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龙,邢金明,崔佳琦
(东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吉林长春130024)
现代奥林匹克运动兴起于资本主义工业化时期,以古奥林匹亚竞技赛会为基础,以坚实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基础为依托,顺应了体育的国际化发展趋势和人们日益旺盛的体育需求,是人类社会进入工业文明后的一项伟大的社会实践。现代奥林匹克运动既展现公平竞争、追求卓越的竞技精神,又宣扬重在参与、以奋斗为乐的参与精神。在这一理念指引下,现代奥林匹克运动展现出蓬勃的活力,在世界各地绽放着体育的青春光华和绚丽光辉。然而,随着现代奥林匹克运动自身发展以及政治、经济、文化等外部复杂因素的干扰,现代奥林匹克运动在发展过程中偏离预设轨道,面临系列治理危机与困境[1]。对现有文献进行系统梳理后发现,当前奥林匹克治理模式深陷“西方中心主义化”的治理逻辑当中,以中国为代表的广大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文化困局与失语困境[2],违背了平等包容、合作共赢的奥林匹克共治精神。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基于马克思“共同体”思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外交实践经验以及世界历史发展经验教训,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一崭新理念和宏伟设想,将建设国际秩序新格局的认识提到了一个新的境界和水平,对现代奥林匹克运动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的理念、制度和实践也具有深刻的革新意义。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以及新崛起大国,希冀于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治理体系,提升自身的国际话语权。基于此,在我国日益走进国际舞台中心的当下,探析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引领下现代奥林匹克运动治理的现实困境与未来进路,既能促进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论落地和实践深化,也能为现代奥林匹克运动治理提供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中华民族在走向伟大复兴的征程中关注全人类命运和前途的意识空前提升。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习近平总书记高瞻远瞩,从全人类共同发展的视角出发,在对世界发展大势精准判断的基础上,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一崭新理念。人类命运共同体合历史之法、现实之需、未来之理,成为引领全球体育治理进程的鲜明旗帜。全球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深刻性愈益凸显。通过系统的文献检索发现,诸多学者对此进行了较为全面、细致的探讨,普遍认为树立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是我国深入观察分析全球危机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生态秩序失衡问题所提出的时代方案。概括来看,其内涵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一是相互依存、平等相待的政治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秉持国际权力观,反对以民族和国家为基础的极端的国家权力观,既诉斥独裁专制霸权主义与“权力攻势”,也反对封闭缄默的“排外主义”和“权力守势”,主张从人类中心论和世界整体论的高度处理国家间的政治关系。二是互惠共赢、开放创新的利益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奉行共同利益观,反对将国家利益置于全球主义、国际道义以及国际法等国际规范之上的狭隘的国家利益观。