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元彬
虽然学界对国务院列为第二批国家级非遗项目的江西夏布,以及民国时期中国夏布的衰落及湖南夏布原料做了专题研究(1)胡永凤:《近代江西夏布的产与销》,《江西师范大学学报》1986年第3期;赖占钧、刘瑛:《江西夏布的起源、近代兴衰及其发展》,《江西农业学报》1999年第2期;彭南生、李中庆:《中国近代夏布业何以衰落?——以20世纪二十三年代夏布输朝危机及其应对为分析视角》,《中国经济史研究》2016年第4期;熊元彬:《论湖南近代植麻业的发展及其市场》,《兰州学刊》2020年第2期。,但是对于民国时期植麻产量已位居全国第二(2)青先国等:《新世纪湖南农业——新的农业科技革命与湖南农业发展问题》,长沙: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1999年,第72页。的湖南夏布产销实况(3)即使产量最大的江西萍乡、袁州夏布“亦系采自醴陵、浏阳”,见朱羲农、朱宝训:《湖南实业志》第1册,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305页。,以及自行贩卖的夏布庄和代客买卖牙行性质的差异,甚至直接赴浏阳、醴陵采购夏布,并运销于国内外的汉口帮和大多销售于本省的长沙各夏布庄的区别(4)朱羲农、朱宝训:《湖南实业志》第1册,第305页。等工商活动的诸多问题则尚无专题研究。鉴于此,为揭开湖南近代夏布的复杂性及其发展历程,本文就所见资料,主要从湖南近代夏布生产、市场,以及工人和夏布商人的活动四部分进行专题论述,尚祈同行及专家学者批判指正,以便进一步加强对区域产业经济史的研究,以及加深对浏阳夏布这项走向国际的中华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之认识。
由于麻的生长需要充足的水分,因而以麻作为原料制作的夏布主产于南方多雨的湖南、四川、江西等省。就产区生产特征而言,除了江西的上高产量“最大”(5)《日趋衰落之中国夏布业》,《湖南省国货陈列馆月刊》第21期,1934年,第7页。,以及四川夏布最为著名之外,还有湖南“历史悠久,素负盛名”(6)《浏阳醴陵夏布产销近况》,《申报》1947年6月30日。的浏阳、醴陵夏布。其中,湖南夏布“较之四川更为著名”(7)《川湘夏布调查》,《国际劳工通讯》第5卷第7期,第97页。,而湖南又以浏阳最为出色,“质量是最好”(8)《日趋衰落之中国夏布业》,《湖南省国货陈列馆月刊》第21期,1934年,第7页。,因而即使江西著名的麻布,为赢得市场,也“托为浏阳夏布”(9)(清)《浏阳县志》第7卷,食货,同治刻本。。据1934年民国政府实业部调查,萍乡、袁州的夏布“亦系采自醴陵、浏阳”(10)朱羲农、朱宝训:《湖南实业志》第1册,第305页。。但是,醴陵夏布不仅产量最多,即使长沙夏布庄大多购自于醴陵,而且其“质量之佳,冠于全国”(11)傅熊湘编:《醴陵乡土志》第6章,实业,夏布,1926年铅印本。,不过浏阳、醴陵的夏布直至近代才“始噪声中外”(12)陈琨修,刘谦等纂:《醴陵县志》第6卷,《食货志》工商,1948年铅印本。。
近代麻料加工产品不同,其生产的状态有别。虽然中国产麻丰富,除自销外,“尚有多量余额输出海外销售”,但是麻业加工“尚属幼稚”。其中,新式制造者“仅有少数制造麻布口袋公司”,而制作衣服所需的夏布则“概属家庭工业,由妇女用手制织”(13)《中国夏布之产销概况》,《中外经济周刊》第125期,1925年8月15日。,仍处于纯手工生产状态。如在绩麻、上机、织布、漂白、染色、印花五道工序中,“纺织夏布系用木机,其机型与乡间纺织纱布者无异”(14)《四川夏布之产销概况》,《四川月报》1937年第5期。,而棉纺织的织布机则经历了多次变革。
湖南夏布不仅历史悠久,而且生产较为普遍。虽然湖南醴陵、浏阳等地绩麻的风尚“自古已然”,但是直至近代,浏阳、醴陵夏布“始噪声中外”,并成为湖南出口的大宗商品。其中,浏阳所产夏布质量最佳,“工细不缄湖纱”,因而价格方面也较崇,“有值二三钱银一尺者(15)(道光)黄本骥撰:《湖南方物志》,长沙:岳麓书社,1985年,第25页。。相对于浏阳而言,醴陵夏布生产更为普遍,其县境内东南西北四乡皆产,不过质量方面以西、南两乡“稍为粗糙”,而东、北两乡“较为精细”(16)朱羲农、朱宝训:《湖南实业志》第1册,第474页。。特别是民国时期,由于“纺织工业膨胀甚速”,因而滨江、沅江、湘江、资江各地成为湖南夏布的重要产地,由于所产的麻“较川、闽两省所产坚韧而细洁”,因而“布疋质地大致均佳”(17)《国内要闻二·中国夏布工业之调查》,《申报》1922年7月22日第3张第10版。。
夏布有不同名称,是纺织中重要经济产业。夏布由苎麻而成,又名火麻布,“绩麻而织布,极粗黑”(18)(光绪)蒋琦傅、张先达等纂修:《干州厅志》第13卷,《物产志》,1877年复印本。,因而夏布业又名“麻织业”。同时,夏布又名“苎布”(19)(同治)王汝惺等修,邓焌杰等纂:《浏阳县志》第7卷,食货,1873年刻本。,虽然其织造的重要性“不及棉布与丝绸”,但是在湖南、四川、江西等产苎麻的省份,“亦是一种极普遍的工业”,特别是在1928年中国夏布出品“最盛”之时,高达26,623担,价值5,794,844海关两。1933年湖南夏布产量为200千匹,产值800千元,占全国9.6%(20)彭泽益:《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第3卷,中华书局,1962年,第797页。。据统计,1937年抗战爆发前湖南夏布产量约15万匹(21)刘克祥:《中国史话:棉麻纺织史话》,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第183页。。
