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怀君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越来越多的青年人获得了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其中女大学生的比例也有了大幅度提高。女大学生,兼具女性与大学生群体的双重性,意味着身体条件上的青春、柔美与知识条件上的智慧与学识,是高等学校校园里一条靓丽的风景线。她们不仅有着与男大学生共同的教育发展规律,而且有着自身发展的特殊性。女大学生的性别身份是其重要的标识之一,然而这一自然标识除了带给她们自身的特质性与优异性,也招致了不少麻烦。女大学生被性骚扰,就是其性权利受到侵害的表现。正值青春年少、充满美好情感生活遐想的她们,不曾想遇到了人生道路上的第一次伤害,或许是致命性的伤害。有的人想出了许多有效的方法,告知她们在紧要关头如何保护自己;有的人说,她们应该勇敢地站出来运用法律的武器伸张正义,给自己一个说法,也防止其他女性再次被侵害。然而这只是解决了事发之时与之后“怎样做”的问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女大学生在大学校园里的性别境遇问题。女大学生受到的“性骚扰”问题,是女性问题在当今时代的持续呈现。女性问题也一直是女性主义理论持续关注的问题。在众多女性主义理论中,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立足于资本主义与父权制批判,进行了深刻的性别反思,是重新审视女大学生性别境遇与性别烦恼问题的有益视角。
女性作为人类的母亲,以其宽厚的胸怀孕育着一代一代的生命,在人类生存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然而自从进入阶级社会以来,女性不仅要受到经济剥削与政治压迫,而且还要受到性别压迫,在男性建构的文化理论视域中挣扎与喘息。女性失去了就业权、财产继承权、受教育权与选举权,被排挤在社会体制之外,称其为人类异化中最为严重的异化也不为过。实际上,女性重新走向自由的程度,以及实现解放的程度,检测着整个人类文明进步的程度。自从19世纪末女性主义产生以来,女性问题的探讨呈现出多进路演进的趋向,诸多女性主义流派缤纷呈现,虽各有差异,但都以实现女性平等、女性解放为宗旨。其中,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是分析女性问题的独特视角,它承袭了大量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精髓,推进了马克思主义女性理论的发展。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创造性地选择经典马克思主义的资本主义阶级对立理论、劳动分工理论、异化理论和人的解放理论,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分析女性受压迫的根源和解放的道路。与此同时,马克思女性主义从社会性别的角度对马克思主义进行了改造、补充与发展,马克思主义与女性主义的结合最终形成了注重革命性与实践性的左翼女性主义流派。
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基本上认同经典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同样认为女性的从属地位在于资本主义私有制和阶级压迫。罗思玛莉·佟恩是这样阐述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的:“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深信,以阶级来解释女性的地位和功能,终究是较为妥善、周备;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认为资本主义是造成女性受压迫的主因,而资产阶级女性与普通女性在资本主义下受到不同程度、不同性质的压迫。因之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的独特之处即在于它是力邀所有女性,无论普通女性还是资产阶级女性,一同来了解:女性受压迫与其说是任何个别人有意造成的结果,毋宁说是政治、社会及经济结构与资本主义连结后产生的结果。”