交往时期,很多方面都向苏联学习,包括人口理论方面。
我国当时简单照搬、全盘学习苏联鼓励生育、奖励多子女母亲的生育政策和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学习苏联的做法是一种政治的考量,忽略了中苏两国国情的显著差异。
由于对生育政策的放任,甚至鼓励生育的政策,从1949年至1953年的4年间,中国人口数量快速增长。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的5.4亿迅速增加到1952年的5.7亿,平均每年增长一千一百万人。我国当时刚刚成立、百废待兴,物质资源匮乏,如此高的人口增长率为我国后来的发展埋下了很多隐患。
由于实行宽松的生育制度,导致人口迅猛增长,1953年全国第一次人口普查时人口数量就达到了6个亿,人口数量与资源紧缺之间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当时中国社会的发展。为了有效地放缓人口增长率的速度,20世纪60年代初“节制生育”政策开始实施,随后“节制生育”政策被迫停止,我国人口又一次不受控制放任增长。一直到1973年,国务院成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人口控制正式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一项指标,并提出了“晚稀少”人口政策。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到20世纪80年代以前,我国的生育政策在“放任生育”与“节制生育”之间反复数次,从政府到学界都逐渐意识到人口过多过快增长的弊端,“节制生育”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人口数量的增长。
20世纪80年代之前的人口政策导致了人口迅速增长,极大增加了对资源、环境的巨大压力,对我国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等各方面都起到了阻碍作用。为了缓解人口增长与社会发展之间的矛盾,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实施人口计划生育政策,在1980年的国务院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宣布实施“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的新计划生育政策,改变原来的放任生育,开始控制人口的生育行为。1982年,国家将“计划生育”定位为基本国策,我国开始正式施行强制性的控制人口政策。
在计划生育政策实施过程中,为了逐步适应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计划生育政策经历了数次调整。计划生育政策的首次调整是在1984年,提出了“开小口”“堵大口”生育政策,在大部分农村地区,第一胎生育女孩间隔一段时间后可以申请生育二胎。1986年进行了生育政策的第二次调整,允许农村独女户间隔几年可以生育二胎。第三次调整是在1988年,1988年5月召开了第二次全国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会议,提出今后将坚决彻底的贯彻中央制订的人口生育政策,并将长期、稳定坚持下去。
这一阶段计划生育政策的稳定实施,非常有效地控制了人口数量、降低了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了人口问题,为当时和今后数十年的经济与社会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实施计划生育政策30多年之后,取得了很大的成效:我国人口增幅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人口数量一直保持缓慢增长的态势,另一方面,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也带来很多负面问题和消极影响,比如说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失衡、人口结构失调、人口分布失衡、劳动力不足等等。因此,在新时代背景下要求计划生育政策作出适当调整与完善的呼声很高。
从2011年开始国家根据人口发展和社会发展形势的需要,逐渐放开对人口生育的控制,从2011年实行“双独二孩”政策到2013年实行“单独二孩”人口政策,国家分层次分步骤逐渐放开控制生育的政策。2015年开始全面推行“二孩政策”,提倡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这是对推行三十多年的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最大幅度的调整。
(1)控制人口数量快速增长。据统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人口总量已超过5亿,当时的人口出生率、人口自然增长率、总和生育率分别高达36‰、16‰、6.05。在实施人口计划生育政策三十多年之后,2020年我国人口出生率、人口自然增长率、总和生育率分别降至8.50‰、0.53‰、1.3,而人口总量增长到14.1亿,估计在30年的时间内少了4亿人。由于严格实施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我国人口总量整体呈低速增长态势并且增长速度逐年放缓,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均呈现整体下降的态势,大大削减了人口增长的势能,非常有效地控制了人口快速增长。(2)使人口结构得到优化。在长达30多年的人口计划生育政策实施期间,人口出生率大幅下降,直接导致少儿抚养比与总抚养比下降,而劳动年龄人口占比上升。我国在此阶段社会负担较小,劳动力供给充足,人口年龄结构得到很大程度的优化。在1978年改革开放之后,实行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充足的劳动力为经济发展带来了巨大的人口红利,这也是我国经济能够在几十年的时间里快速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