作为中国传统的手工业,夏布是最古老的布料,因而最早的布是麻布,现已作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夏布具有清凉透气、吸湿不粘身、易于排汗的功效,适宜于酷夏穿着,因而被称之为“夏布”。遇天气炎热,“长衫衣料以夏布为最合宜”(22)《浏阳夏布廉价》,《申报》1926年7月16日。。特别是最为著名的浏阳夏布可作为商号开幕的礼品相赠,如1928年上海天宝华洋商号,筹备两月之多,运入大批浏阳夏布等,以便在正式开幕时“大赠品三天”(23)《商场消息》,《申报》1928年6月11日。。
夏布在中国出口中占有重要地位,发展夏布具有多方面的作用,“是一项值得国人提倡的事业”(24)方柏容:《从速发展麻工业》,《纺织建设》1948年第10期。。从事夏布生产不仅可增加农户农闲时额外的收入,而且还可增加国家的外币收入,如湖南每年夏布出口可增加200余万元的收入,“裨益农村经济实为重要”(25)朱羲农、朱宝训:《湖南实业志》第1册,第830页。,甚至商人通过参与夏布的经销,还可积累其资本,“努力急起扩充振兴”国家实业(26)方柏容:《从速发展麻工业》,《纺织建设》1948年第10期。。
夏布不仅具有如此之功效,而且还具有悠久的历史文化,可追溯至夏朝时期的丧服、深衣等。从1972年长沙马王堆出土西汉“女尸”中可知,西汉时期湖南的夏布织物不仅平整光滑、质地坚实而富有光泽,而且其精度和密度水平均非常高。其中,不仅经密为每厘米有32—38根,“与现代的细麻布相仿”(27)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九江市委员会:《九江文史资料选辑》第5辑,《九江近现代经济史料》,下集,内部资料,1989年,第248页。,而且古墓中还“有数量惊人,品种繁多的纺织品。其中就有不少加工精细的苎麻织物”(28)李宗道编著:《麻作的理论与技术》,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80年,第98页。。唐朝时期,“嫩白匀净”的夏布已“通行四方,商贾辐辏”。棉花输入中国并大规模种植和运用于衣料之后,即使夏布的主导地位逐渐被取代,但是由于夏布具有透风、凉爽的功效,因而仍常被作为夏服和蚊帐之用。
从夏布品种来看,按照原料粗细不同 ,可分为粗纱和细纱。粗细夏布是用麻多寡的标准,其中每疋粗布需4斤原麻,每斤出绩成净麻14两。每疋中布需原麻3斤,每斤出绩成麻12两。每疋细布需原麻2斤,每斤出绩成麻10两(29)公英:《浏阳醴陵之夏布》,《工商半月刊》第6卷第16号,1934年8月15日,第45页。。夏布通过经纬织造而成,其中普通粗夏布的经纱数较少,约400—500,细夏布的经纱数较多,约1,000—1,200或1,300。鉴于粗细夏布复杂性有别,因而产量有异,如粗夏布“岁可三匹”,而细夏布则“仅一匹,或不足一匹”(30)陈鲲修、刘谦等纂:《醴陵县志》第6卷,《食货志》。。此外,还可分为帐夏、印(花)夏、中漂、中细、上细、特细数种,市价每匹(计五市丈),约10—20万(31)《浏阳醴陵夏布产销近况》,《申报》1947年6月30日。。但是,夏布生产受战争影响较大,1931年九·一八事变之后,浏阳、醴陵夏布产量不过100万匹,总值不足100万元(32)《川湘夏布调查》,《国际劳工通讯》第5卷第7期,第97页。。
根据夏布粗细、颜色、用途、目的、经纬组织不同可分为五类。第一,夏布优良“概以组织之精粗为标准”,将其分为粗布、细布和中庄布。其中,粗布的经线在500根以下,为平民衣料,中庄布在500—1,000根之间,而细布则在1,000根以上。第二,根据颜色可分为本色布、漂白布和染色布、印花布等。其中,本色布又称原坯、黄布、生布等,即未经漂白染色及印花;漂白布则俗称白布、漂布;染色布通常以蓝色、青色及玉色为最多;印花布,即印上白底色花或色底白花。第三,依照用途可分为衣料、帐料、挑花料、帆布料等。第四,根据制造目的不同可分为“家机布”和“市售布”两种。其中,“家机布”即农家自织自用,“并不出售”。据1948年黄其惠所言,“家机布”“多精制而耐用”,而“市售布”即农家织成运销市场销售的夏布,这种夏布因“粗制滥造,不能耐用”。但是,黄其惠的这种说法似乎与常识相悖。第五,鉴于夏布经纬线组织不同,可分为“平布”和“罗纹”两类。“平布”的经纬组织通过一上一下而织成四边形,此种夏布以经数愈多,“价值愈高”,而“罗纹”的经纬组织则为一上多下的四边形和六边构成的圆形两类,这种夏布有三丝罗、五丝罗、七丝罗之分,“专供制蚊帐之用”(33)黄其惠:《湖南之麻业》,《湖南经济》1948年第3期,第67页。。
此外,夏布生产质量通常以色彩为标准。如愈白则需漂工愈多,色愈深,则所需染料亦愈多,因而价格“亦因之稍贵”。同时,夏布价格还以纱之粗细区分,“经纱多则布细,经纱少则布粗”,其中普通粗布经纱数在400-500间,最高价格值每匹11—12元,最低价每匹8—9元。若经纱数在1,000—1,200或1,300之间,最高价则高达五六十元,而最低价也约值二三十元(34)陈琨修、刘谦等纂:《醴陵县志》第6卷,《食货志》。。
