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志强
(青海省博物馆,青海西宁810008)
青海省历史悠久,文化多元,地理位置重要,历史上一直是各类地方政治势力的兵家必争之地,因而留有众多文化遗迹。旧石器时代晚期人类活动遗迹的发现和新石器时代文化巅峰现象的发生,充分证明青海文明火光的久远。享誉世界的丝绸之路和唐蕃古道为中西方文明沟通交流、借鉴、发展发挥过重要作用。青海地处黄河上游,处于我国西部游牧文化与东部农耕文化的分界线, 是以藏族、 蒙古族为主的西部少数民族和中原汉族的传统分界线和杂居区,民族风情多样、宗教信仰各异,藏传佛教、伊斯兰教寺院较多,信教人数众多,从信教人数来讲以藏传佛教为主流。 各种宗教文化在此汇聚交流、相互影响、碰撞融合、形成独特地域文化的景观特色。
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统计结果, 青海省已发现各个历史时期人类活动的文化遗存6411 处。其中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类型①。依据青海省全国长城资源调查项目, 共查明青海省内明长城资源长城主线全长331.83 千米,其他墙体及壕堑31.61 千米,合计363.44 千米。 还有敌台、烽火台、关、堡及相关遗存。主要分布在青海省的西宁、海东、海南、海北四个市、州的十一个区、县②。截至2019 年10 月国务院公布的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公布的第十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显示, 青海省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1 处(含世界文化遗产——长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66 处,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303处。 2014 年 3 月 12 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公布的第六批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单上, 青海省有历史文化名城一座(黄南州同仁)、历史文化名镇一处(海东市循化县街子镇)、历史文化名村五处(黄南州同仁县郭麻日村、玉树州玉树县仲达乡电达村、安冲乡拉则村、果洛州班玛县灯塔乡班前村、 海东市循化县清水乡大庄村)。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公布的第四批国家传统文化村落名录中青海省五个市州、九个县的79 处村落名列其中③。这些珍贵的文化遗产是不同历史时期居住在青海的先民们,用勤劳和智慧开拓的历史见证。也是历朝历代中原王朝,开疆拓土,设县置郡,屯田戍边,着力经营的真实写照。 是黄河源头文化河湟文化的重要承载区,充分证明地处黄河、长江上游的青海地区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 是建设和维护多民族统一国家的重要力量, 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以上对我省各级文物保护单位、 各类文物点分布和内涵特点的梳理和研究, 本文按国家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和文物保护最新理念, 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分类大遗址保护中,农业遗产、工业遗产、文化景观、文化线路、商业老字号,以及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文化村落等遗产,结合青海省文化遗存地域分布特点,梳理提出“一圈、两道、三大片区”的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传承发展思路。 我们认为,这个思路的提出,既有遗产分布地域、历史文脉、文化类型内涵的考虑,又和已经形成的文化习惯、旅游线路,以及“一带一路”“城镇化发展中的古城保护”“传统村落保护”等战略性发展思路紧密衔接,是有历史内涵支撑,可行、可操作的,也是可通过争取能够得到诸多政策支持的保护利用思路。
“一圈”是指以青海湖为中心的环青海湖文化遗产保护展示圈。 青海省是国内唯一一个以自然湖泊命名的省份, 青海湖是我国最大的咸水湖。2010 年被评为“中国最美的湖泊”,其独一无二的自然风光和连续十八届的“环青海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的成功举办,使青海湖在全国乃至全球都具有很高的知名度, 成为青海省旅游品牌中最为靓丽、极具价值和发展远景的一张“金名片”。环青海湖区域的文化遗存分布十分丰富,经初步统计,在这个区域有不同时期的重要文化遗存近30 余处, 其中有青海土著文化卡约文化为代表的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存; 东汉王莽时期设置的西海郡古城遗址及环湖五县古城遗址; 南北朝时期的加木格尔滩古城、吐谷浑王朝后期都城伏俟城;明清时期的哈喇库图城、永安古城等;不同历史时期的岩画遗存;还有中国第一个核武器研制基地等等。环湖一圈对我省来讲是非常独特的一个区域, 品牌优势明显、 旅游市场成熟, 文化遗存分布相对集中,时代跨度大,内涵丰富,保护和利用工作具备许多得天独厚优势和条件, 毋庸置疑成为下一阶段重点布局、打造建设的保护利用示范区。
