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条约关系的早期叙事
——以王宠惠为中心的考察

2022-01-01 00:54吴景键
清华法学 2021年3期
关键词:条约秩序

吴景键

一、引言

作为“重要且过于十万雄师”的“国际知名之法学家”,(1)此系孙中山先生对王宠惠之评语,郑彦棻:《法学硕儒王亮老》,载朱传誉编:《王宠惠传记资料》,(台湾地区)天一出版社1979年版,第27页。王宠惠及其思想长期受到众多中国近代法律史学者的关注。(2)参见刘宝东:《法学家王宠惠:生平·著述·思想》,载《比较法研究》2005年第1期,第127-137页;张生:《王宠惠与中国法律近代化——一个知识社会学的分析》,载《比较法研究》2009年第3期,第123-138页;刘猛:《法学家王宠惠的思想与学术》,载《政法论坛》2019年第3期,第153-163页。然而,王宠惠的国际法思想,特别是其对于中外条约关系的认识,却一直鲜有人注意。这方面研究的阙如主要源于相关材料的匮乏。虽然长期耕耘于国际法与外交领域,但王宠惠本人并未就此留下太多的个人著述。(3)在《王宠惠法学文集》中,“国际法”部分的文章仅有五篇,而“宪法”部分的文章则有十七篇之多。至于“外交”部分的文章,则主要来自其任国民政府外交部长时期(1937—1941)的官方表态,鲜有其个人观点。参见张仁善编:《王宠惠法学文集》,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也正因此,此前国内学界所未充分注意的王宠惠1903年耶鲁大学硕士论文《中国与美国:两国间商贸与政治关系发展史》便显得弥足珍贵。(4)Wang Chung-hui, China and the United States: Being a History of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ommercial and Political Relations between the Two Countries, 1903, Unpublished LL.M.Thesis, Yale Law School. 就笔者所见,此前唯一论及此文的研究,参见Li Chen, Early Graduate Legal Studies in America and Legal Transplantation: The Case of China’s First International and Comparative Legal Scholar, 68 Journal of Legal Education 716 (2019). 该文详尽还原了王宠惠早年在美的求学经历,为本文写作提供了重要的背景参考。但其主要关切是以王宠惠的个案“还原美国早年研究生法律教育之细节”,与本文旨趣殊异。这篇论文不仅是目前所见存世最早的、由中国学者所撰写的中美条约关系叙事。(5)20世纪初中美关系史研究状况综述,参见胡锦山:《20世纪中国中美关系史研究回顾》,载梁茂信主编:《探究美国——纪念丁则民先生论文集》,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47-350页。更为重要的是,对于这种叙事的分析也将有助于我们理解王宠惠及其所代表的早期留美精英对于条约所支撑的国际秩序的认识。(6)以条约为中心的国际法与国际秩序间的深刻关联,参见车丕照:《国际秩序的国际法支撑》,载《清华法学》2009年第1期,第5-20页。

所谓“条约关系”,是指国际法主体之间以条约这一法律形式所表现出的一种国际关系。(7)参见李育民:《晚清时期条约关系观念的演变》,载《历史研究》2013年第5期,第83页。正如王铁崖先生所言,条约既是国际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国际关系史的重要内容。(8)参见饶戈平:《王铁崖和中国旧约章编纂》,载许章润主编:《清华法学》(第四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23-129页。从1844年《望厦条约》直到1922年《九国公约》,早期中美关系始终以条约为中心而展开。而对于上述条约关系的不同叙事,则映射出叙事者不同的国际秩序观。自19世纪中叶中美两国正式建立条约关系以来,美国方面对于中美条约关系的主流叙事便受到其国际秩序观的强烈影响,并在20世纪初最终形成一种所谓的“中美特殊关系论”思想。这一思想以“自由贸易”与“天赋使命”为核心,一方面强调中国(特别是中国市场)对于美国实现其“天赋使命”的特殊意义;另一方面强调美国因其“基督国”身份而在条约关系中所表现出的对华特殊“友善”。(9)参见[美]韩德:《中美特殊关系的形成——1914年前的美国与中国》,项立岭、林勇军译,张自谋校,复旦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如果说19世纪欧洲国际法叙事背后渗透着帝国主义的“文明等级论”想象的话,(10)有关的代表性论述,参见Antony Anghie, Imperialism, Sovereignty and the Making of International Law,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5; Gerrit W.Gong, The Standard of “Civilization” in International Society,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4.那么上述中美条约关系叙事则有意突出美国国际秩序观中的非帝国主义面向与使命思想。而这种叙事所指向的“自由国际主义”(liberal internationalism)秩序,也最终取代旧有的帝国主义国际秩序,以“华盛顿条约体系”的形式主导着20世纪上半叶的东亚国际政治。

从某种程度上说,近代中国与国际法的历史便正是一部从被动进入帝国主义国际秩序到主动接受自由国际主义秩序的历史。而在这“被动”与“主动”之间,以王宠惠为代表的留美精英群体扮演着十分关键的角色。这一身处东西“接触地带”之群体对于中美条约关系的认识,作为其“世界观”(也即国际秩序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深刻影响着中国进入国际法体系的姿态。(11)章永乐指出,“在为自己的国家作理性决策的时候,政治精英更需要不断修补和更新脑海中的世界图景,尤其是对国际体系的理解”,这构成政治精英的一种“世界观”。章永乐:《万国竞争:康有为与维也纳体系的衰变》,商务印书馆2017年版,第4页。本文第二部分以耶鲁大学卫斐列之著述为样本,展现美国国际秩序观对于早期中美条约关系叙事的塑造;第三部分以王宠惠耶鲁硕士论文为中心,分析王宠惠对此中美条约关系叙事的吸收与发展;第四部分则从1904年《中国问题的真解决》宣言与1921—1922年华盛顿会议入手,梳理上述观念在王宠惠后续中美外交实践中的体现;最后的结语部分将简要阐述华盛顿会议后中美条约关系叙事与近代中国国际秩序观的变迁。