农村麻纺织是近代中国手工业中重要的产业,在中国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具有一定的地位,特别是为了战时需要。从1937年5月国民经济建设运动委员会总会在国立美术馆举行的“全国手工艺品展览会”,以及6月《实业部月刊》刊行的“农村副业与手工业特大号”的事实可知,国民政府将发展手工业“作为我国经济建设的重要项目加以重视与讨论并不是一件新鲜的事”(35)吴半农:《战时手工业问题》,《事事类编》1938年第16期,第40页。。
虽然机器生产排挤手工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为历史上无可幸免之铁的事实”,但是抗战时期主张发展手工业者有四大基本理由。第一,中国机器工业尚不发达,而手工业品“在工业生产中仍占统治地位”。第二,长期以来,手工艺品是中国工业生产的特点,抗战前诸多手工艺品在国际“享过盛名”,若战时加以提倡、加紧发展,“必能内可裕民生,好可振国誉”。第三,抗战时期,中国农民生计日趋困难,加之“农闲时间极长”,因而复兴手工业,“必可增补农家的收入”。第四,战时全球经济恐慌,欧美发达国家正提倡和推行工业分散化,因而在原有经济基础上发展乡村手工业,“以免再蹈工业先进国之覆辙”。此外,相对机器工业而言,提倡手工业“事属轻而易举”(36)吴半农:《战时手工业问题》,《事事类编》1938年第16期,第40页。。
即使国民政府对手工业并无一贯的政策,但是基于战时所需和中国长期处于农业国的现实,1944年就有论者提出中国工业化“就必须先使农村能‘工业化’”,而农村工业化就“必须充分发展”诸如湖南夏布等农产品加工业。同时为战时筹集军需物资,1939年1月19日蒋介石还向地方士绅做出特别说明,宣称对于各种小规模手工业,“更应由地方士绅,利用原有规模,加以扶持,或接济其资本,或扩充其产量,或改良其方法,或推广其用途,凡属可资实用,足以适应战时需要之物品,应集各方才能资力以赴”(37)吴大琨:《经济建设论》,出版社不详,1944年,第95页。。
夏布贸易是中国古老的经济生活,他与巨商大贾密切相关。汉朝时期,“麻织品已经发明了使用 织花机”。南北朝刘宋初年,以吴兴、新安、宣城、庐陵“出名”,其“麻制品产量很大”,但湖南不在此列。虽然浏阳、湘乡、攸县、茶陵“皆出苎布”,其中均“世称浏阳最佳”,因而浏阳与全国夏布产量最大的江西万载均素有“夏布之乡”的美誉。但是,在湖南夏布中,“其实浏土所出货,高而少”(38)王汝惺等修,邹焌杰等纂:《浏阳县志》第7卷,食货,清同治十二年刻本。,不及醴陵,因而江西等地夏布,均以浏阳夏布之名营销于市。北宋时期,湖南浏阳、袁州、筠州等五地向朝廷进宫精品苎布。其中,浏阳的白苎布不仅数量最多,而且“质量好,誉满京华”(39)田源编著:《织锦》,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9年,第83页。。
自明末清初开始,中国资本主义在萌芽的同时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其中湖南夏布畅销各埠。浏阳作为湖南夏布的贸易中心,“畅销各埠”(40)《日趋衰落之中国夏布业》,《湖南省国货陈列馆月刊》第21期,1934年,第7页。,年销量18万匹(41)《中国实业志·湖南省》,国民政府实业部国际贸易局,1935年,第7篇第3章,第35页。。清嘉庆年间(1796—1820),宁乡县夏布生产已较旺,每年四、五月,“夏布盈市,余者亦捆载他售”(42)(嘉庆)《宁乡县志》第4卷,赋役志,物产类,嘉庆刻本。。
晚清时期,湖南夏布市场得以明显扩展,不仅畅销汉口、上海、宁波、烟台及长江流域,而且“浏阳夏布,盛时且运销外洋,尤以朝鲜为最大销场”(43)黄其惠:《湖南之麻业》,《湖南经济》1948年第3期,第71页。。特别是醴陵夏布,每年输出“均在百万元以上”(44)朱羲农、朱宝训:《湖南实业志》第1册,第474页。,远销汉口、南京、上海、苏杭、两粤、华北各省,甚至出口南洋、爪哇和法国、美国等。如1903年《抚郡农产考略》所言:浏阳庄“可做帐”,幅宽1尺4寸,长5丈6尺,远销烟台、牛庄,甚至“远及高丽”(45)(光绪)何刚德等:《抚郡农产考略》下卷,1903年,第3页。。
湖南不同的夏布产品市场有别。醴陵夏布产品有未经漂染的“皂夏”、由皂夏漂成白色的“漂夏”、染成深浅不同的“蓝夏”三种。其中,“皂夏”运销于华北,以及出口高丽各地,而“漂夏”因粗细不同,以致价格有别,与“蓝夏”“普销国内,媚外只销白色一种”(46)朱羲农、朱宝训:《湖南实业志》第1册,第474页。。此外,湖南向上海出售的粗细夏布,“向为各界所赞许”。由于“市面凋敝,交通不便,特将全部夏布移至上海三马路大新绸庄出售”,“定价异常克已,实为夏季制衣制好机会”。该商号陈列样机,“任人参观”。从购买情况来看,“购买者甚为拥挤”(47)《商店消息》,《申报》1927年5月27日。。因此,夏布产量自然随市场变动而起伏。民国时期,湖南夏布“久已驰名宇内”,每当国货展览时,“皆膺特美”,素为湖南地方外销产品。特别在全盛时期,每年外销数量达100余万疋,“裨益地方经济,诚非浅鲜”(48)黄其惠:《湖南之麻业》,《湖南经济》1948年第3期,第70页。。
