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共同体:中国推动全球治理转型重构的现实方案

2021-12-28 01:23□李
理论月刊 2021年6期
关键词:丝路共同体命运

□李 丹

(厦门大学 公共事务学院,福建 厦门361005)

共建“一带一路”合作进入第8个年头,其旨在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使命作为日益彰显,“一带一路”命运共同体秉持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路精神,体现了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本质精髓,是中国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实践形态。丝路共同体既是中国全球治理思想的反映,也是中国全球治理实践的体现,代表了全球治理体系转型之际中国引导全球治理进程、重置全球治理理念、创新全球治理模式、优化全球治理格局、匡正全球治理目标的思路方案。

一、“丝路共同体”概念的提出

“一带一路”倡议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于2013年同年提出,距今已经8年。8年间,“一带一路”建设日益深入,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也在内涵与外延上不断扩展。“一带一路”是承载时代使命的世纪工程,集中体现了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本质精髓,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现实平台。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担当作为的重要表现。中国领导人在多种外交场合从不同角度频繁阐述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多维含义——“利益交融、兴衰相伴、安危与共”,“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命运与共、休戚相关”等,不断丰富着对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解。另外,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安全共同体、海洋命运共同体、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核安全命运共同体、卫生健康共同体、发展共同体、人文共同体、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等内涵式共同体形式不断涌现。与此同时,外延式命运共同体也在不断扩大,从多边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亚洲命运共同体、亚太命运共同体、周边命运共同体、中非命运共同体、中拉命运共同体、中阿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上海合作组织命运共同体,到双边的中巴命运共同体、中老命运共同体、中柬命运共同体、中缅命运共同体、中哈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中乌命运共同体和利益共同体、中越利益相融目标相同的命运共同体、中白利益和命运共同体等,命运共同体的“家族”正不断壮大,国际认同也日益提升。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核心要义是建设一个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1]。这与“一带一路”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的建设内容以及和平之路、繁荣之路、开放之路、创新之路、文明之路的定位目标是相互贯通、环环相扣的,也与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路精神”彼此呼应、息息相通。因此,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与建设“一带一路”二者互为里表、相辅相成——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是思想纲领,共建“一带一路”是实践行动;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是新时代大国担当之“道”,共建“一带一路”是中国崛起之“路”,都是为了中华民族复兴之“魂”。2016年7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在“一带一路”媒体合作论坛上发表致辞,题目就是“携手建设‘一带一路’命运共同体”[2]。有的文章也直接使用了“‘一带一路’命运共同体”这一说法①知网上以篇名精确搜索“‘一带一路’命运共同体”,共查到9篇文献,除了王晨的致辞外,还有:冀文亚“.一带一路”命运共同体研究[J].黄河科技大学学报,2015(6);张海洋,方浩“.一带一路”命运共同体:从社会发展史到文化生态学的转型契机[J].China’s Ethnic Groups,2016(1);夏婷,畅红,罗晖.深化科技人文交流,共筑“一带一路”命运共同体[J].全球科技经济瞭望,2017(4);韩方明.国际协商民主完善“一带一路”命运共同体[N].人民政协报,2017-05-13;张晓涛.加强海外产业园区建设为“一带一路”命运共同体贡献中国智慧[J].国家治理,2018(28)。另有3篇新闻报道在标题中使用了“‘一带一路’命运共同体”。。正是由于“一带一路”与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之间的密切关系,“‘一带一路’命运共同体”这一概念才会自然而然出现,被顺理成章地使用。为简明起见,我们下文称之为“丝路共同体”。在“一带一路”重要政策文件中,“一带一路”命运共同体的概念几乎跃然纸上、呼之欲出——“一带一路”建设“把沿线国家的前途和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融入了利益共生、情感共鸣、价值共识、责任共担、发展共赢等内涵。共建‘一带一路’主张守望相助、讲平等、重感情,坚持求同存异、包容互谅、沟通对话、平等交往,把别人的发展看成自己的机遇,推进中国同沿线各国乃至世界发展机遇相结合,实现发展成果惠及合作双方、各方。”[3]基于此,本文提出,“一带一路”命运共同体亦即丝路共同体是指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沿线国家之间以利益共生、情感共鸣、价值共识、责任共担、发展共赢为基础,以丝路精神为内核,逐步形成的将各自发展机遇、前途命运融为一体的共商共建、共治共享有机整体。

