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保障体系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2021-12-29 12:13徐思悦
科学咨询 2021年38期
关键词:毕业生政策大学生

徐思悦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上海 201620)

步入新时代以来,市场经济发展飞速,人才需求也日益提升,高校的招生规模持续扩大,然而大学生的就业情况却并不乐观。麦可思研究院所公布的2012~2019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就业蓝皮书)表明,我国每年的应届毕业大学生总数稳步增长,但就业率却呈线性下降的总体趋势。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注重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农民工多渠道就业创业。[1]这也是新时代缓解大学生就业问题和创业困局的基本方略及指导方针。大学毕业生是国家高层次人力资源,有效促进大学生就业,不仅有利于社会公平稳定,还关系到国家科教兴国战略的落实,以及我国高等教育的健康良性发展。

因此,研究我国大学生就业保障政策,分析其现状及现存的问题,剖析根源,进而提出构建并完善大学生就业保障体系的可行性建议,对于有效提升大学毕业生的就业质量颇具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一、存在的问题

(一)就业政策层面

1.法律建设相对滞后

目前,我国保障毕业生就业公平的法律建设还相对比较滞后,不能为毕业生就业公平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现有的法律没有达到预期效果,顶层设计还有待加强。特别是有关毕业生合法权益保障、就业歧视、就业促进等方面的法律建设,须不断完善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不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

以就业歧视为例,虽然法律已明文规定,但究竟实施了什么具体行为方可被认定为就业歧视仍然是个难点。在美国,在招聘信息中如果设定了歧视性的条件,就构成了就业歧视,只要在面试中企业方提出了不应当提出的问题,就已经构成就业歧视。而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通常情况下只有用人单位明确以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拒绝向求职者提供面试机会或者拒绝录用,才构成就业歧视。最后,收集证据也是个难以跨过的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使法院采信,那么终究还是难以维权。

2.尚未建立完整的就业协商与谈判机制

目前,国家在制定牵涉大学生就业问题的法律法规、劳动争议仲裁、关系内容调节、薪酬状况改善、福利待遇保障等诸多内容的过程中还未能建立有效的劳资双方就业协商与谈判机制。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利益多元化以及公民精神的缺失则进一步加深了市场领域内的矛盾。就大学生就业过程而言,政府没有搭建沟通与协调机制,没有把用人单位、高校、大学生有机组织起来,进行平等的协商对话和谈判交流,这就不利于大学生的充分就业以及就业政策的顺利实施。

3.政策主体之间沟通协作难

当前,在就业政策的执行过程中,存在着较为严重的主体之间沟通、协作难的问题。政府机关、社会市场、高校、用人单位和大学生等政策主体之间并没有形成协同之力,还处于分散的、各自为政的一种状态,不同主体间存在各自的利益诉求,从而破坏了中央政策的整体性、连贯性,进而导致大学生的促进就业政策强势出台却频频失效的后果。

例如大学生创业政策,即便国家出台多项积极的鼓励政策,包括了政府补贴、创业园技术支持等,但却因为政府和创业园区在功能设置和机构职能上的差异,从而导致优惠政策并非总是在同一层面。大学生创业者往往受制于此类政策中的适用条件,无法充分利用政府所提供的这些积极政策。同时由于出台政策中的内容具有交叉性,同一事物的规定或措施在不同的政策中均有体现,导致大学生创业者无法理顺政策,更不清楚该去哪里以及如何办理优惠政策相关申请。

4.政策执行存在诸多体制性障碍

户籍问题、档案问题、社会保障问题、服务期满后安置问题等体制性障碍,严重阻碍了毕业生就业机制的正常运行,影响就业促进政策落实。只有采取看得见的、实惠的经济杠杆和政策手段,打破原有的劳动制度、人事制度、户籍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的壁垒[2],深化体制改革,倡导就业面前人人平等,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才能真正把人才吸引到人才匮乏、经济落后、基础设施差的地区去,创造人才自由流动的大环境。

5.就业政策在监管上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

(1)见习期劳动权益无保障

政府所推出的青年职业见习制度中,见习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并不构成劳动关系,见习者劳动权益得不到法律保障。而随着见习计划开展得逐步深入,参与计划的企业越来越多,不乏把见习的毕业生们看作廉价劳动力使唤的个别企业,让毕业生沉浸在没有技术含量的琐碎的事务性工作中,忽略了对其的就业技能培养和职业指导,甚至还存在个别企业钻政策空子的情况,刻意将见习期与试用期加以混淆,来领取政府更多的政策补贴。

(2)政府补贴培训市场混乱

政府补贴培训在实际的操作中,常常被一些培训机构所利用,他们宁可花更多的精力在招生工作中,通过营销广告、免押金,甚至特殊合作关系等方式招收一些并无实际培训需求的毕业生,却不愿意采取措施提升培训课程质量、提高结业学员就业成功率,从而吸引更多学员主动报名参加。

(3)存在就业歧视

就业歧视是指基于某些差异而侵犯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的行为,如因为宗教、政治观点、社会出身、种族、肤色、性别、民族血统的不同所做出的任何区别、排斥和优惠等,导致剥夺或损害了劳动者在就业、职业上的机会和待遇平等。[3]

(二)就业供需层面

1.就业中的专业错位矛盾

就业中的专业错位矛盾指的是毕业生所选择的就业领域并不是其所在专业范围内的就业,也就是常说的“学非所用”。目前高等学校在学科与专业的设置上未能符合当前社会现实,特别是缺乏时代性与实践性。如果高校在人才培养上无法对准社会的需求,最终就会导致毕业生在就业时遇到困难。

