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宗辉,石雅静
(安徽财经大学 会计学院,安徽 蚌埠 233030)
制造业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的基础产业,是增强国际竞争力的核心产业,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但随着贸易保护主义和新冷战思维的抬头,以及人口红利减少和环境资源的约束,我国制造业的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困境。在“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区块链、5G通讯”等新数字技术条件下,将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融合,实现制造业产业链数字化升级,利用新数字技术重构制造业产业链,有可能突破目前困境。产业链数字化通过何种路径赋能制造业的转型升级?制造业产业链在数字化升级过程中存在哪些阻碍因素?数字要素通过何种赋能机制冲破阻碍促进制造业产业链的转型升级?这些问题的探索与研究能够为制造业产业链数字化升级提供理论参考。
制造业是产业链的关键环节,制造业通过数字化转型升级是数字化产业链升级的前提和基础。产业链通过数字化升级,冲破生产要素的时空限制,促进制造业提高生产经营效率、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和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效率是制造企业的灵魂”,数字化产业链升级能够提高生产经营效率。从产业链角度看,效率是指在技术、时间和投入等给定的情况下,最有效地配置供应链的资源以满足消费者各种需要。提高效率就是产业链中各种资源流向正确、流程最短和速度最快。产业链数字化,就是通过数字技术将产业链中业务流、资金流、实物流、价值流和信息流等产生的杂乱无章、规模庞大的数据有序化、系统化、模块化和标准化。数字化的信息和知识,为资源配置指明了方向,为缩短资源流通距离指明了路径,为加快资源流通速度提供了新的引擎。数字化产业链升级改变了传统的以“生产为中心”的“供、产、销”的产业链模式,取而代之是以“消费为中心”的“销、产、供”的产业链模式,进而演化为“消费和生产互动”的产业链模式,以销定产保证资源流向的正确性,避免产能过剩、产品过多的资源错配的浪费行为。在产业链中,制造企业与供应企业、消费者通过“数字平台”直接对接,避免了许多中间环节,直接缩短了物理空间距离,同时“数字平台”也冲破了产业链中资源配置的时间限制。[1]知识和信息的数字化,提高了信息传播速度,信息流驱动资金流、实物流和业务流,从而加快资金流、实物流和业务流的流转速度。数字化产业链升级,能够促进制造业高效的满足消费者个性化、多样化和多变化的需求,但提高生产经营效率是以降低生产经营成本作为前提条件的。
数字化产业链升级,能够降低代理成本、交易成本、流通成本和制造成本。传统的“金字塔”式集权组织形式,产业链条越长代理成本越高,产业链通过数字化“信息共享”,形成扁平化的虚拟管理平台,产业链中核心企业的决策,通过虚拟管理平台能够实时传递到产业链中各企业,从而大幅度降低代理成本。如微软的“数字神经系统”能够实时传递决策信息,信息直达,降低代理成本。通过区块链中的共识机制、网略协议、加密算法和智能合约等核心技术,能够降低信息收集、议价和决策等交易成本。产业链的数字化,通过“产业链平台”,一方面通过缩短流通路径,加速资金周转,减少资金占用,降低储存成本、机会成本等;另一方面,通过规模采购,降低采购成本。如河南中钢网电子公司的供应链管理的云平台,集成供应链中企业的内外数据,实现集中管理“成单客户”,进行决策智能对比、询价和合同一键完成、订单和物流一体化,取消中间环节,节约交易成本和流通成本。数字化产业链升级促进专业化和分工,专业化和分工能够更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一方面,网络具有强外部性,会产生强者愈强的马太效应,达到“规模效应”,从而降低产品或服务的单位成本;另一方面,为了满足消费者的多样化需求,产业链进行产品的多样化生产,从而产生“范围效应”,降低相关产品的单位成本。[2]数字化产业链升级,微观上,能够提高生产经营效率和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宏观上,能够促进制造业发展质量。