二、耶鲁的课业:美国国际秩序观下的中美条约关系叙事

自建国伊始,美国便秉持一套独一无二的国际秩序观念,而“中国想象”则又在此观念中发挥着相当特殊的作用。受清教传统之影响,美国建国者们坚信自己是“上帝的选民”,美国也将注定成为一座为全世界所瞩目的“山巅之城”。反映在国际秩序观方面,美国憎恶英、西等国的殖民帝国扩张模式,认为自己肩负着“天赋使命”来最终建构以美国价值观为基础的新国际秩序。而与这种使命感相对应的,则是一种对于遥远而又庞大的“中国市场”的“自由贸易迷思”(romance of free trade)。(12)Kendall A.Johnson, The New Middle Kingdom: China and the Early American Romance of Free Trade, John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2017.要而言之,革命时期的许多美国精英相信,摆脱英国殖民当局的限制后,中美自由贸易的巨大潜力正昭示着美国实现其“天赋使命”的可能性。而上述这种对于美国与中国间“特殊关系”的认知,即构成此后所谓“中美特殊关系论”思想之雏形。

受美国自身国力所限,19世纪上半叶,美国的国际秩序观主要体现为反对欧洲列强干涉美洲事务的“门罗主义”,而非对于国际秩序的积极改造。作为一种“否定式的话语形式”,“门罗主义”在延续革命时期对欧洲殖民帝国之批判的同时,也让美国得以借抵抗入侵力量的名义来扩张本国的国家利益。(13)参见章永乐:《此疆尔界:“门罗主义”与近代空间政治》,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21年版,第78页。而在同时期的中美条约关系方面,美国也依循类似的逻辑,在话语层面宣扬美国区别于列强的对华特殊“友善”,但在实践层面却追随英国所开创的对华不平等条约体系以获取经济回报。(14)用费正清的话说,美国“没有能够把道德理想转化为积极的对华政策”,它“一面仍旧抨击英帝国的坏处,一面要求分享它的好处”。[美]费正清:《美国与中国》(第四版),张理京译,世界知识出版社2000年版,第297-299页。对于美国国际秩序观念与实践之间的这种矛盾,基辛格曾精辟地总结道:“在塑造当代世界秩序方面,没有哪个国家像美国一样发挥了如此决定性的作用,也没有哪个国家参与世界秩序的态度令人如此难以参透。”(15)[美]亨利·基辛格:《世界秩序》,胡利平、林华、曹爱菊译,中信出版社2014年版,第305页。而这种矛盾性在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则体现得更为明显。随着1898年美西战争的胜利,美国占领菲律宾、波多黎各与关岛,在海外扩张模式上与其所曾反对的旧大陆殖民帝国愈发相近。而这一战争所造成的另一后果,则是让东亚(特别是中国)再次成为美国国际秩序观的焦点。与此同时,美国国内的经济萧条也进一步放大了远东市场的吸引力。地缘政治上的种种变化,向美国知识精英提出了一个迫切需要回答的问题:美国在东亚所欲打造的国际秩序究竟在何种意义上不同于欧洲的帝国主义国际秩序?(16)参见A.G.Hopkins, American Empire: A Global History,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18, pp.337-382.又与美国所担负的“天赋使命”有何关联?而相关学者为了回应上述问题所提出的叙事,即构成王宠惠理解中美条约关系的一个基本时代语境。

1901年,就在美国最高法院针对美国新领土之宪法地位作出“海岛案”(Insular Cases)系列判决后不久,王宠惠自日赴美,先在加州大学就读,后转学至耶鲁大学法学院攻读法学硕士(LL.M.)学位。依照耶鲁大学法学院要求,在总共六大类、四十三门主课中,“每位研究生均需选择一门主课,以及经学院批准的若干门辅课。在这一学年中,每门主课至少应每周上两个小时”。(17)Yale University Law Department Catalogue 1902—1903, Yale University Library, p.18.而在第六类“国际法与外交”名下的五门课中,恰有时任耶鲁大学汉学副教授卫斐列(Frederick Wells Williams)所开设的“与亚洲国家之外交往来”课程。(18)同上注,第11页。其他四门分别为“国际法”“条约史:1763—1815”“美国外交史”与“美国外交中的事件”。这门课的内容是“有关东亚、欧洲与美洲国家十九世纪下半叶关系的专门研究”,显然是在回应此时期美国在东亚的国际秩序建构问题,也与王宠惠的硕士论文选题密切相关。(19)Yale University Graduate School Catalogue 1898—1903, Yale University Library, p.53.据此推断,王宠惠在耶鲁硕士期间的主课很有可能正是此课,并在卫斐列的指导下完成了自己的硕士论文写作;退一步讲,即使王宠惠在硕士期间并未以此为主课,从下文的分析来看,其求学期间也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卫氏的观念影响。

而卫斐列对于中美条约关系的认识则主要承袭自其父、美国著名汉学家卫三畏(Samuel Wells Williams)。在其早年代表作《中国总论》中,卫三畏即对此问题有所涉足。(20)参见[美]卫三畏:《中国总论》,陈俱译,陈绛校,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版。1877年,返美担任耶鲁大学首位汉学讲席教授的卫氏又印制了小册子《我国与中华帝国之关系》,从传教士的视角对于中美关系进行了提纲挈领式的概述。(21)Samuel Wells Williams, Our Relations with the Chinese Empire, San Francisco, 1877.1884年,卫三畏去世,卫斐列接替其父在耶鲁大学的教席,继续开设中美关系史课程。1910年,卫斐列将其多年以来的授课内容整理为《中美关系概述》一书出版。在数十年的讲授过程中,卫氏父子逐渐形成了中美条约关系叙事的“卫三畏—卫斐列传统”。这一叙事传统着重强调自由贸易与中国市场在美国“天赋使命”中的特殊地位;与之相应的,则是美国在一系列条约中所表现出的对华特殊“友善”。而这样一种将中国市场与美国“友善”相联结的叙事逻辑,所推导出的自然结果便是当时美国所主张的“门户开放”政策。

