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传统的发掘与弘扬:朱启钤“营造学”内涵探析

2022-01-01 01:55■李方,邓
家具与室内装饰 2022年10期
关键词:学社法式营造

■李 方,邓 林

(湖南工业大学包装设计艺术学院, 湖南株洲 412007)

中国营造学社是民国时期成立的一个专门从事中国古代建筑调查和研究的学术团体。朱启钤(1872~1964)不仅是中国营造学社的创始社长和“营造学”理论的最早倡导者,而且也是中国建筑史学和工艺美术研究的拓荒者之一。现如今,学术界大多已经认识到这位创社元老的组织和领导之功,但还没有对朱启钤本人的学术思想予以足够的关注。正如赖德霖所指出:“目前多数有关营造学社的研究都高度评价这位中国古代建筑研究的开拓者与奠基人的领导作用,但对于他的学术思想——他对营造学社研究对象和工作目标的构想——依然重视不足”[1]。说到朱启钤本人的学术思想,其核心显然就在于他所倡导的“营造学”。那么,朱启钤为什么提出并倡导“营造学”?究竟什么是“营造学”?“营造学”又包含有怎样的思想内涵?上述问题在刘宗汉[2]、崔勇[3]、赖德霖[1]、刘涤宇[4]、焦洋[5]等人的研究成果中或多或少已有所涉及,但以往对“营造学”这个概念大家并未深究,尤其对朱启钤所说的“营造学”思想内涵问题还缺乏系统而深入的考察。可以说,作为朱启钤学术思想的根基和关键所在,“营造学”的内涵意蕴至今仍然是一个有待阐明的论题。有鉴于此,本文拟在前人讨论的基础上,就这一问题略作探讨。

1 《营造法式》与“营造学”

朱启钤一生曾从政、经商、治学等,其社会活动经历颇为丰富。在早年的政治生涯中,朱启钤曾负责北京旧城改造和市政建设监管,与建筑设计施工有过多年的业务接触,使得他对中国建筑的历史和特点乃至中西建筑差别有比较切身的体会。后来转入以中国古代建筑为中心的“营造学”研究,朱启钤早年的这些相关工作经历可以说至关重要。只不过除此之外,朱启钤“营造学”的提出和研究还有一个更加重要的缘由和契机,那就是《营造法式》一书的发现。

1919年,朱启钤为参加南北议和会议途经南京,在江南图书馆偶然发现了一部《营造法式》的宋抄本。《营造法式》是北宋时期李诫(1035~1110)编修的一部古代建筑学著作,全面记述了宋代建筑设计、施工和用料规范等知识,是如今所存最为系统的古代中国建筑营造专书。毫不夸张地说,《营造法式》一书的偶然发现,对朱启钤后来的人生道路和治学方向都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朱启钤自述:“自得李氏此书,而启钤治营造学之趣味乃愈增,希望乃愈大,发现亦渐多”[6]。结合上文可以推断,朱启钤对“营造学”的兴趣和关注并非始于《营造法式》,毋宁说是起源于他早年的建筑工程监管经历,但《营造法式》的发现却极大地提升了朱启钤对“营造学”的研究兴致和信心。

因此,朱启钤发现《营造法式》一书后非常欣喜,如获至宝,随即集资石印出版,公之于世。同年3月,朱启钤为石印《营造法式》出版撰有一篇序文即《石印〈营造法式〉序》,这应该是朱启钤现存著述文字中最早的“营造学”专题文章之一。在这篇序文中,朱启钤首次将“营造”称为“数千年之专门绝学”,还说道:“制器尚像由来久矣,凡物皆然,而于营造则尤要。我中华古国宫室之制,数千年来踵事增华,递演递进,蔚为大观”[7]。很显然,朱启钤认为中国自古以来就有一个流传了数千年的“营造”传统,而且这个营造传统现在几乎要成为“绝学”,亟待继承和发扬。同时必须指出,此时朱启钤所谓的“营造”主要是指“宫室之制”,即以皇家宫廷营建为主体的房屋建筑及其设计等。

