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涵·逻辑·实践:新时代高职院校以“劳”育人三维探析

2022-01-01 05:18张连梅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1年5期
关键词:劳动育人院校

张连梅

(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上海 200232)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突出强调劳动教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重要内容,直接决定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劳动精神面貌、劳动价值取向和劳动技能水平。[1]其实早在2018年9月的全国教育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就已强调指出:要在学生中弘扬劳动精神,教育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懂得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道理。因此,以“劳”育人成为新时代培育合格人才的必然之选,对于以促进就业和适应产业发展为需求的高职院校而言,其本身已经内涵了劳动教育意蕴。那么在当今国家及社会各界大力加强劳动教育的宏观环境下,通过以“劳”育人实现五育并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形成鲜明育人特色,成为各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的中心。本文围绕高职院校以“劳”育人,以何谓、为何、何为三个视角从理论意涵、逻辑理路及实践路径三方面进行全面思考。

一、何谓:以“劳”育人的理论内涵——劳动的真、善、美

(一)真:劳动的本质

真,强调合规律性,即主客体在认识与实践中本质的体现。劳动的本质,从根本上来说就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起源。首先,从生存需要上讲,人的现实需要及各类利益的实现都可以通过劳动得到满足。“整个所谓的世界历史,不过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劳动创造了人,同时也是人的存在方式。”[2]就此意义上来说,其满足了人生命、现实特质的需要。同时,人作为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是社会存在物,劳动是人类社会化的基本途径,是个人向文明之人、社会之人转化的必然之选。其次,从认知需要来说,劳动是人认知发展的来源。在劳动实践中,知识和技能才能被真实感知和体验,将生命特质与认知对象进行连接。再次,就情感需要而言,经由劳动,人的情感得以生发、深化、丰沛,才能获得更深层次的情感与价值观。

(二)善:劳动的价值

善,强调合目的性,是指主体本身及其属性利用或通过行为活动所体现的价值。我们当然肯定劳动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直接价值,但不能因劳动教育在实践中通过劳动的承载形式得以体现而忽视其教育意义。相对于劳动教育具有传授知识及技能的工具性价值外,新时代以“劳”育人更具创造美好生活的终极性价值[3]。重在找准劳动与教育的结合点,以重归劳动价值,即“以劳树德、以劳增智、以劳强体、以劳育美、以劳创新”[4]。以“劳”树德,可以使个人形成健康心智,利于道德养成,从而推动社会进步;以“劳”增智,劳动教育的过程必然是劳动知识及技能的掌握过程,即便是当今信息化社会也是通过劳动在推进技术的升级换代;以“劳”强体,劳动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源泉,构成了人类最本质特征,使得个体从生理到心理得以健康;以“劳”育美,即不同领域、不同内容、不同形式劳动教育的开展,都能够积淀对于美的认识,劳动不仅可以创造美,劳动本身就是美的体验。

(三)美:劳动的终极目标与归宿

美,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马克思主义观点强调,劳动不仅创造了人的物质生活,同样也丰富着人的精神世界,也就是说劳动本就是真善美相统一的过程。劳动教育强调劳动能力、劳动情感与劳动精神的统一,从而回归到以“劳”育人的本真意蕴,实现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正如在《意见》中指出,根据教育目标,针对不同学段、类型学生特点,以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为主要内容开展劳动教育。[1]对于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前者针对个人健康发展、适应社会的需要,而后者强调在日常生活劳动与服务性劳动中通过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服务来培养社会道德、强化责任意识。这就说明劳动兼具工具价值与精神价值,也就是说真正的幸福就是建立在劳动的基础上。

二、为何:以“劳”育人的逻辑理路——历史逻辑、理论逻辑、现实逻辑

(一)历史逻辑:高职院校以“劳”育人具有深厚的历史积淀

现实是历史的发展延续,每一个制度、政策都是不同时期社会状况的反映,都可以从历史中寻求根脉。对于高职院校劳动教育历史逻辑的分析,有助于客观把握其变迁脉络,引领劳动教育的进一步发展。

中国近现代意义上最早的高职院校是“高等实业学堂”和“高等师范学堂”,并可以横向分类为农业、工业等不同种类。随后高职院校的发展并不繁荣。我国大力提倡举办高等职业教育是在二十世纪末,对于高职院校的战略定位也给予了明确要求,其担负着培养面向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应用型专门人才的使命。从其角色定位已体现其以“劳”育人的特性。职业技术学院、职业学院、高等专科学校等名称虽有不同,但在其教学形式与教学内容中都有劳动教育的具体体现,如教学实验、专业实习、生产实习及公益劳动等,主要是集中于教学计划内的劳动教育。当然随着时代发展,勤工助学、支教、校外服务等也慢慢纳入劳动教育范畴。