以卫斐列《中美关系概述》一书为例。此书以1784年“中国皇后号”来华开篇:

两国人民的国际交往始于我国诞生之初。随着独立战争结束,原先限制北美殖民地对外贸易的英国殖民体系已无法再阻止我们扬帆出海。但这一限制解除后,我们与西印度群岛之间利润颇丰的贸易也被迫中止。而恰在此时,第一艘绕过东印度公司控制海域的美国轮船“中国皇后号”从纽约驶出,载着大批人参于1784年夏抵达广州。(22)F.W.Williams, A Sketch of the Relations between the United States and China, Thomas Y.Cromwell.& Co., 1910, p.49.

在这一叙事中,美国对华贸易与作为独立国家的美国同时诞生,并且恰好取代了原先英国殖民贸易的地位——这种讲法本身便极富象征意味。如张少书(Gordon H.Chang)所言:“除了实际贸易的物质层面外,中国贸易更有着重要的象征意义。中国、自由贸易与政治独立实则交织在一起。”(23)Gordon H.Chang, Fateful Ties: A History of America’s Preoccupation with China,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5, p.16.而中美贸易此后数十年的“迅猛发展”,在卫斐列看来,也证明了“中国在百年前以及现在对于美国的重要性”。(24)同前注〔22〕,F.W.Williams书,第50页。这种重要性在另一方面则体现为中美条约关系中美国对于中国的特殊“善意”。1844年7月,美国总统特使顾盛与两广总督耆英签订《望厦条约》。根据卫斐列的解读,这一条约不仅没有像《南京条约》一样纵容罪恶的鸦片贸易,而且在法律技术层面还甚有指导意义,因为“这位波士顿律师简洁、精确的语言,使得这一文件成为之后中国与外国间其他协定的样本”。至于《望厦条约》中为后人所诟病的“领事裁判权条款”,在卫氏笔下,也并非源自顾盛的欺诈,相反却是出于中国“对‘野蛮人’的施舍”。而与“自大”的中国相比较,“美国的对华政策却自始是友善的。因为我国对于向亚洲传播福音的兴趣,足以让美国人对于这一无助却又固执的民族持同情态度”。(25)同上注,第52-53页。

上述对于美国“使命观”的强调,也同样贯穿于卫斐列对《中美天津条约》以及《蒲安臣条约》的叙述之中。在“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美国因其在华力量有限而没有派遣武力介入,但这种现实主义的战略选择却被卫斐列解释为美国对华友善的又一表现,因为面对“一个诱人且道德正当的机会,美国并没有趁机介入,而仅仅是派出使节,对于西方世界的自由贸易主张表示支持”。与之类似,在对于《中美天津条约》的评价上,卫斐列也只强调美国所主张的“传教宽容条款”是“这一国度内当下所有传教活动的大宪章”,而忽略了其后的“最惠国条款”让美国得以“一体均沾”英、法两国通过武力攫取的所有利益。(26)同上注,第56页。要而言之,在卫斐列的叙事里,《中美天津条约》更多是延续了《望厦条约》中美国对于自由贸易与宗教使命的追求,从而有别于同时期更具侵略性的英、法对华条约。

而19世纪60年代蒲安臣的出现,则被卫斐列视作一种“天意”(providential),将中美条约关系推向了一个新的高点,也即1868年《蒲安臣条约》。在卫斐列看来,“如果说真正的政治才能是忠于公平与正义的话,那么代表这一条约的人就是一个真正的政治家”。(27)同上注,第60、65页。此处所说的“公平与正义”,主要是指《蒲安臣条约》第8条,“至于中国之内治,美国声明并无干预之权及催问之意”。(28)王铁崖主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一册),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263页。而作为对于《中美北京条约》的“续增”,(29)《蒲安臣条约》的正式名称为《中美天津条约续增条款》。《蒲安臣条约》也由此再次佐证了卫斐列此前对于中美条约关系“友善性”的论述。当然,卫斐列并没有回避《蒲安臣条约》签订后不久即在美国国内掀起的排华浪潮,而是将其视作“美国对华关系上的最大污点”。但他之所以会对此感到羞耻,恰恰是因为排华运动玷污了其所着力塑造的“中美特殊关系”。(30)同前注〔22〕,F.W.Williams书,第70页。

卫斐列的叙事其后又转向《辛丑条约》以及美国国务卿海约翰(John Hay)的“门户开放”政策。对于美国在《辛丑条约》谈判中的表现,卫斐列评价道,美国“在中国人民心中培育出一种盟友之情,也使清政府意识到,这个国家的荣耀端赖于美国的支持”,而“这也证明美国计划信守其对于中国的宽厚传统”。在他看来,美国此时期所推行的“门户开放”政策与其之前所采取的立场并无二致,“这种二十世纪的‘门户开放’,在各个方面都与我们的先人所欲达到的那种目标相同”。(31)同上注,第81、82页。而这一中美条约关系叙事的结尾,则最终指向“卫三畏—卫斐列传统”的主旨,也即美国作为“基督国的崇高理想”(the high ideal of a Christian country):

不可否认的是,我们已经尽力以对待其他国家的方式体面地对待中华帝国,并且不懈努力使不同种族与肤色的人群融入国际大家庭,只要他们经由基本的道德与文化检验以证明其所拥有的天赋人权……在政策方面(暂且不论其实际执行情况),美国在对华关系上也始终努力维持着一个基督国的崇高理想。(32)同上注,第82页。

