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媛
摘要:2013年9月到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出访中亚和东南亚国家期间,先后提出共建“一带一路”的重大倡议,得到了国际社会高度关注。“一带一路”战略是我国主动融入全球经济圈,打造人类共同命运体的重要表现,也是当今世界全球化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随着我国大力发展“一带一路”建设,使得沿线城市的经济水平的到了大幅度提高,但是部分地区存在基础设施不完善、生态环境脆弱及环境保护意识缺乏等问题导致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也伴随着环境的逐步恶化,如全球变暖、资源短缺等。因此,发展绿色经济,构建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势在必行。“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需要大量的资金作为保障,而绿色金融的发展可以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资金的同时也能够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恶化之间的协调平衡关系。南充市作为“一带一路”发展的重要节点城市,为绿色金融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发展前景。本文将南充市作为研究对象,剖析“一带一路”背景下南充市绿色金融发展现状,讨论“一带一路”建设与发展绿色金融之间的必要关系,以及结合地处成渝经济圈南充市自然禀赋和绿色金融发展现状,分析绿色金融如何助推“一带一路”建设。
一、南充市“一带一路”推进及绿色金融的发展现状
共建“一带一路”离不开丝绸人,而南充作为“中国绸都”,地处成渝经济带是南方丝绸之路的源点,也是“一带一路”沿线的重要城市。据统计,截止2019年,南充市全市规模以上丝纺企业92家,蚕桑丝纺服装及相关丝绸文化旅游实现销售收入510亿元,同比增长13.3。“一带一路”已经成为规模最大的国际合作平台。但金融是经济的核心,“一带一路”建设离不开资金的支持,要想“一带一路”健康良性地发展,必然离不开以“可持续性发展”为核心的绿色金融助推。因此,“一带一路”倡议下的绿色金融的可持续发展是十分有必要的。近年来南充市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根据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在“绿色金融助力绿色发展 人行南充市中支以发展绿色金融解决绿色企业融资需求”中发布的消息,截至2019年年末南充市金融机构绿色贷款余额达34.31亿元。人行南充市支行积极推进绿色金融的发展进程,不断完善和优化绿色金融政策,以打造绿色银行及扩大其他绿色金融业务为目的出台了《南充市省级绿色金融示范区实施方案》。除此此外,人行南充市中支重点打造绿色示范银行,努力将四川天府银行打造成赤道银行,以此作为绿色信贷业务的窗口展示和服務店,开发绿色贷款等金融产品,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等。考虑到“一带一路”建设将产生大量绿色资产,南充市作为“一带一路”战略重要节点城市,绿色金融的发展必然会为“一带一路”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成为发展道路上必不可少的推进器。
二、“一带一路”背景下发展绿色金融的必要性
2.1“一带一路”建设需要绿色金融
“一带一路”的目的是促进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经济水平,许多“一带一路”沿线城市长期依靠传统产业发展经济容易导致生态环境脆弱,环境污染问题严重。如果不及时转变发展方式,生态环境的恶化将会阻碍企业的发展,造成企业融资能力下降等不利影响。此外,“一带一路”的发展可能会涉及到高能耗、高污染及高排放的项目,会进一步恶化沿线城市的生态文明建设及面临环境危机,同时对于多数企业而言也增加了环境成本及承担环境风险。因此,推动“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已经成为了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及协调生态平衡已经成为必然选择。而发展绿色金融作为资源配置的关键,可以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及“一带一路”绿色可持续发展。
2.2绿色金融是助推“一带一路”建设的最佳利器
绿色金融合作,研讨和交流有利于带动南充市经济发展,降低资本流动的阻碍,提高资金利用率。在推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实现生态平衡已经成为了我国的必然选择。因此,构建以绿色金融为主的发展格局对推动南充市“一带一路”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意义。发展绿色金融的实质在于充分利用金融的杠杆作用,调节和支持资金流向绿色可持续发展的产业中,引导更多的资金流入环境友好型的企业中,促进经济和生态平衡相互协调发展。因此,构建以绿色金融为主的发展格局对推动南充市“一带一路”可持续发展必不可少。除此之外,绿色金融还能提高“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生态治理能力,发展绿色、低碳、环保产业,推动金融可持续发展。而南充市作为“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及优化产业结构的背景下,通过发展多种绿色金融产品和交易方式及充分发挥金融杠杆作用,为“一带一路”绿色可持续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积极发展绿色产业,助推南充市生态文明建设及经济可持续发展。
三、基于“一带一路”视角下,南充市发展绿色金融存在的问题
“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带动了沿线地区经济的高速发展,但是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所带来的环境问题也不容忽视。近年来,各种环境污染和资源消耗等问题成为经济高速发展的代价,使这种发展不具有可持续性。虽然南充市通过积极完善绿色金融政策,鼓励绿色金融产品创新、重点打造绿色示范性银行及积极开展绿色金融评估等措施大力发展绿色金融,但是在“一带一路背景下”南充市绿色金融依旧存在一些问题。如,绿色金融缺乏法律支持和政策保障、公众欠缺对绿色金融的认识以及绿色金融产品创新不足。
3.1 绿色金融的发展缺乏法律支持和政策保障