其主张搭建双方利益最大公约数平台,在有利于本国的同时也兼顾他国合理关切。各国凝聚共识、荣辱与共,不断寻求更大的利益交汇点。三是和而不同、包容互鉴的文明共同体。面对多种类型的文明以及千差万别的国情,人类命运共同体超越了偏执僵化的普世文明观,主张不同制度和文明的国家相互借鉴和启发。在尊重各民族价值个性基础上的精神联结,以推动不同文明相互尊重、和谐共处,破除文明的隔阂、冲突,走向文明交流、互鉴与共存,以达到“和”的状态。四是尊崇自然、绿色发展的生态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主张全球生态观,反对以生态破坏换取经济发展这一功利化的生态逆持续观,也反对采用资源掠夺和生态危机输出来转嫁生态危害的做法。各国应厘清各自职责,履行国际公约,尊崇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走绿色、循环、可持续的发展道路[3]。
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引领全球发展的新理念,具有大局性、普适性和统领性,富有极强的解释力和指导力。一方面,人类命运共同体引领现代奥林匹克运动发展的思想内核。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根植于马克思“共同体”思想,吸收了“和文化”倡导的“和而不同”与“和实生物”两个概念内涵,其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在应对当今国际交往关系时策略层面的延伸与创新,体现了本土性与全球性共生共融的理念[4]。而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以体育竞赛为核心载体,实现了对种族、国家、地区差异的超越,完成了对文化和意识形态隔阂的融解,也具有“和合文化”的哲学底蕴,两者一脉相承、内涵相通。在新的历史风口下,人类命运共同体站在人类整体命运的高度,能够为现代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思想引领。另一方面,人类命运共同体是现代奥林匹克运动发展的实践规约。人类命运共同体与现代奥林匹克运动的实践归宿均为通过方式多样、源源不断的文化交流和文明交汇,实现“共商、共建、共享”的发展格局,创造和平与发展永驻的美好世界[5]。在实现这一目标的进程中,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自由与规矩、个人与集体等对立冲突时时上演,现代奥林匹克运动利益相关者在实践中应作何选择以应对多元挑战,成为承袭奥林匹克运动精神与文化的关键环节。人类命运共同体立足于增进人类社会的共同福祉,着手于新型国际关系的构建,在解决国际冲突、利益失衡、文明隔阂、生态破坏等方面具有极强的实践规约性,能够为现代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提供行动指南。
现代奥林匹克运动对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也有积极意义。一方面,现代奥林匹克运动是人类命运共同体建构的现实样板。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作为全人类的文化纽带与精神家园,超越了国家、民族、文化、习俗等异质壁垒,人们平等相待、利益共享,在参与体育比赛中促进全世界人民互动与交流,以此深化对生命的教育、对科学的认知及对竞争合作的感悟,为促成和平而美好的“乌托邦”这一共同理想的实现而奋斗。可见,现代奥林匹克运动就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体育领域的真实写照,其为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提供了鲜活案例。另一方面,现代奥林匹克运动有利于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首先,现代奥林匹克运动通过体育运动促进了全人类的理解与认同,有助于培养具有全球意识的地球村居民,从而为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打下基础;其次,现代奥林匹克运动怀揣着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的美好愿景,在消除歧视、促进平等、实现多元文化交流互鉴上也具有重要作用;再次,现代奥林匹克运动具有活动同一性、组织平台共通性以及文化认知的同质性,这一共性的基础特征能发挥桥梁纽带的功能,拉近国家间的距离,增进国家间的友谊,促进各国通力合作;最后,现代奥林匹克运动引领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价值理念,在缓和国际对抗、抵制霸权主义和营造和平的国际环境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能够有力地助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建构[6]。
