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1年,全面完成省市县三级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教育督导机制及人员的调整充实和完善。到2022年,基本建成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适合河北省情的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
在督政方面,完善对市县政府的分级教育督导评价机制,督促市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切实履行教育职责。在督学方面,健全完善省市县三级教育督导机构,依据国家标准、分级分类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学校督导的工作机制,指导学校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在评估监测方面,建立各级教育督导机构统一归口管理、统筹组织实施、多方参与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为改善教育管理、优化教育决策、指导学校工作、提高教育质量提供科学依据。
2020年12月4日,河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河北省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政策吹风会,就《河北省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做政策解读,并回答了记者提问。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杨勇,省教育厅总督学韩爱丽出席吹风会。
杨勇就《实施方案》的重点改革举措进行了解读:聚焦机构建设,不断优化教育督导管理体制。聚焦职能建设,逐步理顺教育督导运行机制。聚焦问责制度,切实强化教育督导结果运用。聚焦履职能力,大力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聚焦保障到位,全面落实教育督导条件保障。
2020年12月1日,河北省职业教育学会成立大会在正定召开,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刘建同、河北省教育厅副厅长贾海明出席大会。来自全省11个设区市教育局、雄安新区和130所职业院校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北省职业教育学会章程》,选举产生了河北省职业教育学会第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学会负责人。河北省教育厅副厅长贾海明当选为河北省职业教育学会会长。
贾海明在讲话中要求,全省职业教育战线要深入落实《河北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紧紧围绕“面向市场、对接需求、服务发展、促进就业”,聚焦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提高职业教育发展质量和现代化水平、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在全国进一步争先进位、争创一流等四大目标,在专业结构调整、产教对接机制建设、职业院校内部治理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资源统筹、办学体制改革、国际合作交流、重点工程项目实施等八个方面加大力度,创新突破,进一步把河北职业教育做大做强。
全省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研讨会日前在石家庄召开。会议交流一年来各地在创新教研方式、推进课程改革、探索线上教学、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经验,对下一阶段教研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党组成员王利迁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利迁要求,各级教研机构要紧紧围绕教育需求,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要重视教育决策研究,设立前瞻性研究项目,为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部门提高决策水平提供依据。要面向未来教师发展需求,推进育人方式变革,帮助教师提高教学质量。要面对新高考改革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立足全面发展育人目标,在完善育人方式、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研究。要对教育评价改革提前谋划、研究,提出可行性的报告,推进教育评价向纵深发展。
日前,张家口市委办公室、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2年底,基本建成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
在督政方面,建立健全对县级政府教育督导机制,督促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推动各级政府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在督学方面,着力监督各级各类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国家标准,提高办学水平与教育质量。在评估监测方面,建立教育督导机构归口管理、统筹组织实施、多方参与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为改进教育管理、优化教育决策、指导教育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为提升学生核心素养,适应高中新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的变化,加快全市学科基地建设和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日前,邯郸市教育局决定开展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学校创建和评选工作,利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创建命名一批德育类、语言类、学科类、科技类、体育类、艺术类、信息类、综合类等八种不同类别的多样化特色学校,开创全市立足实际、理念先进、多样化特色鲜明的普通高中学校发展新格局。
邯郸市教育局制定了《邯郸市普通高中特色学校评估标准(试行)》和《普通高中特色学校评估细则》,从办学思想、办学条件、学校文化、师资队伍、特色项目、特色成效等六个方面制定评估标准和细则,以评估标准和细则为导向,引领学校向多样化特色方向发展。
日前,邢台市教育局下发通知,重申五个方面“26个严禁”的办学从教行为,努力在全市教育系统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在学校办学行为方面,严禁在落实上级及市教育局疫情防控各项纪律要求上打折扣、搞变通;严禁不按国家课程计划安排课时,随意调整教学计划和进度,随意压减学生课外活动时间。在教师从教行为方面,严禁利用课余时间、节假日、寒暑假等违规组织学生有偿补课,或以亲属名义从事有偿补课;严禁动员、暗示、强制学生参加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举办的补习班或为其提供生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