高校在专业调控方面常常走向同样的一条路:开设当前市场的热门专业,或者扩大当前市场热门专业招生规模,完全交给市场来决定。这样风险是极大的,就比如十年前的金融危机,导致大量金融机构和金融行业中小企业出现经营困难,而当时热门的金融学、经济学、国际贸易等专业,其毕业生在就业时就成为了最困难的一批就业者。

2.用人单位存在严重人才高消费的现象

通过访谈,笔者发现不少用人单位存在着用人标准混乱,用人条件不明确等问题。用人单位没能真正做到选用岗位需要的优秀人才,在具体的人才能力和动力机制上缺乏人员岗位培训机制、动态的人才输出机制、完善的职务升迁机制等,使得人才找不到合适、心仪的岗位,进而导致优秀人才的严重浪费。

(三)就业服务层面

1.就业信息平台不够完善

目前,我国大学生就业服务的信息化水平仍处在发展中时期,相比发达国家整体水平偏低。政府、高校、企业发布信息时缺乏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导致信息沟通与数据转换困难和信息封闭等问题。此外,网络平台还常常出现以下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网站太多,个个都号称是权威网站,毕业生常常不知道哪个才是官方网站,很容易被不实信息误导。第二,网站内容更新和推送往往不够迅速,滞后于现状,网站形同虚设[4]。

2.信息交流范围狭窄、整合度低

高校之间在就业信息服务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距,特别是部分高校在信息收集以及发布等环节与优势高校的差距明显,限制了相对弱势高校学生的就业机会和职业发展前景。目前我国高校就业信息存在交流频率低、领域窄、内容局限等问题,进而长期以来形成了信息分割、信息孤立、信息封闭的状况,高校之间没有完备的信息交流共享机制,从而使学生不能在就业过程中认清形势,更好地掌握就业状况。

(四)就业教育层面

1.职业生涯发展教育流于形式

近年来,我国高校虽然越来越重视对学生的就业指导,但仍然没有确立职业生涯发展教育的重要地位,这也制约了就业指导工作开展的深入性。很多高校并无此类专业课程,只是不定期开设相关讲座,普及面相对狭窄。有的高校虽然开设了职业生涯发展教育相关课程,但却没有专职教师,通常是由辅导员或学生工作者兼职,对职业环境和发展缺乏实战经验,导致教学成了照本宣科的理论讲授,对职业生涯的专业化教育甚至个性化指导根本无从谈起,最后偏离了生涯发展教育教学设计的初心和主旨,最终流于形式[5]。

2.就业观培养缺失

高校毕业生是人力资源素质比较高的群体,但网络时代的到来使每个人获取知识的途径更广,高校毕业生原有的知识优势已经不那么明显,可很大部分毕业生还没有认清形势。首先,多数大学生特别是大一新生或研一新生对于当前毕业生就业形势认识不深刻,在大学期间,并没有将时间用于提高知识水平与实践能力上,而是被外面的世界所吸引,分散了太多学习的精力。其次,很多大学生在读书期间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职业生涯规划,以至于不能有针对性地为以后从事的工作积累相关知识与经验。再次,部分大学生存在消极心理,对就业选择逃避的方式或依赖父母,持有“船到桥头自然直”的观念,不能主动寻求就业岗位,向用人单位推销自己。然后,部分学生信息获取的途径相对闭塞,对学校能提供的就业相关服务内容不甚清楚,较其他学生损失了不少实习或就业的机会。最后,还有一部分学生的职业规划比较单一,在择业过程中没有适当根据自身需求做相应调整。比如考研和考公,都是难度比较大的,如果坚持“二战”甚至“三战”,势必将面临骤增的经济压力和心理压力,不妨选择先就业再备考的方式。

二、原因分析

(一)央地关系碎片化:治理层级待整合

法律建设滞后、尚未建立完整的就业协商与谈判机制、诸多体制性障碍以及存在就业歧视等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央地关系的碎片化,即中央与地方政府在大学生就业保障体系中价值追求或目标导向不一致甚至相互冲突,中央往往需要兼顾各方利益,牵一发而动全身,诸多法律法规的出台需要较长时间的论证和试验,而地方在具体执行上就难免会碰壁,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关系亟待整合,暨对治理层级的整合。

(二)部际关系碎片化:治理功能待整合

政策执行机构分工不明、政策执行效率低下、见习期劳动权益无保障、政府补贴培训市场混乱和信息交流范围狭窄、整合度低等问题是由于部际关系不够紧密、协调不足导致的,也就是部际关系的碎片化,会阻碍大学生就业保障体系的运转。由于就业问题的复杂性,一项就业政策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往往涉及多个政府部门,比如教育行政部门、财政部门、人社部门等等,应当重视部际关系的整合,暨对治理功能的整合。

(三)政社校关系碎片化:公私部门待整合

政策主体之间沟通协作难、就业信息平台不够完善、就业观培养缺失、就业中的专业错位矛盾、用人单位人才高消费和职业生涯发展教育流于形式等问题,主要产生在政府、社会和高校之间。政府与高校在大学生就业保障体系中缺乏必要的交流与合作,社会力量参与不足,整合力度不大,政社校关系存在碎片化问题。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多元化的发展以及国家一系列放权让利政策的出台,我国社会组织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社会组织的规模不断扩大,社会力量开始在政府治理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亟须构建全新的政社校关系,暨对公私部门的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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