奥运权力由社会大众授予国际奥委会为核心的奥林匹克管理组织,这些管理组织以不同形式和程度控制奥林匹克运动的稀缺资源(包括赛事举办权、奥运经费分配、电视转播权等),以保障奥林匹克民主权力应用的有序开展[7]。奥运权力具有公共性、强制性、独立性以及工具性等显著特征,这些特征使得奥运权力极易脱离大众公共权益目标,被政治操控或小集团利益侵蚀,造成奥运权力自治失序,突出表现在权力的泛化、私化和非民主化。(1)奥运权力泛化。奥运权力执行本应遵循《奥林匹克宪章》,但国家需求与政治冲突常常被带进奥运会,奥运稀缺资源分配与控制受到民族国家为基础的极端的国家权力观影响,使得奥运权力行使“越界”。如1956年和1960年的两届奥运会中,国际奥委会曾因政治的干预和操纵,导致了“两个中国”“两个德国”“两个朝鲜”的“奥运事件”。1968年第19届墨西哥奥运会上,在非洲多数国家强烈抗议并准备全面抵制的情况下,国际奥委会不得不将南非拒之门外[8]。(2)奥运权力的私化。奥运权力来源于社会大众的权力让渡,然而,这一公共权力在行使过程中,却被个人或小团体掌控而沦为私有特权,使得奥运权力的行使背离大众利益,偏离公共角色准则。如欧美人士占据现代奥林匹克运动决策层,手握体育稀缺资源的决定权,从而制定有利于西方运动项目发展的规则、政策和竞赛模式。此外,部分公权者甚至进行权力寻租,譬如盐湖城申奥委为获得2002年冬季奥运会举办权对手握权力的奥委会成员进行“变相”的赂选,成为奥运史上的一大丑闻。之后,媒体又相继披露亚特兰大奥运会、悉尼奥运会以及长野冬奥会中的多起“赂选事件”,公有权力的“私化”行为极大腐蚀了现代奥林匹克运动的根基。(3)奥运权力的非民主化。国际奥委会奉行“逆向代表”的组织原则,即通过自选的形式将奥运权力赋予少数精英,虽然保证了国际奥委会的独立性,但也体现出极强的阶级性和历史局限性,“人治”下的集权色彩浓厚,既容易造成单凭个人喜恶进行组织成员的遴选,也使得决策的随意性变大,不利于现代奥林匹克运动的可持续发展。
在极端民族主义裹挟下,现代奥林匹克运动利益共享发展失衡,这体现在奥林匹克运动自身带来的利益共享失衡与奥林匹克运动连带效益共享失衡两方面。一方面,奥林匹克运动自身利益在于通过承办奥运会而带来政治、经济以及社会效益的改善,以及奥运金牌带来的表征功能。囿于国家利益的驱动,国家之间互相竞争,过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致使国家间利益的共享失衡。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奥运会举办权几乎被欧美发达国家所垄断。通过查阅历届举办城市,发现奥运会极少在非西方国家举办,在实际举办的28届夏季奥运会中,只有4届奥运会由亚非拉国家承办,而美国一个国家就曾举办过4届奥运会。二是部分运动项目实力呈现“一家独大”现象。例如:美国的田径、游泳、篮球项目;中国的乒乓球、跳水;俄罗斯的摔跤、柔道项目;韩国的射箭、肯尼亚的中长跑等都长期垄断项目金牌归属。三是奖牌分布“贫富差距”凸显。如2016年里约奥运会上,207个参赛国家及地区中有58%的国家及地区无奖牌入账,未获得任何金牌的国家和地区更是高达71.5%,呈现严重的非均衡发展态势[9]。综合上述现象,虽然受到经济发展、人口状况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有其存在的必然性,但也严重破坏了国际奥运赛场上的交流与共享格局,既制约运动项目发展的生命力、传播力以及在全球的普及,也会影响弱势国家参赛积极性。久而久之,“马太效应”加剧,势必影响现代奥林匹克运动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现代奥林匹克运动带动效益共享失衡。固化的阶级利益观下奥运盛宴对大众的惠及力度不够,背离了“一切体育为大众”的初心。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披露的财务数据显示,2018年大众体育经费投入仅占奥林匹克基金的2%。在“更高更快更强”口号的引领下,现代奥林匹克运动过多地着眼于竞技体育,其独特的教育价值却被忽视。此外,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目前尚未制定大众体育方面的核心政策[10]。大量资源投向精英运动员,广大的竞技体育爱好者则沦为奥运盛宴的旁观者。不仅如此,部分精英运动员赛场之外的示范引领作用不强,大众亲和力较低。民众是否受益是奥运会自身价值和作用实现的最基本评判准则,大众体育利益共享失衡,也影响了现代奥林匹克运动根基的牢固性[11]。