“两道”:是指“丝绸之路青海道”和“唐蕃古道”青海段两条通道,这两道历史上在沟通东西方政治、经济、文化交流方面发挥过重要作用。 对其沿线的古城址、驿站、垭口、古渡口等等文化遗存,进行挖掘研究、整体保护、展示、利用很有意义。两条道路把东方文明的中心我国中原地区和中亚、西亚的两河流域文明,南亚的印度文明,乃至西方的欧洲文明,及其关联区域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留下大量史籍记载和沿线众多的文化遗存、 出土文物,还有流传于民间各族群众中的美好传说,均印证着古道曾经的辉煌和重要作用。
“丝绸之路”是指从远古起,尤其是秦汉以来以长安为起点,经甘肃河西走廊、新疆、中亚,通往欧洲,连接东西方经济、商贸的大通道,也是东西方文化科技交流的桥梁, 为人类社会的科技进步和文明发展做出过巨大贡献。 我国古代的四大发明等文明成果和西方佛教、伊斯兰教的文化艺术,还有大量农作物、 经济作物种子都是通过这条道路传播的。其在青海境内的走向,根据相关史料记载、沿线文化遗存印证,学术界一致认可的是:经今天甘肃临夏,渡黄河入青海境内,经古鄯、碾伯到西宁。再从西宁起北经扁都口至甘肃张掖;或由西宁向西经赤岭、青海湖南岸、都兰,又或青海湖北岸经德令哈、大柴旦穿柴达木盆地至新疆。在长期的发展中形成了大量依托和服务丝路商贸通道而产生的商贸型城镇、 大量含有商贸成分的文化遗产,是今天新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重要内容。绵延在青海境内的“丝绸之路青海道”和平行的甘肃河西走廊丝绸之路同样在东西方两大文明的交流碰撞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也是当今我国申报丝绸之路世界文化遗产内容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是我省文化遗产极具地域特征、兼有普遍价值,保护利用极具潜力的重要资源。
“唐蕃古道”,是指1300 多年前中原唐朝和青藏高原吐蕃王朝之间政治往来、 经济文化交流的主要通道,被誉为沟通汉藏人民友好联系的“黄金桥”。 道路东起唐朝京都长安(今陕西西安),经陕西、甘肃、青海、西藏四省区,直达吐蕃国都逻些(今西藏拉萨)等地的漫长通道。 确切地讲这条通道在更早时期就已经存在, 并通过逻些往南和今天的尼泊尔、印度等南亚诸国相连,史称“尼婆罗道”“天竺道”。 除将中原内地和西北、西南边陲有机地联系在一起外,还承担着我国古代和尼泊尔、印度等国往来的桥梁作用,具有中印、中西文明交流的重要使命。从这个意义上讲,这条通道也是西南“丝绸之路”的组成部分,在汉藏友好关系史、中西交通史等方面同样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唐蕃古道从长安到逻些绵延3000 余公里,其中在我省境内里程就达总里程的一半以上。 此条道路沿线几乎贯穿我省东部地区和青南大部地区, 我省境内路段地势海拔高耸,山峰绵延叠嶂、江河纵横、湖泊星罗棋布。 其走向基本和青海省境内的109国道、214 国道基本一致,以湟源、日月山、倒淌河、恰不恰、兴海大河坝、温泉、花石峡、清水河、结古为主要节点,穿越三江源国家公园保护核心区,沿线雪山、草原、河流地质特征鲜明,又是玉树灾后重建成果“新玉树、新家园”展示的重点区域。诸多古文化遗址、古城址、古渡口、摩崖石刻、藏传佛教寺院,见证了唐蕃双方通过政治上的联姻、军事的接触、经济的交流、文化相互交融影响、沿线各民族团结互助、共同发展进步的历史事实。
“三大片区”:一是指日月山以东黄河流域、湟水流域,是河湟文化核心区和重点承载区,以今天西宁、海东两市辖区为主要分布区域,此区域是以农耕文化为主题的保护区;二是以昆仑山以南、唐古拉山脉以北,包括巴颜喀拉山脉、祁连山区域的今天青海南部的黄南、海南、果洛、玉树州和海北州在内的以游牧文化为主的广大地区, 此区域主要以保护草原游牧文化、宗教建筑、人文风情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人文景观区域; 三是以青海湖以西, 包括柴达木盆地在内的今天海西州范围的广大地区。此区域主要保护、展示新生的人民共和国在这一区域建立政权、发展交通、开发能源、改善民生遗留下来的重要的工业遗产、农业遗产、文化线路等, 它们是以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的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重点打造“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为主旨的“革命文物展示教育基地”。这一区域和线路应该是我省乃至在全国范围都极具特色、独一无二的独特文化区域,利用潜力大、价值高。这一区域有:被誉为“青藏公路之父”——幕生忠将军楼、英雄地中四井、万丈盐桥、青藏铁路重要节点关角隧道、格尔木南山口等等。
