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腾凯,吴育林
(1.广东财经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广东 广州 510320;2.中山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广东 广州 510275)
近年来,伴随信息技术和数字媒体的发展,“后真相”从哲学术语演化成一种新的社会认知和共识达成现象,即情感和信念优于事实真相并决定真相认同。如今,“后真相”借助各类“反转新闻”“情绪政治”呈现出向意识形态传播领域渗透的新态势。新时代,我国面临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紧迫任务,探讨“后真相”与意识形态传播之间的关系,特别是主流意识形态传播面临的挑战及对策,是值得关注的重要课题。
“后真相”概念最初产生于哲学认识论和价值论领域,后经社交媒体的推波助澜,演变成介于真相与谎言之间的另类话语,最终被西方诸多“黑天鹅”政治事件及其舆论发酵成近年来的网络传播热词。从概念的产生、演化和流行过程看,当下的“后真相”现象是网络空间杂冗化的信息生产、社交媒体情感化的话语叙事与社会圈层扁平化的交互舆论耦合作用的产物。
认识论层面的“后真相”命名指向对真相的某种质疑,即真相的客观性、唯一性面临着挑战。在认识论思想史上,真相的客观性和唯一性并非始终被承认。早在中国古代的先秦时期,就流行着相对主义和怀疑主义的认识论思潮,这些思潮的核心观点是绝对的真理并不存在或者无法完全通达。然而,认识论的发展也是人类超越这一认识藩篱的过程,人类先后借助思辨的主观逻辑和数据的客观逻辑不断趋近于真相。思辨的逻辑不是把真相和客观性归结为物自体本身或置于纯粹主观的对立面,而是认为“思想的真正客观性应该是,思想不仅是我们的思想,同时又是事物自身或对象性东西的本质”[1](P.120)。于是,思辨的逻辑借助理性推理,试图演绎出反映世界客观性的不可否定的普遍真理,但最终使人对真理的认识陷于主观性与稳固逻辑基础、恒定认知框架的张力之中。数据的逻辑把真相和客观性诉诸于排除意志、情感、信念等主观因素的数理统计和科学分析,真相的基础开始转向外部现实世界,数据、信息等链接人与外部世界的介质开始充当人趋近于真相的客观确证。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客观的、唯一现实性的数据和信息裨益于平衡思辨逻辑主观性的泛滥。到了数字化信息生产方式普及的今天,数据、信息的客观性和唯一现实性正在遭遇海量、频发、反转信息的堵截。网络空间的信息来源不明、真假难辨、扩散无序,信息生产和再生产的场域陷入杂冗化之境,后真相则是在这种网络环境下产生的“第三种现实,即信息内容介于真实与虚假之间,不完全客观也不完全虚构,是一种情绪化的现实”[2]。
在新闻传播学层面,有学者将“后真相”解读为“一场由媒体助力的、因为媒体对情感和个人信仰的呼吁和宣泄而对客观事实的公开埋葬”[3]。民众往往不是新闻真相的亲历者和见证者,他们对于真相的认知主要源于媒体传播,而传播平台在从大众媒体转向社交媒体的过程中,话语叙事方式悄然发生着变迁。在大众媒体时代,传播真相被媒体人奉为核心伦理和专业品质,大众媒体的话语叙事主要呈现为调查性新闻和深度报道。尽管如此,媒体传播的真相也并非不被民众质疑,只不过由于缺乏权威证据、表达渠道和传播意愿,民众只停留在怀疑和沉默的状态。社交媒体普及后,扩大市场份额和追求流量变现主导着媒体的运营逻辑,媒体话语叙事方式转向平台与用户之间的双向互动。从平台运营视角看,社交媒体相比大众媒体具有即时性、社会化的传播特征。在消灭了时空的媒体环境中,信息可能还没来得及核实但由于迎合了用户“吃瓜”的情感消费诉求而被报道出来,甚至掺入媒体自身的情感倾向,以便实现点赞数、阅读量、转发量的最大化,反映出“无反转不新闻”理念日益影响社交媒体的话语叙事。从用户角度看,原本被“数字鸿沟”隔离在数字平台之外的平民群体成为社交媒体的主体用户。平民群体受碎片化、浅层次阅读习惯的影响,对新闻报道是否能够核准事实真相并不感兴趣,他们把传播内容的“情节”和传播者的“诚意”看得比真相更重要,或者说,他们只需要那些符合自己情感偏好的“真相”。情感驱动了用户发布观点、发表评论、转发等传播行为,真相逐渐被难以琢磨的主观目的、意识形态意图和情感立场所遮蔽。