作为此时期美国在亚洲扩张的一种话语包装,上述叙事试图将中美条约关系与美国的“天赋使命”相联结,进而区别于同时期各欧洲帝国所打造的对华条约体系。对于当时年仅二十一岁且又出身基督教世家的王宠惠来说,耶鲁大学所提供的教育与彼时美国舆论的整体氛围,无疑有着不容忽视的智识影响。(33)王宠惠的祖父王元琛是广东最早一批基督徒之一,父亲王煜初也是基督教传教士,而王宠惠本人亦终身信教。

三、“姊妹国家”的纽带:王宠惠的中美条约关系叙事

王宠惠1903年所完成的耶鲁大学法学院硕士论文《中国与美国:两国间商贸与政治关系发展史》,除导言和现已遗失的第一章“中国与其他国家的早期交往”外,共存八章。与卫斐列相似,王宠惠也同样将自由贸易与“天赋使命”作为中美条约关系的基础。在导言部分,他首先从两国的疆域构成入手,建构出一种“中国乃亚洲之美国”的“亲近性”:

中国在亚洲大陆之地位,与美国在美洲大陆之地位相似。合称为“中国本部”的十八个省份,与美国的四十四个州相应;而边远的满洲、蒙古、青海、乌里雅苏台、伊犁与西藏,则近似于美国的“领地”(territories)。事实上,我们可以说——中国乃亚洲之美国。(34)同前注〔4〕,Wang Chung-hui文,第1页。

以我们今天的眼光来看,王宠惠将中国边疆与美国“领地”相比附或许并不恰切,但这种不恰切的“比喻”本身却也正反映出他对于两国关系特殊性的认知。在王宠惠看来,“在广袤的疆土、丰饶的物产与大量的人口这些方面,中国是唯一可与美国相媲美的国家”。(35)同上注。而中国要实现其所蕴藏的“潜能”,则必须借助同美国的关系。在此,他引用美国传教士施惠廉的论断称:“尽管中国对于世界其他国家亦有其吸引力,但其与美国以及美洲大陆间的纽带无疑更加紧密。”可令人玩味的是,为了进一步说明这一“纽带”的紧密性,王宠惠却以1898年美国殖民菲律宾作为例证。在他看来,“美国占据菲律宾群岛这一事实,使得中、美这两个姊妹国家(sister nations)间的距离大大拉近了”。(36)同上注,第2页。与之形成对照的是,在中国知识界当时的主流观念里,菲律宾被美国占领非但不是中、美两国“姊妹”关系的体现,反倒正是中国民族危机的前兆。(37)这种观点的代表性人物是梁启超与欧榘甲,参见[美]卡尔·瑞贝卡:《世界大舞台:十九、二十世纪之交中国的民族主义》,高瑾等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出版社2008年版,第113-128页。而王宠惠之所以对美国殖民菲律宾持一种颇为少见的正面态度,显然与其论说背后的“中美特殊关系论”思想有关。正如同时期美国国内的扩张主义者用“昭昭天命”(manifest destiny)为美国殖民菲律宾正名一样,依照“中美特殊关系论”的认识,菲律宾被美国占领也同样反映着中美关系背后的一种“天赋使命”。

而这种“天赋使命”的核心则是中美贸易。在王氏笔下,美国革命首先是一场追求自由贸易的革命,因为《独立宣言》最主要的抗诉之一,正是英国人“切断了我们与世界其他地区的贸易往来”。革命成功后,“他们没有忘记在其独立史中占据显著地位的那一样商品——茶叶。而中国作为最大的茶叶原产国第一个引起了他们的注意”。也正因此,1784年“中国皇后号”来华就有了更为深刻的历史意义。在王宠惠看来,“这一事件尽管乍看起来无足轻重,但从其长远影响来看,却是人类历史上的头等大事之一”。(38)同前注〔4〕,Wang Chung-hui文,第3、10页。

贸易往来的频繁最终让中美条约关系的建立成为必然。在论文中,王宠惠对于《望厦条约》着墨甚多。他认为,《望厦条约》第33条对于禁止鸦片贸易的规定,正反映出美国作为“基督国”的对华友善态度:

在此,我必须对美国与中国政府在反对鸦片贸易问题上的合作立场聊表敬意,因为鸦片贸易实是违法害民。若把我的这些话仅仅当作溢美之辞,那就大错特错了;这些话乃是一个关心中国命运之人的肺腑之言。自与中国交往伊始,美国政府就反对其国民参与此类贸易;尽管仍有少数美国人因暴利而卷入其中,但那完全是个人行为,没有得到政府的任何支持……美国政府上述这些举措对于一个基督国来说是自然而然的;而与英国以刀剑胁迫弱国吞下“毒药”的行径相比,其意义则更加凸显。由此观之,我们对于美国的感激之情实是无以言表。(39)同上注,第27-28页。

不可否认,由于美国宗教势力对于鸦片贸易的强烈反对,美国政府在鸦片问题上的立场确实比英国政府更为公正。但是,美国对于禁止鸦片贸易的有限支持并未达到令中国人的“感激之情”“无以言表”的地步。首先,美国政府虽然公开禁止鸦片贸易,但实际参与鸦片走私的美国商人却并非“少数”而已;(40)参见[美]雅克·当斯:《黄金圈住地——广州的美国商人群体与美国对华政策的形成,1784—1844》,周湘、江滢河译,广东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第136-196页。更为重要的是,由于《望厦条约》中“领事裁判权条款”的存在,“清朝对美国国民的逮捕、审讯定罪、惩治的司法权力全部丧失,这就导致了条约中有关禁止鸦片走私的条款成为空文”。(41)甘开鹏:《美国来华传教士与晚清鸦片贸易》,载《美国研究》2007年第3期,第110页。而王宠惠之所以会相对放大《望厦条约》在禁止鸦片贸易方面的贡献,与其所师承的“卫三畏—卫斐列传统”对于美国反鸦片立场的有意强调当不无关系。(42)卫三畏便着重指出,《望厦条约》中的“禁止鸦片贸易条款”表明,美国比英国更讲求道德,同前注〔21〕,Samuel Wells Williams文,第6页;而同时期的美国国际法学家亦乐于强调鸦片问题上美英两国的高下之别,参见赖骏楠:《国际法与晚清中国》,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第43-48页。不过,卫氏父子对于王宠惠的更大影响,则体现在后者对于《望厦条约》的总体评价上。在王宠惠看来,《望厦条约》“完全是一个关于贸易与友善的条约”(purely a treaty of commerce and friendship):

