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产业集聚研究进展*——兼论虚拟集聚对林业产业的影响

2021-12-28 08:27刘燕罗明灿
林业经济问题 2021年6期
关键词:外部性集群林业

刘燕,罗明灿

(西南林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昆明 650224)

集聚是空间经济学和区域经济学研究的主题,它主要指生产要素在空间配置过程中产生的地理上集中的现象。集聚的好处最早在马歇尔《经济学原理》中被描述为集聚外部性,即共享专业化供应商、分享劳动力市场和知识溢出。后来,学者将集聚的外部性总结为3种:MAR外部性、Porter外部性和Jacobs外部性。MAR外部性属于同一产业层面的规模经济,也即是产业内的企业间因集聚产生的知识模仿与人员流动等带来的知识溢出;Porter外部性是由于同类产业集聚产生的本地竞争而引起的动态外部性,强调自由开放的市场机制和良好的企业竞争氛围在集聚中的作用;Jacobs外部性是指某一地区集聚了不同产业而产生的产业多样化的好处,也即产业间集聚或城市多样化带来的收益。有学者将集聚的外部性划分为交易成本的节约效应(即金融外部性)和知识溢出效应(即技术外部性)[1-2]。集聚可以在不同层次上发生:从地区层面看,集聚于中心地区会带来生产效率的提高和经济的快速增长,从而形成中心-外围结构;从产业层面看,某一产业集聚于某一地区,则为产业集聚或产业集群。然而,不论是经济集聚还是产业集聚,都是地理意义上的集聚。迈克尔·波特(Michael E.Porter)利用德国印刷机等4个案例分析“产业的集群现象”,提出了“因地缘而集中”的集群理论[3]。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技术蓬勃发展,数字资源成为了重要的生产要素。虚拟集聚是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空间组织新形态[4],它利用信息网络空间中要素集聚,使要素在更广泛的地理空间进行配置,从而形成更为紧密的线上与线下融合的生产关系,有助于提升企业经济效率和优化地区经济结构。与传统的地理意义上的集聚相比,虚拟集聚对各地区和各产业的影响更为深远,也给林业产业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因此,通过梳理分析2005年以来的林业产集聚相关文献,揭示林业产业集聚现状,进而依据虚拟集聚的内涵与特征,分析其对林业产业的影响,最后提出林业产业走向虚拟集聚中尚待解决的问题,这对林业产业集聚升级,发挥更大的林业规模与结构效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林业产业集聚国内研究动态

林业产业集聚研究起步较晚,但是获得了学者广泛关注。2005年国内学者首次提出应在东北地区营造东北亚区域林业产业集群的战略构想后[5],提出了建立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林业产业集群的设想与对策[6]。早先学者认为产业集群通过资源的高效利用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而构建技术服务平台是产业集群的基本路径[7]。有学者根据波特的思想提出,国际竞争力对一国林业产业安全有重要意义,而国际竞争力可以通过产业集聚提升[8],还进一步利用Hotelling的空间竞争模型分析了木材产业集聚的原理,并从产业的区位品牌效应、资源共享效应、分工与合作、产业的创新能力等方面分析了产业集聚对木材产业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有学者从竞争力视角研究了中国木材产业集聚问题,提出地理集中并不是产业集聚的唯一条件,关键在于企业如何形成竞争与协作的关系[9]。林业产业链演进模型包括产业集聚化、产业纵向集成化、产业横向集成化和产业网络化等不同阶段[10],其中产业网络化实质上就是产业集群的高级表现形式。可见,产业集聚是产业集群的基础。学者构建的林业产业链LBCT测度模型,以全新的视角为林业产业链研究提供了测度工具[11]。物流是林业产业集聚的重要因素,发展第三方物流可以带动产业集聚[12]。有学者提出通过编制林业产业集群总体规划,根据产业集群发展的不同阶段分别予以有针对性的指导,以促进林业产业集群加速成长[13]。还有学者提出供应链管理与产业集群有共同的基础,因此可以对产业集群供应链实施协同管理,并基于管理内容构建了林-纸-浆产业集群供应链协同管理整体运作模型[14]。固定投资、出口及国内消费都是家具企业集聚的外部动因,而产业集聚中企业规模、行业出口、规模经济是家具产业集聚的内部动因[15]。2010年后,林业产业集聚相关文献日益丰富。