二、“一带一路”倡议的全球治理意义

“一带一路”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实践探索,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全球治理的中国方案,丝路共同体集中体现了全球治理的中国理念与作为。迄今为止,我国共发布三个关于共建“一带一路”的官方文件——《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共建“一带一路”:理念、实践与中国的贡献》《共建“一带一路”倡议:进展、贡献与展望》,三大政策文件都强调了共建“一带一路”对全球治理的贡献。2015年3月发布的《愿景与行动》指出,共建“一带一路”是全球治理新模式的积极探索,“共建‘一带一路’符合国际社会的根本利益,彰显人类社会共同理想和美好追求,是国际合作以及全球治理新模式的积极探索,将为世界和平发展增添新的正能量”[4]。首届“一带一路”高峰论坛期间发布的第二份文件称,正是基于“全球化面临新的艰难险阻,符合全人类利益的开放合作理念面临威胁;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未能反映客观变化,体制机制革新进展缓慢”等问题,中国提出共建“一带一路”的合作倡议。倡议“借用古丝绸之路的历史符号,融入了新的时代内涵,既是维护开放型世界经济体系,实现多元、自主、平衡和可持续发展的中国方案;也是深化区域合作,加强文明交流互鉴,维护世界和平稳定的中国主张;更体现了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对推动国际经济治理体系朝着公平、公正、合理方向发展的责任担当”[5]。第二届高峰论坛期间发布的第三份文件则将“国际经济治理”的字眼换成了“全球治理”,提出共建“一带一路”反映了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的中国方案。“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着眼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为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和经济全球化作出了中国贡献。”[3]党的十九大报告对“一带一路”和全球治理进行了更为凝练的概括: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和平、安全、繁荣、包容、美丽的世界。这也是丝路共同体建设的基本遵循:政治上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基本原则,维护世界和平;安全上倡导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走共建、共享、共赢安全之路;经济上支持全球化,倡导自由贸易和多边主义,推动全球化朝着更加普惠、平衡、开放、包容、共贏的方向发展;文化上主张以文明交流、文明互鉴、文明共存超越文明隔阂、文明冲突、文明优越;生态上以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理念为引领,合作应对气候变化。这五大维度就是中国全球治理的整体方案。

除了“一带一路”的政策文件,我国最高领导人也在“一带一路”有关讲话中多次表达了中国的全球治理立场、观点、态度,或论述国际合作规则机制,或谈及“一带一路”全球治理路径,或论述亚投行、丝路基金等金融治理平台,或表明全球治理理念原则,或论述沿线国家具体共建内容,或讨论正确义利观或治理前景目标,等等。这些讲话表明了我国意欲通过“一带一路”在全球治理方面实现的作为,反映了中国特色的全球治理观及“一带一路”作为实践依托的全球治理意义。

在全球治理主体上,中国主张共商共建的“共同主体说”。2015年3月28日,习近平在博鳌亚洲论坛年会上发表《迈向命运共同体开创亚洲新未来》的主旨演讲时指出,“一带一路”建设秉持的是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不是封闭的,而是开放包容的;不是中国一家的独奏,而是沿线国家的合唱。在丝路治理语境下,沿线国、签约国、参与国、第三方都是建设伙伴,不同制度、民族、宗教、文明一律平等相处,没有中心与边缘,没有霸主与盟友。2018年成立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咨询委员会由有关国家前政要、国际组织负责人、工商界领袖、相关领域知名学者等不同国家人士组成,大家平等协商共同为“一带一路”和高峰论坛提供智力支持。

在全球治理内容上,“一带一路”建设的核心内容是促进世界互联互通。习近平多次强调指出“一带一路”建设的核心内容是促进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习近平重申,“基础设施是互联互通的基石,也是许多国家发展面临的瓶颈。建设高质量、可持续、抗风险、价格合理、包容可及的基础设施,有利于各国充分发挥资源禀赋,更好融入全球供应链、产业链、价值链,实现联动发展”[6]。习近平还多次谈到“软联通”的内容,即加强市场、规制、标准等方面联通,也包括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和法律规则方面的联通等。“一带一路”通过实实在在的项目惠民生、得民心、利民众,这与西方通过经济项目输送政治目标的做法迥然不同。