(1)[美]罗思玛莉·佟恩:《女性主义思潮》,刁筱华译,台北:时报文化出版有限公司,1996年,第69页。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在根本指向上主张要打破资本主义的政治经济结构。女性要寻求彻底的解放,就必须将所有的女性联合起来,以对抗资本主义的体制。与此同时,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者做了延伸与发展,他们将对女性问题的资本主义制度与阶级分析拉向父权制与性别分析,在反对资本主义的同时必须反对男性统治。关于父权制,凯特·米利特认为,整个历史是父权制的历史,她说:“只要我们回想一下这样一个事实,一切都会变得一清二楚:我们的军队、工业、技术、大学、科学、政治机构、财政,总而言之,我们这个社会一切通往权力的途径都完全掌握在男人手里。……文明本身,都是男人一手制造的。”(2)[美]凯特·米利特:《性政治》,宋文伟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34页。父权制有两重原则,男人有权支配女人,年长男子有权支配年少男子。父权制下的两性关系本质上是一种权力关系,这种权力关系为保障男性的权利而呈现为支配与从属的关系。父权制根深蒂固,是一个社会常数,普遍存在于各种政治、经济、文化制度中,并且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域表现出多样性。亚伦·强森阐释了父权制的内涵:“一个社会是父权的,就是它有某种程度的男性支配(male-dominated)、认同男性(make-identified)、和男性中心(male-centered)。这样的社会造成对女性的压迫,这就是父权社会的关键面向之一。”(3)[美]亚伦·强森:《性别打结:拆除父权违建》,成令方译,台北:群学出版社,2008年,第22页。盖尔·卢宾指出女性受压迫的根源还在于社会性别制度,它制约着两性关系,控制着女性的社会生活和文化生活。她还指出社会性别制度并不是脱离历史的、幻想出来的东西,而是人类历史的产物,“每个社会都有某种经济活动的组织形式”,“每个社会也都有一个性/社会性别制度”(4)[美]盖尔·卢宾:《女人交易——性的“政治经济学”初探》,王政、杜芳琴主编:《社会性别研究选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第30页。。卢宾认为马克思主义对性别问题关注较少,批评恩格斯抛弃了社会性别制度,通常将其作为“物质生活的第二个方面”概念在幕后消失。
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不但在批判资本主义的同时批判父权制,而且在批判阶级分工及劳动异化的同时更强调批判性别分工及女性异化。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认为女性异化更甚于一般意义上人的异化。海迪·哈特曼认为女性的低下地位及异化根源于性别分工,性别分工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机制,它维护男性对女性的优势,因为它坚持在劳动力市场中对女性实行较低的工资,低工资使得女性依赖男人。“如果妇女获得与男人同等的社会地位,如果男女的潜能都得到充分的发展,不仅男女分工的等级性质应当消除,而且男女分工本身也应当消除。”(5)李银河主编:《妇女:最漫长的革命:当代西方女权主义理论精选》,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第47页。目前,女性的一生,女性生活的方方面面,她自己都无法掌控。有时她不得不像一个男性一样,证明自己的智力甚至体力不逊色于他们,以此获得相应的报酬和平等的待遇;有时她不得不像一个女性那样,依靠性别的差异,来获得男性的同情。亚伦·强森赞同玛丽林·弗仑区所主张的历史上女人受到的压迫可以和奴隶相比:“还有什么词语可以形容在一个国度中,人们对自己的身体、性、婚姻、生育、离婚没有掌控的权利,人们不能接受教育、参与买卖或从事专业,不能在世界上自由活动?很多女人一辈子辛苦劳动,从未获得任何酬劳。”(6)[美]亚伦·强森:《性别打结——拆除父权违建》,成令方译,台北:群学出版社,2008年,第33页。女性同自我相分离,失去了独立性与完整性,支离破碎,找不到人生的意义。贾格尔认为当今女性异化是全面的,需要对传统马克思主义的异化概念进行修改,因为女性在生活的所有方面都被异化了,这种异化采取了特殊的性别形式。