社会学层面的“后真相”在本质上是一种后共识,即社会失去对核心价值和社会秩序的基本共识,这不仅仅是关于“真相”本身的问题,而且指向真相的接受和认同方式。进入现代社会之后,社会成员流动性的加快导致“脱域”现象普遍化,个体对于真相的接受方式经历了从亲历生活经验到信任专家系统的演变。然而,在当下的网络社交时代,一方面,相对匿名、超越时空限制的网络空间赋予传统边缘弱势群体以解释权和传播权,削弱了专家系统的媒介权力和话语权威,使舆论场域更加开放和自由;另一方面,网络自由的泛滥导致个体的流动性和“脱域”感更加强烈,随之伴生的内心孤独感、不安全感愈发需要寻找共同体的归依。这促使当代公共舆论正在发生一场结构性的转型,即层级化宣传结构逐步演化成“社会圈层”的扁平化交互结构。所谓的“社会圈层”,不限于血缘和地域关系,还包括基于职业、兴趣、文化组成的人群共同体。“社会圈层”在传播路径、内容、对象三个维度上推动公共舆论结构的转型:传播路径从以权威为起点的自上而下式转向圈层内部的立体交互式;传播内容由单一的主流话语转向标新立异的个性解读;传播对象的态度从信任权威意见转向满足于“信息茧房”中的同质和共鸣。由于交互舆论往往“不能辨别真伪或对任何事物形成正确的判断,群体所接受的判断,仅仅是强加给他们的判断”[4](P.81),不同于主流但符合圈层共识的同一种声音被扩散和强化,外部异质信息即便是真相也被抵制和批判。
生成于信息真假交错、情绪复杂多变、舆论反转不定的“后真相”,涉及的真相、情感和信念是影响意识形态传播的主要因素。因此,“后真相”现象并不限于新闻传播领域,而是与意识形态传播具有耦合关联。在当下的网络空间中,虚无主义、民粹主义、反智主义等各类社会思潮利用“后真相”现象掩饰其虚伪性,冲击着主流意识形态的真相基础,破坏了主流意识形态的认同演化链条,以显性或隐性的方式竞相提出意识形态诉求。
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那里,意识形态作为维持特定时期社会结构和法律制度的理论体系,在认识论维度上呈现为观念的上层建筑或知识形式。推进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目的在于实现主流意识形态的自觉认同,而认同指向心理认识上的一致性和由此形成的社会关系。因此,将主流意识形态作为一种观念知识加以解释和认知是实现其传播的基础性支撑。
“灌输”是意识形态解释和认知的主要路径,即将意识形态“渗透到群众的意识中去,渗透到他们的习惯中去,渗透到他们的生活常规中去”[5](P.100)。这一路径是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传播和理论教育的优良传统。如何才能做到有效灌输?马克思在批判德国古典哲学意识形态性时强调了革命理论的彻底性。他说:“理论只要说服人[ad hominem],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ad hominem]。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而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6](PP.9~10)这段话指出,“灌输”依赖于真相明辨和理性认知,让意识形态以真相的形态呈现出来并借助真理的力量实现认同。意识形态真相化须满足三个条件:一是意识形态的生产不是凭空捏造,而是要立足于客观事实和科学方法,透彻把握关于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的思维的本质及其规律;二是意识形态解释要做到“理一分殊”,将一元的主流意识形态转化为符合个体认知和接受规律的多元传播形态;三是精确掌控传播对象的现实需要及其变化趋势,创造性地生产符合对象需要的意识形态内容、载体和形式。
“后真相”现象改变了真相的生产和解释两个维度。真相的生产维度指的是真相的唯一性确认和证明,“后真相”世界中的各类假象与真相相互掺杂致使真相无法辨明;真相解释维度强调的是真相的呈现形态、方式以及接受效果,“后真相”世界中情感对真相的排挤以及交互舆论的“去中心化”影响了真相的地位和真相对认同的意义。随着“后真相”现象在意识形态传播领域的渗透和扩散,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真相基础遭遇“后真相”的挑战,“以理服人”的传播路径面临本体置换的现实境遇。