在全球治理理念上,以共商共建、丝路精神为指引。“我们以共商、共建、共享为‘一带一路’建设的原则,以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绸之路精神为指引。”[3]这里和平合作是前提,是手段,也是方法,“一带一路”不搞一家独大,不称王称霸,不强买强卖,大家在对话协商中找到共识,和气生财,共谋发展;开放包容是态度,是理念,也是担当,不搞小圈子,不拉帮结盟,也不对外排斥;互学互鉴是桥梁,是动力,也是活力,“一带一路”不分三六九等,相互尊重,取长补短,和实生物;互利共赢是追求,是目标,也是结果,沿线国家机遇共享,优势互补,在互利互惠中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利益共同体,进而打造福祸相连、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

在全球治理方式上,政治互信、经济互融、人文互通齐头并进,在平等合作中实现协同渐进治理。首先,政治互信是治理的高层引领,政策对接是突破口。只有找准了合作的突破口和关键点,才能以点带面、串点成线,步步为营、久久为功。其次,经济互融是治理的根本手段,全球畅通是中国理念。“一带一路”被视为中国式全球化,疫情期间封国封城、生产链供应链断裂,中欧班列成为“全球化是通的”“条条道路通中国”的有力佐证。通过“五通”实现联动发展、合作共赢是“一带一路”的基本思路,也是中国全球治理方案的本质特征。再次,人文互通是社会基础,要与经济合作同步推进。路通、货通、财通、人通、心通是循序渐进的。民心相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其人文基础。习近平强调要注重在人文领域精耕细作,尊重各国人民的文化历史、风俗习惯,加强同沿线国家人民的友好往来,为“一带一路”建设打下广泛的社会基础[7]。

在全球治理目标上,促进世界和平发展合作,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5周年座谈会上,习近平提出以共建“一带一路”为实践平台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共建“一带一路”不仅是经济合作,而且是完善全球发展模式和全球治理,推进经济全球化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8]。积极引导全球化,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提升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的代表性和话语权,促进国际秩序朝着平等公正、合作共赢的方向发展,是中国的大国担当和作为最大发展中国家的责任、义务。中国以“一带一路”为抓手,与沿线国家一起播撒合作种子,收获发展果实,为完善全球治理拓展新实践,为全球治理体系变革提供新思路,最终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让各国人民更加幸福,让未来世界更加美好。

一个国家为全球治理作贡献的方式无外乎以下几种:全球化的支持推动者、全球性危机的化解者、全球治理体系改革的推动者、全球治理进程的协调者、全球治理思路与方案的提供者、全球治理实践的参与者。应该说中国在这一系列维度上都作出了贡献,丝路共同体就是典型体现。

三、丝路共同体对全球治理的影响与重构

全球治理体系是由全球化催生的,是处理全球性事务、应对全球化后果的一系列制度性安排。二战结束后,作为全球化的支持引导者、主要实践者,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构建了全球治理体系。半个世纪以来,中国在这一体系中趋利避害,扬以联合国为中心的多边国际体系维护世界和平发展之长,避美国等西方国家实施霸权主义强权政治之短,得以适者生存、成长壮大。但70多年过去了,这一体系出现了一些老化和破损,也难以适应世界力量对比出现的新变化。中国和其他新兴发展中国家有志于兴利除弊,中国借助“一带一路”平台,将目光转向亚欧大陆,欲以自身发展带动周边发展中国家,寻找“西方不亮东方亮”的潜力与可能。近现代以来,全球化就打上了浓重的西方痕迹,无论是16—17世纪葡萄牙、西班牙以野蛮掠夺的方式拉开的全球化序幕,还是18—19世纪英国、法国通过建立殖民体系从全世界剥削攫取财富的全球化,抑或20世纪美利坚治下以金元帝国为支撑操纵世界经济的全球化,总之在全球化以往版本中,亚非拉等发展中国家都是被卷入者、被征服者、被强迫者、被剥削者、被垄断者。在发展中国家群体崛起的21世纪,全球化主场、主力、主导发生易位的时间表伴随着金融危机提前到来了。构建丝路共同体,这是历史上首次以非西方的新兴大国开启的全球化进程,也意味着沿线众多发展中国家从此参与到全球治理体系中来,昔日的被治理对象翻身成为治理主体,由被治到共治,全球治理体系掀开了新的一页。马丁·雅克指出,中国崛起作为发展中国家群体性崛起的重要部分,对全球治理将产生颠覆性影响,因为这意味着人类社会的大多数人开始领导国际社会的发展,成为国际社会的中坚力量[9]。