由此可见,高职院校以“劳”育人本身就具有历史延续性,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职业教育从诞生到发展,都将劳动教育作为其主要内容,这都为新时代大力加强以“劳”育人奠定了基调。

(二)理论逻辑:高职院校以“劳”育人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

众所周知,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理论的核心观点。一方面,就生产劳动而言,劳动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根本即实践精神的体现。实践是主观作用于客观的中间环节,正如马克思指出:“正是在改造对象世界的过程中,人才能真正地证明自己是类存在物。”[5]也就是说,只有通过实践,才能达成主客观世界的统一。因而教育的目标即人的全面发展必然也要通过实践来完成,以实现从自然人蜕变为社会人。那么实践在人类活动中的最基本体现无疑就是劳动。恩格斯强调:“劳动是整个人类生活的第一个基本条件,而且达到这样的程度,以致我们在某种意义上不得不说:劳动创造了人本身。”[6]简言之,人正是通过劳动实现生命意义的存在。通过以“劳”育人,既可以使客观世界得以生动塑造,又可以在此过程中丰盈自己的精神世界。

另一方面,从育人角度而言,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最终指向是实现人格的和谐与完善。而劳动是成就人的基础性条件,正如马克思指出:“未来教育对所有已满一定年龄的儿童来说,就是生产劳动同智育和体育相结合,它是提高社会生产的一种方法,也是造就全面发展的人的唯一方法。”[7]如果教育单单停留于理论知识的被动接受层面而缺少了劳动这一关键环节,人类的潜能只能沉沉睡去,更无法实现主客观生动的统一,成为最生动的现实的人。

综上观点,劳动教育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被认为是培育新时代社会主义建设者的教育基础,人通过劳动体现实践精神、彰显生命本质,也通过劳动架起主客观世界大厦,实现人的世界化与世界人化的统一。以“劳”育人值此有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三)现实逻辑:高职院校以“劳”育人具有全新的时代条件

《意见》中强调,劳动教育要“体现时代特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意味着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8]。新定位、新矛盾和新任务意味着以“劳”育人有了新使命。其中首先要强调的新是要“有”,即时代新人要接受劳动教育,要有劳动素养。正如《意见》所指出的那样:劳动教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重要内容,直接决定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劳动精神面貌、劳动价值取向和劳动技能水平。其次,新也要求“精”,即高质量的劳动教育。人民在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中,如何避免迷失在物欲横流的生活里,需要有健康的劳动观念来引领。

从有到精,高职院校以“劳”育人在新时代都具备了各种有利条件。首先,近年来,党和国家对于劳动教育高度重视,将劳动教育纳入教育方针,提升了社会各界对劳动教育的关注度,这都为高职院校开展劳动教育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同时,全面发展是新时期人才培养的迫切需求,对于高职院校来说,劳动教育对于其他各方面教育都有积极促进作用,这就为其提供了现实优势。其次,就高职院校自身发展而言,近年来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双一流高职院校建设等都取得了长足进步,各高职院校可以利用大力提倡开展劳动教育的契机,持续探索产教融合模式,持续改进课程体系建设,持续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以五育并举来落实立德树人,形成更为鲜明的育人特色。在此基础上以点带面,使高职院校劳动育人模式得到广泛推广。可以说,《意见》的新要求赋予了高职院校劳动教育新的时代使命。

三、何为:高职院校以“劳”育人的实践向度——四个结合

对于高职院校保证劳动教育质量、实现育人方针来说,本文主要从教育方针的确立、教育内容的选择、教育资源的供给、教育效果的评价四个角度进行论述。

(一)教育方针的确立: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劳动教育是一个包罗万象的宏大体系,不能“一刀切”。为避免“大水漫灌”,必须兼顾原则性与灵活性。顶层设计与地方主体形成良性互动是新中国70年发展的重要经验,强调要善于将国家的原则性引领作用与不同地方主体灵活性发挥相结合。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围绕劳动和劳动教育进行深刻论述,比如在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中,都强调要把劳动教育纳入培养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总体要求中。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意见》中明确强调要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从而构建起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从修订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到出台劳动教育相关文件,都对新时代劳动教育进行了顶层设计和全面部署,为高职院校以“劳”育人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是以“劳”育人的硬指标。同时,《意见》中强调,要坚持因地制宜。各地区要针对地方实际,制定更为具体的政策方针,如地方教育部门要统筹资源,建立综合性的地方劳动教育基地,发展结合地方实际、凸显地方特色的各类劳动,从总体上构建劳动教育的良好生态环境。在此基础上,各高职院校可以根据所处地区自然、经济等各方条件,结合学校实际,充分挖掘地区特色、学校特色、所属行业特色,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劳动教育。