数字化产业链升级,能够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可以作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价值判断标准。[3]创新是数字化产业链升级的新引擎。首先,产业链数字化促进产业链中的各企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即利用数字化要素对产业链中现有的资本、土地、劳动力等传统要素进行创造性重新组合;其次,利用数字要素的强扩散性,将供应链中领先技术、智慧管理和智能制造扩散到供应链中所有企业,促进产业链升级;最后,通过数字技术与产业链融合,能够产生新制造、新零售、新服务等新商业模式。协调是数字化产业链升级的必然要求。一方面,数字化产业链升级有效地满足消费者个性化、多样化、多变化的需求,能够协调生产和消费的矛盾;另一方面,数字化产业链升级打破产业链中各企业的边界,使各要素能够合理自由流动,能够协调生产者之间的矛盾。绿色是数字化产业链升级的根本特色。数字化产业链升级的关键要素是数字化的信息和知识,而数字化的信息和知识是可重复利用、可再生、可扩展的绿色资源。开放是数字化产业链升级的必然选择。数字经济具有外部经济性,产业链中的企业越多越具有竞争力,数字要素激励产业链中的各企业的竞争与合作。共享是数字化产业链升级的前提条件,共享才能共建,共享才能共同发展。
产业链数字化升级虽然能够赋能制造业,但是由于我国制造业产业链居于全球产业链的价值和技术的低端,供应链波动具有传染性,数字要素的垄断性,以及收益分配不均衡等因素阻碍制造业产业链数字化升级。
“道在日新,企业亦须日新;创新提供活力,不新则死”,创新是企业灵魂,是企业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产业数字化就是企业商业模式的创新。数字经济包括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是“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和区块链”等新兴技术与传统产业的融合与发展,是打破传统产品的“时空”界限,利用富含知识和信息的数据对生产要素的重新配置,产业数字化离不开科技创新。产业数字化按照与科技创新的关系可划分为:
1.加速合理利用科技创新存量的价值实现阶段。产品只有通过交换流通至消费者才能实现价值。产品数字化通过数字平台,冲破空间限制获得更多的消费者,打破时间限制更快地流通至消费者。这一阶段生产者通过数字平台直接对接消费者,通过“虚拟平台”替换“实体商超”,从而达到节约流通成本,实现生产者和消费者双赢的局面,但产品的价值没有创新,只是加速产品价值的实现。[4]
2.消费拉动科技创新为主的价值创造阶段。现阶段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消费者可以通过数字平台向企业及时传递实现美好生活的各种需求,企业通过科技创新及时满足消费者的个性化、多样化和多变性的需求。这一阶段消费者的需求得到满足的关键,是生产者的科技创新,但这种创新是被动地创新,产品价值增值有限。
3.供给侧科技创新为主的价值创造阶段。这一阶段生产者通过利用新技术生产新产品或对传统产品进行更新换代,能为生产企业创造更多的价值。由此可见,产业链数字化商业模式并不是创新科技,只是加速科技的价值转换,放大科技创新的价值。企业拥有核心科技越多,产业链数字化的回报越丰厚,越有利于产业链数字化的推进。现阶段,我国制造业产业链居于全球产业链的价值和技术的低端,拥有核心技术不充分,不充分的科技创新供给降低制造业产业链数字化的回报,阻碍制造业产业链数字化的推进。改善科技创新供给需要企业持续投资,而稳定的供应链是企业持续投资的前提条件。
“产业链的竞争不是企业之间的竞争,而是供应链之间的竞争”,供应链是否稳定对企业竞争力具有重要影响。供应链是为了满足顾客需求依次经过研发、采购、制造、配送和销售的业务联结,供应链管理的目标是为了满足顾客的需求。在新经济时代,顾客需求呈现个性化、多样化和多变化的特点,单一企业难以有效满足顾客的需求,需要跨企业协同合作。[5]新经济时代呼唤既能整合顾客的需求信息又能重构供应链的核心企业,数字平台企业应运而生。数字平台企业利用富含信息和知识的数据:首先,通过产销直接简化采购和销售环节,缩短供应链,节约流通成本;其次,通过加强供应链内部企业之间纵向协调和不同供应链企业之间的横向协作,节约管理成本;最后,通过供应链、供应网和供应星系满足顾客的个性化、多样化和多变化的需求。