(一)丝路共同体开创全球发展式治理先河

习近平多次强调,我国提出“一带一路”倡议,“旨在同沿线各国分享中国发展机遇,实现共同繁荣”[10]。中国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四十多年的改革开放积累了从解决温饱问题到建设小康社会,再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直到脱贫攻坚战取得伟大胜利,谱写了人类发展历史的新纪录,创造了举世瞩目的发展奇迹。我们深知对发展中国家来说,发展是根本、是基础,是解决一切问题的总钥匙,基于发展的治理才有助于带来政治昌明、秩序稳定和持久和平。发展问题不解决就奢谈民主、自由、人权对于穷国穷人是不切实际的,他们首先需要摆脱贫困,解决吃饭问题。“发展不平衡是当今世界最大的不平衡。在共建‘一带一路’过程中,要始终从发展的视角看问题,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项目选择、实施、管理的方方面面。我们要致力于加强国际发展合作,为发展中国家营造更多发展机遇和空间,帮助他们摆脱贫困,实现可持续发展。”[6]丝路共同体的定位首先是发展共同体,这是在总结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国际发展领域沉痛教训的基础上确立的。二战后,国际发展进程开启,西方经济发展学理论主导了国际发展的政策和实践。20世纪70年代以后,南北对话开启,但北方议程对解决南方发展问题收效甚微。随后,新自由主义开始主导国际发展治理,自由化、市场化、私有化的“结构调整计划”悄悄置换了减贫发展议题,发达国家的药方成为助长南方依赖性、引发金融危机的“毒药”。终于在2005年一百多个双边、多边机构和发展中国家签署了《关于援助有效性的巴黎宣言》,首次就西方援助是否有效进行讨论。然而此后不久的金融危机摧毁了人们对发展援助改革的期待,难民危机、排外主义、民粹主义与逆全球化浪潮接踵而至、交汇合流,岂止是发展援助方式需要改革,重整国际发展版图、重续国际发展动力、重构全球治理体系已经是迫在眉睫了。“共建‘一带一路’体现开放包容、共同发展的鲜明导向,超越社会制度和文化差异,尊重文明多样性,坚持多元文化共存,强调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国家的优势互补和互利共赢,着力改善发展条件、创造发展机会、增强发展动力、共享发展成果,推动实现全球治理、全球安全、全球发展联动,致力于解决长期以来单一治理成效不彰的困扰。”[3]

这是“一带一路”问世后迅速实现与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规划对接的原因。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在接受采访时直言,“一带一路”倡议不但对相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有益,也对各国实现各自可持续发展目标有益。“如果我们想要一个共同繁荣的社会,就必须确保国际关系中有更多公正。‘一带一路’倡议是当今世界在南南合作背景下最具现实意义的项目,有助于实现更加公平的全球化。”[11]中国主张发展才是硬道理,治理要立足发展、为了发展,强调发展主体共担,责任共负,同治同享;发展进程循序渐进,民生先行,民主次之;发展路径自主,授人以渔,领跑助跑,而非场外指手画脚;发展机制新旧互补,不因循守旧,也不另立山头。“我们都支持共建‘一带一路’合作坚持发展导向,支持全球发展事业特别是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努力实现清洁低碳可持续发展,同时帮助发展中国家打破发展瓶颈,更好融入全球价值链、产业链、供应链并从中受益。”[12]以发展为导向,是中国引领全球治理的最鲜明特色,丝路共同体作为历史上首个由发展中国家倡导的发展方案与治理行动,它对“五大联通”和发展议题的聚焦,在一定程度上纠正了西方对治理主题的扭曲。“现有的全球治理体系受到西方国家价值偏好的影响,许多机制或者倡议往往都把人权、环境和气候变化等议题或者规范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试图通过大量输出西方的治理模式来解决当地问题。它们没有切实根据第三世界国家的现实需要来制定治理议程,而是根据主导国家自身的战略偏好和利益来推广价值观和拓展资本主义经济体系。”[13]相比之下,“一带一路”基于中国自身经验,把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放在突出位置,以发展战略对接的方式共同推动经济一体化合作,更切实地解决发展中国家的问题。“一带一路”不仅获得了沿线国家的支持,也赢得了国际社会的认同。联合国在关于阿富汗问题的2344号决议中,号召凝聚关于援助阿富汗的国际共识,通过“一带一路”建设加强区域经济合作。决议强调,应本着合作共赢精神推进地区合作,以有效促进阿富汗及地区安全、稳定和发展,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是对丝路共同体治理价值的充分肯定。