传统马克思主义范畴忽略了市场中女性工作的性别特征,掩盖了男性对女性的系统统治。女性的生活条件不仅由统治阶级而且还是由男性决定的。贾格尔还认为,男性气质与女性气质的严格区分与刻板印象,限制了两性的可能性发展,呈现出女性气质的异化。女性在男性那里是性的对象,身体是物品。男性对女性性行为的控制方式使得女性同自身产生了异化,思想与身体发生割裂,思维认知也发生了分裂。作为母亲,女性也同样面临着异化,她们没有决定是否生育或生育多少的权利,也没有权利选择抚育孩子的方式。(7)[美]阿莉森·贾格尔:《女权主义政治与人的本质》,孟鑫译,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第452-459页。
那么,长时期以来被视作专属于女性的家务劳动是否是异化劳动呢?玛格丽特·本斯顿认为,女性的家务劳动只生产使用价值,是一种非异化的劳动。家庭是唯一一个可以让人们在资本异化的牢笼下获得情感放松和体验关爱的温馨场所。达拉·科斯塔持有不同的观点,认为女性的家务劳动不仅创造了使用价值,还创造了剩余价值。反对传统马克思主义把女性排除于生产循环之外,将家务劳动的本质定位为创造使用价值的做法。无论如何,女性在日复一日繁琐的家务劳动中,在近乎封闭的狭小空间内体验着周围世界与她自身,甚至感觉不到自己的存在以及自己与外界的联系。女性在经济上仍然依赖于男性,无法参与社会性生产劳动。从这个意义上说,女性的家务劳动不能获得社会认同是异化的根源之一。女性克服异化的途径,在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者看来就是要消除劳动的性别分工,让家务劳动也参与市场化获得市场价值。
对比西方女性追求平等与解放的发展历程,中国女性的解放之路更为坎坷。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将男女平等写入了《宪法》,明确规定“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虽然我国女性权益的立法保护得到了长足进步,但是女性经常被视为弱者,权利被随意践踏。特别是一些传统的“男尊女卑”“三从四德”等粗陋的观念,以不易察觉的、更隐蔽的方式渗透在生活中。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稳步发展,女性高等教育的发展也步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接受了高等教育的女大学生以高素质的知识女性姿态脱颖而出。她们独立、自尊,以自身的优势引领先进的观念、践行潮流的行为。女大学生对校园生活的体验、对事业成功的渴望充满了前所未有的自信。然而,女大学生在成才与发展的道路上面临更多的困难与障碍,在同等情况下,她们要成就一番事业就要付出比男大学生更多的艰辛与努力。
女性问题已经是千头万绪,女大学生问题看似简单其实更为复杂。在百度搜索上填入“女大学生”这一关键词进行搜索,仅仅是前四五个网页弹出的标题就让人震惊。“年轻貌美的女大学生为了赚钱,不惜出卖自己”“女大学生,你为什么要做灵魂的乞丐”“女大学生被包养价格表”“为什么中国现在有这么多女大学生堕胎”“女大学生为做微商‘裸贷’”“女大学生遭遇性骚扰”,在这些诸多负面新闻中,不否认有些是标题党为了博人眼球而故意夸大其词,也不否认确实有少数女大学生依靠知识、文凭与容貌去做色情交易,但是无风不起浪,发生在女大学生身上的问题是不可忽视的。进一步阅读会发现,这些报道都关乎女大学生的性与身体。女大学生是纯洁与智慧的象征,如今却是被这些低下的字眼所包围,难怪人们不禁感叹:女大学生,你怎么了?我们以“高校女学生遭遇性骚扰”为例,分析她们在大学校园里的性别境遇。2014年厦门大学某博导以指导论文为由诱奸女学生;2017年年底南昌大学国学院副院长周某性侵女学生;2018年年初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长江学者陈某因性骚扰女学生被女博士罗某举报,引起轰动;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没过几天,北京对外经贸大学教授薛某猥亵性骚扰女学生又被揭发出来。近年来高校性骚扰事件屡见不鲜。广州性别教育中心2017年3月发布的《中国大学在校和毕业生遭遇性骚扰状况调查》显示,有68.7%的受访者报告遭受过不同形式的性骚扰,其中女性遭受性骚扰的比例为75%。(8)莫兰:《高校性骚扰事件万不可“悄悄处理”》,《中国妇女报》2018 年1月3日第4版。