一是支撑主流意识形态真相的信息、数据被杂糅化。以往的事实真相主要通过主流意识形态传达,唯一性、确定性构成传统主流意识形态真相的基本特征。随着社交媒体等新传播技术的兴起和普及,众包新闻、草根新闻在网络空间遍地开花,头条号和公众号通过算法推送、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激活了用户的社会化生产内容,在主流意识形态之外输送供给量大、鲜活度高和吸引力强的信息数据,打破了主流意识形态真实信息的主导地位。同时,信息技术革命带来了信息分配和接收的不对称性,技术与商业利益的勾结极速形成数据行业的垄断和新的“数据寡头”。“数据寡头掌握人们的连接方式、接触空间和交往范围,加速利益和权力对事实的捏造,促进后真相的生成,被算法和兴趣圈养的用户难以搜索到客观、中立的信息。”[7]这些商业化的“数据寡头”利用所谓的数据化、透明化的“事实”分化原来主流意识形态确证真相的数据优势和话语权威,由此解构主流意识形态建构的唯一、确定的真相。
二是真相在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和认知中的作用被削弱。尽管在信息、数据杂冗化的网络空间中,主流意识形态宣传的真相已被围堵,但如果人们坚持理性思维,不放弃对于真相的执着求索,真相依然可以被揭示和扩散。然而,“后真相”现象的出现反映出某种“坏的主观性”,或者说非理性主义思潮的涌动。曾经代表着客观性、科学性的信息数据可以借助权力、利益、技术弄虚作假,在人们看来,“客观性的价值只剩下用来装点不同的政治立场,每种立场总能截取对自己有利的数据分析,从而将与自己相悖的数据弃之不用。这样,真相优先于立场的原则被颠倒为立场优先于真相”[8]。由于网络世界“真相”的建构普遍掺入了非客观因素以及人们对真相的理解诉诸于主观性原则,不容置疑的确定的真相沦为相对主义的“观点”。主流意识形态宣传的真相即便被证实是正确的,也会被习惯性地怀疑成虚假的,因而也不必然导致人们对这种真相的接受和认知。
意识形态传播不仅强调认识层面的观念事实之认知,而且指向精神层面的价值原则之认同。认同是一定社会成员深层心理结构的精神性内化,凸显出比较、选择、偏好和评估的主观价值意旨。在我国,主流意识形态认同就是要将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社会成员的精神皈依和主体品质。因此,认同演化链条在意识形态传播中承担着价值传输的功能。
情感和信念是意识形态认同演化链条上相互承接的环节。情感和信念不仅展现为个体的心理动态,还体现为不同时期特定群体普遍的心理状态和文化理念,沉淀着群体共同的社会生活和互通的社会意义,其意识形态认同演化过程分别依靠“以情感人”和“铸魂育人”的驱动。“以情感人”强调意识形态的情感触动,以个体的心理触动引发群体的情感共鸣,主流意识形态的内容和价值借助情感力量直抵对象的心灵深处。“铸魂育人”注重意识形态的信念渗透,旨在形成主宰和引领人们精神世界的一致的信念力量,通过信念力量捍卫主流意识形态的价值内核。意识形态认同演化链条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激活个体情感。个体只有处于一定的社会生活和文化心理模式中,才会生成符合社会评价的个体情感,社会生活和文化心理调节着个体情感的平衡,对于防止个体情感极端化产生积极作用。二是勾起集体信念。长期身处同一社会生活和文化环境的个体,生成一种集体共享的情感体验,“社会成员平均具有的信仰和感情的总和,构成了他们自身明确的生活体系,我们可以称之为集体意识或共同意识”[9](P.42)。经过情感记忆的代代相继,激发集体共同的价值信念。三是再塑个体意识。集体信念比个体情感更具持续性、震撼性和可接受性,在长期的共同社会生活中,集体信念通过规范、熏陶、实践完成对个体意识的矫正和再塑。
在传统媒体时代,主流意识形态认同演化链条三个阶段的承接过渡相对顺畅。进入“后真相”时代,不同类型的意识形态在情感和利益问题上争相表达自身的诉求,加剧了人们实践生活的情感对立和价值分歧,主流意识形态的认同演化链条面临着外部情感入侵和信念搅扰的双重压力,具体表现为两个方面。
一是从个体情感转向集体信念的“共享情感”遭到破坏。在“后真相”的众声喧哗中,不仅“真”的问题被转换成“善”的问题,而且符合主流的“善”也被质疑成真正的伪善,善与恶的评价标准从社会主流文化演变成个体当时的情感状态。这里的“情感”并不一定是在一定的社会生活和文化心理中产生的普遍性情感,很可能是“后真相”的制造者利用人们的“痒点”“痛点”“泪点”煽动的情绪化情感。借助社交媒体的情感传播手段,“以泪掩过,以悲遮羞,以拐弯抹角层层叠叠的形容词和情感充沛的惊叹号遮掩逻辑的苍白”[10]。在这种条件下,个体的情感偏好将陷入内在冲突、相互分化、彼此对立,个体情感呈现出三种变异路向。第一种是不知真假,也与自己的情感无关,但因情感取向而跟风;第二种是明知是谎言,但由于迎合自身的情感诉求而选择接受;第三种是迫于情感压力或纯粹为了娱乐,虽辨明真假仍假装跟风或取乐。其后果是个体间的情感共鸣不断被削弱,从个体情感向集体信念转化所需的“共享情感”遭到破坏。