当今世界共有224个国家和地区,不同地理环境、气候特征、风俗文化、社会制度等形成了特色迥异的国家风貌。现代奥林匹克运动力求通过体育搭建国家间文化交流共享平台,形成多元而和谐的世界文化体系,实现民族性与国际性的有机统一。然而,在西方价值观的强力扩张以及民族主义驱使下,部分奥委会成员怀揣西方文化单极主义的优越性和强势感,试图将西方体育文化作为“普适价值”在国际范围内推广,“西方中心化”态势显著,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不同的运动项目承载着各自深厚的民族文化特色与历史底蕴,然而现有奥林匹克运动项目中,西方项目占绝对主导地位。现有的28个大项300多个小项中多为西方国家偏爱或擅长的项目,柔道和跆拳道等仅有的东方体育项目,也饱经西方体育文化的改造,民族文化内涵所剩无几。另外,项目更替上也体现了这一点。第29届北京奥运会上田径和游泳等西方优势项目,即使已成为奥运会上小项设置最多的项目,仍然新增女子3 000米障碍赛以及男子和女子公开水域游泳项目,却取消了中国优势项目射击中男子10米活动靶及女子双不定向飞靶两个小项。第二,奥林匹克运动项目竞赛规则的制定也处处渗透着西方的制度文明与社会价值观,依循西方以竞技为首位的竞赛模式。此外,奥运会的组织程序中西方礼仪、文化传统以及宗教信仰浓厚,那些不信奉宗教或信奉其他宗教的民族也要遵从西方宗教祭祀的“习惯”。在西方普适文化价值长期笼罩下,部分非西方国家的民族文化呈现文化模仿和文化“失语”的窘况,在融入奥林匹克体育文化中自身特有的文化个性和主体价值不断消磨改造,文化竞争权逐渐丧失并趋于边缘化,导致世界体育文化整体发展趋于“同质化”[12]。最后,部分奥运会主办国东道主意识浓厚,利用媒体关注过多地渲染本国发展实力、历史风俗、审美情趣、行为模式等,缺乏对其他国家文化发展的展示与宣传,国际化关照不足,这都影响了现代奥林匹克运动文化繁荣。
奥运举办城市往往为举办奥运会进行城市重构,例如:新建大量比赛场馆、成片的奥运村、奥运交通网络、接待中心等,这在一定程度上助推了举办城市环境和社会的变革。但目前奥运会举办规模越来越大,深患“巨人症”积重难返[13]。加之部分国家借奥运会标榜国力,将利益作为根本价值尺度,沉迷于眼前短暂的利益,对生态和城市发展造成了巨大影响,违背了可持续发展理念。一方面,超大规模致使城市无序扩张,既破坏了生态,又对居民原有的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甚至变成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以第22届索契冬奥会为例,当地政府斥资510亿美元在7年时间里对索契进行了城市“重塑”,总共施工378项,将整个索契城变成了一个不断扩张的巨大工地,市民房屋损毁、垃圾非法倾倒、尘霾遮日、噪声污染、水源污染……市民的生活质量因此严重下降,更对当地公园中的森林、河流等自然生态造成难以恢复的伤害,影响了当地居民对奥运会的支持程度[14]。而冬季项目修建大量滑雪场,不仅改变当地的地形地貌,更可能直接引发严重生态危机。一个典型案例就是法国阿尔贝维尔为举办第16届冬奥会,将13个比赛场馆全部建在阿尔卑斯山区,对森林造成巨大破坏,数以万计的动植物因此失去栖息地,以致当地的多种生物迅速消失,对当地生态系统造成了严重的破坏[15]。另一方面,为了适应奥运会的超大规模,主办城市不得不建造庞大的体育比赛场地或训练场馆,然而赛后奥运设施资源往往得不到有效利用,资源浪费严重。如加拿大曾为举办1976年蒙特利尔奥运会斥巨资大兴土木,仅主体育场的修建就耗资十多亿美元,但赛后由于管理运营较差,多数的体育场馆利用率低下,浪费了大量的土地资源[16]。此外,雅典奥运会和北京奥运会等在后奥运时期的场馆使用也都不尽如人意。
