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华,张 奔
(1.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2.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 430074)
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入、发展布局新兴技术和产业,发展新技术、培育新产业、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成为抢占新一轮经济增长战略制高点的主要方式[1]。我国各地围绕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信息网络和高端制造等方向逐步形成了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引导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具有科技含量高、综合效益高、市场潜力大、产业关联度高、就业带动力强等特点[2]。随着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激烈的竞争对创新管理提出新的挑战,产业集群如何实现稳步前进、避免衰退成为管理研究热点。
产业集群(industrial cluster)是相同的产业高度集中于某个特定地区的一种产业成长现象。“产业集群”概念由波特[3]提出,他认为在一个特定区域、特定的行业存在相互关联的企业、供应商、关联产业和专门化制度和协会,形成稳定、具有持续竞争优势的集合体,即产业集群,是一种价值链整合的方式。产业集群创新发展可以提高生产率,推动企业持续创新,激发创业企业诞生或者旧企业的不断衍生,使得竞争不断加剧。产业集群建立在专业化分工基础上,其规模化发展带来巨大的社会财富增长能力[4]。
从产业安全的角度来看,我国部分产业的结构合理、分布适当、技术发展水平较高,具备自我持续发展能力[5],但是长期存在产业集群知识生产力较低、自主创新能力较弱、研发投入不足、产品科技含量低、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有待健全以及产业利润率低的问题[6]。曹萍等[7]的研究表明,在高技术产业的安全影响因素中,产业现实竞争力、产业特征、要素环境3 个潜变量通过影响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对产业安全产生显著影响,其中知识产权保护作为环境要素影响产业安全。此外,有研究指出,产业集群也可能遏制企业研发能力的提升、树立品牌和获取自主知识产权[8];产业集群也面临集体衰退、集群竞争力内耗等风险,需要进行集群治理[9]。
我国多个省份已将发展发光二极管(LED)照明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其中,随着新光源产业基地和专门化市场建设发展,广东省半导体产业基本形成了产业集群发展态势。LED 照明产业积累了较为系统的推动产业创新驱动发展的实践经验,在协同创新、标准化战略、公共照明推广、品牌渠道建设等方面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驱动发展理论、路径及政策提供了基础。本研究在产业集群视角下研究产业专利联盟理论、管理模式,以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LED 专利联盟为对象,分析知识产权集群治理如何发挥产业聚集效应,探索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集群管理的可行性、必要性和管理模式。
产业集群表现为同行业企业集中于特定区域并形成了专业化分工的协同网络,彼此间有着高效的竞争与合作,因而具有较强的内生发展动力。“集群治理”的概念由Gilsing 在2000 年首次提出[10]。产业高度集中发展之后,也会出现停滞不前和衰退的迹象,产业集群治理的目的就是提高集群企业的集体效率,促进技术创新和集群的可持续发展[11]。现有关于集群治理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价值链治理和集群网络治理。价值链治理立足于全球价值链,关注如何在价值链中特定的环节发挥比较成本优势,有研究表明,集群的发展融入全球价值链有利于促进产业升级和领导产业集群的发展[12];而网络治理侧重于集群企业之间的内部协调。此外Cooke[13]从应对气候变化挑战出发,通过研究“绿色经济”的世界领先者丹麦和英国减少碳排放的方法提出绿色集群、绿色治理等概念;Bocquet 等[14]从知识产权管理角度研究了中小企业集群间的知识治理。整体上来说,集群治理是通过正式、非正式的制度与规范,对集群中个体及其活动进行协调[15]。根据发展我国产业集群类型不同,传统上可以分为“意大利式”“卫星式”“轮轴式”的产业集群[16],现在出现了新兴产业集群;根据集群治理特点,有学者还提出“自治理”“他治理”“双边治理”“三边治理”的不同治理模型分类[17],或者按照自组织型治理模式、中心领导型治理模式、多元协助治理模式进行分类[18]。