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视域下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路径研究

2021-12-31 12:59高圣洁
南方论刊 2021年2期
关键词: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党组织

高圣洁

(青岛理工大学 山东青岛 266520)

一、前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精准扶贫政策出台,广大农村成为脱贫攻坚重点。党的十九大以后,我国步入新的发展阶段,乡村振兴战略开始全面实施。2020 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作为党联系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农村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振兴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员干部必须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党组织必须具备高超的领导能力,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政治保证。与其肩负的重要责任和光荣使命不相适应的是,部分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凝聚力、政治权威、治理能力建设方面还存在着严重不足。这些不足阻碍了党的方针政策在乡村扎实稳步推进,制约着党服务群众能力的发挥,弱化了党在人民心中的高尚权威,成为贯彻乡村振兴战略的桎梏。基层党组织在党的革命和建设事业中发挥着地基功能,地基稳固与否事关全局。[1]求木长,必固本,欲流远,必浚源。因此,作为整个党组织的“本源”,农村党组织必须固本浚源、加强自身建设,有效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与农民打成一片、融合共进,成为一支合格的马克思主义党组织队伍。

二、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的问题

农村党支部是我们党服务农民的桥头堡、是落实一切“三农”政策的基础,工作成效的优劣直接关系到我们党在基层的公信力与影响力。随着改革开放逐步推进和时代快速变迁,部分农村也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对农村党组织治理能力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一)多数农村经济基础薄弱,基层党组织缺乏凝聚力

马克思主义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在过去实行集体经济时代,农村党支部实行家长式的管理模式,统一调度集体资源,统一分配劳动成果,各方面大包大揽,在村集体中有着绝对的权威,领导核心作用明显,有较强的组织力与凝聚力。随着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以包产到户、包干到户为特征的农业经营方式全面推广,农业合作社土崩瓦解,集体经济也走向末路,党支部的经济管理职能也随之弱化。改革开放的深入与户籍制度的完善使农民不再单纯附着于土地,依附关系减弱,大量青壮年流入城市从事第二、三产业劳动。适龄劳动力的转移导致耕地闲置、撂荒严重,农村经济发展迟缓,最终制约党员干部脱贫工作进程。农村地区特殊的自然条件加之交通设施不完善,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高附加值经济活动的运行。大多数的农村经济活动基础差、底子薄,党组织就缺乏稳定的收入来源。并且农村党支部缺乏国家财政支持,没有专项资金作为支撑,而农村公共事务与公益事业的发展需要强有力的党组织发挥作用。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特定的经济基础,就难以实施有效治理开展工作,这最终削弱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核心凝聚力。

(二)农村组织复杂化,部分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权威弱化

中国传统社会的治理模式是“皇权不下县,县下惟宗族”,广大农村依靠乡贤与长老来维持正常秩序。这种以血缘关系为纽带而自然形成的民间团体在我国存在了几千年,一直延续至今,在广大农村地区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村委会是集管理、教育、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群众自治组织,是村民行使基本民主权利的意志体现。农村党组织是我们党为保障农民权益、强化对农村地区的统一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与执政地位、实现共同富裕而设立的党支部,是农民实现当家做主的主心骨。这三者对新时代乡村治理共同发挥着作用,但是在多数农村也存在着矛盾。首先,党支部与村委会权责边界模糊,任务分工不明确。党领导一切,农村党支部作为党的下设机构,是村集体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对农村地区发展进步发挥着领头羊作用。村委会作为村民自主选举的自治组织,拥有一定程度的自治权,同样致力于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两者的权责虽然在法律条文上进行过原则性的区分,即自治权必须在党的领导下行使。但是一旦应用于实践就极易产生权力交叉,产生以下三种情况:一是党支部独揽大权,以党代政,包揽一切事务,无视村委会职权,将党的领导绝对化;二是村委会喧宾夺主,强势霸道,无视党的领导,无限扩大自身权力,把基层民主极端化;三是“两委”相斗,争权夺利,遇到繁重的任务,各种推诿扯皮、不愿承担,面对福利性政策则趋之若鹜、打压对方,都想把权力集中在自己手中。这三种情况都导致党支部功能受损,政治职能被削弱,很难有效发挥领导作用,使人民不信任感倍增。其次,宗族势力的复兴与扩张,非法宗族活动干扰甚至完全操控了党支部。乡土中国是一个差序格局,其特点是血缘性,每个成员都离不开自己宗族的庇护,宗族势力的强大与否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但是此类民间团体的强大极易挑战政治公权力。从发展党员到选举活动,逐渐演变为几大宗族争夺代理人的角逐。一旦欲望得不到满足,甚至以暴力相威胁,践踏民主与法制、破坏基层党建。部分地区由于宗族势力的过分强大,农村基层党组织甚至一度成为宗族势力的傀儡,导致基层党员干部无法顺利开展工作,难以贯彻落实党的惠民政策,严重动摇了党的政治权威与合法地位,阻碍了新时代乡村建设的步伐。