2014年10月在中华女子学院召开的“高校预防和制止性骚扰机制研讨会”上公布了一组数据,全国妇联一项针对北京、南京等城市15所高校大学生的调查发现,经历过不同形式性骚扰的女性比例达到57%。会上,有学者调查1200名女大学生,其中有44.3%的人表示曾遭遇性骚扰,而且不少受害者曾遭受过两次甚至三次以上。该调查也发现,23%的女大学生认为当前性骚扰的“情况很严重”,60.4%的女大学生认为“情况严重”。2006年《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时,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构投诉”。这是“性骚扰”一词首次出现在中国的法律条文中。美国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列举了职场性骚扰的一些情境,并指出凡任何不受欢迎或不想要的性接近、性要求和其他具有性意味的言语或者身体行为,都可称为性骚扰。在法国,1994年刑法典调整生效,把性骚扰定义为性暴力:“滥用自己职务所赋予的权力,使用命令、威胁、限制或严重压迫的方式骚扰他人,目的在于获得性利益的行为”。(9)关于校园性骚扰,美国妇女教育课程国家顾问委员会做出了如下界定:“学术界的性骚扰是指教师使用权威去强调学生的性状态和性认同,使学生无法享有完整的教育机会、权益与范围。”(10)许冉:《性骚扰的法律界定及其法律后果》,武汉大学法学院硕士论文,2005年4月,第5页、第3页。可见,性骚扰是对性权利的侵犯,也时常表现为性暴力的形式。
当高校性骚扰事件发生之后,其中的受害人、骚扰者、校方呈现出的姿态是复杂而微妙的。校方有时为了便于管理,尽量息事宁人将事态压下;骚扰者利用手中的职权威胁、恐吓受害者以使其不敢揭发;受害者则为了自己的学业与前途忍气吞声,不敢声张。高校性骚扰事件有其特殊性,其本质首先体现为一种教育体制下不平等的权力关系。“骚扰者大多掌控着组织赋予的身份地位所伴生的绝对权力:包括行政裁决权,指导、训练、评价的机会和权力,推荐、甄选、录取录用的权力,以及对科研项目和论文评审程序施加影响的权力等。”(11)莫兰:《高校性骚扰事件万不可“悄悄处理”》,《中国妇女报》2018 年1月3日第4版。这些难以被有效监督的权力对学生在读期间的学业和日常生活、将来的求职都会产生决定性影响。一些骚扰者软硬兼施,起初会摆出一副可怜相说自己是真情流露,难以克制;再不然就对受害者说这都什么年代了,作为一个女孩子应该开放一些,否则就“out”了;最后严肃厉声地说“你还想毕业吗”“你到哪里去告,告不赢的”。其次,性骚扰的存在根源就在于男女之间的性别差异和力量的不平衡。以男性为中心的父权制文化依然存在,在这种情境下,男性象征着阳刚、体力好、理性、冷静、有决断力,女性象征着阴柔、体力小、感性、情绪化、优柔寡断。男性还经常把自己的权威与性联系起来,用性的表达方式来显示自己高于女性的权威。男性借着工作上的便利用性来压制女性,将对方变成情人、“女儿”“妻子”,增加了他们左右女性的砝码。在这里,性骚扰就是男女不平等和性别歧视。第三,性骚扰还有另外一种情形就是“性瘾”,就如喝了酒有“酒瘾”,吸了毒有“毒瘾”。孙康宜分析了男性的“唐璜症候”,指的是一种癫狂与抑郁交替的心理病。一方面,在日常生活中,男人想做到不歧视女性,树立好男人、好丈夫的形象。另一方面,他们又想把近似唐璜的风流当成富有罗曼蒂克的男性气质,把征服女人的一连串性史当成自己的骄傲。犯了这种病的男人自以为是多情种子,其实是借着不断引诱女性来满足内心的空虚。一而再再而三地陷入情网,使他在高潮与低潮之间摆荡着,追求着一个得不到的灵魂情人,企图透过性高潮的经验得到一种心理幻想。(12)孙康宜:《耶鲁:性别与文化》,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2000年,第99-100页。最后,高校性骚扰事件中受伤害最深的还是女学生,她们的灵魂与生命没有被尊重。当华裔学者罗茜茜十二年后举报对她进行性骚扰的博士生导师时,人们有疑问,为何事隔多年才敢发声?为什么还有那么多“沉默的羔羊”在消失在人海中?那是因为,受害者身上背负的大山太沉重。性骚扰所带来的心理伤害也许一辈子都无法复原,正如台湾女作家林奕含在留下了自己被性侵的作品后,还是选择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受传统文化的影响,高校校园文化是耻于谈性的,涉及到性似乎就是不正经。加上受害者被污名化,一些女生经常被认为“穿得太露裙子太短不招来麻烦才怪”,“是自愿的吧,得不到利益,反咬一口”,被讽刺、被嘲笑,被当作坏女人。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都如此品评,是多么可悲的事情。