(二)丝路共同体拓展全球合作式治理范式

国际合作是全球化时代全球治理的重要路径,也是各国实现自身发展目标,应对危机和变局的必然选择。以往国际合作通常有这几种形式:国际投资合作(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合作)、国际科技合作、国际劳务合作、国际土地合作、经济管理合作、国际经济援助、国际经济政策的协调与合作。由于资金、技术、信息、管理经验、宏观政策指导都掌握在几个为数不多的西方国家手上,这些形式的合作几乎都变成了“一边倒”行为,如国际投资都是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投资,以西方跨国公司为主体,世界五百强是其中的佼佼者,“资本流向世界,利润流向西方”成为早期全球化的真实写照;科技合作绝大多数都表现为欧美日等国对南方国家的技术转让,通常伴随着高额的技术转让费从南方流向北方,尽管这些“先进技术”远非关键技术且可能已濒临淘汰;土地合作、信息合作、管理合作中发达国家跨国公司污染当地环境、侵害劳工权益、设立血汗工厂、冒犯国家主权、屡钻法律漏洞的行为司空见惯,设置不合理条款、附加不平等条件也是屡见不鲜;即使是打上人道主义光环的国际经济援助历经几十年已经沦为“死亡的援助”,不仅没有消除贫困、缩小南北差异,还使受援国造成经济依赖,引发批评与争议[14];至于国际经济政策的协调,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贸易组织三驾马车推出的华盛顿共识、结构调整计划和危机解决方案曾搅乱了多少国家的经济秩序,以至于亚洲金融危机过去20年后马哈蒂尔对外汇交易仍深恶痛绝,斯蒂格利茨则写书专门抨击[15]。可以说,过去的合作不是平等合作,也不是治理,或者仅仅是西方国家对此的单向治理。正是深谙其中弊端,习近平特别强调,要推动变革全球治理体制中不公正不合理的安排,特别是要增加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代表性和发言权,推动各国在国际经济合作中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推进全球治理规则民主化、法治化,努力使全球治理体制更加平衡地反映大多数国家意愿和利益[16]。

“一带一路”建设承载着新的全球合作治理理念,将共商共建共赢共享的新型治理观贯彻到沿线合作中,在实践上探索了一系列新型合作形式,从基础设施合作、产能合作、贸易投资合作、金融合作等较为单一的方式向价值链合作、第三方市场合作与能力建设等多元化、多层次合作方式演变。第三方合作被誉为创造了国际合作的全新模式,吸引了日本、法国、意大利、西班牙等发达国家的积极参与,通过包括联合投标、共同投资等创新方式,实现了“1+1+1>3”的共赢效果[17]。工业园区合作共建成绩喜人,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的引擎,是对国际化产业合作、科技合作的一种形式创新、路径创新。中欧班列在新冠肺炎疫情肆虐期间对国际公共物品供给合作、全球价值链重塑等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2020年中欧班列实现逆势增长,全年累计开行1.24万列、运送113.5万标箱,分别同比增长50%、56%[18]。面临新冠肺炎疫情断航断供,全球化“死亡论”“脱钩论”甚嚣尘上的严峻形势,中欧班列发挥了分段运输勿需检疫的独特优势,成为保障中欧贸易往来、畅通防疫物资运输的重要物流通道。这一新型供应链合作模式,其作用超越了运输货物载体的角色,成为一个通过改善基础设施、加快互联互通带动沿线地区开发、引导投资方向,从而实现产业贸易和投资一体化发展的整体计划[19]。这是“一带一路”创新合作形式提供的又一生动例证。丝路合作模式结合沿线国家所愿、市场所需、企业所能进行平等合作的治理新形式,是将沿线国家凝结为丝路共同体的坚实纽带。

(三)丝路共同体开启全球良政型治理模式

《欧盟治理白皮书》中将“欧盟治理”界定为“在欧洲层面影响权力运行方式的规则、过程以及行为”,赋予良治以价值观维度,使民主成为良治的核心内涵,明确开放性、参与性、责任性、有效性、一致性是良治的五条标准[20]。与欧盟良治型治理不同,丝路共同体的治理可以归纳为良政型治理。