而且,此时朱启钤的愿望就是要发掘和弘扬这个营造传统,但正面临着“内”与“外”两种困境和挑战。一方面,中国自古虽有营造的传统,但囿于儒家士大夫道、器之分的成见,普遍比较轻视营造之类的技艺和知识,而且极少有营造相关的“专门图籍”流传,以至于长期以来这个营造传统只能依赖工匠技师们的“私相授受”来实现代际传承;另一方面,欧洲和日本学者在20世纪初就已经开始大规模来华进行建筑考察,由外国学者编著的中国建筑专题书籍和论文研究成果也陆续问世,但中国人自己的建筑史学研究基本上还没有开始。正如李士桥所说:“朱启钤面临的挑战是双重的,首先是要改正中国传统中对建筑知识不够重视的弊端;其次要跟上欧日学者在中国建筑领域的研究成果”[8]。在这个时候,李诫《营造法式》一书的发现和获取,对于朱启钤来说无疑是一种极大的安慰和鼓励,同时也给朱启钤“完成这个双重的任务带来了巨大的希望”[8]。

简言之,这个“希望”就是《营造法式》的重新发现使得古代中国的营造传统不再局限于“口耳相传”,而是终于有了一部可供参考和借鉴的“营造学”专门著作;而且,本土学者还有望通过《营造法式》的出版和释读来进行“营造学”研究,从而开启中国人自己的建筑史学研究之门。

2 “建筑学”与“营造学”

在清末新政改革的过程中,中国开始从日本引入了建筑学的教育体系,此前古代的中国并没有建筑这门学科。从1904年“建筑学门”在学制中的首次出现算起,到1930中国营造学社的成立,建筑学教育在中国的高等教育中已经施行了多年。人们对建筑的认识和理解也从“建筑作为典章制度的一部分”转变为“建筑作为工学的一部分”[9]。同时,有学者通过近代公共报刊中的词频统计研究发现,“建筑”一词在1905年以后开始大量出现在公共媒体中[10]。换言之,在朱启钤创立中国营造学社前后,作为专业学科的“建筑学”已在中国逐渐兴起,作为公共话语的“建筑”也渐渐地在媒体中流行起来。在这样的时代社会背景下,朱启钤提出“营造学”并将其视为一门“专门之学”,这就有了独特的意蕴。

一般而言,今天的人们看到“营造学”的说法,很容易就会联想到“建筑学”,甚至会误将“营造学”与“建筑学”等同起来。实际上,“营造”与“建筑”的关系虽然十分密切,语义相近但有别,并不能将二者相等同。在“营造”一词中,“营”有规划经营之意,“造”是施工建造之意。相比而言,古人使用“营造”比较多,“建筑”则是近百年才开始常用的现代说法。古人在使用“营造”的时候有建造、制作、编造等义,也常用“营造”来泛指房屋建造和土木工程及器械制作等事宜。如《宋书·五行志四》有记载:“初,(文)帝即位,自邺迁洛,营造宫室,而不起宗庙,太祖神主犹在邺。”这里的“营造”就可以理解为建造或建筑。

作为中国营造学社的创始人,朱启钤在其一生之中多次被委派督办建筑工程事务,也非常重视古代中国的建筑文化遗产和传统建筑研究。在《中国营造学社开会演词》的开篇,朱启钤不仅简略回顾了自己的人生经历,而且解释了自己为何会逐步走上“营造研究”的道路。他之所以会对营造学研究产生兴趣,可以从“前清光绪末叶”的时候说起,在创办和监管京师警察市政的过程中,他是以认真务实的态度对待所有的建筑营造事务,如对待“官殿苑囿、城阙衙署”,无不一一仔细查看并谨记于心。当时学术风气未开,普通士人关注建筑不过是“流连景物而已”,他则乐意聆听“坊巷编氓、匠师耆宿”的见闻,十分重视街头百姓和工匠宿儒的口耳相传,对《工程则例》一类的古建专书尤为看重。因此,朱启钤自称“蓄志旁搜,零闻片语、残鳞断爪,皆宝若拱璧。即见于文字而不甚为时所重者,如《工程则例》之类,亦无不细读而审详之”。进入民国之后,朱启钤在执掌内务部的同时监管京师市政,先后负责督办开放殿坛、布置古物陈列所、改造正阳门及其他街道等事务,通过这些事务的耳濡目染“愈有举吾国营造之环宝,公之世界之意”[6]。刘宗汉认为,上述经历不仅促使朱启钤对建筑工程事务产生兴趣且加深认识,而且也成为了他在主持中国营造学社期间聘请受过现代建筑学教育的梁思成和刘敦桢入社的重要内在原因[2]。