二是以集体信念再塑个体意识的“实践场域”面临威胁。主流意识形态内蕴着实现个体“同一性”的价值指向,意识形态以集体信念为形式再塑个体意识,要建构维系共同生活实践所必要的价值和利益支撑,共同的价值追求和一致的利益诉求提供完成这一过程的“实践场域”。“后真相”加速了个体价值多元化、相对化的发展趋势。在网络世界中形成差异化的圈层生活,圈层利用对内部信念的激化和捍卫,塑造出对外价值异质对抗、对内价值同质叠加的价值壁垒。与此同时,“后真相”加剧个体利益诉求的舆论纷争和对抗。一些社会思潮在网络圈层中大肆攻击主流政治主张与社会现实之间的反差、社会阶层的分化、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等当下中国的现实问题,个人的极端化情绪不断被煽动和扩散,个人与群体、群体与群体、群体内部之间的利益分歧趋于扩大,主流意识形态在社会成员中寻求利益“最大公约数”的难度也因此不断加大。
“后真相”现象给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带来的挑战与机遇并存。一方面,有助于审视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薄弱环节,使传播中的真相建构及其认同的困境被彻底揭露出来;另一方面,提升了情感、信念等主观因素在主流意识形态传播中的地位,提出了创构适应“后真相”特征的传播格局这一前沿课题。
意识形态通常被视为颠倒地反映外部世界的理论,因而与追求真实世界的科学彼此对立。例如,马克思、恩格斯在批判德国古典哲学意识形态这一特定语境中将意识形态与科学对立起来,法国马克思主义学者阿尔都塞在《保卫马克思》一书中也持此观点。事实上,从“意识形态”的初始语境看,法国哲学家特拉西创立这一概念用于指称“观念的科学”,认为意识形态的目的是给出能够推演其他知识的第一原则。从“意识形态”的现代语境来看,现代意识形态把理论形态的科学接纳到自身之中,通过科学的合理性而非神秘主义加工和宣传,从根本上改变了自己的内涵、特征和起作用的方式。[11]
“后真相”现象的流行并不意味着真相的客观性就此终结,只不过使我们以往接近真相的方式之漏洞暴露出来。因此,以真相认知为基础的意识形态科学化传播趋势并未改变。真相之所以被质疑,是因为自身的客观性难以确证以及真相诠释不当。就主流意识形态传播而言,一方面,在其他社会思潮的支撑基础相比主流意识形态更具客观性和科学性时,主流意识形态就会被视为对真相的“篡改”;另一方面,主流意识形态的诠释主体及其话语方式也影响着人们对真相的接受以及真相在主流意识形态认同中的作用。这需要反思和修复主流意识形态诠释框架,建构更加科学、规范、可信的主流意识形态传播话语体系。
首先,提升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的科学规范。作为研究和传播当代中国主流意识形态的主体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发挥着极为重要的政治作用,协调学科的意识形态性与科学性的关系尤为必要。坚持科学性,应当遵循学术研究的规律,即强调以事实真相为基础的客观性原则和价值中立,并营造学术自由的环境,增强批判精神;坚持意识形态性,就需要把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摆在主导地位,批判和消解异己社会思潮的诱导。在一段时期内,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意识形态遮蔽了其作为追问社会历史发展真相的学术属性,以致在社会上形成了“马克思主义不是真学问”的认知偏见。要消除人们对主流意识形态的误解,必须致力于提升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的科学规范。
一是倡导从现实问题出发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贯彻“以问题为导向”,一定要有克服和走出狭隘的学科“土围子”的自觉。“从问题的解决中,去获取学科发展的灵感,丰富学科的知识,而不是固守着狭隘的‘学科’思维和受局限的话语去自说自话。”[12]为此,要将学科人才选拔培养、研究课题指南编制、研究成果推广评价等多个领域与社会发展中的“问题”勾连、对接起来。二是鼓励以实践为支撑丰富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方法。