在顶层设计上,“一带一路”第一个文件《愿景与行动》中的“共建原则”部分比较详细地阐述了“一带一路”倡议的治理理念——第一条就是“恪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遵守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即尊重各国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和平共处、平等互利”。这些理念没有强调民主、良治、统一价值观维度,却有互不干涉内政、尊重各国发展道路和模式选择的表达。“一带一路”是中国倡导的顶层设计,政府的系统性统领责任自不必说,《愿景与行动》就是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的。在政策执行上,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政府要在“一带一路”宣传推介、加强协调、建立机制等方面发挥主导性作用,努力形成政府主导、企业参与、民间促进的立体合作模式。“一带一路”共建、丝路共同体合作的起点与标志是政府间签署合作协议或高层领导人达成共识。政策沟通,即“加强政府间合作,积极构建多层次政府间宏观政策沟通交流机制,深化利益融合,促进政治互信,达成合作新共识。沿线各国可以就经济发展战略和对策进行充分交流对接,共同制定推进区域合作的规划和措施,协商解决合作中的问题,共同为务实合作及大型项目实施提供政策支持”[21]。这些无不体现了政府层面上引导、政治上互信、战略上对接、政策上支持的重要性。

在指导思想上,“一带一路”建设注重中外方政府的统领作用,重视政府“看得见的手”对“看不见的手”的统筹与协调。发展中国家生产力发展水平低,各种问题与矛盾错综复杂,社会力量自组织程度低,市场经济发展不健全,如果政府太弱势,则容易被国内外各种势力操纵,无法摆脱纷争、消除内耗,难以将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用在发展的刀刃上。林毅夫先生曾在分析绝大多数发展中经济体长期陷于中低收入陷阱的原因时提出,“转型国家往往面临着较大的就业压力,需要政府来促进就业,关注民生,稳定社会。资金、资源如何避免盲目性,制度如何完善,也需要强有力的政府来协调、支持”[22]。在一定意义上弱政府就是低效甚至无效治理,“一带一路”沿线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国情、民情、社情不同,不能简单照搬其小政府大社会、人权至上、民主善治等理念。发展中国家更需要能够确保稳定、发展、和谐、有序的有力有为政府,这更确切地说是良政而非善治。

在理念共识上,中国的一些官方话语、理念原则也日益受到沿线国青睐和认同。如“要想富先修路”的思维、公平与效率兼顾的思想、民生先于民主的理念、发展是解决问题总出路的提法、以发展根除恐怖主义的思路、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观念、以义为先的义利观、对民心相通的重视、对多元文明互鉴的理解、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等,这些中国特色式话语、中国人反复强调的价值观念已经在“一带一路”深入人心。丝路共同体建设的内在支撑就是沿线发展中国家在发展道路、社会制度、国家治理、文化理念方面的共识。最典型的就是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三共”体现了治理的动态协调过程和多元共赢结果,反映了丝路共同体和而不同、统而不一的良政型治理之道。

(四)丝路共同体重塑全球包容型治理格局

丝路共同体不同于以往现有区域合作或治理范式,还在于它的包容性、异质性与开放性。“一带一路”没有明确的成员国身份,没有明确划定沿线国家,中国欢迎世界各国和国际、地区组织积极参与。至于新闻报道、相关报告中多次提到“一带一路”涉及65个国家和地区,总人口达44亿等信息,并没有具体名单和标准答案,只是地理上“一带一路”经过的国家和地区,实事上已经有越来越多的非沿线国家参与到“一带一路”建设中来,一些国际组织也签署了共建合作协议。截至2021年1月底,中国已经同140个国家和31个国际组织签署205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具体参与者的数量可能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还会有所增加,因此要为“一带一路”圈定一个明确范围是不太现实的,也似乎是不必要的。丝路共同体也不同于通常意义上依托明确成员国身份构建的共同体,既不同于七国集团、欧盟这类传统全球治理、区域治理形态,也不同于东盟和亚太经合组织等开放式的地区主义。

