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与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近日联合出台试点实施方案,2021年,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财政计划投入4000 多万元保费补贴资金,在8 个盟市的13 个旗县开展草原保险试点,试点区域草原面积达3797.88 万亩。
试点区域涵盖温性草甸草原、温性典型草原和温性荒漠化草原3 个草原类型,保险责任为旱灾、火灾、病虫鼠害和沙尘暴灾害。初步确定草原保险试点时间为3年,之后将稳步推广,有计划、分步骤地实现草原保险在全区落地。
此次草原保险试点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充分考虑投保主体的缴费能力和保障需求,兼顾保险公司的风险防范和经营稳定,在保护草原生态的同时,为牧民生产生活提供保险保障,防止因灾致贫、返贫,力争实现生态向好、草原得保护、牧民得实惠。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底已协调有条件的旗县和保险机构先行先试。2020年10月,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获各琦苏木巴拉乌拉嘎查70 余户牧民的100 余万亩草原得到了草原旱灾、火灾、病虫鼠害和沙尘暴灾害等风险保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