湖南夏布以浏阳最为著名,市场也最为广阔。清咸丰年间(1851—1861),不仅山东“谦益祥”在浏阳开设夏布庄,年均收购7万余匹,而且浏阳还在京、沪、粤、汉等省的炮庄中兼营夏布(49)田源编:《织锦》,中国社会出版社,2009年,第83页。,特别是“在清末之际为最旺”,年产量达三四十万匹,约值150—160万元(50)朱羲农、朱宝训:《湖南实业志》第1册,第474页。。1901年,浏阳夏布开始运销日本、朝鲜、南洋等地。据1904年《东方杂志》所载,浏阳夏布“在东省消路颇广 ”(51)《实业·各省工艺汇志》,《东方杂志》1904年第6期,第103页。。1910年在南洋劝业会上浏阳夏布荣获优秀奖。基于此,直至“清末销路未减”,甚至即使民国初年,浏阳夏布“亦尚不弱”(52)朱羲农、朱宝训:《湖南实业志》第1册,第828页。,“差不多没有甚么减少”(53)《日趋衰落之中国夏布业》,《湖南省国货陈列馆月刊》第21期,1934年,第7页。,“夏布岁出六千六百匹有奇”。直至1926年出版的《湖南年鉴》仍指出浏阳年产夏布3.2万匹,其中2.5万匹销售于外县(54)朱羲农、朱宝训:《湖南实业志》第1册,第828页、第474页。。
实际上,1912年民国之后,湖南与其他各地的夏布销量因民风变动和税率而波动。一方面,由于“民风习尚奢华,购用舶来布匹”,以致夏布被受其害,加之全国丝业衰落,丝绸价格递减,“几与夏布相等,夏布遂走入厄运,销路因而益狭”(55)朱羲农、朱宝训:《湖南实业志》第1册,第828页、第474页。。据统计,1912年以前醴陵每年销量25万匹(56)《日趋衰落之中国夏布业》,《湖南省国货陈列馆月刊》,第21期,1934年,第7页。,但自1913年开始夏布呈现了“厥后岁有涨落”(57)陈琨修、刘谦等纂:《醴陵县志》第6卷,《食货志》工商,1948年铅印本。的不利局面。另一方面,税率的变动对夏布销量的影响较大。1927年后,由于夏布销售“已经是很广大”,因而日本“实行提高税率”,如顶粗布、粗布、细布、顶细布分别增至22元、34元、52元、72元(58)《日趋衰落之中国夏布业》,《湖南省国货陈列馆月刊》第21期,1934年,第8页。。
特别是20世纪30年代,湖南夏布市场大为萎缩。据1934年实业部调查,醴陵夏布在昔日每年输出均在100万元以上,运销汉口、南京、苏杭、两广、华北各省,以及南洋、爪哇,甚至法国、美国等地(59)朱羲农、朱宝训:《湖南实业志》第1册,第474页。。但是,30年代之后,即使1932—1933年浏阳夏布产量则“略有增加趋势”,不过据1934年估计浏阳每年仍不足5万匹(60)《日趋衰落之中国夏布业》,《湖南省国货陈列馆月刊》第21期,1934年,第7页。,特别是湖南夏布产量最多的醴陵,时至1936年仅产10万匹(61)《日趋衰落之中国夏布业》,《湖南省国货陈列馆月刊》第21期,1934年,第7页。。
此外,夏布市场还受战争、国际市场的影响较大。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湖南夏布与其他各省经济一样,因欧洲大国忙于战争,因而都不同程度地得到了一定的发展。其中,1918年浏阳夏布经长沙、岳州出口量达4,853担,价值近100万海关量。但之后各帝国主义卷土重来,湖南夏布与其他行业益阳,渐趋衰弱。据统计,1921年经长沙、岳州出口的湖南夏布从1920年的2,161担递降至804担(62)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九江市委员会:《九江文史资料选辑》第5辑,《九江近现代经济史料》下集,内部资料,1989年,第248页。。特别是在汉口,湖南夏布受战乱的影响较为明显。1919年,“夏布奇涨”,通常每尺夏布在汉口的售价为三四百文,特别是1922年旧历3月运销汉口,不仅“各疋头行号,争先购买,销场颇称畅旺”,而且所定市价亦比1921年高。但同年直奉战争之后,“北省客商之裹足不前”,因而汉口夏布疋头受时局影响,未能正常放开营业,“夏布暂难发展”(63)《湖南夏布与汉市销场》,《申报》1922年5月17日,第7版。。
基于此,1912—1921年,是湖南夏布出口“最旺之期”,最低的输出值常在20余万两以上,其中1918年更是高达约100万两。但是,1921年之后夏布出口贸易不仅“日趋衰落”,而且“极不稳定”,除1926年之外,出口值不及20万两,甚至还出现了仅数千余两的出口值(64)刘世超编:《湖南之海关贸易》,长沙:湖南经济调查所,1934年,第77页。。特别是1927年,日本“复苛征入口重税”(65)陈琨修、刘谦等纂:《醴陵县志》第6卷,《食货志》工商,1948年铅印本。,分别对其增至32.4元、45.9元、70.2元、97.2元,税率增加十分明显,“几乎是值百抽百”(66)《日趋衰落之中国夏布业》,《湖南省国货陈列馆月刊》第21期,1934年,第8页。,并“限制销行”,致使夏布“营业一蹶不振”(67)陈琨修,刘谦等纂:《醴陵县志》第6卷,《食货志》。。因此,即使1928年湖南夏布出口量尚有976担,但1929—1932年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影响,以及受国外毛葛、荷兰纺、印度绸之竞争,1932年湖南夏布仅出口11担(68)李育民主编:《近代湖南与近代中国》第1辑,长沙: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15页。。