另外青海省还有“红色文化遗产”。 狭义地讲主要是指从中国共产党成立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历史阶段内,创造产生的重要革命遗迹、纪念地、为缅怀先辈革命精神而建立的纪念馆等等。青海省红色文化遗产资源比较集中, 主要分布在西宁、海东、果洛、海北等市州的部分区县。果洛州班玛县的“红军沟”,红军书写的抗日标语、红军哨所、红军桥、红军宿营地、红军墓等遗存。西宁烈士陵园的红军烈士公墓、烈士纪念碑,孙玉清烈士纪念碑,陈展有烈士遗物和朱德、李先念、徐向前等革命前辈的题词等的西路红军革命纪念馆。 海东市循化县赞不乎乡红军建造的红光清真寺、 监舍等等。 这些红色遗址内容丰富、价值独特,是中国工农红军在特对的条件下形成的鲜为人知的历史,是我国革命文物、红色旅游资源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今天,在做好保护修复工作的同时,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 年)的意见》精神和国家文物部门要求,加快展示利用工作步伐,深化革命文物价值挖掘阐释,弘扬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体现革命文物服务大局、资政育人和推动发展的独特作用。
上述“一圈、两带、三大片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概念性思路, 从内容上涵盖了青海省不同历史时期的各类文化遗存, 客观地把青海文化遗产的分布、内涵、类型、线路作了梳理归纳,并从保护利用角度进行了科学梳理,从点到线、由线联片,进而达到形成优秀文化遗产展示区建设依据。 以文化内涵统领保护利用、决定建设展示主题,使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形成共识、达到共赢局面。 努力达到目标明确,思想统一,规划科学,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工作认识和实践上来。“一圈、两道、三大片区”文化遗产保护思路的提出, 应该说对我省今后文化遗产的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宏观思路依据和选择。
党和国家历来重视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学习、在基层视察调研、各类会议等不同场合,对文物工作多次作出指示、批示,“要系统梳理传统文化资源,让收藏在禁宫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要注重塑造我国的国家形象,重点展示中国历史底蕴深厚,各民族多元一体,文化多样和谐的文明大国形象”。 十九大报告从理论的高度和实践的深度阐明了中华传统文化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征程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继承创新, 让中华文化展现出永久魅力和时代风采”。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文化建设, 对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的高度重视,为我们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青海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提出的“一优两高”战略部署, 是十九大精神在我省贯彻落实的具体体现。 结合青海省实际,和建设文化名省、旅游名省的具体要求相结合, 各级地方政府和文物工作者拓展思路、求真务实、大胆创新,积极探索边远、少数民族、贫困、高寒、人口稀少地区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传承发展的有效方式,以保护利用并重的理念和思路,谋划好、搭建好符合我省文化遗存分布特点,展示我省悠久地域历史、灿烂民族文化,反映多元文化共存共荣、交相辉映,共同发展的历史事实的顶层设计思路、 建设步骤、 创新举措,应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要树立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全省一盘棋的思路,坚决摒弃以往关起门来以市、州等行政区划各自为营的传统做法, 要将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置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下、大环境中,围绕经济转型跨越和文化名省战略实施,由“分而治之”转向“统筹兼顾”,以“一圈、两道、三大片区”的保护利用思路整合我省文物资源, 通过有计划地重点建设,打造出特色鲜明、内涵丰富、文化价值独一无二,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以文化遗产展示为基本内涵支撑”的考察体验、观光旅游线路,逐步形成点、线、片、面的保护利用格局,积极实践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带动经济增长示范效应, 实现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的互动共赢局面。
