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县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建设成效探析

2021-12-27 20:57李珍龄
南方农业 2021年3期
关键词:森工天保天然林

李珍龄

(剑川县护林防火办公室,云南大理州 671300)

1 剑川县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基本情况

剑川属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是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核心区,被列为全国Ⅰ级森林火险县、云南省75 个天然林工程二期建设县之一和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全县林业用地面积17.92 万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80.06%,森林覆盖率达72.15%,森林蓄积量1 124 万立方米,林木绿化率78.5%;全县湿地总面积2 509.17 hm2,其中:自然湿地面积2 165.48 hm2,人工湿地面积343.69 hm2,湿地保护率36.42%,自然湿地保护率37.42%;天然草原面积7.97 万公顷。

2 天然林保护现状

剑川县天然林保护二期森林管护任务17.52 万公顷,其中国有林3.57 万公顷(含国家公益林1.85 万公顷,地方公益林0.40 万公顷);集体林13.95 万公顷(含国家公益林4.18 万公顷,地方公益林0.31 万公顷)。纳入公益林补偿管护的天然林面积4.35 万公顷,天然林面积已全部纳入保护范围。

3 管护体系建设情况

3.1 森林管护模式

森林管护区划按县-乡镇(天保所)-林班-小班四级区划。全县天保二期森林管护责任区划分为39 个所点,其中金华镇6 个所点、甸南镇3 个所点、沙溪镇5 个所点、羊岑乡3 个所点、马登镇4 个所点、弥沙乡5 个所点、红旗国有林区2 个所点、剑湖湿地保护区1 个所点。全县已经建立起县-乡镇(森工企业)-村(管护点)-管护责任人的管护体系和管理考核制度,在县林草局设立天保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天保工程的日常业务工作并每年对各乡镇和管护单位进行考核。

3.2 森林管护队伍建设

全县现有红旗林业局、剑川县林兴木材有限公司、剑川县林产品开发公司3 家森工管护单位,红旗林业局森工属国有森工,其他两家森工为地方森工,在职天保管护职工共180 人。其中红旗林业局在职职工134 人,管护面积10.24 万公顷,负责羊岑、马登、老君山、弥沙、象图、红旗国有林区的森林管护工作;剑川县林兴木材有限公司在职职工26 人,管护面积4.21 万公顷,负责金华、甸南林区的森林管护工作;剑川县林产品开发公司在职职工20 人,管护面积2.26 万公顷,负责沙溪林区的森林管护工作。全县外聘国有林区管护员38 人,管护面积0.81 万公顷,具体负责金华镇金华山、双河国有林区、石宝山国有林区、老君山燕窝洞国有林区的管护工作;聘请公益林管护员226 人,负责全县的国家和省级公益林管护工作。2016 年以来,当地先后投入资金4 340 万元实施生态护林员项目。截至目前,全县共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 188 人参与林草资源管护工作,人均管护面积80 hm2。林区管护方式包括共同管护、联合管护、承包管护3 种方式,具体管护方式在管护协议中明确。

4 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实施情况

4.1 全面落实管护任务

全力做好天保工程二期17.52 万公顷森林管护任务,共投入天保管护资金10 431.98 万元,其中森林管护资金投入7 706.16 万元,社会保险资金投入2 397.02 万元,政社性资金投入328.8 万元。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作为森林管护的重点,团结协助,上下一盘棋,形成了一套适合剑川县森林草原防火形势的管理工作机制,创下了连续多年未发生较大森林火灾的优异成绩,剑川县林草局被评为2016—2018 年度全国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始终以保护森林资源为宗旨,不断加大森林资源管理和监督力度,认真落实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严格规范林地征占用审批程序,全县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4.2 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明显改善

天保二期工作开展以来,剑川县在森林管护重点路段、重点林区及重点入山路口等新建天保工程二期公益林建设标志标牌150 块,先后投入资金700 多万元,在重点区域、进山主要关口新建管护所(点)23 个,修缮管护所(点)5 个,切实改善了林区一线管护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为基层管护工作顺利开展打牢了基础。

