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 晶
明代名臣于谦,从23岁中进士入仕到59岁逝世,为官36年,不论是监察吏治、判冤决狱,还是劝课农桑、治河救灾,抑或保卫社稷、匡君举贤,都为人称道,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600余年来,于谦的大名在煌煌青史中彪炳,在文人诗篇里吟咏,也一直被普通百姓特别是故乡杭州人民传颂。回顾其一生,于谦之所以能造福天下苍生、实现自我价值,“轻装上阵”是关键因素。
于谦步入仕途后,一直坚持简朴生活,未被物欲污染。据他自述,“吾家素贫,日用节俭”,同朝为官的刑部郎中夏时正也说,于谦“食无重味,非公宴不置酒”。从正统十二年(1447年)末出任兵部右侍郎起,于谦权任越发重要,成为朝廷栋梁,却仍然坚持简朴的生活,住所十分简陋,仅能遮风避雨。皇帝得知此事,专门给他赏赐了一座西华门附近的府第,于谦提出“国家多难,非臣子安居之日”,还表示如今边事尚未平息,霍去病都知道“匈奴未灭,何以家为”,自己怎能不知?因皇帝坚持己见,于谦便把朝廷赏赐的衣物、兵器等封存于新居,仍然回旧房居住。
正统十四年(1449年),明朝遭遇土木堡之变,国家社稷危在旦夕。于谦临危受命,出任兵部尚书,主持北京保卫战,取得辉煌胜利。因立下不世功勋,朝廷加封于谦为少保,总督军务,按照惯例可以享受双俸。仅仅13天后,于谦就提出辞去少保一职,后屡屡请辞未获允准,便又要求辞去双俸,并称自己家里仅有几口人,一份俸禄已经够了。
常年身居高位,于谦不免要遭到一些人的猜忌。然而公道自在人心,就连同僚都主动替他说话:“日夜与国分忧,不要钱,不爱官爵,不问家计,一子一女且不顾,朝廷正要用人,似此等寻一个来换于某。”面对无可置疑的事实,非议者也只能羞惭自退。
古代官员往往基于同乡、同门等关系结为朋党,在这种畸形的圈子文化里,党同伐异、公权私用成为常态。但于谦不论是巡抚各地,还是朝堂为官,不论是扬名立万,还是遭遇挫折,从未阿附权贵、勾结朋党,始终持公心、秉公权、行公事。
宣德二年(1427年),29岁的于谦奉命巡按江西。宁王朱权的封地在南昌。王府官属依仗皇亲身份,骄横跋扈,经常对商民强买强卖,商民稍有不从即被抓进府内,乃至殴打致死,因地方官员畏惧权势,多年来无人敢管。于谦到任后查明事实,秉公办案,严厉惩治了罪行严重的十余人,并公开立碑为戒,从此宁王府官属再不敢胡作非为。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百姓蒙冤则为其昭雪,在江西任上,于谦轻车简从,遍访民间,清理历年积案,雪冤数百人之众,深得江西百姓爱戴。
不结党、不营私,襟怀坦荡的于谦得以真正做到上匡社稷、下安黎庶。遍览史册,于谦给皇帝的奏章中,笔墨最多的就是对民生的呼吁和对强国的建议。如正统元年(1436年),于谦向刚刚即位不久的英宗提出“存恤孤贫、减省吏役、优养军士”等十条建议,全部被采纳。在巡抚河南、山西期间,于谦多次深入灾区调查研究,每每上奏要求赈灾免粮并屡获允准,惠及无数黎民。
封妻荫子是很多古代官员的人生目标,更有一些官宦人家蓄养家奴、裙带蔓延、盘根错节,导致为官者疲于应付乃至祸起萧墙。但于谦家风谨严,从未替家人谋私利,因而得以实现报效国家之志,不致被亲属牵累。
于谦之妻董氏仅为一小官吏之女,却孝友敦睦、知书达理,有“贤内助”之称。据于谦自述,董氏“女红之暇,诵读诗书,每有所得,辄为文辞”。特别是因于谦清廉,家庭开支每每捉襟见肘,妻子却一直安之若素,并未流露出不满的情绪。于谦长期在外为官,而家中又没有雇用仆妇,只有妻子一力维持。在于谦49岁时,多年艰辛操劳的董氏病逝,未过五旬的于谦便立志终身不再娶妻纳妾,以表夫妻笃笃深情。
于谦有一子名叫于冕、一女名唤璚英。初为人父时,于谦已经高中进士,在官场上崭露头角,然而他却从来无意让后辈锦衣玉食,而是严格要求子女勤读诗书、孝敬高堂、安于清贫。
于谦为女择婿之事常被后人称道。当时锦衣卫底层军官朱骥品行清白,无钱娶妻。担任高官的于谦了解朱骥为人,便主动提出将女儿嫁给他。这不但让周围人无法理解,就连朱骥本人都不敢接受,于谦却坚持自己的看法,仍然让二人成亲。后来朱骥勤奋任事,获得认可,虽因于谦冤案受到牵连而戍边,但在平反后官复原职,逐渐升任锦衣卫都指挥使,口碑不俗。
不为爱女择贵婿,反替孝子辞封荫。景泰二年(1451年),因于谦在北京保卫战中立有大功,有人建议朝廷授予于冕官职,于谦力辞,表示为人父者都希望让子女富贵,自己也并非没有此心,只是国事当前必须重公义而轻私恩。皇帝仍坚持加封,于谦只好告诫于冕道:“宜砥砺名节,毋忝恩命。”
袖中不装金银才装得下清风,心底没有私欲才能有国家和人民。于谦轻装上阵,清白为人,却创造了沉甸甸的功绩,留下了浓墨重彩的历史记忆。
(摘自2021年4月16日《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