(三)部分党员干部文化素养偏低,农村基层党组织治理能力不足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面对的任务更加艰巨、责任更加重大,与此不相匹配的是部分农村党员干部观念落后、文化素养低下,难堪大任。主要表现为:服务意识薄弱,懒政怠政,学习能力差,生活腐化,脱离群众,工作中不思进取,缺乏带领群众致富的意识。加之多数党员外出务工,组织生活效果不佳,流于形式,导致基层党组织治理能力严重不足。农村党员干部是农民中的先锋模范,是践行党的宗旨、贯彻党的路线的核心力量。文化水平高、能力出众的党员干部可以起到中流砥柱作用,引领村民实现脱贫致富。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以及大学的扩招,有知识的青年人才通过高考留在城市。其次,无论是支部书记还是支部委员都属于兼职性质,处于半脱产状态,微薄的薪酬并不能维持日常开支,务农是主要的工作方式,然而从事农业生产不仅需要投入大量精力,而且产出效益极低,无法提高生活水平。长此以往,有能力、有技术的农村青年留在村中任职的意愿不强烈,纷纷奔向城市大展身手,农村空心化现象日益明显。党员队伍结构由此失衡,面临着老龄化严重、青年党员比例小、缺乏合适党员发展对象的困境,导致农村党支部无法及时注入新鲜血液,党员干部队伍文化素养下滑,难以发挥主体作用。再者,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互联网与信息技术的普及,拓宽了农民获取信息与知识的渠道,各种新鲜事物和社会思潮冲击着农村旧道德、旧思想,传统观念与现代理念并行不悖。多元化的思潮冲击着主流价值观念,农民区分辨别能力弱,对社会主义思想文化产生怀疑,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作用显得尤为重要。但是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农村将经济建设作为工作重心,忽视了思想道德的建设,加上农村党员干部受教育水平低,不能及时纠正错误理念、弘扬社会主义主旋律,进而丢失了意识形态领域的阵地,无法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治理能力有待提高。

三、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路径

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然而农村地区的治理长期落后于城市,城乡发展不平衡成为国家现代化建设的短板。对此,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推进乡村振兴,激发农村活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再次强调,要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统一的乡村治理体系,创新乡村治理模式,构建农村治理新格局。[3]农村党组织是实施乡村治理工作的直接领导力量,是党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地位举足轻重。农村要进步,农业要振兴,农民奔小康,离不开党员干部和党支部。因此新时代解决农村地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必须要加强基层党建,推进农村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巩固农村经济基础,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凝聚力

物质资料的生产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俗话说“有多大的钱,才能办多大的事”。集体经济是农村党支部发挥引领者功能的源头活水,乡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必须要以新时代为契机,以乡村振兴战略为导向。首先要完善农业耕地管理经营方式。过去,土地是农民的直接经济来源,而随着进城务工人员完全脱产,土地面临着荒芜闲置的问题。务工者不需要田,而耕者却无田种,这不仅造成资源浪费,而且阻碍了农业现代化的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实现整个国家现代化的基础。[4]因此农村土地要适应现代化生产方式,朝着市场化、规模化方向前进。农村要加快实施三权分置,促进土地流转,将土地集中成片经营,进行智能化、机械化生产。这种新型农业经营方式,不仅使务工者与承包户实现双赢共赢,增加了农民财产性收入,而且扩大了资金来源,让农业成为聚宝盆、摇钱树。其次,要因势利导、顺势而为,发展好特色农产品,形成规模效益。农村党员干部要做好调查研究,邀请农业专家进行充分论证,根据当地自然地理优势条件种植特色农作物,发展本土优势产业。山地丘陵土层薄、土地分散,适宜种植经济林木,生产果木、药材;平原谷地土壤肥沃、水源充足,适宜发展大棚果蔬,提供时令、反季节蔬菜。再者,党支部必须统一办好专业合作社,利用新兴电商及互联网平台对农产品进行统购统销,减少中介环节,扩展营销途径,增加市场份额。有条件地区可以实施农产品深加工,打造特色品牌,提高农作物附加值,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和创造性。最后,城乡融合发展是实现乡村振兴的根本保障。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变,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成为影响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因素,城乡发展不平衡首当其冲。城市经济水平远超农村,但是农村有着丰富的生态资源和淳朴的乡土文化,大有可为。习近平总书记的“两山论”对乡村未来的发展方向进行了诠释,蕴含着伟大的实践意义。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发挥引领作用,积极开发绿色产业,建立生态农业,发展生态观光度假项目,组织蔬菜水果采摘等活动;还要积极探索民俗资源,完善基础设施,利用乡土特色发展乡村旅游,吸引城市资金、技术、人才向农村转移,带领农民发家致富,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为农村基层党组织提升核心凝聚力、实现乡村有效治理提供坚强的物质保障。