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研究方法长期存在“我注六经”或者“六经注我”两种片面取向,前者本质上是“解经注经”的经学传统和教条主义方法的延续,后者则属于传统形而上学思维和主观主义方法的分支。两种研究取向都与马克思主义“改变世界”的实践方法背道而驰,实践方法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中体现为把握复杂社会问题的能力和亲身走进实践一线的自觉。既要在社会现实需求和国家重大发展问题中寻找学术生长点,遵循以国家、社会、个人发展任务促学科发展的思路,又应从象牙塔和书斋投奔基层一线,在基层实践中发现问题、解释问题和解决问题。三是营造以学术研究为旨趣的严肃学风和争鸣氛围。学风和研究氛围建设关涉学科整体发展环境,严肃学风和争鸣氛围不仅有利于防治学术不端、学术腐败和学术浮夸,而且能够促进科学研究成果的创造和传播。一方面,要积极加强和改进学科自身的学术监督和管理体系,严防学科内出现粗制滥造、制假掺假、剽窃篡改等急功近利行为;另一方面,应大力发扬认真钻研、艰苦探索、争鸣研讨的作风,在弄懂、弄通马克思主义理论知识体系的基础上,搭建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其他人文社会科学的对话、合作、争鸣平台,多学科共同研究理论难题、回应思想问题、观照现实新题。
其次,建构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真相话语”体系。主流意识形态传播需要有专门的主体来承担,如知识精英、官方机构、主流媒体等。传播主体要把意识形态的真相内容体系切实转化成支撑认同的真相话语体系,这种“真相话语”应以事实和科学为基本内容,切中新时代中国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并契合当下中国人的生存体验和接受方式。
归结起来,意识形态传播的“真相话语”体系要寻求三维支撑。一是要有事实支撑。意识形态传播不能完全空洞无物,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言之有据。事实是真相话语叙事的基础,谎言和谬误必然遭到唾弃和反抗。近年来,西方政治文化中的“谎言政治”与民粹主义的盛行深刻说明了“意识形态谎言化”的危害。当前数据技术和人工智能对巩固主流意识形态的事实支撑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应从信息技术干预和利用双重视角进行应对。具体措施包括:主流媒体和官方机构应该把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对信息误区进行量化规约和精准矫治;建立数据技术开发、使用和监管的国家权威,加强国家权威部门对数据垄断行业的管理和监督;打破智能数据的商业垄断和信息的不对称性,加大对信息垄断者操纵、编造、篡改数据等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二是要有问题支撑。意识形态传播不能不食人间烟火,而是要关注、解释、解决现实社会的真问题和新问题。缺乏“问题意识”的意识形态内容体系是没有生命力的。对于新时代的中国社会而言,主流意识形态应当聚焦化解新时代的社会主要矛盾,为全面深化改革、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以及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保驾护航。其中,知识精英在追求学术精神和批判精神的同时,应当自觉担负起研究、阐释国家经济社会重大发展问题的政治责任。官方机构在稳抓思想政治工作的同时,应注重将主流意识形态倡导的政治主张落到实处,协调政治表达的应然与社会现实的实然之间的关系。主流媒体在承担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政治责任的同时,要恪守新闻传媒专业主义的伦理精神,勇于揭示经济社会发展中涌动的新问题。三是要有学理支撑。意识形态传播话语不能囿于学术概念和纯粹理论的介绍,而应呈现养育学理精神、塑造学习型人格的过程。这一过程就是在学习和理解已有知识、拓展和发现新知识的过程中养育人的求知求真型精神素质,其特质在于“通过理论生长背景的延伸,增添了理论解释的厚重感;通过理论发现与问题提出过程的延伸,把学人的学术品质与知识的魅力结合起来,增强了学术道德的陶冶;通过论题的比较和分析,拓宽了分析和理解的视角,增加了理论的说服力”[13]。概言之,就是要促进意识形态传播话语的学理性转型,传播内容不能囿于“是什么”和“应怎样”,而要侧重于解释“为什么”和“怎么样”,深化知识的历时性学脉梳理,引导受众用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进行理性思考、比较和讨论,将最终的目标指向开发人的智能素质、理性判断和选择能力。