集群治理的共同目标是维持经济发展的生命力和产业竞争力,可以根据产业发展需求采取不同的治理模式。集群产业治理对象包括各种要素,其中知识产权是维护产业自身竞争力和对抗竞争压力的筹码,属于集群治理对象之一。传统的生产制造业如纺织业、摩托车行业、橡胶制造业、办公用品行业等,原创产品一经推出,集群内企业当天就可能通过拍照、购买样品等方式快速获取产品信息,产业集群内发生侵犯知识产权的现象时有发生。意大利纺织业集群产业链上下游中小厂商通过资本、技术与销售渠道合作,利用各自的优势,共同申请专利与品牌,然后按照各自在专利产出中的贡献分享使用专利,从而降低知识产权的生产成本与交易成本,也就相应约束了集群内的侵权行为。知识产权治理当前已逐步发展成为集群治理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
产业集群的知识产权保护不足已经被广泛关注。首先,以纺织行业等为代表的传统产业集群企业的知识产权密度与市场能力均有不足,处于价值链上利润最低的生产环节,品牌影响力较低、产品自有知识产权比重很小,企业的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能力亟待提升[19],一些新兴的战略性产业处于萌芽阶段,存在上述知识产权方面的不足,具有结成战略联盟或者知识传播、交流平台的现实需求。其次,在集群情境下,信息传播路径扁平化使得知识溢出的成本低,成员企业享受集群邻近性所带来的知识溢出和较低交易成本的红利,但是同时多样化的知识互动和频繁的人员流动加剧了“搭便车”行为和潜在的知识产权侵权问题[20]。第三,现阶段战略性新兴产业还处在技术成长期,尚未掌握核心技术,所拥有的专利多集中在产业下游的应用和改进方面[21],因而在国际市场面临共同风险,具有一致对外、共同防御的可能性。
产业集群管理给集群内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治理带来新的视角。产业集群的知识产权治理以产业规制为手段促进集群内知识产权增长、提升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集群品质、获取高价值知识产权资产,提升产业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20]。在实践中,通过产业集群治理,结合本地区特征,在产业集群内构建有关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体系,保护集群企业的知识资产,促进集群自主创新、提高产品附加值,加速集群转型升级[22]。国内首先探索的是园区知识产权管理与服务,以产业转型升级实现产业链集群效应为主要目标,以知识产权有效融入园区产业集群发展为主线,以园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为主体,以企业尤其是龙头企业和主导产业运营知识产权能力提升为客体,以加大政府知识产权资源投入、联动社会中介知识产权服务投入为手段,通过政府推动、政策拉动、服务驱动、典型带动等管理活动促进园区企业和产业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等全方位能力提升的行为范式[23]。从政府参与集群产业管理和服务来看,产业集群的知识产权管理可以覆盖到知识产权宏观方向引导、法规与政策制定、行政执法、知识产权知识普及教育以及提供信息服务等公共服务[24]。
专利联盟又称作“专利池”“专利联营”。根据国际实践案例和我国发展实践,借鉴Shapiro[28]、李玉剑等[29]的研究,本研究将专利联盟总结为:拥有相关专利的企业之间相互合作,整合相关专利加以利用,从而分享专利权并向联盟以外的企业及其他第三方实施专利许可的机构,专利权人授权专门联盟管理机构运营。我国的经济及产业已经持续多年的高速发展,但国外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已经实现知识产权战略和利用专利权排他性“跑马圈地”,跨国公司结成专利联盟设立技术壁垒和获取垄断利益。专利联盟的发展起源于美国,经历自由发展阶段、限制发展阶段和规范发展阶段。美国承认专利联盟的合法性,前提是符合反垄断的要求,并设定符合法律要求的专利入池、披露机制、许可机制[30]。从专利联盟的发展历程看,全球移动通信系统(GSM)、数字通用光盘(DVD)6C 联盟、视频压缩技术MPEC 专利联盟对产业发展产生过巨大影响。我国产业集群企业较为关注如何应对专利联盟、如何运用专利联盟进行集群治理,突破专利危机、实现产业集群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获得持续稳定的发展环境和国际竞争优势。
专利联盟建立在战略联盟或者技术联盟基础之上,具有以下特征:一是具有垄断优势。跨国公司选择与同行业或相关行业的大企业组建联盟,对内交叉许可,运用已有的技术创新和专利形成技术壁垒[31],联盟形成一定的垄断性,可以主导、控制相关行业技术发展的方向,当联盟所掌控的专利技术成为行业主流或标准时则获得长期的竞争优势[32]。二是影响技术发展方向。联盟中的专利虽然来自不同的专利持有人,但在技术上具有互补性特点,且一般属于相同的技术领域,基于协同的专利联盟的技术集中优势可能决定了产业发展的方向[33]。三是统一使用和管理。联盟成员将各自的专利通过联盟协议组建专利集群,制定内部交叉许可和对外统一许可制度,将零散的专利集中进行管理、运用。