而且,其实还可进一步指明的是,朱启钤提出和研究“营造学”是着眼于“建筑”与“文化”的紧密关系。朱氏曾自述道:“夫所以为研求营造学者,岂徒为材木之轮奂,足以炫耀耳目而已哉?吾民族之文化进展,其一部分寄之于建筑。建筑于吾人生活最密切,自有建筑,而后有社会组织,而后有声名文物,其相辅以彰者,在在可以觇其时代,由此而文化进展之痕迹显焉”[6]。可见,朱启钤认为建筑是文化的重要载体之一,从建筑的历史变迁多少可以看出各民族文化的特色和进化轨迹。因此,朱启钤高度评价“建筑”的重要性,认识到“建筑”与“文化”历史演变之间的内在关联,这是他创办“营造学社”和倡导研究“营造学”的重要原因。

不可否认的是,“营造”与“建筑”两个概念的意涵所指有互相重叠的内容,在朱启钤心目中也有着非同一般的关系。在创办“营造学社”的时候,朱启钤甚至考虑过就将其称之为“建筑学社”。但是,“营造”毕竟不等于“建筑”,更准确地说,“营造”虽包含了“建筑”却不只是“建筑”。因此,朱启钤才会说:“本社命名之初,本拟为‘中国建筑学社’,顾以建筑本身,虽为吾人所欲研究者最重要之一端。然若专限于建筑本身,则其于全部文化之关系,仍不能彰显。故抉破此范围,而名以‘营造学社’”[6]。由此可见,从“营造学社”的命名乃至“营造学”概念的提出来看,朱启钤从一开始就有打破“建筑(学)”范围限制的意图。据此可以推断,朱启钤所谓的“营造”和“营造学”是以“建筑”为核心内容,“建筑”本身也可以说是“营造学”研究里面最重要的一部分,但同样需要明确的是:“营造学”并不等于“建筑学”,“营造研究”的范围要比“建筑研究”宽广 ,“营造”的内涵也不只是“建筑”而已。

在朱启钤看来,作为营造学社的研究对象和工作目标范围,“建筑”虽然重要但稍显狭隘,“营造”所指则不再局限于对“建筑”的研究。除此之外,“营造学”的提出和“营造学社”的得名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即上文提及的源于《营造法式》一书的发现。1919年,朱启钤途经南京时偶然发现了《营造法式》的影宋本。在读了《营造法式》后“心钦其述作传世之功”,朱启钤决定一边筹集资金着手刊印发布的工作,一边认真校读整理此书。随着对这本书的阅读和认识逐渐加深,朱启钤对营造学的研究兴趣日增,对《营造法式》及其作者李诫也愈发崇敬。因此,中国营造学社成立后不久,在当年创刊发行的《中国营造学社汇刊》第一卷第一册上,不仅可以看到《营造法式印行消息》的专门介绍,而且还刊发有《李明仲八百二十周忌之纪念》专题文章一篇。正是在这篇专题文章中,朱启钤不仅盛赞李诫为“我营造学中之郑君朱子”,而且在文末明确指出他“特取‘营造’二字,为本社之称号,以志不忘导夫先路之人”[11]。很显然,这里的“导夫先路之人”就是指李诫。所以,朱启钤提出“营造学”和以“营造”命名学社其实有意在向《营造法式》及其作者李诫致敬。

总之,从“营造”与“建筑”的关系来说,“营造学”的研究离不开“建筑”,但又不只是“建筑”。如刘宗汉所指出:“先生使用‘营造’一词来命名学社,是因为它比‘建筑’一词更能概括学社研究中国古代建筑的全部技术、艺术内涵和相关的人文、社会因素这一主旨”[2]。除了创办中国营造学社,朱启钤还提出了“营造学”研究的目标和设想,可以说主要就是为了更好地研究、传承和发展古代中国的建筑文化遗产。只不过,与“建筑”这一范畴相比,“营造”的说法更符合他对这门学问的认识和理解,也更能够表达他对营造学社工作的目标构想和方向把握。因为不论是“学问”还是“学社”,称之为“营造”不仅能更好地反映出“建筑”与“文化”之间原本复杂的历史关联,还能借此表达向李诫及其《营造法式》致敬之意。