“后真相”虽然蕴含着“坏的主观性”的可能性,但并不意味着否定性病症是我们对待“后真相”的唯一理论基调。“后真相”在消解真相客观性的同时,凸显了当代真相呈现方式的主体化转型,极大地提升了情感和价值等主观因素在传播中的地位。在传播史上,运用语言系统、逻辑系统对真相进行必要的建构和润色十分常见,并以此发展出正当的古典修辞策略。如今,新闻报道常常根据受众的喜好进行编辑调整,社交媒体更是借用各种符合受众心理预期的“另类事实”伪装成真相,本质上是以情感和信念修饰真相的形象。情感和信念本身就具有扭曲事实真相的作用,这与意识形态对真相的话语重塑具有同构性。更为重要的是,在可靠信息来源崩塌和权威解说失信的背景下,真相缺席之后的空白只能诉诸于内心情感和信念的填补。
基于情感和信念的主流意识形态传播格局应当具备两项功能,即应对其他社会思潮的情感诉求和信念纷争以及增强主流意识形态的情感感染力和信念整合力。这是因为,一方面,在社交媒体时代,情感和信念是其他社会思潮进攻主流意识形态的突破口和前沿阵地,以历史虚无主义、民族主义、民粹主义为典型代表,它们在对历史和领袖的评价、民族和国家的忠诚、民众的友爱等方面与主流意识形态存在明显的差异性。另一方面,“后真相”现象使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的演化链条变成“真相→复杂因素→认同”,情感和信念作为复杂因素中的一类,会对认同演化产生助推或者阻隔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随着形势发展,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必须创新理念、内容、体裁、形式、方法、手段、业态、体制、机制,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14]这为新时代主流意识形态传播格局的创构指明了重点方向。在“后真相”现象流行的今天,主流意识形态传播格局的创构迫切需要注入并激活情感和信念的力量。
首先,创构主流意识形态的情感传播格局。一是丰富主流意识形态的情感传播内容。“后真相”时代的普通民众已经习惯于从正义、良知、慈善等情感维度确证真相。信息是否准确无误是一方面,陈述是否有诚意、是否有温度、是否符合人之常情甚至成为更为重要的标准。当下主流意识形态的内容生产除了确保信息含量和观点含量外,还应该增加情感含量,形成意识形态内容与用户之间的“情感共同体”。例如,有针对性地收集民众在特定时期、特定情景、特定事件、特定地点中的情感需求,具体分析主流意识形态内容与民众情感需求的交汇点,创造与民众情感倾向和兴趣相通的内容产品,在文艺、影视、游戏、社交媒体等情感介质中加大主流意识形态的隐形嵌入力度。二是开发主流意识形态的情感传播技术。从大众媒体时代到新媒体时代,不仅标志着意识形态传播渠道和形式的创新,而且要求传播技术及其功能的变革。宣传思想工作部门虽然大批入驻微博、微信公众号、网络直播等新媒体技术平台,但是在总体上仍然以新闻信息发布、行政文件公告、辟谣真相澄清为主,直白宣传和知识灌输在其传播结构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为此,应加强情感传播技术的开发,提升宣传思想工作人员的情感传播技术素养。例如,利用热门话题挖掘技术调控网民的情感动向,使用关键词提取技术采集网民的情感偏好,基于短视频剪辑技术融入健康的审美情趣,借助社交平台明星博主和大V弘扬高尚的道德情操,等等。三是创新主流意识形态的情感传播形式。主流意识形态情感传播的传统形式是经由外部介质对受众进行情感投放、情感传递和情感渗透。在移动社交媒体时代,受众情感的复杂性、差异性、易变性特点要求情感传播的力度、频率和周期做到适度、适量、适时,实现主流意识形态情感与受众之间的精准高效匹配。一方面,要推动传统形式与社交媒体“分享机制”的融合。社交媒体用户在亲身参与信息评论、转发和生产时将留下“情感痕迹”,对这些记录用户习惯、兴趣、关系的“情感痕迹”进行量化统计和深度分析,能够为主流意识形态情感的定制化投放、传递和渗透提供精确依据。另一方面,要建立受众“内部参与式”的传播形式。受众参与传播有助于主流意识形态情感的按需匹配和自主调控。