丝路共同体涵盖了三个大洲、四大文明、五大宗教、六大走廊、七大语系。习近平多次强调“一带一路”不搞小圈子、不是俱乐部,“一带一路”建设跨越不同地域、不同发展阶段、不同文明,是一个开放包容的合作平台,是各方打造的全球公共产品。丝绸之路源自中国,但属于世界[23]。丝路共同体从历史深处走来,从多元文明走来,加强不同国家、文明、民族、宗教之间的沟通对话,以求同存异、兼容并包促进各国和平共处、共存共荣是本质要义。与企图建立单一文明同盟,以一种价值观普世天下的西方治理不同,中国主张“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全球治理的要旨恰恰在于要促进不同文明、不同发展模式交流对话,在竞争比较中取长补短,在交流互鉴中共同发展。欧盟是人类走向共同体的一个阶段性成果,是目前最有成效的区域治理单元,但它是一个特殊的共同体、局部的共同体,只代表发达国家,虽然东西欧有一定差异性,但整体上这些国家比较同质,文化、宗教、制度相同。而丝路共同体是由不同文化、宗教、制度、民族组成的,各国没有强弱主次之分,文明没有高低优劣之别,大家一律平等,保持开放合作,在多元互动中吸纳一切积极因素。这将是对全球治理体系的一个全新的重构过程,是对现有治理体系的再造。丝路共同体建设围绕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五大重点领域展开,无论参与者主体身份如何,只要愿意参与就是共建伙伴,“英雄不问出处”,彰显了“共建”“倡议”性质及丝路共同体“大合唱”“朋友圈”特征。中国是合作首倡者、自觉行动者、积极引领者、重要出资国,但不凸显以我为主的战略色彩,不强调成员的身份。“一带一路”建立的新机制、新平台更是犬牙交错,如亚投行的成员、丝路基金的股东,既可能不是沿线国,也可能不是参与者,有的连合作第三方都称不上,但这些不妨碍大家一起合作做事。因此,丝路共同体呈现出了一种新型的全球治理结构,这个结构是开放的,不是静态的;不追求单一身份和价值,异质结构明显;治理主题压倒了治理主体,谁参与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一起参与做什么;做的过程也是放开的,呈现“做中学”“学中做”的动态治理方式。与其他机制的对接合作,也使其结构更加开放包容。丝路不仅要与欧亚联盟对接,还要与非洲联盟《2063年议程》对接,同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和其他大洲国家的发展战略对接,以此打造中非共同体、中阿共同体、中拉共同体及一系列双边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基于对21世纪世界发展中各种新要素的思考,本着回答‘人类向何处去’这一哲学和历史命题的担当,从改革和完善国际秩序的角度,针对世界格局和全球治理的发展变迁提出的愿景。”[24]

丝路共同体彰显了中国以发展主导全球治理议程、以合作创新全球治理手段、以良政提升全球治理效能、以包容优化全球治理体系的新理念、新实践,这一切将引领全球治理向公正合理的方向迈进。全球治理的目标是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但以往的“公共利益”都是西方世界的公共利益,不是全人类的公共利益。“一带一路”实践让世人看到了中国全球治理观的不同,丝路共同体通过共商建立平等协调机制,通过共建打破中心边缘格局,通过共享重置公平价值理念,切实引领全球治理朝着公平公正方向转变。坚持以共商共建共享为原则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坚持以公平正义为理念引领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共同汇集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旗帜下,构成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外交思想的十大内容[25]。可以说,丝路共同体是中国推进全球治理实践的试金石,人类命运共同体则是匡正全球治理目标的指南针。

结语

很长一个时期,西方视角、欧美方案主导了人们看待与解决全球问题的方式,但金融危机以来,西方提供的治理方案日益低效、无效和失败,中国不能再简单依赖西方模式和原有方案,而是要积极主动为全球治理提供中华智慧和创新方案。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就是中国方案,建设丝路共同体则是中国实践。全球治理体系框架包括组织、制度、原则、程序、价值、目标,涵盖从事实到规范、从理念到机制、从格局到秩序、从经济到文化各个层面和不同领域。丝路共同体通过“一带一路”合作共建推动中国方案朝着框架纳入、理念融入、议程加入、机制并入、价值导入的方向一步步地汇入并导引全球治理主流。自此,中国在全球治理体系中拥有了一席之地,中国理念、智慧得以具象和显现,中国案例和实践得以传扬和认同——丝路共同体日益成为推动全球治理转型重构的现实方案。

猜你喜欢
丝路共同体命运
《觉醒》与《大地》中的共同体观照
丝路•山海
爱的共同体
命运的更迭
构建和谐共同体 齐抓共管成合力
论《飞越大西洋》中的共同体书写
在敦煌,感受千年丝路的不同开放
命运秀
丝路新政
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