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彩宏 关春燕 宋天君
(北京中轻联认证中心,北京 100833)
电动自行车产品由于之前采用许可证管理,在转换为CCC认证管理后,各认证企业在生产一致性控制方面存在很多不足,鉴于上述情况,本文对电动自行车生产一致性检查的要求进行阐述,希望能对企业的认证工作有所帮助。
电动自行车产品有初始工厂检查和获证后监督,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在发放CCC 证书前需进行初始工厂检查,工厂检查通过后,才能颁发证书。获得CCC 证书后通常每年需要进行监督检查,以保持证书有效性。
初始工厂检查及获证后监督检查,主要是对生产一致性的检查,通过对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及企业提交的执行报告的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确认企业批量生产的产品与型式试验的产品的一致性,确认企业批量生产的产品与认证标准的符合性。
其中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执行报告是企业每年对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执行情况的说明。
企业生产一致性控制的要求对企业在生产中需重点关注内容进行介绍,企业需理解一致性的内涵,并在实际生产中进行控制。
生产企业指定的质量负责人,负责建立、实施和保持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质量体系,对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使用进行管理;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不合格品和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认可的产品,不加施强制性认证标志。
2.2.1 关键零部件的采购过程质量控制
关键零部件从向认证机构备案的供应商进行采购,采购的产品型号应与向认证机构备案的一致,如果需更换供应商或关键零部件型号,需向认证机构申请变更,认证机构出具认证结果通知后,方可使用变更后的关键零部件组装产品出厂销售。
生产企业每年度需对关键零部件供应商进行业绩评价。同时,生产企业与关键零部件供方签订合同技术协议等文件,文件中明确零部件的技术要求、质量要求及售后等要求。
2.2.2 关键零部件检验方面的控制
检验控制最重要的是确保采购的零部件的一致性及有效性。
生产企业编制的入厂检验文件中,需明确检验内容及要求、检测仪器、频次、判定准则等,这些要求需与生产企业向认证机构备案的控制计划一致。
检验部门按要求对关键零部件实施检验。需要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关键件应需要供应商提供证书状态为有效的认证证书及相关资料,且要实时查询证书的状态,企业应有相关的规定。
当入厂检验时发现不合格,需按企业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的规定进行处理。
相关的装配作业指导书中应规定各工序的操作步骤、作业要点、技术要求。对部装过程、总装过程的质量控制按要求执行。
对于关键工序(如:车架打刻车辆编码、后平叉安装、后减震器组件安装、电机与后平叉装配、前叉组件装配、方向把组合装配、控制器线束接插及包扎、电池安装)进行控制并确定控制要求,并记录日常生产中检查的结果。生产的各个工序中质量控制,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并进行记录。
检验合格的整车加贴3C 标识和合格证,需符合相关文件规定。
整车一致性按电动自行车整车一致性控制要求执行(注意与控制计划一致)。
目前不在现场安装/控制的关键件通常有蓄电池和充电器,不在现场控制的生产过程需与协作方签订质量技术协议,协议中明确使用指定的蓄电池和充电器,同时对经销商进行蓄电池安装的培训。
不在现场控制的检验和试验过程需要对检验/试验报告有效性进行确认,如果不是具有相关资质机构提供的试验报告或认证证书,则需对人员和设备进行确认。
对重要工位人员、检验人员、试验人员等应进行作业方法、设备操作、相关标准、企业技术文件等培训,在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上岗后需进行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实施细则、产品标准、设备操作规程、检验作业指导书持续培训,以满足岗位要求。
生产企业(生产厂)应有检测/生产设备台帐,再根据台帐编制设备、检测仪器的定期计量计划并实施。
生产企业(生产厂)应建立认证标志的保管和使用程序,对于购买标准规格CCC 标志,企业需保留标志购买的凭证,日常的生产中应对标志的使用情况进行记录。
暂停、注销、撤销的证书覆盖的产品不能加施CCC 标志、出厂销售及做出误导宣传,企业应将证书暂停、注销、撤销的结果通知相关方,必要时召回。
未获证产品、未经认证机构认可的不合格品和获认证产品变更的产品,不能加施强制性认证标志。
当认证证书上的信息(名称、地址、型号等)、质量管理体系的重大变更、影响产品一致性因素(关键零部件、原材料的生产厂、型号、结构)、生产工艺等发生变更,影响到《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及技术参数中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时,企业应及时将变更的内容向认证机构提出申请,认证机构批准后方可实施上述变更。监督检查时,《生产一致性执行报告》应如实的报告控制计划的变更情况。
生产企业应建立生产一致性控制的相关程序及相关的作业指导书,确保批量生产的产品与型式试验合格的认证产品的一致性。
当公司内检验发现不合格时,按照规定进行识别和隔离,按照不合格品的管理规定对产品进行返工或返修,复检合格后予以放行。
当各级监督抽查发现产品存在不一致时,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停止销售不一致产品,并对生产的该车型的零部件及生产完成的产品进行封存。按不合格品控制文件对不合格品进行处理,必要时召回不合格品。
(2)停止生产不一致产品,并按纠正措施与预防措施文件组织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原因分析,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整改后的样车由检验部门进行确认检(试)验,生产企业(生产厂)不能检测的试验项目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
对判定属于供应商造成的产品不一致问题,按供应商质量问题处置相关规定执行。
企业应制定从设计开发、采购、生产制造、检验到出厂销售、服务全过程中的产品一致性控制要求的一组文件。
企业应制定认证证书、认证标志和合格证的妥善保管和使用管理的相关文件管理规定。
综上所述,企业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后,应对检验、生产过程、经销商等各个环节进行一致性控制,确保产品符合认证要求,能够很好的避免由于一致性控制导致的不合格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