(二)教育内容的选择:数量与质量相结合

《意见》中明确强调,要在大中小学不同学段设置劳动教育必修课程,其中针对职业院校要求“以实习实训课为主要载体开展劳动教育,其中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专题教育不少于16学时”[1]。这就明确要求保证劳动教育的“量”,站稳课堂主渠道主阵地,当然我们更要注重“质”的提升。高职院校属于定向教育,长期以来立足培养一线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并不缺少劳动,但是“劳动”与“教育”间的脱节问题长期存在。这就要求我们所设置的课程实现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服务性劳动三类劳动全覆盖,并将地方课程、校本课程融入劳动教育,丰富劳动教育课程群。同时,高职院校在开展劳动教育的过程中除了知识与技能外,也要善于将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行业精神等融入其中,如开展大国工匠进校园活动、优秀毕业生资源库建设等,实现理论与现实的有机统一,增强劳动教育的实效性,传递劳动的真善美。特别要注意的是新时代劳动教育须将其时代特点和信息技术相结合,这样更能凸显新时代劳动教育的时代特征。

(三)教育资源的供给:校内与校外相结合

搭好台子合力育人,实现教育资源的协同配置是增强高职院校劳动教育多样性与有效性的重要保障。根据《意见》要求,要想实现劳动教育资源体制机制的全面、协调构建,必须从内与外上下工夫。一方面,要专心修炼“内”功,拓展劳动教育资源的范围,利用好自身具备的优势条件,积极推动院校劳动教育校本化探索,如实训室、实训基地、实践基地、模拟车间等特色资源,也包括教室、校园、活动中心等基本场地资源,再比如教职工、学生家长等人力资源,这些都可以成为高职院校以“劳”育人的秘籍。总之,要创设一种“处处受教育,时时受感染”的环境。另一方面,要积极走出去,挖掘“外”部资源。劳动教育本身就是需要多方主体协同合作的过程。因此,首先要注重加强和其他职业院校、社区、公共场所的合作,构建劳动教育共同体,提供有力保障,特别是同相关学校的联合,形成以学校劳动教育为中心的集合体。其次,积极利用及协助地方劳动教育生态环境的构建,形成良性互动。再次,《意见》中还明确强调家庭在以“劳”育人中日常养成的基础性作用。其实家庭生活教育在本质就是劳动教育,家庭要注重为学生提供日常劳动实践机会,在衣食住行中掌握劳动技能、培养劳动习惯,真正体现劳动创造美好生活的良好家风、社会新风。

(四)教育效果的评价:认知与行为相结合

科学完善的评价体系是以“劳”育人的指挥棒。在劳动教育中,认知是基础,行为是关键,只有实现知行合一,才能真正达到育人效果。在这一原则的指导下,一方面学校要从基本的劳动知识与劳动技能的掌握入手,既要讲求劳动教育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此类评价可以通过考核或各类实践活动来进行,也可以通过学生的各类职业技术证书的获得来进行评价,实现质性评价和量性评价的结合;另一方面,劳动教育的效果更需体现在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也就是劳动过程中的精神状态、价值观念及应用能力等。如在创新创业活动中的参与能力,在社会志愿行动中的服务能力等,这些都可成为劳动素养评价的重要指标。前文强调过劳动是真善美相统一的过程,那么将知与行相统一来进行教育效果的评价,才能体现以“劳”育人的真正价值。

四、结语

劳动是成功的必由之路。新时代的今天,人类劳动形态已发生巨大变化,那么劳动教育也要与时俱进,特别在当今高校将立德树人作为中心任务,强调以“劳”育人不仅能实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更能凸显劳动对个人成长及国家发展的意义。高职教育作为一种定向教育,劳动教育在其发展过程中更是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因此高职院校要正视新时代的机遇与挑战,让高职院校劳动教育在学生的成长成才中发挥必不可少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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