人类命运共同体主张树立国际权力观,认为国家权力需要适当让渡,打破权力寡头,拓展权力主体,实施多元共治,最终实现社会共有、权力共享、价值共创。现代奥林匹克运动发展应秉持国际权力观,构建完备的权力制衡机制,在内部对各部门权力实施分权与约束,同时实施多方位有效的监督,如此构建完备的权力制衡机制,以充分发挥多元主体的共治效能。(1)实行权力分权。对奥运权力实行调整与分解,强化不同部门之间的制约与监督关系,避免权力的过度集中。各级奥组委应进一步转变职能,下放奥林匹克活动审批权、主办权等,搭建多元共治平台,可借鉴西方民主政治“三权分立”原则,将奥委会权力中的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分开独立运行,以充分发挥自治本身的效率和独立优势,并在《奥林匹克宪章》中对权力主体所应承担的公共权力与责任予以界定,防止奥林匹克公共权力的错位与缺位。需要注意的是,在权力分配中,奥委会成员的任命要平衡性别、地缘、专家领域等,以增加民主化,最终目的在于从传统精英自治走向现代精英自治。(2)发挥契约精神的自治作用。在奥林匹克运动场域内,契约精神印证了共生精神,若失去契约精神内核,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便无力支撑其基本原则与发展制度。为此,要发挥契约的约束作用,实现权力主体道德的内在规约,并建立和完善权力拥有者的思想教育机制,要从思想源头上遏制权力寻租和腐败问题。(3)健全内外部结合的监督问责机制。现有国际奥委会的监管机制由体育仲裁院、道德委员会、世界反兴奋剂机构以及体育违法违规博彩工作小组组成,但这一监管小组更多地是作为体制的附属存在,其与国际奥委会具有共同的利益追求,从而导致监管乏力[2]。为此,应在内部体制之外,建立专门的权力监管机构,吸纳市场、社会组织、基层社区等多元主体加入,发挥非政府主体在奥林匹克活动体系决策制定、执行以及实施中的作用,并配备执法监督员,形成规范化的问题反馈监督机制和问责制度。同时也要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可通过网络平台方式,将奥林匹克相关活动体系,包括预期目标、主体落实、运行流程、开展情况等具体情况及时通报,置于社会大众监督视野中,以便发挥民主监督的重要作用。
人类命运共同体根本的价值追求在于实现各国“互利共赢”的目标,各国在发展本国的基础上兼顾考虑他国的合理关切,以实现共同发展的目标。在此理论引领下,国际奥委会要深化奥林匹克运动发展的共同价值,摒弃一部分人得益必然会导致一部分人受损,全体参与人的得失之和始终为零的狭隘的思维观念和价值取向[17],主动搭建互惠共赢的利益共享平台。为此,各国应主动走向合作与共赢,用价值领域的共识自觉地增进国家间的共同利益,积极回归“共同体”本质内核。(1)优化现代奥林匹克利益分配制度。将体育资源和社会物质资源支持更多地向落后的发展中国家倾斜,国际奥委会的收入分配也应照顾落后地区以及发展中国家的奥委会和成员,并帮助申办意愿强烈却因经济问题受阻的国家和地区。同时也要进一步完善现代奥林匹克对外援助体系,加强各国的人文交流。(2)国际奥委会应在奥林匹克团结基金中加大对大众体育活动经费投入比例,积极搭建对话沟通的平台,如组织奥运明星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组织精英运动员开展线上教学示范,利用自身影响力和带动力,引领更多的大众参与体育运动,以拉近精英运动员与大众的关系;充分发挥大众体育委员会的职能,使奥运遗产切实促进大众体育活动开展,以奥运精神融入大众体育政策,以奥运基础设施服务大众全民健身,如将奥运场馆对大众开放或在改造后用于社区体育服务等。大众切实受益于奥运会,也能增强对奥林匹克赛事的认可度和信任度,提升参与奥运志愿活动的积极性,从而形成利益互促的良性循环。(3)针对奥林匹克赛场上“霸主军团”和“贫富差距”等问题,各国应互帮互助、互惠互利,树立共赢、多赢思想。在奥委会主导下主动制定优势项目的输出和帮扶计划,基于利益共享的视角定期开展项目发展经验交流活动,并派遣技术指导对落后国家进行深入帮扶,厚植国际友谊,推进合作共赢,让更多国家共享奥林匹克运动的综合带动效应,发挥这一人类盛大聚会的价值。
世界各国文化缤纷多彩,没有哪几种文化是完全一致的。人类命运共同体认为文明无优劣之分,更无统领一切的“普世文明”,文明是多样的、平等的,人类文明发展的大势是兼容并蓄、和而不同。现代奥林匹克运动应以价值认同为基石,树立开放包容心态,抵制单一文化的扩张和垄断,推动多元文化走向融合,推崇兼容并蓄、和而不同的文化平等主义。(1)在奥运会举办候选城市条件大体相同并符合国际奥委会要求的情况下,优先支持发展中国家单独或联合申办,促进各国文化的交融互动。现代奥林匹克运动发展过程中应主动彰显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文化底蕴,积极接纳更多的非西方体育项目,尤其是易于各地开展、富有民族体育特色且具有一定发展前景的民族项目,借以丰富与拓宽奥林匹克体育运动文化形态和资源。