资本主义经济危机之后,在1933—1934年湖南乃至全国夏布出口量一时得以增加。其中,1933年中国夏布“销路最旺”(69)陈琨修,刘谦等纂:《醴陵县志》第6卷,《食货志》。,总产值高达829.5万元(70)巫宝三:《中国国民所得·1933年》,北京: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年版,第422页。,出口夏布2,349石,其中朝鲜占1,459石,细夏布4,877石中,朝鲜占4,390石(71)《日趋衰落之中国夏布业》,《湖南省国货陈列馆月刊》第21期,1934年,第8页。。1934年,中国夏布输出9,200余担入朝,价值958万余关两(72)陈琨修,刘谦等纂:《醴陵县志》第6卷,《食货志》工商。。
抗战时期,湖南夏布在国内和国外市场呈现不同特征。1931年之前,浏阳、醴陵夏布“营销全国远东”,甚至南洋美洲,1937年全面抗战之后,湖南夏布在“抗战期间,国内销路颇佳”(73)《浏阳醴陵夏布产销近况》,《申报》1947年6月30日。,但是当时湖南乃至全国夏布在国外的“销场日蹙”(74)陈琨修,刘谦等纂:《醴陵县志》第6卷,《食货志》。。据统计,湖南夏布市场仅局限于广西、贵州等邻省,销售量不及盛时的百分之二三十(75)湖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湖南省志》第9卷,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608页。。因此,湖南夏布生产萧条,如1940年醴陵除,白兔潭、普口市外,醴陵县城的夏布庄“尚有五家”,运销长沙、湘潭、衡阳,甚至浙江的金华,广东的曲江、坪石(76)陈琨修、刘谦等纂:《醴陵县志》第6卷,《食货志》。。又如浏阳,1943年浏阳夏布为4.3万匹。其中,“皂生”1.5万匹,漂白0.8万匹,染色0.5万匹,经长沙运销湘潭、益阳,以及湖北通城、鄂城、阳新等地2.5万匹;经衡阳转运至祁阳、耒阳等湖南各地1万匹;通过常德转运至沅水、沣水流域各县0.5万匹;通过桂林转运西南各省1万匹,合计5万匹(77)湖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湖南省志》第9卷,第608页。。
总体而言,战争对湖南乃至全国近代夏布产销的影响较大。据1948年黄其惠所言,浏阳夏布在盛况之时,夏布商除了在当地设庄收购、运销外,还在京、沪、汉等地设分庄,甚至外地客商到浏阳“直接收购者亦多”,每当秋冬,浏阳“四乡产户即络绎于途,踵接于市”,将其夏布出售给夏布商。但是,“近来则冷落不堪矣”(78)黄其惠:《湖南之麻业》,《湖南经济》1948年第3期,第70-71页。,即使复员之后,由于国外纱布“源源倾销,国产夏布竟至无人问津”。同时,从绩麻线到织成麻布,由于纯属手工,工具为木质抛梭矮机,劳动强度大,不仅耗时,“需时有多达半年者”,而且“产量不多”,因而“成本亦昂”(79)《浏阳醴陵夏布产销近况》,《申报》1947年6月30日。。基于此,1948年黄其惠指出,“复员迄今,仍未恢复,国内销数,近年亦锐减,不及战前什一,以是湘省夏布业,实已一落千丈矣”(80)黄其惠:《湖南之麻业》,《湖南经济》1948年第3期,第70-71页。。
近代农村夏布纺织不同于农村家庭棉纺织。虽然农村棉纺织家庭工业具有不同类型,但这些家庭通常是一个完整的生产单位或生产组织,或植棉、纺纱、织布整个过程为一家成员完成,或是从市场购入棉纱,然后利用家庭劳力织布。一般情况下,农户有条件自己纺纱时,是不购买棉纱的。但是,近代麻布制作需要根据不同种类的麻制成可以织布的蔴丝,这不仅需要一系列的准备工作,而且还需要进行有技术含量的专门沤制,然后再由制麻农户进行专业性的经纬线的绩麻。基于此,由于夏布织造过程难度远超于棉纺织,因而近代以降,除了前期准备工作外,夏布织造通常还分为绩麻、织布、精制三个程序,这些大多分别由不同的操作者完成,然后再由商人或通过市场联结,体现出夏布织造不同的生产技术、生产关系和生产体制。
近代农村夏布织造内部的分工、性质和报酬是与农村、农民的生存环境、家庭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不同地区的农业作物特点密切相关的。一方面,绩麻是将麻料织成麻线,其工作主要由农户的妇女,在农闲时候作为家庭副业进行,因而这种工作通常是不计工资和劳动报酬的。即使计算报酬,但是她们的工资也是极低的。另一方面,织布是将麻线织成生布,其“织工”通常是独立的工匠,或兼具小老板,他们的报酬可以按消费者支付的蔴布价格的组成部分进行计算。再一方面,精制工序很复杂,即将生布漂白、染色、印花、浆札等(81)周开广:《四川经济志·夏布》,北京:商务出版社,1980年,第344页。,因而精制分工明细,专业性更强,其报酬通常与其熟练程度而定。
就浏阳、醴陵夏布织工的报酬来看,两者在计算方面有所不同。前者按照布疋产量而定,而后者则“按布价计算”。其中,浏阳生产本色细布的织工“为最贵”,生产每匹粗布的工资为0.5元,漂白每匹细布1.2元,中等布每匹0.7—0.8元,每匹本色细布4元。就单位时间而言,每匹粗布“需时二工至三工”,每月可织7匹中细布、5匹上细布、8匹中漂布。由于绩工为妇女在家生产,“难以计算工资”。醴陵织工受雇于他人,除了伙食由雇主提供外,则根据夏布的价格发给工资。如布价10元,则织工可获2元。机工具有一定的资本,通常向妇女购买麻丝,“自行织造”,名曰“做买纱”。这类机工“皆自备”1—2,或4—5台布机,“在家织造”。其售卖布疋所得的利润,即包括工资在内(82)公英:《浏阳醴陵之夏布》,《工商半月刊》第6卷第16号,1934年8月15日,第46页。。