4.3 林业生态项目建设成效显著

实施森林抚育2.43 万公顷,投入资金4 380 万元,通过森林抚育项目的实施,项目区林分质量得到明显改善,森林蓄积量不断提高。实施天保公益林建设项目1.03万公顷,投资2 075 万元,其中封山育林0.83 万公顷,人工造林0.19 万公顷。随着天保公益林建设项目的实施,人工造林面积不断增加,森林覆盖率逐年提升。

4.4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有序开展

根据国家和省、州的总体安排,2011 年以来,剑川县共发放林农公益林补偿资金9 719 万元,投入公益林管护资金2 609 万元。该县全面开展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进一步落实管护责任,确保公益林管护任务落实,有效增强了林农参与公益林管护的意识,促进了林业生态建设,确保了全县林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5 工程实施取得的成效

5.1 生态效益

通过采取造、封、管并举的措施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促进了全县林木生长,增加了森林覆盖率和活立木蓄积量,新一轮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发现,剑川县森林覆盖率达70.3%,比2006 年增加1.98%,森林蓄积量1 124万立方米,比2006 年增加177 万立方米,林木绿化率78.5%。森林资源和质量的提高有效遏制了水土流失,减少和控制了洪水、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发生,我国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5.2 经济效益

随着森林资源的逐年恢复,森林质量不断提高,全县林下资源逐渐丰富,全社会参与林下经济发展的热情高涨,林下经济发展迅速。同时,森林抚育、天保公益林建设等项目的实施为天保工程区内的贫困群众和富余劳动力提供了就业机会,助推林区群众脱贫致富。

5.3 社会效益

天保二期工程的实施缓解了林区就业压力和森工企业经济危困。通过不断加大对森工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投入,有效解决了职工医疗、养老、工伤、失业、生育五项保险补助,切实免除了森工职工的后顾之忧,促进了林区社会安定团结。

6 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存在的问题

6.1 资源保护与利用矛盾依然突出

随着全县交通、水库、输电线路等基础设施和易地搬迁等民生项目建设的实施,群众对林地的需求不断上升,保护与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

6.2 地方森工企业发展困难

天保工程实施后,剑川县森工企业从从事木材加工及采伐转变为从事森林资源管护,成为财政拨款的公益性单位,仅靠天保资金维持运转。天保二期每年下达森林管护费标准为一期2.4 万元/人/年,森工企业的森林管护资金不仅要用于支付职工工资,还包含办公经费,且每年的社会保障缴费逐年提高,导致职工工资偏低。

6.3 基础设施建设仍然滞后

近年来,剑川县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陆续新建了一批管护所(点),但由于林区点多面广,部分国有林区管护点水、电、通讯、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还非常薄弱。

7 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实施建议

1)加大资金投入,维护基础设施。国有林区管护所基础设施、林区道路以及日常供电、饮水、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花费大量的资金,后期维护也需要大量资金,所以要有稳定的资金来源,才可以使森林资源持续稳定发展。

2)提高天保公益林建设及森林抚育等项目的补助标准。当前物价上涨,生活成本越来越高,造林补助低会导致项目成效不显著。

3)推进国有林区改革,理顺森工企业体制。进一步整合优化天然林管护机构和管护人员,提高森工企业职工工资待遇。

4)健全天然林防火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天然林有害生物监测、预报、防治工作,建立完善的保护机制。

8 结语

天然林保护工程主要以遏制生态环境恶化,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为宗旨,以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满足社会和国民经济发展对林产品的需求为根本目的。因此,应加大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力度,大力开展营造林建设,加强多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调整和优化林区经济结构,以改革为动力,用新思路、新办法,广辟就业门路,妥善分流安置富余人员,解决国有森工职工生活问题,进一步发挥天然林的生态屏障作用,保障社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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