另外,对于举办国家来说,应超越狭隘的民族文化心理,在充分展示民族风采和国家各项事业成就的同时用宽容的胸怀展示世界人民的风采,宣传各国运动员精湛的技艺和顽强拼搏的精神风貌,促进奥林匹克运动多元文化的繁荣发展。同时,奥运会的开、闭幕式既要展现民族风采,又要融入世界文化发展潮流,以开放包容的文化盛典获得全球观众的认同与赞赏。此外,积极接纳不同民族背景的人参与到奥运会筹办和举行中,真正践行对多元文化的包容,展示大国风范和气度。(2)国际奥委会应带头促进体育文化平等交流。在国际奥委会成员中增加更多发展中国家成员数量;以积极的认同方式寻求并创造具有普遍意义的“公约”文化内容,增强不同民族的集体认同感;注重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精华的凝聚与积累,保护民族体育文化的个性发展,推动奥林匹克文化与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融合共生,从而获取强大的奥林匹克文化生命力。总之,现代奥林匹克运动绝不应成为西方价值观念和价值范本的单向度输出工具,而应助推多元文化交融互动,为构建多元而和谐的世界文化体系做出贡献。
人类命运共同体反对盲目追求发展而牺牲生态环境,主张协调生态与发展、人与自然的价值关系,立足于长远发展,构筑尊崇自然、绿色发展的健康生态体系。现代奥林匹克运动应摒弃过度消费自然生态系统习惯,构筑奥运全周期生态风险管控体系,以实现对生态风险的预防、抑制与转移。(1)赛前筹备期评估预防,这是生态风险管控的关键。第一,国际奥组委应鼓励多个国家和城市联合申办奥运会,同时控制赛事规模,设计完备的准入和退出方案,对奥运会进行“瘦身”,以缓解举办城市的压力,从根源上应对超大规模赛会活动所带来的资源浪费问题;第二,在奥运会筹办中要本着“能改建,不新建”的原则,尽量使用改造场馆以及临时搭建的场所,在场馆的建设中注入科技创新,使用节能环保材料,同时努力实现一馆多用,以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资源;第三,国家奥委会以及主办城市政府应在奥运会前联合制定操作性较强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战略内容应贯彻国际奥委会的可持续发展原则和标准,并紧密对接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联合科研机构、大学和咨询公司对赛事全周期可能存在的生态风险进行预测和预防,在制定过程中遵循利益相关者协商的原则,以使最重要的领域优先得到风险管控。(2)赛中举办期的监控应对,这是生态风险管控的核心。奥组委与国家奥委会以及主办城市政府联合组成赛中生态保护监控小组,贯彻落实国际奥组委提出的生态可持续发展原则与标准,将奥运会中可能出现的生态问题所产生的不良影响降到最低。当不同情况的环境污染与资源浪费问题发生时,第一时间予以制止与控制。(3)后奥运时期的修复补偿,这是生态风险管控的保障。国家奥委会对奥运会造成的生态和环境影响进行评价,可以借鉴国外成熟的可持续发展管理认证体系,如国际奥委会认可的ISO、LEED等[18]。依据评估结果,国际奥委会应及时向各国通报与反馈奥运会举办过程中出现的生态逆持续问题,尽快出台相关应对措施,并对已出现的生态问题展开有效的修复与补偿。
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的侵袭下,现代奥林匹克运动治理之路充满坎坷与动荡。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是建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和新型国际关系的基本价值理念,既承载了全人类命运的历史思考,也是对全球化深入发展的现实回应。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引领现代奥林匹克运动发展进路,既是两者理念相契的生动体现,也是互相促进的有效手段,同时也是建构奥林匹克命运共同体、促进现代奥林匹克持续繁荣的最佳决策。人类命运共同体为现代奥林匹克运动治理提供了基本价值指引和理念遵循,从而为世界体育发展贡献了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在人类走向命运共同体建设的伟大进程中,现代奥林匹克运动理应以开放包容的胸怀,从阶级性走向全民性,从民族性走向国际性,从地区性走向世界性,为人类文明的共同进步续写辉煌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