这一条约的历史重要性,不仅在于它是“世界上最年轻与最古老的帝国”所订立的第一个条约,更在于它为中国之后与其他欧洲国家订约确立了一个样板。此外,它完全是一个关于贸易与友善的条约,与《南京条约》相比更加清楚且完整地定义了在华外国人的权利与义务;直到被1858年《天津条约》取代以前,它都是处理中外纠纷时的权威文本。(43)同前注〔4〕,Wang Chung-hui文,第29页。

与卫斐列一样,上述对于《望厦条约》的理解,侧重于强调中美条约关系与欧洲列强对华条约关系之区别,却弱化了法律语言包裹下中美条约与其他条约所共享的帝国主义色彩。事实上,“尽管美国拒绝了英国的领土帝国主义,但它彻底采用了英国非领土式帝国主义的关键形式”,(44)[美]络德睦:《法律东方主义:中国、美国与现代法》,魏磊杰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132页。甚至还要更进一步。从内容上看,《望厦条约》为美国赢得了比英国更为广泛的领事裁判权(如对于美国在华公民的逮捕权),而其中的“协定关税条款”与“修约条款”未来更是对中国主权造成了巨大危害。(45)参见茅海建:《天朝的崩溃:鸦片战争再研究》,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5年版,第526页。也正因此,络德睦(Teemu Ruskola)才主张,“美国在亚洲的帝国主义明显并非起始于1898年美军到达马尼拉”,“而是起始于1844年《望厦条约》的签订”。(46)同前注〔44〕,络德睦书,第132页。

而王宠惠随后对于《中美天津条约》以及《蒲安臣条约》的阐述,亦与卫斐列大体一致,也即将其处理成一条始终反映美国对华“善意”的连贯线索,同时淡化其间美国与欧洲列强的合作面向。如对于美国驻华公使列卫廉(William B.Reed)在《天津条约》谈判前后主张以“善后条约”的形式将鸦片合法化的行径,王宠惠特意强调:“美国使节列卫廉对于促成此事作用甚巨,也因由他个人独享推动鸦片贸易合法化的‘殊荣’。”(47)同前注〔4〕,Wang Chung-hui文,第40页。换而言之,中美条约关系的“友善”本质并未改变,只是列卫廉的个人行为有所偏离。而与之相对的是,在王宠惠的叙事里,蒲安臣却被视作“中美特殊关系”的“化身”。(48)卫斐列在其为蒲安臣所作传记中,也将蒲氏视作“真正的布道精神的化身”。F.W.Williams, Anson Burlingame and the First Chinese Mission to Foreign Powers, Scribner’s, 1912, X.在论文中,他着重征引了《蒲安臣条约》订立前蒲氏所发表的“勿扰她”演讲:“她现在带着你们的国际法而来;她来告诉你们,她乐意根据国际法和你们建立关系,遵守其规定,履行条约和享受权益……她希望你们能够赋予那些战争压力下所订立的条约一个宽宏仁爱的本质。”(49)同前注〔4〕,Wang Chung-hui文,第56页。译文参见王元崇:《中美相遇:大国外交与晚清兴衰(1784—1911)》,文汇出版社2021年版,第239页。事实上,王宠惠在此也多少是借蒲安臣之口来表达自己对于中美条约关系的一种本质性理解。

在其后的篇幅中,对于19世纪80年代的美国排华运动,身为中国人的王宠惠自然做出了比卫斐列更为强烈的谴责。他在论文中以两个章节表明,“美国政府行使其权力的方式是如此的严酷且不公正,以致其在中国的声誉将永久受损”。(50)同上注,Wang Chung-hui文,第77页。然而,从其论文结尾部分关于《辛丑条约》以及美国“门户开放”政策的叙述来看,排华运动并未真正影响王宠惠对于中美关系的基本判断——美国依旧在诸多西方国家中扮演着一个对华“友善”的特殊角色。在他看来,从八国联军侵华直到《辛丑条约》订立这一期间里,海约翰的第二次“门户开放”照会发挥了“最为重要”的作用。(51)同上注,第92页。该照会表示,美国要“谋求一项解决办法,这种办法能给中国带来持久的安定与和平,维护中国领土与行政的完整,保护条约和国际法赋予各友好国家的一切权利,并为世界各国保卫与中华帝国各个地区进行平等与公平贸易的原则”。(52)天津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1901年美国对华外交档案:有关义和团运动暨辛丑条约谈判的文件》,齐鲁书社1984年版,第7-8页。要而言之,在王宠惠的中美条约关系叙事里,从《望厦条约》直到“门户开放”政策背后,一以贯之地反映着美国对于中国的特殊“善意”,以及其所追求的一种不同于欧洲列强的新国际秩序。而这种新秩序最终的制度化体现,便是华盛顿会议所建立起的“华盛顿条约体系”。

四、“门户开放”与“中国问题”:王宠惠与“华盛顿条约体系”

(一)中国革命的“辣斐德”:王宠惠与《中国问题的真解决》

对于中美条约关系以及国际秩序的认识,无疑影响着作为革命家的王宠惠对于中国革命之国际环境的判断。1901年,王宠惠与秦力山、冯自由等人东渡日本创办《国民报》月刊,发表了大量关于革命的论述。在其中一篇题为《我们的目标》的英文评论中,王宠惠第一次将“中国问题”与美国的“门户开放”政策联系在了一起:

所谓的中国问题是如此之复杂难解,以致让全世界的一流政治家们都困惑不已。对此问题,至今也没有人提出一个令人满意的解决方案。有些国家追求“门户开放”政策,有些国家声称要“保持中国的独立与完整”,但也有些国家倾向于瓜分中国。(53)Wang Chung-hui, What We Aim At, The Chinese National, No.1, Apr.1901.