“一带一路”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完善的制度和法律体系为保障。随着南充市出台了一系列绿色金融政策指导意见和建立健全绿色信贷政策制度,绿色投融资和保障体现建设初显成效。但是在绿色金融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缺乏可依据的体系。由于我国对于绿色金融发展处于初级阶段,相关部门在忽略了对绿色金融投资以及后续发展的监管法律体系的建立,导致这种不完善的法律体系对绿色金融后续的实施效果和实际情况的追踪效果大打折扣。缺乏具有针对性的立法支持,使得绿色发展项目在发展过程中得不到法律援助,也会导致原本以绿色为主的投资变味。除此之外,尽管南充市不断地在加强政策支持,对绿色金融的投入和绿色项目提供一定程度的资金支持。但是,在实际的进展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与政策不相符的情况。在很多情况下,并没有体现出绿色金融产品成本优势,如发行绿色债券需要支付额外的认证费,这会导致企业发展绿色金融项目的积极性大幅度降低。此外, 绿色金融政策保障制度的不完善,也使得金融机构自身缺乏开展绿色金融的主动性。
3.2 缺乏信息共享机制,金融机构审查力度大打折扣
尽管南充市提出了构建绿色信用体系,建立企业环境信息共享机制,为金融机构进一步开展绿色信贷和投资提供依据。然而,实际发展过程中对相关信息的披露和共享机制依旧存在诸多问题。信息的严重不对称导致政府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环保部门及企业之间信息沟通不畅,加重了对接工作。例如,很多企业会对自身情况进行隐瞒,进而会导致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出现,对绿色金融项目的评估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由于信息共享机制的缺乏,使得金融机构只能通过公开渠道和借助网络媒体对企业的项目进行审查评估,对于一些不对称信的内部信息,金融机构也无从获得,因此严重阻碍了绿色信贷的审查有效性和风险的评估。
3.3 缺乏内部驱动力
我国绿色金融起步较晚,且由于发展绿色金融面临着周期长、耗资大及风险高等因素,使得绿色金融在发展过程中存在企业及金融机构自身驱动力不足的情况。从内部而言,尽管绿色金融在运行过程中存在很大潜能,但是大多数企业对于绿色金融的认识还不全面,企业经过长时间高消耗、高利润经营理念下很难完全接受绿色金融发展可能会减少利润的发展模式。即使企业开展了绿色金融相关项目,但是受专业知识和能力的局限下,其效果可能也不是十分理想。因此,如果没有相对完善的激励机制,企业对绿色金融缺乏一定的主动性。南充市绿色金融项目大多以鼓励支持绿色经济为主,缺乏完善的激励、考评等配套内部考核机制。从外部而言,政府部门也缺乏对绿色金融发展的激励,使得企业和个人对“绿色消费“的意识不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四、“一带一路”背景下,绿色金融可持续发展建议
4.1完善绿色金融制度和法律体系建设
我国的政府部门应该建立健全绿色金融制度和完善法律体系为核心目标,不断加强绿色金融的实施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立法部门应该结合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实际情况,根据调研绿色金融发展需求和存在的障碍来进一步细化法律体系,科学化制度,并对绿色金融实施企业进行全方位的管控,确保企业发展目标符合绿色化和滿足可持续性。同时,在不断完善的法律体系和制度下,绿色企业和环保部门的监管也有法可依,有标准可寻。一旦发现企业打着绿色的幌子却未遵守绿色金融发展规范,要加大惩罚力度。其次,各地政府部门、环保部门、金融监管机构等可以联合出台相关政策,通过降低绿色信贷门槛、财政补贴及税收优惠等多种方式来进一步鼓励企业和金融机构大力发展绿色金融。
4.2 完善信息共享制度,加大审查力度
由于缺乏完善的信息共享机制和监督机制,使得绿色金融的发展受到严重阻碍。要化解信息不对称问题,需要政府部门,金融监管机构以及环保部门三部门强强联手,共同推进建设信息共享机制和合理有效的监督机制。政府方面,应该致力于建立环境信息披露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披露信息的实际内容,细化相关法律法规和明确可执行的标准,强制企业进行信息披露的同时使得企业信息披露方面有法可依。同时,相关政府部门可提出相关信息披露奖惩政策,对于信息披露完全的企业给予优惠和鼓励,对信息披露不实的企业进行惩罚,以增加企业披露信息的积极性。 其次,政府部门还需联系环保部门及银行建立绿色信息共享平台,对环保部门采取一定的激励措施,使得环保部门加大对企业的绿色信息披露,从而提高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的有效性。环保部门应该根据国家标准,对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进行实时监督,全程追踪企业的发展,及时更新企业环保信息,从而降低企业信息不对称对发展绿色金融造成的影响,进而提高绿色信贷的配置效率。此外,环保部门可通过借助互联网那个平台,积极鼓励公众参与监督环境信息,对具有较大反响的热点企业进行重点监控。
4.3 建立合理有效的引导和激励机制。
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及环保部门要加大对绿色金融发展内部和外部的激励措施。一方面,建立合理的奖惩机制。由于绿色项目在很大程度上的都体现出投资成本高、投资回收期较长等特点,导致企业对绿色项目的积极性大大削弱。因此,从外部来看,政府可以通过建立有效的奖惩机制,可通过建立评价体系的方式对绿色评级较高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及降低信贷限制等措施,而对于评级较低的企业建立“黑名单”并与环保部门合作,重点监管评级较低的企业。同时,政府方面可根据市场的发展状况和需求结合宏观调控政策,可以指定出一系列激励政策,对绿色金融产品、绿色金融项目、绿色信贷等提供额度、税收减免及贴息补息等激励性措施。此外,从内部而言,金融机构和企业也要从自身发展目标入手,要将企业的战略发展目标绿色可持续性目标相结合,加强企业内部人员的绿色环保意识以及明确企业的社会责任。同时,金融机构和企业也可将绿色金融项目作为考核的一种方式,制定具有激励性的考核标准,让员工积极主动参与到绿色项目中,从而实现企业绿色可持续发展和提高企业社会责任意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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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为南充市社会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青年项目成果,项目批准号为:NC2020C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