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嘉宁
(兰州大学 经济学院,甘肃 兰州 730099)
由于国民经济的增长,居民收入的提高,高净值人群增加和政策利好,在市场和政策的驱动下,资产管理行业高速发展。但是由于监管法规滞后,行业繁荣的背后也隐藏着很多问题。此外,随着2018年4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下文称“资管新规”)和其他配套措施的出台,资产管理行业迎来了统一监管的时代。自1987年第一家证券公司成立以来,证券公司为我国金融市场的完善和发展,以及国民经济的增长做出了巨大贡献。随着全面深化改革和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推进,证券公司在此过程中仍会扮演着举足轻重、不可或缺的角色。因此,证券公司如何打造核心竞争力,实现战略转型,成为一个亟待解决,令人深思的问题。我国证券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虽然较其他传统业务,如经纪业务和投行业务,起步较晚,但是经过20年左右的发展已经具有相当的规模。自2012年资管新政发布以来,券商的资产管理业务规模大幅增长,成为证券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资产管理业务也成为证券公司提升自身整体实力的突破口。作为金融市场和资产管理行业的主力军之一,券商资产管理业务因其出众的资本市场投资能力,较强的资产获取能力,广泛的业务范围,庞大的研究团队以及风险把控能力,既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着挑战。在此背景下,券商也要做出改变,使其资产管理业务更好地适应资管新规去杠杆、防风险的政策基调和诡谲多变的市场环境变化。
资产管理业务是金融机构接受客户的委托,对其资产进行管理和运用,以实现客户资产保值和增值目的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不可向投资者承诺收益,也不可垫付资金。券商主要开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和专项资产管理业务这三种资产管理业务。①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是指由券商担任管理人设立集合计划,管理集合的客户资产,为合格投资者提供服务,所筹集的资金交由专业的第三方机构托管。②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是证券公司为单一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的一种业务。双方会在资产管理合同中约定具体的投资方向,风险由投资者承担。③专项资产管理业务则是券商接受某个单位或机构的出资,为实现客户的特定目的对资金进行管理。
杨建华(2018)认为国内券商已然认识到资产管理业务应回归主动管理的本源,此后应根据监管要求改变资管产品的资金和资产状态,避免“两头在外”的情况。张建雨(2019)则通过现阶段的市场环境和发展规模作为依据,对资产管理公司在业务发展与管理制度如何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了分析研究。巴曙松、周冠南(2018)通过对资管新规的研究,从资管行业的层面指出机构应提升主动管理能力,建立完善的风险识别和控制机制,更好地服务于客户。方雅茜、甄志昊(2018)则针对资管新规对券商资管的影响,认为资管新规及配套措施的出台会使通道业务的规模缩减,券商会更注重主动管理能力的提升。而且资管新规对主动管理能力较好的证券公司的发展有利。
2001年12月,证监会发布《关于规范证券公司受托投资管理业务的通知》,明确提出受托投资管理业务是指证券公司作为受托投资管理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投资委托人的投资意愿,与委托人签订受托投资管理合同,把委托人委托的资产在证券市场上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的组合投资,以实现委托资产收益最优化的行为。证券公司从2002年起正式获得资产管理业务资格,并开启了对资产管理业务的探索阶段。2012年-2016年券商资产管理业务高速发展,受托管理资金总规模从1.3万亿元提升到17.6万亿元,增长了12.5倍,其中通道业务占比较大。2016年以来,监管要求降杠杆,去通道,引导资产管理业务回归主动管理的本源。2018年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和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指出资产管理业务存在部分业务发展不规范、多层嵌套、刚性兑付、规避金融监管和宏观调控等问题。券商资产管理业务向去通道、去资金池等转型,对券商的主动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我国资产管理行业中,银行为核心,其理财规模最大,信托、保险和基金资管规模紧随其后。券商资产管理业务规模在资产管理行业中所占份额不占优势。而且券商资产管理业务以通道业务为主,在“去通道,去杠杆”的双重压力下,券商资产管理业务的规模出现了下降。2018年我国券商受托管理资金本金总额14.11万亿元,2019年受托管理资金本金总额12.29万亿元。2019年受托管理资金规模比2018年下降了12.9%。2020年受托管理资金本金总额10.51万亿元,比2019年下降了14.5%。虽然受托管理资金规模在下降,但是2020年实现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299.60亿元,同比增长8.88%。证券行业服务居民财富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财富管理转型也初见成效。面临“去通道,去杠杆”的监管现状,对券商主动管理能力也有更高的要求,业务转型压力增大。以通道业务为主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产品规模快速收缩,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产品规模平稳增长,以主动管理业务为主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规模有所收缩,但占比有所增加。
一项业务或一家公司要持续经营,必须满足社会的实际需求,并不断创新。券商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是为了盈利,但是盈利方式十分重要,通道业务造成资金空转,不能服务实体经济,而且技术含量低,并不能发挥、提高券商的主动管理能力,对提升券商的核心竞争力弊大于利。而且从政策要求和券商的长远发展来看,通道业务规模必将逐步降低,但是银行、信托等机构的大量资金也需要管理,因此券商利用自身优势,加大创新力度,实现“去通道”,发挥主动管理能力,回归资产管理本源势在必行。
券商应该强化投研实力,并加强团队对各种类型产品的研究能力,或引进新的人才,增强团队的内部活力,同时借助投行业务、自营业务与资管业务的协同力,以提高产品的收益,实现客户资产保值增值。随着行业对外开放加速,外资加快申请设立控股证券公司,而且商业银行纷纷成立理财子公司,布局全方位的资管业务。商业银行在客户、渠道,特别是在财富管理方面优势明显,大资管竞争格局将被重塑。证券公司与其他从事资管业务的机构之间的关系,也将从过去的合作为主逐步发展为竞争与合作并存。证券公司业务面临流失的同时,还面临人才流失的压力。券商资管内部还有严重的竞争,产品创新滞后,同质化严重,风险控制能力也需要提高。面临行业间和行业内竞争的严峻形势,券商应积极创新,强化投研实力,加强人才队伍的建设,并推进海外战略,增强综合化服务能力。
根据资管新规和资管细则的要求,券商资管要消除多层嵌套,抑制通道业务,而且要禁止资金池业务,打破刚兑,实行净值化管理,还要控制非标投资,设置了35%的比例上限和300亿的资金上限。由此,通道业务将完全退出资管产品行列;在禁止资金池,打破刚兑的要求下,报价型产品将被净值型产品替代。而且由于资管新规和资管细则的要求,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投资受到了比例和资金额度的限制,短期内,非标产品的规模难以持续。券商需转型至主动管理型产品和净值型产品。券商还可以尽量提高某一类型的资管产品的收益率,形成自身的特色,实现差异化发展。还可以利用各项业务的协同能力和其自身的综合实力,发展FOF产品。此外,受益于资管新规,资产证券化业务将为券商资管的发展贡献更多利润,券商可发掘优势资产,通过专项资管计划为ABS产品筹集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