可以看出,此时的王宠惠尚未形成自己对于中美条约关系的明确认识,故而认为没有“令人满意的解决方案”。而如前文所述,赴耶鲁就读以后,王宠惠渐渐开始将“中国问题”的解决置入美国所主导的新国际秩序框架之中。恰在同一时期,孙中山从日本前往纽约,随后“宠惠奉电招赴寓所,为深远之谈”。(54)王宠惠:《困学斋文存》,(台湾地区)台湾中华丛书委员会1957年版,第3页。1904年8月,就在王宠惠完成其硕士论文后一年,他与孙中山共同起草了被后人视作“国父第一次对外宣言”的长文《中国问题的真解决》。(55)虽然孙中山在其致麦克威廉斯的信中表示,“我特别请你注意最后的五页,那是完全由我自己所写。其余部分由王先生和我合写”,但从两人这一时期的交往密切程度来看,王宠惠的思想显然影响了整篇文章的构思,孙中山:《致麦克威廉斯函》(一九〇四年八月三十一日),载《孙中山全集》(第一卷),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256页。在这篇体现着二人共同思想结晶的重要文献中,我们可以清晰地发现王宠惠“中美特殊关系论”思想之痕迹。

文章开篇即表明,“中国终究要成为那些争夺亚洲霸权的国家之间的主要争斗场所”,而“美国在国际政治中虽然有其传统的孤立政策,但它在这方面绝不会漠不关心”,只是“在方式上与其他各国多少有些不同”。(56)孙中山、王宠惠:《中国问题的真解决——向美国人民的呼吁》,载同上注,《孙中山全集》(第一卷),第248页。至于美国必然会介入“中国问题”的原因,则正如王宠惠在其硕士论文中所分析的一样,短期来看是美国因占领菲律宾而成为中国的“邻邦”,长期来看则是中国市场对于美国“特殊的重要性”:

首先,菲律宾群岛转到美国的控制之下,就使美国成了中国最近的邻邦之一,因之它不可能对中国的情况闭目不理;其次,中国是美国货物的一个巨大市场,如果美国要把它的商业与工业活动扩展到世界其他各地,中国就是它必须注目的第一个国家。由此看来,所谓“远东问题”,对这个国家是具有特殊的重要性的。(57)同上注,第248-249页。

史扶邻(Harold Z.Schiffrin)曾敏锐地指出,孙中山此文对于美国占领菲律宾的阐述使用了“不同的调子”。因为就在不久之前,孙中山还曾就菲律宾问题与华侨专门分享过自己对于美国转向帝国主义的担忧。(58)参见[美]史扶邻:《孙中山与中国革命的起源》,丘权政、符致兴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291-292页。而事实上,这样一种“变调”背后,更多是另一主笔人王宠惠的影响。在王宠惠和孙中山看来,所谓“中国问题”真正的病根是清政府,因为正是不开明的清政府阻碍了中国市场的开放。而为了彻底打开对于美国来说有着特殊重要性的中国市场,作为“基督教的民族”的美国人民应该充当中国革命的“辣斐德”(拉法耶特),协助革命党人推翻清政府:

我们必须普遍地向文明世界的人民,特别是向美国人民呼吁,要求你们在道义上与物质上给以同情和支援。因为你们是西方文明在日本的开拓者,因为你们是基督教的民族,因为我们要仿照你们的政府而缔造我们的新政府,尤其因为你们是自由与民主的战士。我们希望能在你们中间找到许多的辣斐德(Lafayette)。(59)同前注〔56〕,孙中山、王宠惠文,第255页。

虽然这篇文章并没有为当时正值低谷的中国革命带来美国的直接援助,但其将“中国问题”与“门户开放”以及“美国同情”相联结的努力,却能反映出以王宠惠为代表的近代留美知识精英最终走向“华盛顿条约体系”背后的一种思考模式。

(二)“热忱多情之美国”:王宠惠与华盛顿会议

1912年1月,王宠惠被孙中山任命为中华民国临时政府首任外务总长,但这一职务在袁世凯接任临时大总统后不久即卸去。而在北洋政府中历任司法总长、法律编纂会会长等职后,1921年10月,时任大理院院长的王宠惠被任命为华盛顿会议中国代表团的三位全权代表之一,亲自参与到中美条约关系的再造之中。

在具体分析王宠惠对于华盛顿会议的认识之前,或应首先就20世纪初美国东亚战略的演进做一番基本的梳理。如前文所述,“门户开放”政策标志着美国谋求在东亚建立新的国际秩序之开始。而此后美国总统塔夫脱的“金元外交”(dollar diplomacy)政策,则试图进一步强化自由贸易在东亚国际秩序中的重要性。(60)参见[美]孔华润:《美国对中国的反应》,张静尔译,周敦仁、卢义民校,复旦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68-74页。但无论是倡导“门户开放”的海约翰,还是主张“金元外交”的塔夫脱,都未能将中国所处的条约体系彻底“美国化”,而“真正为美国重建国际秩序提供条件的,是一战导致的欧洲国际体系的崩溃和东亚国际体系的瓦解”。(61)王立新:《美国的世界秩序观与东亚国际体系的演变(1900—1945)(I)》,载《东南亚研究》2003年第4期,第7页。1918年,伍德罗·威尔逊总统提出“十四点和平原则”,标志着以集体安全、自由贸易与民族自决为原则的“自由国际主义”秩序观最终成型。虽然威尔逊本人随后在巴黎和会以及美国国内相继受挫,但这种“自由国际主义”秩序观却有着持续的影响力。1921年威尔逊下台后,共和党人并没有就此回归传统的孤立主义政策,而是“把门户开放原则的国际化和制度化作为世界秩序的核心”,(62)同上注,第8页。继而在此精神的主导下推动了旨在解决远东及太平洋问题的华盛顿会议的召开。