由上述分析可知,专利联盟是以企业为主、其他创新主体参与,基于共同的战略目标,围绕相关的技术达成联盟,在联盟内部、成员企业之间进行专利交叉许可或者以优惠的价格使用成员的专利技术,对外统一许可,设立知识产权壁垒或者获取垄断的利润。我国的产业集聚面临的形势、竞争水平与此不同,虽然国内相继成立了各行业专利联盟,并且在各方推动下有近60 家备案在册的产业知识产权联盟,但不同的产业发展阶段和不同的知识产权状态等,要求我国产业专利联盟在建设和治理上寻求符合我国的发展路径。目前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因创新实力薄弱而面临国内、国际知识产权风险和竞争压力,组建专利联盟共同应对、抗衡专利压力成为集群发展的主要动机。
产业集群理论应用于指导专利联盟建设具有一定的适宜性。产业集群中创新资源、资金和人才聚集,内部的创新活动日益频繁,上下游企业不断竞争与合作,知识产权作为竞争武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政府主管部门、高校科研机构、中介机构加入到产业创新活动中,新兴产业专利联盟可以有效整合各类知识产权服务资源,因此基于产业集群组建专利联盟具有一定的适宜性。一是集群企业面临相同的知识产权压力和风险,具有组建防御型专利联盟共同应对知识产权压力和风险的必要性;二是在管理模式上,根据专利联盟的发起者不同,可以将联盟类型分为产业行业协会主导的产业联盟、大企业主导的产业联盟和松散型的产业专利联盟,现阶段我国新兴产业企业规模尚未拉开明显差距,组建专利联盟多依靠政府主管部门或者园区推动,组织形式符合集群治理理论中的“他治理”,符合我国产业集群发展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最后,现阶段产业专利联盟和集群管理的目标具有共性,企业结成产业专利联盟应对“专利丛林”、提高纵向产业链的经济效率目标[34],也是集群治理的目标之一。
LED 照明产业起步于20 世纪60 年代,红光LED 的发明促进LED 商用化的发展,主要应用于高端电子设备的信号指示灯;20 世纪90 年代起,InGaN 材料技术的发展促进蓝、绿和基于蓝光的白光LED 产业化发展,LED 应用领域扩展到背光源、室内外全显示屏、广告牌、室内外装饰照明等领域。我国LED 产业发展的区域布局已经形成了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环渤海地区、闽赣地区和中西部地区五大区域,90%以上的LED 企业分布在上述区域。广东拥有全国超过60%的LED 中下游企业,是国内LED 产业最为集中的地区,也是发展最快的区域,完善的产业链以及产业集群效应成为珠三角地区吸引投资者的主要优势,LED 产业集聚效应日益显现,专利申请数量急剧增加,主要集中在中下游领域,在衬底、外延、芯片等上游领域的专利申请数量很少。随着国内LED 产业壮大,LED 领域有关专利纠纷频繁发生,近年国内LED企业频频遭受“337调查”、专利诉讼的威胁。
笔者所在课题组的前期调研表明,国内LED 产业发展面临着诸多知识产权风险和挑战。一是缺乏核心专利技术。国内LED 产业已逐步形成完整的产业链但是起步较晚,在MOCVD 外延,芯片技术缺少核心专利技术。二是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国内企业在价格、市场、渠道等方面面临的竞争激烈,但是技术分散、协同合作较少,缺乏产业知识产权战略指导开发新一代技术。三是上游核心技术自给率低,对外依存度高,国内企业技术互补、合作机会较少。因此,建立LED 产业联盟专利数据平台,可以加大对国内外有关专利数据的检索和科技情报利用,尤其是新的技术动向和趋势的跟踪分析、主要竞争对手的专利布局和产业技术发展的热点等,定期向集群成员、政府管理部门提供专利分析与预警报告。
在组织形式上,LED 专利联盟(以下简称“联盟”)联合产业领军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在自愿、平等、互利、合作的基础上共同参与和制定缔结联盟章程,由成员组成联盟大会作为决策机构,推选理事机构作为日常议事机构。联盟秘书机构由广东省半导体照明产业联合创新中心承担,负责组织实施联盟工作方案和计划、提供财务支持。联盟的知识产权专业化服务由秘书处选聘LED 产业领域、知识产权领域专家组成,负责联盟共性技术的专利分析并出具专家意见书。在服务内容的选择上,联盟基于产业快速发展现状,针对产业专利失调、产业集群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和运用能力薄弱等问题,确定以制定知识产权战略、专利信息利用、专利维权以及知识产权获取等作为主要服务方向,促进产业集群企业提升专利申请量,增强自主创新意识和能力。