近代夏布工人是工人阶级的重要组成部分。据1929年湖南全省自制筹备处调查,湖南全省工人有130,172人,其中,纺织工人数仅次于化学工,有24,504人,占全省工人总数的23.34%,每户平均有2.76名。从浏阳、醴陵的工厂职工而言,浏阳有13,978人,醴陵有3,121人(83)朱羲农、朱宝训:《湖南实业志》第1册,第157-158页。。就湖南全省资本额而言,以纺织工业最多,计4,192,600元,占湖南全省工业总资本额的34.51%,其中棉纺业独占310万元,而漂染业等在50万元以上,纺织工业中平均每户资本占473.09元(84)朱羲农、朱宝训:《湖南实业志》第1册,第161-162页。。但是受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动荡时局的影响,因而时至1949年湖南夏布工人仅有3,000人(85)中国近代纺织史编辑委员会:《中国近代纺织史(1840-1949)》下卷,中国纺织出版社,1997年,第74页。。
夏布是农村手工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夏布工人大多为农户妇女和织布机工的家庭手工业者。据1934年调查,浏阳东西南乡的工人最多,其中东乡50家机户,135台布机,织工135人,绩工1,458人;西乡100户机户,织工270人,绩工7,290人;南乡机户亦100家,织工281人,绩工3,890人。同时,醴陵夏布绩工、织工户约8,000户,妇女担任撕麻,男工担任织造(86)公英:《浏阳醴陵之夏布》,《工商半月刊》,第6卷第16号,1934年8月15日,第45页。。
从生产而言,夏布作为农村家庭手工业,从事的工人主要有绩工和织工之分。绩工与织工“均系当地人”。其中,绩麻的妇女,织布的机工,“多系家庭手工业者”。但是,绩工与织工不同,前者不受季节限制,而后者则有淡、旺季之分。就生产季节而言,妇女从事的绩麻“不分季节”,而从事织工的男子则每年织布以春、冬为旺季,而夏季则为“营销时期,产不旺”,秋季比春季“淡”,大致每年上半期生产,即从旧历正月中旬至端午节四个月。下半年则从6月底至12月中旬,约5个月(87)公英:《浏阳醴陵之夏布》,《工商半月刊》,第6卷第16号,1934年8月15日,第45页。。
从湖南工人的规模而言,纺织是湖南的第二大工业,而绩麻又是仅次于纺棉的重要手工业,因而湖南各地夏布工人的生产极为普遍。其中浏阳夏布分布于东、西、南三乡,每年输出3,000余筒,每筒10—20匹,每匹三四元至二三十元不等,年收入合计10万元以上(88)曾继梧等编:《湖南各县调查笔记》物产类,浏阳,1931年铅印本。。据1934年《工商半月刊》所载,浏阳东乡“现有”50家机户,135台布机,135名职工,1,458名绩工;西乡有100家机户,270台布机,207名织工,7,290名绩工;南乡有100家机户,281台布机,281名织工,3,890名绩工。就产品而言,醴陵夏布以西、南乡“较粗”,而东、北乡“较细”。据时人估计,醴陵全县从事夏布绩工、织工约8,000户(89)公英:《浏阳醴陵之夏布》,《工商半月刊》第6卷第16号,1934年8月15日,第45页。,其中妇女从事撕麻、绩麻工作。男工则担任织造,他们将麻劈成丝,“绩成絘”,每年可绩三匹,细者“仅一匹或不足一匹”。她们绩成的夏布“纱匀而有光泽”(90)陈琨修,刘谦等纂:《醴陵县志》第6卷,《食货志》。。
除了醴陵、浏阳等地之外,湖南其他各地亦较为普遍。醴陵县乡村妇女“多俭朴,勤操作”(91)傅熊湘编:《醴陵乡土志》第6章,实业,夏布,1926年铅印本。,她们以绩麻、纺纱、作布为业。如湖南衡嘉庆年间,澧州石门县“女红克勤纺绩,邑种桑麻甚少,多买木棉弹纺成布,比户机身轧轧”(92)(嘉庆)耿维祜修、潘蓉镜纂:《石门县志》第18卷,风俗,嘉庆刻本。。衡山府衡山县以“棉最多,苎次之,葛又次之。妇女无分贫富,皆勤纺绩”(93)(光绪)李惟丙、郭庆扬修,文岳英等纂:《衡山县志》第20卷,风俗,女工,1876年刻本。。但是,由于日本人造丝等舶来品的冲击,湖南夏布被受其害,“农家赖此为副业收入者,现已无形减削,数千机工多改行失业”(94)公英:《浏阳醴陵之夏布》,《工商半月刊》第6卷第16号,1934年8月15日,第44页。。
在夏布生产过程中,绩工与织工的工资有较大差距。夏布工人在层层剥削下进行生产,以致绩麻的女工和织布的男工,即使再怎么努力,仍然“只是给机户,雇主和庄家老板造成了优厚的利润”(95)《日趋衰落之中国夏布业》,《湖南省国货陈列馆月刊》第21期,1934年,第6页。。其中,绩工“获利甚微”,而织工“故意奇昂”。因为按照惯例,织工工资是按布价取10%,但是“近织工乃擅改为”取20%,因而价值10元的夏布,若绩工以10月完成,“每月所得不过”0.8元,同时还需成本及伙食费,因而每日“仅一二分”,但是织工则三四日所得工资,乃多达2元,是绩工一个月的2倍之多(96)傅熊湘编:《醴陵乡土志》第6章,实业,夏布,1926年铅印本。。