(1)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失衡。由于中国人传统的“重男轻女”思想,再加上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的全面实施,人们的生育选择更倾向于生育男孩。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之后,出生人口性别比逐渐偏离正常值范围,从正常范围的103—107逐渐发展到116左右,并且扩大的趋势愈加明显。失衡的出生人口性别比已经给我国社会发展造成严重的影响,从经济方面来说,男性人口过多,会带来就业方面的压力,影响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从社会方面来说,大量男性过剩,面临婚姻的巨大压力,找不到配偶的男性就很容易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严重影响我国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奋斗目标。(2)人口老龄化严重。我国计划生育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人口老龄化的进程,导致我国加快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在国际上,一个国家或者地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比超过10%或者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比超过7%,就表明这个国家或地区进入老龄化。2001年起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2021年全国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达到7.1%,并且是在不富裕的经济情况下进入老龄社会,养老问题成为我国面临的一个重大社会问题。人口老龄化社会会给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带来各种挑战,尤其是在经济发展水平还不是很高的情况下,人口老龄化问题凸显。首先,进入人口老龄化的社会,劳动人口年龄结构趋于老化,会导致劳动力短缺、工资水平上涨,会对经济社会的发展形成一定的压力。其次,老龄化社会会造成社会需求降低,全民消费不足,影响经济的发展。最后,人口老龄化社会要面临极大的养老压力,养老服务需求与医疗需求加大,在经济发展水平不高的情况下,养老供给存在一定困难。延迟退休年龄是一个被动的选择。(3)传统的家庭结构受到冲击。我国计划生育政策长期实行的是“一对夫妇只能生育一个孩子”的政策,使得独生子女家庭数量激增,并带来了一系列社会问题。首先,家庭结构由传统的大家庭转为“三口之家”的核心家庭为主,人们的家庭观念有所减弱,对传统家庭文化造成很大的冲击。其次,独生子女家庭普遍以孩子为家庭中心,独生子女容易养成以自我为中心的思想,独生子女教育问题凸显。最后,独生子女家庭的增多还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失独家庭的产生。这些家庭大都面临比较突出的养老问题、医疗问题、婚姻关系破裂问题以及缺乏精神慰藉问题等。
我国应该加强对出生人口的检测与预测,把人口发展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逐步建立起科学的出生人口检测和预警机制,深入开展人口规模、人口趋势、人口分布、人口结构、人口素质与资源环境以及经济社会等方面的研究。把人口发展工作机制建设与经济社会其他领域的改革综合推进,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发展。为保障现行生育政策能够顺利实施,应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如妇幼保健、儿童照料、学前教育、中小学教育以及社会保障等。
大力鼓励和扶持民办力量涉足社会养老领域,完善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政策。为民办养老机构提供必要的政策优惠,积极利用财政扶持政策,创新投融资政策。简化行政审批,引入科学评估、管理机制,全面落实养老服务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坚持抓好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建立常态化人员培训机制,完善行业监管政策,促进各类养老服务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发展。积极探索建立家庭养老支持,给予家庭成员积极经济支持和时间支持,例如建立护理保险制度,增加独生子女陪护假等。
应始终坚持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给予稳定的保障,为符合生育条件的育龄夫妇做好相关服务,提供计生服务水平,指导育龄妇女再生育子女优生优育,切实落实好各项免费卫生计生服务项目。对于计划生育政策调整之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双女家庭,应该继续给予相应的财政补贴和奖励救助。应努力做好育龄妇女及婴幼儿的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努力完善包括生育支持、幼儿抚养、老人赡养等在内的家庭抚幼和养老功能。做好计生家庭的奖励扶助和社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