当下“诠释社群”的活跃强化了圈层意见领袖的情感引领和同辈成员的情感共鸣作用,要利用互利合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等多种方式邀请各类圈层意见领袖和同辈成员助力主流意识形态的参与式传播。四是优化主流意识形态的情感传播环境。为争夺意识形态领导权,主流媒体已加速完成了从传统媒体向融合媒体的转型升级,“融合环境下的情感传播模式的兴起背后,依托的是新传播环境中党媒的独特资源与互联网商业公司技术、经济资本间的整合与互惠共赢”[15]。当下,优化情感传播环境已经不限于传统思想政治教育环境各要素间的协调配置,还关涉到在多元传播主体共存的舆论场内完成资源的整合共赢。例如,主流媒体通过生产“爆款”移动产品吸引商业平台的资源参与,商业媒体开展弘扬主旋律活动,借助主流媒体提升其正面形象。至于优化情感传播环境的具体方案,则是一个值得专门探讨的课题。
其次,创构主流意识形态的信念传播格局。一是丰富主流意识形态的信念传播内容。在众神狂欢的现代网络情境中,价值信仰迷失成为必须直面的紧迫问题,其中,“信什么、如何信”是问题的关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承接文化传统、立足时代问题、关注个体发展的立体化的价值体系,理应成为构筑价值信念共识的核心内容。从文化传统的角度而言,应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党的红色文化中的历史资源与价值精髓,以承载社会成员共享的社会理想;从时代问题的角度度之,应在持续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中,挖掘和宣传各行各业直面时代难题、勇于攻坚克难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以聚合社会成员共同的奋斗动力;从个体发展的角度看,应关注社会精神文明建设与私人精神生活家园建设的有机统一关系,加强大中小学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课程建设,以孕育社会成员一致的价值目标。二是开发主流意识形态的信念传播载体。主流意识形态信念在拥有上层建筑的独立性的同时,也要完成与传播载体的融合,以便干预社会现实,调适社会大众心理。这里所谓的“传播载体”不限于学校、家庭、媒体等信念教育场所,还包括纪念馆、博物馆、学习馆等物理空间,社会考察、学习调研、创新创业等社会空间,以及娱乐网站、学习平台、社交公众号等虚拟空间。信念传播载体的使用要坚持因时因地“再编码”原则,主动创设“接地气”“暖人心”的信念传播情境,注重信念传播的顺序性、持续性、地域性、民俗性等维度,以增强新时代理想信念传播载体的吸引力、感染力。三是创新主流意识形态的信念传播形式。在网络舆论与信念裹挟的当下,主流意识形态传播潜隐着信念被淡化、物化、西化的多重舆论风险,传统相对直白的信念教育形式遭遇负面舆论的不间断搅扰,过于含蓄的信念涵养形式难以抵挡泛滥舆论的全方位入侵。主流意识形态信念传播形式面临“时空整合”创新的新课题,具象化叙事成为新时代破解这一难题的重要抓手,其旨在将“形而上”的信念具象化为可视、可闻、可触、可感的日常生活资源形态,利用具象化生活资源在传播中的时空优势,实现受众对主流意识形态信念的主体性感性认知与主动接纳。例如,在社会现实空间中,信念基于商品、音乐、仪式的视听化;在网络拟态空间中,信念基于数据、符号、图像的仿真化;等等。四是强化主流意识形态的信念传播实践。信念不仅源于认知,更形成于现实生活中的社会关系和利益满足。一方面,要始终关注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切实抓好基本民生,兜住底线民生,攻克热点民生,使广大人民群众在经济发展和共享美好生活中切实感受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正确性和制度的优越性;另一方面,要加速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化建设,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引导下,全面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筑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信念认同的实践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