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厅 郭立森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工作,指出要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河北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连续4年将学前教育列入重大民生工程,强化各级政府责任,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全省已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保障基本、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截至2020年底,全省共有幼儿园18057所,在园幼儿245.31万人。学前教育普及性明显提高,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9.07%,高于全国3.87个百分点;公益性不断增强,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5.87%,高于全国5.27个百分点;均衡性大幅提升,农村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7.08%,高于全国2.34个百分点。
农村是学前教育的薄弱环节,农民又是收入较低的群体,发展学前教育必须把农村作为重点和难点。为此,我省积极探索以公办园为主、以政府和集体投入为主、以政府聘任和公办教师为主体的农村学前教育“三为主”发展模式,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让农民的孩子在家门口就能上有质量的幼儿园。
一是在布局规划上,统筹兼顾人口集中平原地区、人口稀疏偏远山区等因素,按照“服务半径1.5公里”、“服务人口3000~5000人”标准,采取“大村独办、小村联办”形式,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农村幼儿园,推进农村学前教育全覆盖。
二是在办园方式上,优先利用农村公办中小学闲置校舍,充分利用其他富余公共资源,通过改扩建小学附属幼儿园、增设教学点幼儿班,解决农村幼儿园发展所需的园舍问题。
三是在师资配备上,对学校布局调整后富余的农村中小学教师,开展学前教育专业能力培训,就地转岗为幼儿园教师,同时加大幼儿教师公开招聘补充力度,建立起以政府聘任和公办教师为主体的稳定的农村幼儿教师队伍,保证了农村学前教育质量。
四是在经费投入上,统筹用好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加大市县财政学前教育投入力度,集中资金重点用于农村幼儿园建设、改善办园条件、加强玩教具和幼儿图书配备、保障教师待遇等。
聚焦推进公益普惠,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的相关工作要求,实现了配套园统一收归政府办成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目标任务,较好地破解了部分城镇地区入公办园难、入好园贵的问题。
一是深入调研,试点先行。2018年我省组成调研组,深入各地开展调研,对城镇住宅小区幼儿园配建难、回收更难的问题全面摸排、了解情况。选择石家庄、衡水两市作为试点,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先行先试,为全省工作铺开探索经验和路径。
二是建章立制,依规治理。研究制定《河北省城镇居住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城镇居住小区配套幼儿园工程质量监管和竣工验收监管工作的通知》《河北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等多个文件,为专项治理提供政策支撑。
三是政府主导,合力推进。省政府成立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教育、住建、编制、发改、民政、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为小组成员单位,统筹各方力量,形成合力,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分工,为专项治理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两年时间,全省共回收小区配套园1391所,增加普惠性学位25万个,在全国第一批完成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在全国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推进会上作典型发言,多次受到国家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通报表扬,孙春兰副总理批示:“河北的经验很好。”
积极调整办园结构,大力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政策,努力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办园体系。
一是实施幼儿园建设工程。在公办幼儿园数量不足、办园条件较差的地区,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改善办园条件。将幼儿园建设列入全省20项民生工程,并作为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大督查重要内容。省、市、县三级联动,分别成立领导小组,设立工作专班,建立工作台账,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工程顺利实施。“十三五”期间全省共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24.26万个。
二是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研究制定《河北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财政扶持管理办法(试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多种方式,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予以扶持。按照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补助,帮助普惠性民办园在接受政府限价的同时,降低办园成本,提高管理水平,实现降费不降质,真正让老百姓得实惠。
突出问题导向,坚持改革创新,从经费投入和教师队伍建设两个学前教育发展的关键因素入手,谋求重点突破,推动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一是逐步建立起与管理体制相适应的生均拨款、收费、资助一体化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明确每生每年400元的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最低标准,并指导各地适时提高生均拨款标准,建立动态增长机制。健全幼儿园成本分担机制,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幼儿园类别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调整确定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最高收费标准,并实行动态调整。进一步完善资助制度,确保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优先获得资助,“十三五”期间,全省累计投入4.36亿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83.12万人次。
二是采取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转岗、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途径补足配齐幼儿教师。加大公办幼儿园招聘力度,2020年全省公办幼儿园招聘教师1万名,省财政按照每招聘1名幼儿教师每年奖补1万元的标准,连续2年对各地进行奖补。健全幼儿园教师培训制度,将园长培训纳入中小学校长培训体系,幼儿教师培训纳入教师继续教育计划,重点加强对转岗到幼儿园的中小学教师学前教育专业培训。2018年以来,我省每年用于幼儿园教师国家级、省级培训经费4000多万元,培训幼儿园教师7.8万人。
以做好幼小衔接工作为“切入点”,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为“着力点”,不断提高学前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
一是全方位推进幼小双向衔接。研究制定《关于开展幼小衔接工作的三十五条要求》和《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工作十项规定》,围绕解决幼儿园“小学化”倾向问题,对幼儿园、小学、家长、教育行政部门分别提出硬性要求,指导幼儿园积极做好入学准备工作,督促小学认真开展入学适应教育,实现儿童从幼儿园到小学的平稳过渡。在全国基础教育综合改革会议上,我省就“幼小衔接”工作进行大会典型发言。
二是提高优质学前教育覆盖面。组织有条件的公办示范性幼儿园通过举办分园、承办新园、集团化办园、托管弱园和合作办园等形式扩大规模,提高优质资源覆盖面,让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上好园。
三是推行幼儿园一体化管理模式。建立了优质城镇幼儿园为龙头、乡村幼儿园参与的学前教育集团化发展模式,实现城乡幼儿园共同发展、优质发展。同时由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统一管理村级园(点),使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成为当地学前教育管理中心、师资培训中心、教育研究中心、信息资源中心、家长指导服务中心和幼儿活动基地,引领带动乡镇内公办、民办幼儿园和学前教育服务点共同发展。
下一步,我省将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学前教育改革,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幼有优育的美好期盼。
一是优化办园结构,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办园体系。将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鼓励社会力量更多举办普惠性幼儿园,规范营利性民办园发展,持续优化办园结构。健全和完善农村学前教育“三为主”发展模式,构建公益普惠的农村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扩大城镇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建立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长效机制,持续规范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和使用。
二是健全政策保障机制,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快速发展。优化经费投入结构,进一步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和支持水平,扩大普惠性资源、补充配备教师、提高教师待遇、改善办园条件等。统筹制定财政补助和收费政策,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加大对民办园收费监管力度,坚决抑制过高收费。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幼儿园教师职称评聘标准,依法保障幼儿园教师地位和待遇。健全幼儿教师培训制度,切实提高幼儿教师专业水平和科学保教能力。
三是实施质量提升计划,全面提高保教质量和办园水平。严格规范办园行为,督促幼儿园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牢固树立科学保教理念,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注重保教结合。实施幼儿园与小学衔接行动计划,做好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持续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坚决克服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健全学前教育质量评估监测体系,加强幼儿园分级分类管理,引导幼儿园科学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