高校女大学生的教育发展势头强劲,令人安慰。但是,女大学生接受了高等教育,就一定实现了男女之间的性别平等吗?从高校发生的一系列“性骚扰事件”来看,不尽然。高校性骚扰事件恰恰是性别不平等的体现,是忽略性别差异,耻于谈性、羞于谈性,对其遮遮掩掩的结果。当性骚扰事件发生之后,有的人说受害女性应该勇敢地站出来,与骚扰者进行坚决的斗争;有的人说要对骚扰者“零容忍”,形成整个社会“人人喊打”的氛围;有的人说将禁止性骚扰的法律条文具体化、细致化,让其具有更强的操作性;有的人想出了一整套防止高校性骚扰的长效机制。值得肯定的是,这些措施起到了保护女大学生的作用,然而,笔者认为,这只能是治标不治本,最根本的是在于理论理念、价值观念依然游离于社会骨髓和高校教育之外。高校性别平等的倡导,女大学生性别主体意识的塑造,不仅仅是女性的事,更需要男性的共同参与,以及全社会精神层面上的认同。女性主义自产生以来,其内部各流派关注女性问题的角度也各有不同。其中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最具有实践性,在解决女性问题上不回避父权制与经济问题,直击要害,避免了其他女性主义仅仅从文化与政治上宣传的软弱性。以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引领女大学生性别主体意识的重塑,是可取可行的,最具有现实性。
首先,高校女大学生性别主体意识重塑的前提是性别平等理念的倡导。性别具有生物属性和社会属性。生物学意义上的性别指的是男女作为生命体,有共性也有差异。两性的差异表现在解剖构造、生理机能、性激素、身体形态等方面。比如,在体力上女性不如男性,这是生物学上的自然法则,是无法改变的。性别的社会属性是社会文化与符号所赋予男女的性别形象,形成具有共识的社会标准。随着时代的变化,这些认知标准是可变的。从这一意义上说,性别平等诉求的是社会属性意义上的“社会性别”平等。“社会性别”是西方女性主义者分析性别压迫,实现两性平等的核心词语之一。波伏娃在《第二性》中描述了女性这一性别在父权制文化中是如何生成的。女性不是一个独立的性别,她是从属于男性而定义的。“定义和区分女人的参照物是男人,而定义和区分男人的参照物却不是女人。她是附属的人,是同主要者(the essential)相对立的次要者(the inessential)。他是主体(the Subject),是绝对(the Absolute),而她则是他者(the Other)。”(13)[法]西蒙娜·德·波伏娃:《第二性》(I),陶铁柱译,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1997年,作者序,第11页。在父权制和二元对立的文化中,男性是自我、主要者、主体,女性是被建构出来的“他者”、次要者、客体。在高等教育领域,自从西方女性主义运动兴起以后,女性才获得了参与高等教育的机会。然而,高等教育中性别不平等问题依然存在。目前,我国的高等教育模式从根本上说是以男性的生理与心理的特点及思维模式而设置的。高校教育体制缺乏“性别关注”,是“无性别教育模式”。即使一些高校设有妇女研究中心,也只是开设一些女性学、性别学的选修课而已,对女大学生的生理与心理特点、性别文化诉求、具体生活体验关注不够细致。特别是当性骚扰等极端事件发生时,对受害者不能待以“屈辱者”身份,她还是一个完整的自足的女性。至于受害者本身来说,也要认识到性权利的保护是必要的,但性不是女性的全部,否则还是将自我置于和男性相比低等的地位。
其次,高校女大学生性别主体意识的重塑需要男性女性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布尔迪厄认为,性别之间的统治与被统治、剥削与被剥削的社会关系,反过来又会加固整个男性为中心的秩序社会。按照男女对立的区分形成了一系列观念与原则,渗透到世界上的所有事物和所有实践、所有秩序。(14)[法]皮埃尔·布尔迪厄:《男性统治》,刘晖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39页。布尔迪厄所分析的以性别区分为基础的男性统治社会必须被打破,否则便是妄谈女性主体性意识的塑造。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者上野千鹤子认为,在性别二元制的性别秩序里,厌女症是其核心体现。