面对美国此次重新缔造东亚国际秩序的尝试,中国方面的态度其实颇为暧昧。此时,1919年巴黎和会与《凡尔赛条约》给中国知识界所带来的失望情绪尚未完全散去。即便是王宠惠本人,也曾对《凡尔赛条约》所建立的国际联盟主持“公理”颇有幻灭之感,盖其“最初个人之意,正望有国际联盟机关,为弱国伸公理,及今验之则大不然。国际联盟毫无效果,等于虚设”。(63)李景铭:《太平洋会议日记(上)》,载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编:《近代史资料》(总75号),知识产权出版社2010年版,第28页。与对国联之失望相应的是,美国在巴黎和会前于中国所树立起的良好形象也跌至低谷。(64)这一时期美国及威尔逊在华形象的建构及其破灭,参见任一:《“寰世独美”:五四前夕美国在华宣传与中国对新国家身份的追求》,载《史学集刊》2016年第1期,第46-57页。早年推崇“联美制日”的毛泽东,在巴黎和会后即感慨威尔逊“好像热锅上的蚂蚁”,而“凡尔赛条约体系”不过是“国际强权者的联合”,只有革命才能彻底改造不公平的国际秩序。(65)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早期文稿》,湖南出版社1995年版,第318、338页。因此,对于此次美国所主持的华盛顿会议,“乐观的以为从前所订种种不平等条约的条件可以消除……至于悲观派的心理,就是以巴黎和会为前车之鉴,所希望于太平洋会议的,都将成为梦幻,而危害之来,反将变为实在”。(66)江一(杨贤江):《太平洋会议与学生的觉悟》,载《学生杂志》第8卷第11号(1921年)。这种怀疑与不安的心态,更是一度演化为华盛顿会议将造成“国际共管中国”的谣言在报界广为流布。(67)参见马建标:《冲破旧秩序:中国对帝国主义国际体系的反应1912—1922》,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第154-156页。而就当国内舆论呈现分歧之时,王宠惠早年留学时对于中美条约关系所形成的牢固认识,潜移默化地影响了其对于此次美国重塑条约体系的判断。要而言之,虽然对国际联盟感到失望,但王宠惠依然相信,中国通过主动“开放门户”换取美国“善意”、积极加入美国所主导的新国际秩序,仍将有助于中国改善对外关系、抵抗日本扩张。而在倚赖中美之间的“特殊关系”“联美制日”这一观念上,他与同样留美出身的代表团成员顾维钧可以说不谋而合。(68)顾维钧对于“中美特殊关系”的认知,一方面有其早年留美求学背景之影响,另一方面则与其早先的外交经历有关。早在1915年中日二十一条交涉中,美国对华的友好姿态便给顾氏留下深刻印象,令其“相信美国是中国真正的朋友”,“对中国并无任何政治或帝国主义野心”,顾维钧:《顾维钧回忆录》(第一分册),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52页;《顾维钧回忆录》(第五分册),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426页。对于顾维钧“美国观”的详细分析,参见岳谦厚:《顾维钧外交思想研究》,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3-47页。收到华盛顿会议的代表任命后不久,他便“当即赴英伦与顾公使商议一切”。(69)王宠惠:《太平洋会议之经过》,载同前注〔3〕,王宠惠书,第325-327页。与王宠惠一样,顾维钧也认为,美国的“同情”是中国抗衡日本所能倚赖的最重要资源,因此中国“不得不稍寓欧美各国之希望,俾唤同情”。(70)金光耀:《顾维钧与华盛顿会议》,载《历史研究》1997年第5期,第24页。

1921年11月1日,王宠惠与顾维钧一道自英赴美。11月16日,中国代表团率先在会上提出处理远东问题的“十点原则”,表明“中国既极赞同所称开放门户主义,即与约各国一律享有工商业机会均等主义,故自愿承认该主义,并实行于中华民国各地方,无有例外”。(71)天津市历史博物馆编:《近代史资料专刊:秘笈录存》,知识产权出版社2013年版,第343页。而这种通过主动支持“门户开放”政策换取美国“同情”的外交策略雏形,正是王宠惠、顾维钧二人在会议筹备过程中所拟定的议事日程。(72)参见[日]川岛真:《中国近代外交的形成》,田建国译,田建华校,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284-293页。所谓赞同“开放门户主义”,其目的即是唤起美国对华的友好态度。会议具体谈判过程中,王宠惠便曾多次试图以此换取美方在二十一条问题上的支持,向其强调“日本之对华要求,实侵犯美国之门户开放政策”;(73)《美国对中日交涉之态度》,载《晨报》1922年1月7日。而对于中国为何接受美英调停下的中日会外交涉,王宠惠亦曾特意向观会的中国留学生申说维系国际“感情”的重要性,认为“好感情虽不定有益,恶感情确能生害”。(74)何思源:《华盛顿会议中山东问题之经过》,载《东方杂志》第19卷第2号(1922年)。要而言之,王宠惠等人是希望通过主动“门户开放”换取美方在山东以及二十一条问题上对于中国的特殊“善意”,而这背后的思路在本质上与他此前的“中美特殊关系论”思想有颇多相近之处。