供应链中任一企业的信息流、工作流、实物流或资金流发生波动,都会影响同一供应链的上、下游企业,进而影响合作供应链的协作企业,甚至影响供应网和供应星系,供应链中企业具有“传染效应”,数字平台加快供应链中企业的传染速度。供应链分为国际供应链和国内供应链。我国企业处于国际供应链的中低端,供应链高端企业的风吹草动可能会对我国企业产生重大影响,由于“疫情影响”和“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国际供应链波动较大。由于国内企业的产品质量相对较低、资金“脱实相虚”和诚信体系尚待完善等原因,国内供应链波动也较大。供应链波动影响企业流通成本和管理成本,进而影响企业利润,增加企业风险,所以,不稳定的供应链阻碍制造业产业链数字化。公平的竞争环境和均衡的收益分配有利于降低供应链的波动性,从而减轻制造业产业链数字化的阻力。
数字平台能够给产业链中各企业提供数字技术、资金等支持,有利于制造业产业链的数字化升级,核心企业数字化转型对产业链中其他企业具有“灯塔效应”,[6]从而带动制造业产业链的数字化升级。但在制造业产业链的数字化升级进程中,可能会产生数字平台与核心企业的垄断现象。首先,根据梅特卡夫法则,网络价值具有外部性,用户越多使用价值越大,使用价值越大吸引客户越多,数字平台通过网络效应产生“强者愈强、弱者愈弱”的“马太效应”,最终导致制造业产业链中同类平台“一家独大”的垄断结局;[7]其次,根据达维多定律,数字市场的第一代产品能够获得50%的市场占有率,作为新数字技术运用和新商业模式的新数字平台占有“先发优势”,后来者很难与之竞争,在没有出现下一代新数字平台之前,居于垄断地位;第三,数字资源是数字平台企业的核心生产要素,与其他要素一样具有逐利性,数字平台企业占有规模庞大的数字化的信息和知识,如果不对平台企业加以规范或限制,可能导致平台企业的数字资源垄断;最后,数字平台将制造企业和消费者连接成开放的大市场,由于网络效应的外部性,核心企业凭借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能够迅速地扩大市场份额,[8]从而占据垄断地位。数字平台与核心企业的垄断阻碍公平竞争,阻碍产业链中其他企业进行数字化升级的积极性。
制造业产业链依次经过研发设计、生产资料采购、物流运输、生产制造、批发零售、售后服务等环节。制造业产业链数字化升级的前提条件,是保证产业链中各企业能够得到均衡合理的回报,否则,企业缺乏数字化投资的动力。制造业产业链数字化升级过程中收益不均衡表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由于我国人口红利尚未完全丧失,生产制造环节的智能化尚未有效推广,现阶段制造业产业链数字化主要集中于研发、采购、物流和销售,制造业产业链的价值进一步向研发和销售集中,生产制造环节的相对价值下降,而我国目前制造业产业链的模式是以生产制造为主;其次,产业链数字化升级的增值收益应按数字要素分配,数字要素的产权归属决定收益分配是否均衡,数字要素来源于原始数据提供者和数据生产者,原始数据是无序的、非结构化的,价值和使用价值较小,数据生产者将大量无序、非结构化的数据进行有序化、结构化和系统化,才能生成数字要素,因此数字要素的产权应归属于数据生产者,[9]这就导致原始数据提供者和数据生产者之间的收益不均衡;最后,由于数据具有边际收益递增的特性,数据生产者投入要素资本分为两阶段:获客阶段和盈利阶段,获客阶段投入大盈利少,盈利阶段盈利多投入少,获客阶段和盈利阶段的收益不均衡。[8]
科技创新赋能制造业产业链由低端向高端转移,国际国内双循环赋能制造业产业链的国内外相互转换减缓供应链的波动性,产业链关键节点联动赋能利润的均衡分配,政府推动赋能有助于打破数字要素的垄断。
首先,探寻制造业产业链的生产制造环节的各细分领域的隐性冠军和瞪羚企业,将这些企业的数字要素与生产制造相结合,形成智能制造,提高生产效率;第二,构建制造业产业链的业财融合共享平台,利用财务信息系统优势,打通整个产业链的数据通道,实现信息流高效运转,冲破价值流的瓶颈和制约因素,带动实物流的精准对接,促进产业链精炼和高效协同,推动制造业产业链的智慧化转型升级;第三,在制造业产业链与大数据的融合运用和智能化改造过程中,探寻阻碍产业链数字化的共性技术、关键设备和关键技术,[10]共性技术通过“数字平台”解决,关键设备和关键技术需要整合科研院所、投资机构、应用企业和行业专门人才等各种资源,进行联合攻关,以解决供应链中关键环节“缺芯少魂”的问题;第四,为了实时反映和解决制造业产业链中的设计、开发、生产制造、流通和服务等环节在数字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适时开展制造业产业链数字孪生创新计划;最后,通过“科技岗位”股权激励、科技人才共享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激发科技人员创新潜能和创新活力。