“在这个秩序下,无论男人女人,无人能逃离厌女症的笼罩。厌女症弥漫在这个秩序体制之中,如同物体重力一般,因为太理所当然而使人几乎意识不到它的存在。”(15)[日]上野千鹤子:《厌女:日本的女性嫌恶》,王兰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15年,第1页。厌女症在女性身上体现为自我厌恶,在男性身上体现为女性蔑视。要改变厌女症,女性不能仅仅依赖他人,要学会自我拯救。女性气质与男性气质的差异并不是女性应当守弱处下、逆来顺受的根据,相反,女性的情感、细腻、温柔、关怀是其独特价值所在。高校女大学生首先应该有意识地塑造主体性的自我,认识到自己是自在性、自主性、自为性的存在。自在性是指女大学生对自我的本然存在状态、自我与他人之间的关系以及自身特点有比较清晰的觉察和认识。自主性是指女大学生不依赖于外部力量,不依附于他人,自由地支配自身的一切活动。自为性是指女大学生能够根据自身特点和社会要求进行自我规划和设计,不断完善自我。女大学生作为知识女性中最富有朝气的一个群体,比一般女性更加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具有较好的理性思维和思辨能力,能够更深层次地剖析自我,表现出更强的女性主体性意识。当然,在高校校园里,男性群体包括男大学生和男大学教师也应该抛弃“女性生当如此”的依附于男性的低俗观念,让她们在一个宽松环境中成长。要避免男性们的施舍心态,女性的主体性存在是自然而然的,并不是男性给予的。当有关“性与身体”的问题产生时,全社会也应该以较为平和的目光、中立的评价对待它。从目前高校性骚扰事件发生后的舆论热度来看,恰恰是性别歧视与女性权利得不到维护的集中体现。
再次,高校女大学生性别主体意识重塑的保障是将来有一份可以赖以独立生存的事业。经典马克思主义立足于阶级对抗,揭示了异化劳动对劳动者的压迫;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立足于性别分工,更加强调性别异化对女性的压迫。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都力图找到女性解放的途径,恩格斯认为女性只有从家庭活动中走出来,特别是摆脱家务劳动进入到社会公共事业中,才能使女性解放成为可能。尽管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者在家务劳动是否是异化劳动的问题上存有分歧,但他们认为以性别差异为由让“家务劳动”与“女性”画等号是对女性的异化,繁重的家务劳动是阻止女性解放的障碍。女性应该以何种姿态存在于世呢?女性作为性别中的一元,不是男性的依附者与附属者,而是独立自在的一元。这就需要她自己可以养活自己、可以给予自己优雅生存与发展的资本与条件,因此拥有一份成功的事业是绝对必要的。高校性骚扰事件中的女大学生受害者之所以在事后不敢站出来说明真相,原因就在于某些高校与涉事教师掌握着受害者学业顺利完成的相关权力,一旦说出来非但性权利无法维护,而且无法顺利完成学业,导致就业找工作的失利。在很多女大学生看来,忍气吞声是不得已的做法,她们不想让多年的求学之路付之一炬,把自己重新扔回到改变女性命运的起点。没有成功的事业意味着女大学生们如没有接受高等教育的家庭妇女一样,在经济上还是要依附于男性,在家务劳动中付出更多,地位下降,这样再谈女性主体性意识的塑造都是枉然。因此,性骚扰事件发生后,女大学生最为重要的维权之一就在于保证学业之路不受影响,也就是受教育过程的正常进行。高校女大学生别无选择,她们应该敢于挑战传统“男强女弱”“男主外女主内”的性别差异与性别分工观念,塑造新时代开放、多元、立体的新女性社会角色。她们做自己的主人,自信、独立、坚强,在事业上做出一番成就,在社会大舞台上展现自己精彩的人生。高校女大学生要防止现代一些庸俗媒体对女性屏幕形象的片面塑造,避免将“女为悦己者容”作为至理名言。不可忽视的是,“女性身体”再次成为现代资本运作关照的重要对象。不少女性在资本为她们营造的幻想中,如飞蛾扑火一般不断修剪着自己永远不满意的身体。这不是艺术上的天然审美,而是资本的美学机制作用的结果。高校女大学生的校园生活很大一部分时间花费在网络消费与购物方面,就是满足修饰身体的需要。后现代光怪陆离的消费异化是女性陷入异化的新形式,也是高校女大学生要警惕的。总而言之,高校女大学生坦然面对性别差异,以自己的主体性意识与能力改变性别境遇,反过来也是对女性主义实践发展的一种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