综合来看,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如下5个领域:⑴林业产业集聚与竞争力。学者普遍认为产业集聚有利于林业产业竞争力或区域竞争力的提升[8-9,16-19]。⑵林业产业集聚的测度[12,20-24]。产业集聚或集群测度的方法,大多采用区位熵和产业集聚指数法,也有部分学者采用产业集中度和产业集聚指数相结合的方法[20,23]。产业集聚测度的范围大多从一个省的层面进行,也有的学者测度了西南省份的林业产业集聚[25],东北国有林区的产业集聚水平[13],还有学者从长江经济带各省林业产业集聚水平[24]。⑶产业集聚与经济增长的关系[23,26-31]。林业产业集聚通过投资、消费和贸易影响经济增长,集聚对投资的影响最大,对消费的影响最小[32]。许多学者在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的基础上,分别研究云南省和湖南省林业产业集聚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但得出了不同的结论,有的认为云南省林业产业集聚显著地促进了云南省经济增长[27],而有的研究则表明由于集聚水平下降并且缺乏联动效应,湖南省林业产业集聚与经济增长负相关。福建省林业第二产业的集聚促进了福建省林业经济增长,而且福建省林业系统与社会经济系统耦合发展度在稳步上升[29]。基于空间计量经济学的实证研究表明林业产业集聚对林业经济增长有很强的促进作用,并且具有空间溢出效应[30]。不同产业集聚水平与其经济增长的关系也不同:木材加工业集聚水平有正的影响,而家具制造业和造纸与纸制品制造业有负的影响[23]。考虑到空间溢出效应,产业集聚对木材加工业经济增长存在正向效应[28]。⑷产业集聚与生产率[33-36]。产业集聚通过综合技术效率影响林业全要素生产率,而其对技术进步没有显著的影响[33]。区分木材加工产业的集聚水平和共聚水平实质上是考察集聚是发生在同一产业,还是发生在不同的产业,这取决于产业划分的标准,三位数的产业共聚支撑了两位数产业的集聚,且三位数产业集聚的外部性促进了产业的提质增效,进而提高了劳动生产率[37]。学者从直接效应和溢出效应两个方面分析得到木材加工业劳动生产率具有空间自相关性,产业集聚水平对劳动生产率存在着正向的直接效应和溢出效应[34]。⑸林业产业集聚的成因、绩效。学者基于马歇尔外部和波特的钻石模型分析得到胶合板产业集群形成的原因为市场自发作用及政府引导[38]。而产业集群存在着专业化、规模经济、生产要素和产业要素密集度相联系的正向效应,也存在着高端与低端不稳定的负向效应。学者利用莫兰指数测度了林业产业集聚的空间相关性得到临近地区的集聚水平、本地劳动力资源对产业集聚有显著的影响,而交通基础设施对产业集聚有显著的负向影响[39]。以福建省林业产业集群内的82家企业为研究对象,学者从社会资本视角分析集群的网络结构与企业创新绩效之间的作用机制,得出集群创新网络资源的丰富度影响群内企业的绩效[40],而虚拟集聚增强了网络中资源的丰富度。另外,中国林业产业集聚存在空间相关性,区域的资源禀赋和已有的产业规模水平对林业产业集聚度有正向影响,劳动力成本、经济发展水平对林业产业集聚度有负向影响,区域创新在产业空间集聚中的作用还没有体现[41]。

综上所述,林业产业集聚引起了学者的广泛关注,研究成果逐渐深入,研究内容从宏观到微观,研究范围从局部到整体,研究方法从静态到动态,再引入空间计量等新方法,研究的层次上都有了很好的拓展。然而,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引发了人们生产、生活方式的深刻变革,数字经济、流量经济、粉丝经济等新思维不断涌现,学者们对林业产业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物联网技术、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技术下如何形成虚拟集聚缺乏深入、系统的研究。