省级文物部门切实发挥行业引领的角色和作用, 牵头编制全省的中长期的文物保护利用工作规划,在做好与国家、省级相关专项规划衔接的基础上,把握好线和面的设计布局,把“一颗颗”内涵丰富、文化价值高、保护利用成型的各类“珍珠”,用经济的、交通的、旅游的、民族的“金丝线”串联起来打造成知名度高、吸引力强的“一片片”文物资源保护利用示范区。 地方各级政府按文物保护法相关要求,主动做好个体“珍珠”的规划编制。通过文物保护规划的编制和公布, 为统筹开展文物本体修缮、 附属文物保护, 保护范围内的环境整治、 保护性设施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打好基础做好铺垫。 同时也为城乡建设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旅游等专项规划的制定, 提供科学依据。 尤其注意的是,在文物保护规划编制和各类文物保护工程方案设计阶段,就要增加相应传承利用章节内容,统筹考虑文物的保护和利用。为此,必须做好:
1.科研先行,深入挖掘各类文化遗存的历史文化内涵及其时代价值。 组织系统内科研单位的研究力量开展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研究工作,对重大课题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攻关,鼓励深入研究,诠释遗产内涵, 理清脉络, 全面梳理认定遗产价值。规划编制力求超前,起点要高、标准要严,要借鉴国内、 国际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成效显著的成功经验,这样才能体现“后发优势”,全面提升保护利用水平。
2.整体保护,全面、完整、系统地展示文化遗产的内在价值。规划要注重发挥整体保护优势,明确遗产保护既要做好个体独立的重要内容, 还要注重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内容, 理清区域范围内的点、线、片、面的内容递进延伸关系,把握历史文脉传承、价值内涵阐释。
提升起点,超前谋划,把“一圈、两道、三大片区” 文物精品展示带建设打造与积极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相结合。 指导组织省内具备世界遗产申报条件的具有潜质的文化遗产保护点积极申报世界文化遗产。 如丝绸之路(青海段)、唐蕃古道、塔尔寺、玉树新寨嘉那嘛呢,以及青海湖、雅丹地貌等闻名遐迩的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 对具备世界遗产价值潜质的都应策划启动申报工作。 不论结果如何, 积极努力的申报过程本身同样是扩大品牌影响,提升价值战略的组成部分。
合理使用不同项目、 不同渠道资金, 把握侧重、加快文物保护工程实施能力。 通过项目实施,真正使“一圈、两带、三大片区”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成为“一优两高”目标实践,文化名省建设,美丽青海建设、生态保护优先,绿色发展的新亮点。
1.正确认识城镇化、新农村建设过程,在提高各族群众生活质量、提升公共服务能力的同时,也应该成为文化遗产保护的良好机遇。积极倡导“有所为,有所不为;有所变,有所不变”的建设理念,使代表传统文化建筑的传统村落, 乡愁的文化元素能够永久保留传承下去。 实施好住建、文化、财政、国家文物局四部局《传统村落保护项目》。截至目前,青海省已有四批79 个村被公布为中国传统村落名录。
2.调整思路,积极推进下一批国保单位的申报工作, 持续做好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项目的申报、实施。超前谋划项目工作,必须做到“申报一批,实施一批,储备一批”的项目工作要求。利用好“十四五”规划国家重点支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良机, 尽快将我省可纳入支持范围的革命文物资源,进行全面系统的普查梳理,及时开展申报工作。同时,建设好长城、喇家遗址、热水墓群等已列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的大遗址保护利用工作。