3 “营造学”的思想内涵

虽然“营造”一词古已有之,但“营造学”的概念和理论研究却是出自朱启钤的首创。换言之,在朱启钤之前,“营造”并没有成为一门“专门之学”,只能说有“营造”而无“营造学”。朱启钤自称:“启钤之学,不足以横览古今,然心知故书所存,尚有零坠晦蚀,待吾人之梳剔者,实自此始矣”[6]。我们认为,“营造学”的研究确实是从朱启钤开始的。在筹备和组建中国营造学社的时候,朱启钤不仅率先提出了“营造学”的说法,而且针对“营造学”的具体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程序等提出了一些个人的设想,还为营造学社的未来工作如何展开做出了谋划。

首先,“营造学”的基本内容就是朱启钤所谓的“实质的艺术”,内涵大致相当于古人所说的“考工之事”。在《中国营造学社开会演词》中,朱启钤谈到“营造学”的研究内容时,先是肯定了作为核心内容之一的“建筑”,然后就说:“然若专限于建筑本身,则其于全部文化之关系,仍不能彰显。故抉破此范围,而名以‘营造学社’,则凡属实质的艺术,无不包括。由是以言,凡彩绘、雕塑、染织、髹漆、铸冶、抟埴,一切考工之事皆本社所有之事”[12]。在这里,虽然朱启钤指出了“营造学”的内容就是指“实质的艺术”,但所指内涵其实并不明确,似乎是在强调“营造学”所指涉的“实质的艺术”应该具有实体的性质或者是实质性的内容。好在后文接着对此做了进一步解释,朱启钤列举了一些属于古代百工范畴中的事项,声称所谓“一切考工之事”都可以算作“实质的艺术”。值得注意的是,当年《中国营造学社汇刊》同期刊登有这篇演讲词的英文译稿,其中“实质的艺术”对应的英译为“material arts”[12]。从其英译来看,朱启钤应该旨在强调“营造学”所指涉的实质艺术应该具有有形的、可见的物质载体。

由此看来,“营造学”的基本内容应该与我们今天所说的“工艺美术”或“实用艺术”含义大体相近。只不过,需要注意这里的“工艺美术”或“实用艺术”应该是包含“建筑”在内的,而且应该将建筑艺术和建筑艺术史等视为核心内容之一。事实上,朱启钤确实也是近代中国工艺美术研究的先行者。如今回头来看,当年这些所谓的“工艺美术”研究内容只不过是朱启钤“营造学”研究的题中应有之义。如在营造学社成立之际,朱启钤曾提及:“近数年来,批阅群书,分类抄撮,其于营造有关之问题,若漆、若丝、若女红、若历代名工匠之事迹,略已纂辑成稿”[12]。在这里,朱启钤说到大约从1920年代初开始到营造学社成立期间,自己就着手从事“营造学”各项专题资料的搜集、整理和撰写工作,如《漆书》《丝绣笔记》《存素堂丝绣录》《女红传征略》《哲匠录》等代表性成果都是肇始或完成于这段时间[2]。因此,以建筑及其历史文化为主体,以及与建筑相关的漆艺、染织、彩绘、雕刻、陶艺等工艺美术学及其历史文化研究是朱启钤“营造学”的基本内容。

其次,朱启钤曾在不同场合论及“营造”或“营造学”研究的问题,使得“营造学”的思想内涵具有丰富性和多层次的特点。关于“营造学”意涵的多层次构成,此前刘宗汉与刘涤宇就有过讨论。刘宗汉认为,朱启钤的“营造学思想实包含四个层面”:第一,“对古代建筑本身的研究”;第二,“对与古代建筑相关的各种技术、艺术的研究”;第三,“是与古代建筑、工艺相关的人文、社会因素的研究”;第四,“研究与上述三项相关的意识形态”[2]。这样的划分和解释不无道理,尤其是前三个层面基本上都突出了作为“营造学”核心之一的“古代建筑”内容,只不过这里的“第四层”与“建筑”“营造”的关联性就稍显薄弱了。刘涤宇则紧紧围绕“营造”一语,将“营造”一词的内涵划分为三个层次:“最里面的一个层次含义即狭义‘营造’指‘土木之功’;扩展开来的第二层次含义即广义‘营造’,包括‘一切考工之事’;第三个层次‘一切无形之思想背景’应该属于‘营造’的关联域”[4]。也就是说,这里“营造”被分为狭义、广义和关联域三个层次,而且大多取用朱启钤的原话做了解释。如狭义的“营造”指“土木之功”,广义的“营造”指“一切考工之事”,作为关联域的“营造”指“一切无形之思想背景”。只不过,这里的层次划分虽然清楚明了,但对各个层次的意涵内容依然欠缺具体的说明和解释。