2 虚拟集聚的内涵与特征

2.1 虚拟集聚的内涵

随着信息通讯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学界早在1997年就开始关注虚拟集聚。在迈克尔·波特产业集群概念的基础上,一个由欧盟7所大学联合的课题组认为虚拟产业集群(Virtual Industrial Cluster)是基于一些有特长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这些企业以网络为纽带,利用自身的核心能力,以价值链为基础完善生产网络,形成虚拟企业,分享市场机遇[42]。电脑的普及和信息技术的发展使企业在网络平台上相互联系,形成数字化的电子集群(E-Clusters)[43]。地理空间上分散的经济参与者集聚在网络平台上就是所谓的E-Clusters。例如亚马逊、淘宝、EBAY等电商平台在21世纪初就已经初现苗头。数字化程度的高低决定了E-Clusters的竞争优势大小[44],除了生产环节、产品和服务的数字化,采购与分销互联网渠道也需要数字化[45]。与传统的地理集聚相比,虚拟集聚的形式多样,内涵与外延不断变化,远超越了马歇尔的外部规模经济,在具体表现形式上包括电子集群、虚拟集群、虚拟集聚、虚拟高科技企业集群、虚拟商圈、互联网企业集群等。例如,有的学者认为从虚拟企业或相应的组织机构方面看虚拟产业集群是不同类型但具有特定优势和特长企业的集合体,他们强调的是基于网络的战略组织的稳定性[46-47];有的学者认为虚拟集聚的本质是由地理距离的接近上升为组织形式上的接近[48];有的学者认为虚拟集聚主要是基于网络技术的空间化的集聚,本质是基于商业网络形成的技术合作与竞争的共同体[49],在该共同体内集聚了更大空间上产品和服务各环节的参与者;还有一部分学者认为虚拟集聚就是各类生产要素在一个个网络平台上的集聚[4]。虚拟集聚以网络平台(包括云、网、端、台等)为载体,将地理空间上广泛分布的各类生产要素集聚在网络上,形成供应者和需求者的关联、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关联、企业上下游的关联,通过网络平台高效率、低成本的点对点的联结使得资源配置更有效率。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和物联网技术的虚拟集聚弱化了地理空间,也影响着地理集聚的各种因素,强化了上下游企业、消费者之间的关联,利用云计算精确地满足消费者碎片化的需求,促成企业柔性化生产。还有的学者认为虚拟集聚是传统地理集聚的升级,是基于地理集聚的业务虚拟化,其运行基础是组织和信任,从而实现资源配置在更大的地理范围上实现。这种集聚是企业、市场组织、产业以及区域视角的复杂系统的综合体[50-51]。

新一代信息技术以“云、网、端、台”结构等“互联网+”基础设施统一了信息采集、传输、处理和应用环节[4],企业可以“租用”这些基础设施,而不用“自建”,因此,企业可以“轻装上阵”并节省大量的投资费用,同时也加速了企业信息化进程。新一代信息技术缩短市场主体之间距离的同时,使信息交换、物品交换、知识交流的效率大幅提升,使得生产要素在虚拟空间上集聚,但在更大的地理空间流动,集聚的外部性因参与主体的增加而倍增。虚拟集聚的内涵不断扩展,从产业集聚,到产业集群,再到融入了互联网络后的虚拟空间上的集聚,更加强调集聚内部的互动、协同、共生。总之,与地理聚集相比,虚拟集聚对供应链畅通提出更高的要求,如供应链服务社会化,但不等于基于互联网平台的供应链。当然,虚拟集聚的内涵与外延仍然在探讨过程中,学界未达成统一的标准。