3.合理分配,科学使用好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通过建立项目库管理形式,全面掌握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及重要的市县级文物点保存现状,根据轻重缓急组织好、安排好项目实施,把握好“先救人、后治病”紧急抢险工程和集中使用“消除病害隐患、解决根本问题”全面保护的关系,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利用好国家支持青海等四省藏区社会发展和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建设的战略布局, 做好项目资金的申报申请工作,争取得到更大支持。
建立和完善相应保护机制和工作机构, 明确工作职能。加强人才培养工作,下大力气彻底解决长期制约我省文物保护工作发展的制约因素。 管理层面, 要加强政策和相关知识的学习, 提高认识,吃透精神,抓住“一带一路”建设的良好机遇,正视事业发展需求和人员素质能力的不匹配差距,从事业发展思路理念、管理模式上更要注重体现与时俱进,主动作为,丰富和创新工作方法和手段, 积极提供事业发展和人才脱颖而出的工作平台,尽快形成快速高效地工作机制,提升驾驭全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科学有效推进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
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重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认真履行行政区域内文物保护工作职责,增强各级政府作为文物保护第一责任人意识。要建立、健全市州、县区各级文物保护管理机构,配备岗位固定的专业管理人员, 履行好法律赋予的管理职责,传承好、发展好中华历史文脉,守护好中华民族共同的精神家园。
2.重视文物保护机构建设和现有机构能力提升工作。目前我省文物保护工作能力与《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相比,与我省文物保护工作的实际需求相比, 和文物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应该发挥的作用和潜力相比,差距还很大。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尽快完善和提升与事业发展相适应的专业机构建设、 现有专业单位工作职能的拓展、工作能力的增强,工作效率的提升,是当下尤为紧迫,刻不容缓的首要任务。青海省现有基层科研单位职能设定单一、业务工作领域狭窄,不能适应当今社会对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需要。 按文化体制改革的总要求,对现有专业单位,进行必要的整合,变更调整增加业务范围和工作职能,更好发挥专业优势,以尽快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省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力量急需加强, 应根据文物保护利用需要增设文物合理利用职能的内设机构, 专门进行政策措施、 标准规范的制定, 规划方案的审定。
3.多渠道、多层次开展专业人才培养工作。 任何一项事业的发展离不开人才队伍支撑, 人才队伍的素质层次高低直接决定着事业的发展质量和未来。 结合目前我省文博专业人才严重不足和专业素养亟待提高的实际, 一是加强文博行业青年人才的培养。 与相关大专院校合作举办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专业方向的培训班,带有学历,学制2-3年,开展专业人才的定向培训,建立专业人才培养机制; 二是增加和提高全省文博专业人员培训班的数量和质量。 突出办班的针对性, 提升培训效果;三是“以干代训”,注重“传帮带”作用。 通过省部“对口帮扶”机制,加大“请进来,送出去”力度,使之成为专业人员培养的有效途径。从立项、编制规划、方案设计、项目建设等等环节,都作为学习、培训的机会对待;同时,有针对性地派出专业人员赴兄弟省文博系统专业单位进行工作式学习实践。也可以根据我省文物保护项目工作的需要,邀请国内相关领域权威专家来青进行具体内容的指导,并作为长效工作机制来坚持。通过专家身临其境、有的放矢,手把手的现场指导,使我省文物保护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得到快速提高。
注释
①青海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编《青海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报告》,2011 年11 月。
②青海省文物管理局、青海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著《青海省明长城资源调查报告》,文物出版社2012 年1 月版第3 页。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部、财政部《关于公布第四批传统村落名录的村落名单的通知》,2017 年1 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