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辽宁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确保电子档案真实完整、安全可靠、共享利用,一段时间以来,辽宁省档案局贯彻落实新修订《档案法》,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主动与相关部门协商沟通,积极推进此项工作开展。
2020年,在学习借鉴和相关调研的基础上,辽宁省档案局与省营商局就此进行多次工作对接,并共同起草《辽宁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暂行办法》,12月由辽宁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印发执行,作为辽宁“一网通办”百日攻坚战制度成果之一,得到相关部门认可。日前,辽宁省《2021年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实现“只提交一次材料”重点工作任务》发布,其中明确由省档案局牵头,全面启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文件归档工作。
为此,省档案局将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文件归档管理列为2021年度重点工作。下一步,将着力完善制度保障,编制相关标准规范,为政务服务机构提供操作依据;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文件归档管理功能建设,开展系统对接和数据对接,为各部门提供系统操作平台,也为政务服务电子档案移交进馆奠定基础;加强全省统筹和模式推广,跟进宣传培训和监督指导,确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文件归档管理数据标准、流程规范。此项工作的开展将进一步从源头上确保归档文件真实性和完整性,优化工作机制,减少材料重复提交,精简操作环节,打破数据孤岛,实现数字档案资源共享,有力助推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