联盟建立起以LED 产业专利数据库为基础,整合LED 企业、高校院所技术资源和人才资源,覆盖律师事务所、专利代理机构、知识产权金融机构和技术交易所等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服务资源体系(见图1),解决行业和企业面临的知识产权战略、信息和维权等问题,建立LED 行业和企业的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构建企业、联盟、服务机构、政府联动的组织管理平台,充分发挥联盟的协作功能;以项目合作形式引入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构建知识产权服务生态体系,针对产品出口、境外参展、人才团队引进、重大科技项目实施等提供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构建行业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机制,整合成员各方资源,提供行业专利监测、预警、风险应对服务。广东省及其省内各地市政府先后出台扶持政策,从发展战略引导、知识产权资助等多种途径引导企业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提高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联盟制定了战略推进计划、工作方案,促进政府扶持政策向LED 行业辐射和扩散,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促进成员企业提高知识产权管理和运用水平。
图1 LED 产业专利联盟架构
联盟成立之初,产业集群集中在半导体照明产业的中下游,缺乏领导型企业,核心技术依靠国外企业和供应商,整体处于价值链的低端。作为区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区域持续发展需要占领技术、市场和知识产权的高地,集群治理可以赋予联盟在分析全球价值链、内部网络治理、服务成员企业等方面的复合功能。
浮盘是内浮顶储罐的核心部件,在储罐运行中时而会出现浮盘侧倾或浮盘整体沉没于所储物料液面之下,即沉船(行业俗称)。内浮顶储罐出现侧倾或沉船,一般可以通过人工检尺核对储罐液位时能够从检尺孔直观看到罐内物料,检尺所用油尺尺锤、尺带进入储罐时所触及的障碍物、尺带变化、尺锤触底声音都会有异常变化或不同手感。若以储罐设计参照液位高度为参照,人工所测液位高度与仪表探测液位在数值上会有很大差值。储罐在接收物料时,罐内会发出明显的液体撞击声响,与此同时罐体周围、顶部油气浓度也会增大,可燃、有毒检测报警系统也会发出报警。通过这些现象可以判断内浮顶储罐浮盘侧翻、沉船等情形发生。
LED 照明产业链分布较长,从衬底、外延、芯片到封装和应用,而广东省LED 照明产业在下游的封装和应用占据较大的份额,上游厂商和高端制造则为外国企业占有绝对的优势。在研发、生产和贸易全球化的背景下,知识产权和标准成为产业竞争的核心要素,并且参与分配市场利益。联盟建设之初,秘书处梳理LED 照明产业技术演进趋势、技术分布状态,以准确识别成员企业在价值链中的位置,结合产业价值链分析我国LED 照明产业专利申请趋势、地域分布、技术领域分布、核心专利权人、国外企业在华专利布局态势等,明确集群企业面临的专利风险和竞争力差距。
联盟成员根据自身在全球价值链的位置进行分析和对比,可有效反映当前行业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自身所处竞争态势。广东省LED 照明产业集聚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布局,但技术创新以模仿和合作为主;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专业化,技术人员是知识产权管理的主力,但知识产权服务、运用水平较低,诉讼和无效案件较多;技术和产品出口地区集中在欧美,但缺乏对海外知识产权制度的深入了解;重视对竞争对手的技术监控,但对专利信息的关注程度较低。
联盟制定《LED 照明产业知识产权集群管理战略规划》,以战略实施和产业创新相结合,围绕产业聚集示范建设和联盟成员推动同步进行为基本原则,实现成员企业知识产权意识明显提高,知识产权创造、利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显著增长,配套服务机制明显完善的战略目标,结合地方政府制定的产业目标和政策支持,积极开展产业集聚区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成员企业在专利申请、专利信息利用、专利质押融资等方面均能获得相应的政府补贴、科研项目、财政贴息等支持,但产业专门的信息利用、知识产权培训亟待增加。
要进一步提升产业集群的支撑体系建设,从企业需求着手,整合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以联盟为组织管理基础,在政府主管部门的支持下建立行业知识产权战略体系和工作机制,服务产业集群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保护和人才培育。联盟的内部组织网络结构如图2 所示,以联盟秘书处为主要工作机构,宣贯行业政策和知识产权支持政策向集群转移和落地;以联盟秘书处为纽带探索引进服务机构和新的服务内容,完善集群的知识产权工作组织机制。
图2 LED 产业专利联盟内部网络治理