基于此,绩工往往将绩成的布疋“絘售于织工,不愿自织”,而织工也愿意“沿门收买”。织工收买的布疋粗细不匀,色泽互异,因而须再次加工出售。光绪初年,醴陵夏布每匹为四丈八尺,名曰“加二扣,宽一尺四寸”,但是光绪末,则“减为四丈四尺”。时至民国时期,“仅及四丈,而时行衣制宽大”,每匹裁长衣两件,“至少须”四丈四尺,“短则常不足裁”。其布疋“短尺减扣、空纱烂尾,或表里异色,以是布值益落”。为重振信誉,浏阳、醴陵、萍乡的布商“呈准各县署布告整顿夏布尺码,例须”四丈六尺,“否则拒不收买,又改九折钱为十足”。但是,由于夏布被织工控制,绩工“绩布日见减少,欲自学织,又购机不易,将图革新,惟有由布业收絘”,招收女工自织,然后“加其絘价,庶乎可望发展”(97)傅熊湘编:《醴陵乡土志》第6章,实业,夏布,1926年铅印本。。
商人是嫁接工人生产及相应市场的桥梁。早期的商人兼营生产、销售,但随着商品化的发展,则发展为专门的贸易者,甚至有的商人还发展成为产品的管理者,对其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其中,在夏布方面,鉴于在生产中织户存在偷工减料的问题,因而浏阳、醴陵商人联合江西萍乡夏布同业会,共同议决整顿夏布办法,规定裁尺,每疋长四丈四尺,宽一尺四寸,“如有违背定案,一致拒不收卖,并呈文商团,请其转咨县署备案、布告,饬令城乡织户一致遵行”(98)《湖南夏布业之整顿》,《中外经济周刊》1924年第79期。。
夏布庄的商人的性质较为特殊,属于自行贩卖性质,不仅与代客买卖的牙行有别,而且他们“多兼营”猪、油等买卖,各庄全年可销夏布2,000筒(每筒18匹),价值252,000元(99)朱羲农、朱宝训:《湖南实业志》第1册,第305页、第475页。。同时,夏布庄的买办商在产销的嫁接中的作用较为明显。夏布包买商的交易与织工不同,但与绩工一样,都有淡季和旺季。其中,夏布交易“无固定季节”,以春季为旺,商人设庄收购,农家则将其夏布送至市场“庄号视质量之优劣估价收买,成交后付以现金”。夏布庄商人将农家织成的“生布”加工漂染,最终制成“熟布”(100)朱羲农、朱宝训:《湖南实业志》第1册,第305页、第475页。,然后再运销外埠。
浏阳与醴陵中的包买主形式存在一定的差异。其中浏阳夏布大多为农户妇女绩成麻纱,之后由机户收买,再织成麻布。然而,由于醴陵从外县输入的片子麻和散丝麻“全系原麻,在织布以前尚须妇女绩成麻。绩成之麻丝多系乡间直接买卖,由机户与农家妇女交易,并无大宗专业原麻之买卖”,但是“间亦有居间商人收集后再行运销者,但为数亦不甚大”(101)公英:《浏阳醴陵之夏布》,《工商半月刊》第6卷第16号,1934年8月15日,第45页。。
夏布交易以夏布庄为中心,汉口、上海、长沙,以及浏阳、醴陵本地均有专营,或兼营的夏布庄,其中汉口夏布中以“谦祥益”和“怡和”为最大。汉口帮直接赴浏阳、醴陵产地,直接采购,不经长沙而转运国内外,而长沙的夏布庄营销范围则“大都以本身为限”(102)朱羲农、朱宝训:《湖南实业志》第1册,第305页。。湖南本省夏布庄以长沙为做多,有11户,年销2,000筒左右。浏阳、醴陵等产地夏布庄则有专营、兼营、附营三种,其中浏阳专营者5家,兼营者4户,附营者则无法查明。醴陵专营者7户,兼营者6户(103)公英:《浏阳醴陵之夏布》,《工商半月刊》第6卷第16号,1934年8月15日,第45页。。
稳定外埠市场是商人的重要活动。如1922年直奉战争时期,由于北方客商裹足不前,湖南夏布在汉口的夏布市场大受波动。基于此,夏布商人见夏布市况日下,“城恐不可收拾,连日集议,决定维持方法,无论市面如何停滞,所定市价,万不更改,但嘱第二批来货停止运汉”(104)《湖南夏布与汉市销场》,《申报》1922年5月17日。。
在稳定市场的同时,商人还试图通过舆论宣传加强在上海的夏布贸易。如上海北四川路9号洋房“足安有限公司”“举行大减价”,特将浏阳夏布大减价21天,每匹四丈六尺售价9—30洋元(105)《足安公司周年纪念减价》,《申报》1925年7月1日。。又如上海小东门内开设50余年的“何昌绸缎局”,“营业甚发达”,购买浏阳夏布的客户“甚多,价亦廉”(106)《何恒昌之纱布新货》,《申报》1923年7月4日。。据1922年7月16日《申报》所载,在上海发行的浏阳夏布,“货真价实,信用昭著,无如射利之徒”,拟将从7月12日至22日止,“放盘十天惠购”(107)《广告·真浏阳夏布放盘》,《申报》1922年7月16日。。上海三马路石路东首的恒泰绸缎局,其浏阳夏布,每尺0.23元,每匹4.4元,麻纱纺每尺0.28元(108)《纱布罗纺之新货》,《申报》1923年7月5日。。上海虹口天路恒兴号在从浏阳购置的“雪白银丝夏布”中,多种长衫衫裤料“每匹减沽”7.5—14.5元(109)《浏阳夏布廉价》,《申报》1926年7月16日。。此外,虹口天潼路恒兴云纱号,每当入夏以来,“门市大为畅旺”,其中浏阳夏布多种,“底质纯滑”,每件长衫料售价8.5—16洋元(110)《夏布条纺廉售》,《申报》1926年6月27日。。虽然夏布大减价,但是比洋货为贵。如上海同昌夏布庄为“优待顾客起见,不日将举行大减价”,其产品种浏阳、万载的夏布“质料细洁,经久不破,售价公道”。相对而言,其余的“疋头洋货,更为便宜”(111)《商场消息》,《申报》1929年6月12日。。