随着“英国脱欧”、“美国退群”和“新冠疫情肆虐”,世界经济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单边主义、贸易保护主义和“冷战思维”等“逆全球化”问题日趋严重,“去中国化”的逆流时有发生,[11]我国部分制造产业国际供应链波动加大,甚至有断裂的危险。为了保护供应链稳定、降低产业链风险,必须构建“国内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制造业产业链。首先,选取我国技术居于国际供应链高端的新能源汽车、5G通讯、高铁、光伏等制造产业,优先进行产业链数字化升级,重构国际产业链,充分发挥数字化的专业化和分工优势,巩固和加强这些制造产业在产业链的领跑优势;其次,选取其他制造业,按照不同城市群的分工优势,依次赋予研发、装备制造和生产制造等关键环节,构建数字化国内制造业产业链,以满足超大规模的国内消费者个性化、多样化和多变化的需求,这些制造产业链稳定跟跑并加速数字化升级;最后,如果国际供应链发生波动就转向国内供应链,如果国内供应链随着数字化稳步升级,国际竞争力加强,就转向国际供应链。制造业国内国际产业链双循环,有利于增加供应链数字化的稳定性,从而有利于制造业产业链的数字化转型升级。
作为产业链非关键节点的单个企业,在信息数字化和业务数字化过程中,需要投入大量的“人、财和物”,但收益存在巨大不确定性,致使这部分企业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处于“不转等死,转型找死”的尴尬境地。产业链关键节点的数字化平台企业、龙头企业和核心企业优先进行数字化转型,关键节点多方联动能够为制造业数字化产业链升级提供持续动力,破解众多非关键节点的单个企业的数字化升级难题。数字化平台企业拥有大数据分析与挖掘、云计算和区块链等技术优势,拥有富含信息和知识的关键数字资源要素,在产业链数字化升级过程中具有定价权,数字化平台企业应平衡“获客阶段”和“盈利阶段”的收益,吸引、帮助和支持产业链中的所有企业进行数字化升级,以获得产业链数字化升级的“市场效应”。龙头企业作为产业链的领军企业,拥有庞大的供应商和客户群,资金和技术雄厚,在数字化升级过程中具有“规模优势”,能够迅速获得企业数字化升级的红利,龙头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对产业链中其他企业具有“灯塔效应”。[6]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和营销服务等产业链的关键环节中,具有比较优势的核心企业,如果能够优先进行数字化升级,能够给其他企业提供模仿的对象,从而降低这些企业数字化升级的成本,甚至能够产生“共振效应”。产业链数字化升级中的关键节点联动,能够在产业链中均衡分配收入和成本,从而均衡利润,为促进制造业产业链数字化升级提供联合动力机制。
第一,结合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应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设立风险投资部门。风投部门利用数字化技术,时刻关注制造业产业链各关键环节具有技术优势的中小企业,甄别可能被“先发垄断企业”采取扼杀竞争对手而进行并购的具有技术比较优势的中小企业,及时对这些企业进行投资,破除“核心企业”的垄断优势,在制造业产业链内部构建公平竞争的环境;第二,选择数字化基础设施较完善的地区、易于数字化的产业链,构建产业链数字化升级试验区,通过关注产业链数字化升级过程中核心企业和平台企业的行为,发现阻碍公平竞争的因素,利用规制和行业规范消除核心企业和平台企业的垄断优势。第三,政府支持优势产业,在“一带一路”倡议的指引下,通过建立跨境电商平台等形式,在“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下,构建国际数字化产业链。最后,规范按数字要素参与利润分配的方式,加快推进智能制造,增加生产制造环节的要素收入,探索数据生产者和数据提供者之间的利润分配形式,以及产业链数字化升级不同阶段的利润均衡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