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具有高度的专业性,尤其在诉讼维权等领域,委托外部机构服务能够提高工作效率。联盟部分成员企业规模较小,知识产权工作一般由兼职管理人员处理,因此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的作用就更加明显。产业集群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布局和服务能力影响集群企业的知识产权认知和运用能力,联盟要整合行业优质服务机构,建设完善服务生态系统,深度挖掘企业知识产权运营的可能性。知识产权服务生态系统包括: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交易中介服务机构、金融机构、评估机构、信息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研究机构、管理咨询机构以及协会和公益性组织等。在服务企业基本的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的前提下,联盟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运用和运营能力,带动其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提高。服务生态系统采取战略合作、项目合作、业务合作等形式进行,积极推动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产品开发和服务对接,以联盟为工作平台整合技术、法律、知识产权等领域的专家建立储备专家库。
LED 产业集群企业间的信息交流和互动存在较大的壁垒,需要产业集群加强资讯传递、需求对接、行业沟通交流。联盟借鉴其他行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经验,针对企业的不同需求,依托互联网、纸质媒体等构建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信息传播机制。在企业知识产权能力提升上,对不同层级人员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训内容。主要方式包括:第一,利用行业、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供的公共资源,例如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知识产权门户网站等,整理相关信息知识向企业推送,满足行业基础知识学习的需求;第二,与其他服务机构合作,通过主办、协办会议等途径组织企业参加知识产权业务相关培训,并为参训企业提供与专家、同行业交流的机会;第三,定期组织知识产权系列沙龙,研究、探讨解决企业在专利申请、布局、维权以及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专利信息是重要的情报资源,合理利用专利信息则企业能够有效掌握行业发展趋势、竞争对手发展态势,有利于企业缩短研发周期、获得竞争优势。在行业需求调研的基础上,联盟根据产业链分工分类设置专利导航和重点企业专利导航,降低企业检索专利难度。联盟的LED 行业专利专题数据库收录的数据,来源于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以及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日本、俄罗斯、美国等7 国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欧洲专利局(EPO)、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收录的半导体照明专利全文数据,并根据成员企业关于专利检索、专利分析、专利预警和专利管理等需求对专利数据进一步按照产业链分类归纳。
本研究回顾了产业集群理论和集群中知识产权治理的主要任务,发现将产业集群治理应用于国内专利联盟具有适宜性,集群治理的理论和实践能有效应对我国产业专利联盟的结盟困境。研究发现,LED 产业专利联盟发挥了产业集群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组织的协同作用,降低了产业进行专利联盟协议缔结、核心专利筛选和利益分配博弈的复杂程度,优先瞄准解决共性问题。通过LED 产业专利联盟组建过程回溯,联盟秘书处开展的理清产业价值链、完善内部网络制定、建立服务生态系统、建立培训服务体系和设立产业专利数据库的活动,成为集群企业参加专利联盟、完善内部治理的主要因素。
在治理理论上,集群治理视角下的专利联盟维持了联盟成员的知识产权占有权益,并就各成员专利数量和质量进行公示,有助集群企业正视和尊重知识产权。集群治理的作用不仅在于直接促进产业创新和经济发展,而且也抑制机会主义、保障经济发展。集群治理下的专利联盟组织形式借助主管部门的权威或权力引入专业化的服务,达到有效治理和高效服务效果。
在集群治理上,集群内企业可以选择加入专利联盟,获取联盟内部信息和服务;也可以选择不加入专利联盟,以观察会员的身份接收联盟秘书处定期制定的产业发展动态,了解联盟成员的维权信息,进行自我约束,或者日后根据自身发展实际需要入盟。对于产业主管部门,结合产业发展定位建立区域协同创新和核心技术攻关体系,协调知识分享和知识产权保护,减少重复研发,有利于促进企业技术研发效率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