质优价廉是商人在上海舆论中的重要口号。据1927年6月8日《申报》所载,上海南京路20号华商“三和公司现直接至湖南浏阳运到大批夏布,廉价发售,连日仕女往购者颇为踊跃”(112)《商场消息》,《申报》1927年6月8日。。据1928年6月9日《申报》所载,上海四马路石路口的“同顺余绸缎局”的促销活动较成功,自5月19“减价以来,各货均特别削码售价,故前往购料者踵相接焉”。基于此,该绸缎局又添置浏阳夏布,其“质料洁白,定价甚低,全匹尤为克已”,因而时论“预料此数日内营业当较前更为拥挤”(113)《商场消息》,《申报》1928年6月9日。。同年7月20日《申报》宣称“沙圆细洁,永不起色,色白漂亮,天然雅观,价亦从廉”,作为国产推销,“如蒙赐愿,无任欢迎”(114)《湖南夏布之特色》,《申报》1928年7月20日,第5张第19版。。
但是,在打折促销的过程中,不同时期的目的有别。如上海大新绸缎局,按照绸缎业习惯,“每年廉价总在五六次以上”,以致其“号召力至为薄弱”,但是据1928年7月10日《申报》所载,“该局此次廉价,与平时不同,各货均照进货”增加5%出售,因而“廉价以来,生意较平时增至三分之二”。从出售的产品来看,以浏阳夏布、盛泽纺等“为多”(115)《农工商局派员视察廉价商店》,《申报》1928年7月10日。。此外,上海四马路石路口的“维大绸缎局”,自1928年春季“大减价以来,营业非常踊跃,门市批发均极忙碌”。该局采购大批浏阳夏布、湘绣等名产,可谓“应有尽有”,陈列于商场,“任客选购”,其售价均按照原价“再打八折廉价,并送赠品”(116)《商场消息》,《申报》1928年3月30日。。
为抵制日货,提倡国货运动,商人也做了诸多的努力,打折促销。同年6月15日《申报》再次支持,四马路石路转角夏布召开第三届开幕以来,营业异常畅旺,如湖南浏阳夏布,江西万载夏布,各产女机夏布等,销数尤巨”。鉴于济南五·三惨案,夏布业同人“十分愤痛”,“决定对日经济绝交,并将名产银丝夏布万余疋”等商品,“不顾血本,大减价八折出售,以示提倡国货,杜绝漏溢”(117)《商场消息》,《申报》1928年6月15日。。又如上海三马路石路的“中天福绸局”亦实行“大减价”,以致营业“异常发达”。同时,该局为“提倡国货起见,即日起照原价再打八折,以示提倡国货之意”。此外,该局至广东云拷浏阳夏布时,“令绸缎纱罗绮纺等为数甚巨,皆在减价之例”(118)《商场消息》,《申报》1927年7月21日。。1927年北伐胜利,“凡属商人有共同庆祝之义务”,因而天福绸缎“举行特别廉价三天,籍表庆意”。从廉价的物品来看,有万载的夏布,亦有浏阳夏布等,“无论整批,另剪,以及定制男女各色衣装,均一律八折”(119)《工商界庆祝北伐胜利》,《申报》1927年6月19日。。
在推销夏布的同时,夏布商人为提倡国货还试图请求政府减免夏布出口税。据1931年6月4日《申报》所载,湖南夏布业代表章国柱、四川夏布答辩段玉良等中华国货维持会连名致电实业部,“请免征夏布出口税”,以维持特产,“而利推销”。他们宣称,夏布乃农业副业,是妇女以苎麻为原料,经手工绩织而成,每年全国约2,000余万元产额,其中一千数百万元出口朝鲜,而近年国内军事频发,各省捐税重叠,在朝鲜日本采取排斥外货政策,“重加进口开税”。如果长此以往,夏布营业前途“其衰落情状将有不堪设想者”,因而呼吁“应时代之要求,本商业之学理”,电请实业部按照商业政策,“熟货出口应予免税,并首先列举营销朝鲜之夏布为应予免税之第一种”(120)《国货会请免征夏布出口税》,《申报》1931年6月4日,第4张第14版。。
商人推动夏布产销的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引起了政府的重视。1941年,湖南省建设厅鉴于其夏布产量不高、织造方法陈旧等问题,从而对浏阳、醴陵两县的夏布进行了调查,并提出了一系列的建设性意见。第一,改进绩麻方式;第二,改良机器,用铁木机制造宽幅度成品;第三,用化学药品精炼漂白;第四,利用棉麻交织,织造秋冬季服装材料;第五,由政府奖励增产,统筹销路(121)《十月份之湖南工业》,《湖南省政府公报》1941年第1056-1057号,第61-62页。。
当然,在促进夏布贸易的同时,商人业有盘剥生产者的一面,继而影响了夏布产销。据1944年时人所述,“近年来生产者虽然因时机的关系,得利颇丰”,但是“居间人(商人——引者注)较生产者,获利还多”。如一疋中,“庄布需棉花”2.5斤,纺成纱之后约为2.4斤左右,每斤棉花价值80元,纱工每斤30元,合计成本与沙工工资需247.5元,加之织工每疋需20元左右,以致生产成本较高,“而乡间售价不到”300元。基于“利润微薄,资本短小,势必受居间人统制运销”。总之,当时“居间人”的剥削伎俩,“百出不穷,一运之劳,而获利甚厚”。浏阳妇女“吃亏不少,应资本有限,或布急于求售,以致耗折甚大,影响生产量之减少,殊非浅鲜”(122)周源歧:《浏阳经济概况》,《湖南省银行经济季刊》1944年第1卷第6期。。
作为农业为主体的中国工业化的先导产业和第二批国家非遗项目,夏布业向来是手工业、农村工业化中重要的产业,一直备受高度重视。其中,从民国夏布原料位居全国第二已跃居如今第一的湖南而言,虽然浏阳、醴陵夏布历史悠久自古已然,16世纪已作为大宗出品外销,但直至近代才开始噪声中外。在近代市场方面,即使销路以清末醴陵为最旺,但是湖南夏布在国内外均以浏阳最为著名,甚至产量最大的江西,不仅直接去浏阳、醴陵采购,而且在运销方面亦托为浏阳夏布。在湖南近代夏布的产销过程中,既有绩工与织工两倍之多的工资差距,同时商人又有促销夏布积极的一面和不乏剥削的伎俩。由于醴陵交通不便,商人资本短缺及信用不佳等问题,以致直至民国初年才外间才始知有醴陵夏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