虚拟集聚与传统的地理集聚都是“空间集聚”,相同之处在于“集聚”,不同之处在于“空间”的因素[4]。虚拟集聚与地理集聚都是产业集聚,都是资源空间配置的方式。从“空间”来看二者的不同之处在于:虚拟集聚依托的是互联网上的虚拟空间,而地理集聚则是在真实地理空间上的集聚;虚拟集聚依托的虚拟空间可以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而扩展,而地理集聚的空间通常容易受自然地理条件及人文社会环境限制;信息在虚拟空间比地理空间中传递更快、成本更低;虚拟集聚比地理集聚的参与主体更多。由于集聚“空间”因素的不同导致虚拟集聚比传统的地理集聚具有更低的交易成本、更高的知识溢出效应、更大范围的规模经济和更高的组织化程度。当然,为了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求的柔性生产的需要,物流成本看似会有所提高,但是这可以通过供应链服务社会化或物流虚拟集聚加以解决。虚拟物流企业的集聚,可以让企业基于网络平台形成更广泛的合作与竞争,可以通过拼单或合并同类项(相同产品或相同路径)等方式实现物流成本的降低。一定程度上看,企业能否从虚拟经济中获益取决于这个企业所在的行业特点、社会化支持的程度以及这个行业中实体经济运行的状况。因此,非常有必须分析虚拟集聚对林业产业的影响。

综上所述,虚拟集聚的本质就是通过现代信息技术将地理上分散的经济活动参与者集聚在虚拟空间中,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在更高的组织化水平上和更大的范围内进行资源配置,获得更大的技术外部性与金融外部性,从而提高整体经济的效率。依据个体与群体的关系,仿照自然生态系统,虚拟集聚发展模式包括共生型、附生型、寄生型和混合型等[48]。经济活动的参与者参与虚拟集聚的驱动力包括交易成本节约效应、技术学习效应、规模经济效应、产品多样化效应等。虚拟集聚通过电子产业集群、平台经济、工业云制造、数字经济、流量经济等路径实现。

2.2 虚拟集聚的特征

传统的地理集聚具有低运输成本、规模经济和较高的产业组织化程度等显著的特征。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虚拟集聚也具有与地理集聚相同的优点,但是程度和范围不相同。从运输成本上看,由于地理集聚中的参与者在地理上邻近,运输成本的减少主要来自运输距离的缩短,或者说投入品的供应成本的降低,而对顾客的供应成本并未显著降低。就虚拟集聚而言,由于供应链上的所有参与者不再具有地理距离上的优势,但是运输成本仍然可以通过供应链服务(或物流服务)社会化或物流行业虚拟集聚进行降低。当然,降低的程度与行业分布、产品特点、运输距离都有密切的关系。从规模经济来看,无论是传统的地理集聚还是虚拟集聚,更多的指外部规模经济,如交易成本的降低、知识溢出等带来的好处。因此,从这个层次上来看,由于参与者的规模更大,虚拟集聚比地理集聚具有更大范围的规模经济。再从产业组织化程度来看,地理集聚中专业化分工与协作能为群内企业带来生产率的提高,而虚拟集聚发生在更大的地理范围内,专业化分工更深化,产业协作更有效率,同时通过产业联盟或合作组织将分散的参与者联合起来,从而产业组织化程度也会更高。