上述两种关于“营造学”内涵的层次讨论,虽然划分方式和立论依据不尽相同,但显然都有助于促进和深化我们对朱启钤“营造学”内涵的认识。只不过,这些认识在很大程度上反映的是立论者的个人理解,恐怕未必能够代表朱启钤的本意。实际上,在《继续研究中国营造学计划之大概》中,朱启钤曾指出:“营造学实包括美术、科学及文化三者”[13]。在目前所见的文字材料中,这应该算是朱启钤本人对“营造学”内涵所做的一种比较简明的划分。因此,“营造学”的思想内涵显然还可以从“美术”“科学”和“文化”三个角度来分析。只不过,考虑到“美术”概念的内涵演变和今人的惯常理解,这里的“美术”可以宽泛地理解为“艺术”,“科学”则应该是包含了“技术”的意涵在内。也就是说,朱启钤所谓的“营造”可以从三个层面来理解:美术(艺术)层面的“营造”、科学(技术)层面的“营造”和文化层面的“营造”。

如此来看,上文论及所谓“一切考工之事”可以视为“营造学”的基本内涵,所谓的“考工之事”毋宁说都是在某一特定的营造领域范围内实现了“科学(技术)”与“艺术”的结合。不同的地方在于它们结合的程度不一样,有的“考工之事”是“科学(技术)”的因素多一点,有的“考工之事”是“艺术”的成分多一点。朱启钤曾论及“历来文学与技术相离之辽远,此两界殆终不能相接触”,并赞叹《营造法式》成功地将“文学”与“技术”勾连了起来[6]。所以,无论是营造“科学(技术)”还是营造“艺术”,实现二者之间的良好沟通和有机融合是“营造学”研究的重要课题,也是传承和发展好传统营造“文化”的重要内容。

正因为如此,朱启钤才会强调要从“文化”的层面关注“营造”,“营造学”的研究也离不开整体“文化史”视野的关照。他说:“总之,研求营造学,非通全部文化史不可;而欲通文化史,非研求实质之营造不可。启钤十年来粗知注意者,如此而已”[6]。这里“实质的营造”可以简单地理解为营造“科学(技术)”和营造“艺术”的某种结合。这就意味着,“营造学”的研究不仅包含了营造“科学(技术)”的问题,而且包含有营造“艺术”的问题,关键是还需要考虑和关注到营造“文化”的问题。所以,在明确了“一切考工之事”都属于中国营造学社的事务和研究范围后,朱启钤紧接着还指出:“推而极之,凡信仰、传说、仪文、乐歌,一切无形之思想背景,属于民俗学家之事,亦皆本社所应旁搜远绍者”[6]。这就是从“营造文化”的角度和层面着眼,关注孕育和生成各种营造“科学(技术)”与营造“艺术”的社会文化土壤,将“一切考工之事”背后的社会观念、思想意识与民俗文化等都考虑进来作为“营造学”研究的重要内容。

4 结语

“营造学”的内容构成既有科学(技术)层面的营造,也有艺术层面的营造,更重要的是还有一种营造的文化。首先,作为“营造艺术”,“营造学”就是对朱启钤所谓“实质的艺术”的研究,这样的“艺术”重在能够落实到有形的、可见的物质载体或器物上,如见诸“建筑”就是“建筑艺术”;其次,作为“营造科学(技术)”,“营造学”可以视为对“一切考工之事”的研究,这样的“科学(技术)”与“艺术”在朱启钤看来原本就是融合在一起的,与今天我们所说的“工艺美术”或“实用艺术”含义相近;最后,作为一种“营造文化”,“营造学”就是去关注和分析各种营造技艺所生发的社会环境和文化背景,重在能够彰显出各种营造技艺与社会历史文化之间的复杂关联。这三个层面的内容合起来就构成了朱启钤“营造学”的基本思想内涵。总之,从学术思想的角度来看,如果说朱启钤一生有一个最重要的理论贡献和学术关怀,那应该就是“营造学”了。我们只有抓住“营造学”这个理论核心,厘清这个概念的思想内涵,才能更好地推进和深化朱启钤学术思想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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