(二)加强政治建设,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权威

响鼓仍要重锤敲,打铁必须自身硬。党员干部、党支部有公信力、有权威,人民群众才能听党话、跟党走,永远向党组织看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组织坚强有力、党员素质过硬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和保障。[5]因此,农村党组织首先要加强自身建设,完善组织机构,践行党的使命,承担时代责任。面对与村委会存在的矛盾,要正确认识自身的角色,摆正自身位置,发挥领导作用。农村党支部并不是一个虚化的象征性机构,而是农村的掌舵人。首先,划分职权。在应对农村公共事务时,党支部既不可大包大揽、越权集权,也不能放任纵容、听之任之。面对上级下达的任务,要明确责任、合理划分,将工作进行细化,定岗定责到个人,在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个人主观能动性。其次,健全基层民主。在换届选举时,党支部要发挥监督指导作用,防止拉票贿选,维护公平公正,确保选出的村委会是一个可协作、有能力、能共事的领导班子。再者,团结协作、共商共建。“两委”之间之所以矛盾不断、关系僵化,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缺乏尊重、缺少沟通。沟通是管理的浓缩,要想实现全村一盘棋,支部书记与村委主任必须配合无间、勠力同心。进行集体事务决策时,“两委”班子要讨论交流、沟通互鉴、集思广益、取长补短、凝聚共识,不能搞“一言堂”。面对非法宗族活动破坏基层民主,无视法纪的问题,必须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党员干部尤其作为支部书记并不是一家一姓之“靠山石”,而是全体村民之主心骨、领路人。在处理宗族关系时要遵循以下四个原则:第一,党组织成员必须以身作则、克己奉公。面对发展党员以及落实惠民政策时,在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公平民主的前提下主动避嫌、先人后己,提高自身威望和公信力。第二,认真学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遵守党章国法,不偏袒、不参与违法的宗族活动,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第三,做好宣传工作,宣传工作是党服务人民的重要渠道,也是我党的宝贵历史经验和重要法宝。基层党员干部要把宣传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增强农民法治观念,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第四,要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对宗族活动进行规范引导,正确利用并发扬宗族文化中对维护邻里和睦、家庭和谐产生积极作用的因素。农村基层党组织只有协调好这两者的关系才能实现农村地区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6]

(三)强化教育监管,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执政能力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运动是绝对的,发展是普遍的。要想在变化纷繁的世界中永远端正自身立场,坚定初心和使命,在斗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党员干部就必须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永远保持强劲的生命力与强大的战斗力。农村党员干部是新时代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骨干力量,但是由于目前乡村地区经济的落后和教育资源的缺失,很多留村任职干部未能接受先进的教育,文化素养低下、治理理念落后、思想觉悟不高,很难带领村民实现脱贫致富。因此国家必须设立专项基金,建立长效学习机制,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开展的学习项目进行支持与帮助,将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摆在重要位置。首先,上级党委要统筹教育资源,组织所辖区域内党员进修学习,并定期进行考核,根据优劣进行奖惩;聘请教授学者定期开展专题讲座,主要侧重于对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党的方针政策、党的奋斗历程、党章国法和农业实用技术的讲解与培训,不断拓展新思路、增长新知识、增强新本领,提高农村党员的党性与发家致富能力,建设学习型政党。其次,要监督党员干部定期参加组织生活。组织生活一直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对于促进党员廉洁自律、维护党的先进性起着重要作用。只有开展好组织生活,才能及时使基层党员干部学习先进理念,取长补短、优势互补,在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提升自身角色的荣誉感与使命感。再者,上级党委要加强农村党组织的作风建设,强化监管,对党员干部进行定期考核谈话;督促农村党支部进行党务村务公开,开展相关民主评议会,增加工作透明度,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此外,基层党员要坚持自我革命,自觉主动地学习,杜绝出现生活腐化、作风官僚、不思进取、不务正业的现象。生活上时刻注意自身言行,保持良好形象;工作中端正态度,排民忧除民愤,解决群众难题,增强基层治理能力。唯有利用教育与监管,软硬皆施,才能将农村基层党组织打造成为清正廉洁、一心为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战斗堡垒,锻造出一支本领过硬的乡村振兴带头人队伍。[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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