除此之外,由于虚拟集聚内涵和研究视角的不同,虚拟集聚还体现出了其他重要的特征[4]:⑴数据资源化。数据成为重要的生产要素,数据获取成本及价格决定了其在生产和消费环节中的配置,从而影响虚拟集聚的效率。⑵信息在线化。在虚拟集聚中,网络平台上的市场主体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能够全天候在线,使信息在上下游企业之间,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以及产业链上不同的环节之间都能实时传递,也能实现跨产业的信息交互。信息在线化有利于新产品的推出、新模式和新业态出现。⑶需求碎片化。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能充分挖掘出消费者广泛的个性化需求,并且能快速、准确、及时地把这些碎片化的需求信息实现地传递给企业。消费者个性化需求得到了重视,也能得到满足,这将使传统的规模经济效应大大弱化。⑷交易泛在化。交易泛在化是指线上交易不受时间、地理空间限制,交易参与者广泛分布于全球。⑸生产柔性化。虚拟集聚中数据交换使消费者差异化需求得到充分满足,实现小批量、多品种的按需生产,各生产环节可以根据需求信息精准的动态匹配,从而使供应链系统柔性化。⑹企业系统社会化。虚拟集聚中的企业只有和其他企业协调才能享受到集聚外部性,从而它们演化成了社会化的企业,不能像地理集聚中的企业那样各自为政。⑺平台巨型化。与传统的地理集聚公共服务平台相比,虚拟集聚平台自身是资金、技术、人才集聚的巨无霸,参与企业“轻装信息化”,而平台企业则是大企业或大企业联合建设和运营,因此平台具有投资大、技术强、功能强和集聚力强的特点。⑻全链一体化。与传统的地理集聚的单个产业链集聚不同,虚拟集聚平台巨大,功能强大,能实现全产业链覆盖。虚拟集聚不受时间、空间和产业的限制,能有效促进跨界融合和协同的效率,从而使参与企业的竞争优势和价值增值能力得到极大的增强。例如海尔的“智汇云”平台汇聚了智能智造、供应链、金融、营销等各行业的资源,使这些资源在更大的范围内进行配置,提升了参与者的竞争能力。而三一重工的树根互联则覆盖近30个细分领域的全生产链。此外,有的学者从跨产业性、跨区域性、泛边界网络化等8个维度总结了虚拟集聚的跨界特征[52],从平台、产品、成员和边界等方面总结了虚拟产业集群拥有先进的平台、“同一性”的产品,跨区域的成员和不确定的边界的特征[53],还从跨区域性、动态性、独立性和创新性等方面总结了参与虚拟集聚的企业的特征[54],还有学者认为开改性、稳健性和脆弱性、无标度等是虚拟集聚的主要特征[55]。

3 虚拟集聚对林业产业集聚的影响

虚拟集聚是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一种组织创新模式,不是简单的“互联网+”或者信息化,它影响着传统的地理集聚的集聚因素。

第一,虚拟集聚影响林业产业集聚中的运输成本。以互联网为载体的虚拟集聚主体在地理距离上更分散,且单笔交易规模变小,因此可能会导致物流成本上升。尤其是木制品、家具、建材等的木材加工业产品的物流成本会上升得更快。而这种运输成本的上升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解决:一是通过减少了中间环节,减少库存成本及资金的积压来消除运输成本上升的影响;二是供应链服务社会化服务或物流企业的虚拟集聚,物流企业通过合作拼单或合并同类项(相同产品或相同路径)方式降低需求供货的运输成本,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碎片化的需求。

第二,虚拟集聚相较于普通地理集聚的交易成本更低。传统集聚理论表明,生产要素之所以向某一地区集聚,主要原因之一就是节约交易成本。由于森林资源的分散性,林业企业在地理位置分布往往较为偏远,而且与林业上游供应商与消费者分离,导致交易成本提高,因此林业产业集聚规模都低于其他行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将会使林业企业与上下游企业之间、消费者之间交流更为便利,而且基于大数据的业务有利于积累交易信用,从而节约了合约的执行监督成本,大大提升了市场交易效率,从而降低了交易成本。总之,虚拟集聚有利于林业企业克服过于依赖地理空间的劣势,从而实现林业产业集聚的提质增效。

第三,新一代信息技术降低集聚的信息匹配和选择成本。林业产业交易主体之间可以在更大范围和更便捷的方式匹配,一方面有利于供给企业扩大规模效应,另一方面可以降低消费者的信息搜寻成本。同时,由于信息的实时性、云计算的准确性、知识共享更加便利,使得林业产业集聚的外部性不依赖于地理的邻近性,更为便利地享受了林业行业内部和外部的知识溢出,从而将扩大集聚的规模,进一步获取集聚的规模收益。同时,新一代信息通讯技术的广泛应用催生了数字经济的发展,数据与劳动、资本、技术成为并列的生产要素。森林资源地域分布广泛,林业企业一般地处偏远,信息相对比较闭塞,市场反应严重滞后,导致产业发展水平低下;虚拟集聚实现数据共享,市场反应迅速,因此,提高信息搜索效率、降低信息搜寻成本对提高林业企业发展水平至关重要。