1922年2月6日,华盛顿会议与会各国签署《九国公约》。其中第1条规定,“施用各国之权势,以期切实设立并维持各国在中国全境之商务、实业机会均等之原则”。(75)同前注〔28〕,王铁崖主编书(第三册),第218页。通过“门户开放”政策的国际化与制度化,美国由此将其对于东亚国际秩序的想象转化为现实。而针对这一结果,有不少中国国内观察者认为,其无异于“在政治上认中国为各国共同保护之地,在经济上认中国为各国共同侵略之场”。(76)《外交会解释〈九国公约〉之危险》,载《民国日报》1922年2月22日。面对种种批评意见,王宠惠在其自美归国后的首场演讲中回应称,虽然在华盛顿会议上“吾国希望仅达小半耳”,但是出于维系中美间特殊关系之考虑,中方亦有必要签字接受,盖“美既一致热忱助我,我苟拒绝签字,不特太平洋会议无结果,美国声誉亦将扫地,欲其表同情于我,难矣”;在具体的“二十一条问题”上,王宠惠则特别指出:“热忱多情之美国,亦有许士奉美国政府提出之抗议书。”(77)王宠惠:《太平洋会议之经过》,载同前注〔3〕,王宠惠书,第325-327页。4月2日,王宠惠在国民外交联合会的演讲中再次表示,通过华盛顿会议,“东方一切内情,完全灌输于西方人脑筋中。以后再有对外问题,可希冀各国有同情之表现”。(78)《王宠惠昨日之演说》,载《晨报》1922年4月3日。而上述对于美国“热忱”与“同情”的强调背后,无疑也表露出王宠惠对于美国所主导的“华盛顿条约体系”的信任与期待。

然而,“华盛顿条约体系”建立后不久即遭到日本右翼势力的直接挑战。(79)参见Akiya Iriye, After Imperialism: The Search for a New Order in the Far East 1921—1931,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65。此后,以《九国公约》为依据争取美国对中国的特殊“善意”,便成为中国外交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80)值得注意的是,在1941年美日正式宣战以前,王宠惠与蒋介石对于美国的可倚赖程度有着不同的判断。1939年底,王宠惠未经蒋介石同意多次接受美媒采访,呼吁美国出面调解中日问题,甚至还引起蒋介石强烈不满,在日记中批评称,“亮畴突发外交可由美国调和奇诞,此种书生不知其用意何在”。参见邓野:《蒋介石的战略布局(1939—1941)》,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9年版,第44页。1940年,时任外交部长的王宠惠在其对美新年演讲中即表示:“正是出于一直以来对于和平的热爱,美国在1922年召集了华盛顿会议。会议上所签署的九国公约,要求所有签署国尊重中国的主权完整,并遵守在华门户开放政策。”(81)Wang Chung-hui, China’s New Year Message to America,载同前注〔3〕,王宠惠书,第495页。尽管是官方的外交辞令,但从其所使用的话语模式中,我们仍不难发现早年中美条约关系叙事所留下的清晰印迹。这种叙事将美国区别于同时期的欧洲帝国主义列强,强调中美条约关系一直以来的平等性与友善性,进而为此后美国所主导的“华盛顿条约体系”提供一种正当性支撑。而对于这种“正当性”的认知,也影响了以王宠惠为代表的留美精英面对此条约体系的态度。

五、结语:中美条约关系的另一种叙事

1921年9月,就在北洋政府正式接受华盛顿会议邀约后不久,中国知识界迅速掀起一轮相关讨论。彼时刚刚当选中共中央第一任书记的陈独秀也在《新青年》第九卷第五号上刊出《太平洋会议与弱小民族》一文,表达了自己对于华盛顿会议的认识:

我们中国人,尤其是知识阶层,尤其是美国留学生,对于华盛顿太平洋会议,有两个唤不醒的迷梦:(一)他们以为此次华盛顿会议是中国免除外患千载一时的机会,列强至少美国必然主张正义人道帮助中国抵抗日本。(二)他们以为此次华盛顿会议,倘列强不能妥协,冲突起来,限制军备案不能成立,太平洋诸问题不得解决,不单是太平洋沿岸弱小民族底不幸,简直是世界和平底不幸。(82)陈独秀:《太平洋会议与弱小民族》,载《新青年》第九卷第五号,1921年9月。

陈独秀此处所谓“唤不醒的迷梦”,当然更多是一种宣传上的修辞。但是其“迷梦”背后所指涉的,却是一种真实存在的对于中美条约关系以及东亚国际秩序的认知模式,亦即前文所分析的“中美特殊关系论”:它在强化中国市场对于美国之特殊意义的同时,也强化了美国对华条约所反映出的特殊“友善”。正如王宠惠的个案所展现的那样,这种中美条约关系叙事有着相当深厚的历史根基:它发端于美国建国初的国际秩序观,成型于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美国知识界的建构,继而被中国早期留美精英吸收与发展,并最终作为一种思想资源在近代中国加入“华盛顿条约体系”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而华盛顿会议结束后,以上述国际秩序观为支撑的“华盛顿条约体系”却受到了另一种国际秩序观的强烈冲击。(83)参见王立新:《华盛顿体系与中国国民革命:二十年代中美关系新探》,载《历史研究》2001年第2期,第56-68页。正是被“华盛顿条约体系”排斥在外的苏联,为当时刚刚崛起的中国边缘知识分子提供了一种截然不同的全新叙事。(84)对区别于王宠惠等留美知识精英的“边缘知识分子”群体之分析,参见罗志田:《近代中国社会权势的转移:知识分子的边缘化与边缘知识分子的兴起》,载《开放时代》1999年第4期,第5-26页。在这一叙事中,美国不再因其“基督国”身份而对中国保有区别于其他国家的特殊“善意”;与之相反,美国被视作帝国主义列强凭借条约体系共同宰制中国的主导者,通过《九国公约》“给中国立了一种共同宰制、共同管理的根本大法”。(85)和森(蔡和森):《由华盛顿会议到何东的和平会议》,载《前锋》第2号,1923年12月1日。如1922年中共二大宣言即指出:“美国之所以采用海约翰以来的旧调,完全是要借着这个‘开放’来打破日英在中国的优势,让他自己插足进来,操纵中国的经济生命。”(86)《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大会宣言(一九二二年七月)》,载中共二大史料编纂委员会编:《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共党史出版社2006年版,第62页。而上述两种中美条约关系叙事与国际秩序观的竞争,则正构成此后数十年中国革命的一大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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