第四,虚拟集聚的拥塞效应更小。传统的地理集聚由于生产要素都有向中心集聚的动机,集聚使中心地区劳动力成本、土地成本、环境治理成本等上升,从而产生拥塞效应,导致要素向外围转移。但是新一代信息技术使得生产和生活空间扩展,借助供应链和大量消费者之间的实时互动数据,改善了资源配置的方式,更好地利用地理空间,实现了社会资源更有效地配置。

第五,虚拟集聚有利于林业从集聚到集群的升级。林业产业集群是地理空间上集聚的林业市场主体通过横向与纵向网络关联形成的空间组织[22]。产业集群是在集聚基础上形成了市场相关主体之间的密切协作关系。新一代信息技术通过将林业内部生产要素集聚在一个平台、网端或云端,促进了企业之间、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协作,更利用形成新型的、紧密的虚拟产业集群(或电子化产业集群),这不仅使各地原有产业集聚的信息化加速,也能促进林业产业向网络化集群的方向发展。

4 研究展望

党的十九大以来,国务院相继出台了《中国制造2025》《关于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各种云平台如阿里云、海尔云、百度云、腾讯云等竞相亮相,再如以亚马逊、淘宝、京东等电商为代表的虚拟集聚空前繁荣,互联网直播平台发展迅速,还有如广州琶洲互联网创新集聚区的地理集聚与虚拟集聚同时开展的互联网集聚,发展势头迅猛。产业虚拟集聚方兴未艾,林业产业集聚专业化平台与服务明显落后于其它行业。除了林业大数据中心外,福建省将乐县建成全国首个森林云数据中心,林业大数据、智慧林业都处于数据收集、共享、服务于国家决策阶段,林业企业相关的平台或工业云服务几乎为空白。云南省在建的云安林天下力图打造专业化的林产品市场,通过线上和线下融合,形成林业产业集聚平台,但由于政府支持有限,进展较慢。判断虚拟集聚在林业产业中的实践是否成功为时尚早,但可以预见的是林业产业实现虚拟集聚的过程比其它产业更为艰难,主要原因在于林业信息化滞后、林业技术水平相对落后、林业生产要素信息更为分散、林业运输成本对社会化支持要求更高、林产品的属性更为复杂等。当然,虚拟集聚本身尚属于较新的事物,具有多学科交叉融合的特性,因此其内涵、特征、诱因、机理都还需要科学地界定。从林业产业来看,结合相关研究和林业产业发展的现实需要,以下4方面是值得探索的方向:

第一,林业产业虚拟集聚内涵的界定与发展现状分析。

第二,林业产业虚拟集聚结构与功能的呈现,主要是虚拟集聚中产业组织理论模型的林业行业应用分析。理论模型分析有利于梳理林业产业虚拟集聚中的集聚与分散的因素,同时厘清相关因素的作用机制,呈现林业产业虚拟集聚特有的结构和功能,从而为林业行业虚拟集聚发展提供解决思路。

第三,林业产业虚拟集聚政策支持研究。由于林业产业具有公益属性,存在较大的外部性;林业生产周期长、风险大、收益率低,政策的支持对林业产业发展必不可少;林业虚拟集聚内部治理模式选择需要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因此政策支持研究对虚拟集聚在林业领域的应用有重要意义。

第四,林业产业虚拟集聚实证和企业案例挖掘与研究,以评价林业产业虚拟集聚发展成效。林业产业虚拟集聚尚处于起步阶段,企业参与虚拟集聚的数量远落后于其它行业。因此,非常有必要通过挖掘和分析现有案例的特征,实证分析林业虚拟集聚的发展现状,发现林业产业虚拟集聚自身的特点和规律,以指导林业产业虚拟集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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