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住历史根脉 传承中华文明

2021-12-27 06:34张雪松
科学与生活 2021年22期
关键词:保护传承

张雪松

摘要 :“乡愁”是孩童时牵牛吃草的一脉青山,是夕阳里炊烟袅袅的一片屋瓦。绿水、青山、小桥、流水、人家是多么和谐的美丽画面。可是在我国经济腾飞的时代,传统历史建设面临着严峻的考验。人民对美好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历史建筑认识不充分,对其价值导向认识不足 ,历史建筑拆掉建新房在新农村建设中普遍存在。同时,传统历史建筑历经岁月的风雨浸蚀,倒塌残臂情况时有发生。为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让人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以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浦江县人民政府展开了一场拯救宗祠老屋行动,称谓“百幢历史建筑”修缮工程。

关键词:历史建筑 保护 传承

拯救宗祠老屋是留住乡村乡情的灵魂,乡村振兴要注意保留村庄原始风貌,注重文化传承。乡愁是村民的情感寄托,特别是现有遗留下为数不多的宗祠、民居,更是村民的情感维系,保护历史建筑就是保护民心,拯救宗祠老屋才能更好凝聚民心。近年来,浦江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的同时,加大传统历史建筑保护力度,在合理开发利用等方面开创了新局面,成立了浦江县百幢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有县人大、政协、县府办、县委宣传部、 县文化局、县财政局、县农办、县公共资源办、县国土资源局、建设局、县审计局、县公安局、县旅游局、县供电局、县广播电视台、县电信移动联通公司及各乡镇人民政府等成员组成。工程实施有一整套规范的程序:对确认修缮的历史建筑先实地看查并造出工程预算,并提交县财政局评审。历史建筑修缮工程的实施主体是乡镇街道,各实施的乡镇街道通过工程公开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工程建设修缮中,文物保护与管理的专业部门――浦江县文物保护管理所对修缮工程质量把好关,并在施工中解决工程技术困点、难点。项目完工后工程质量通过省级专家组验收。审计部门完工的工程项目进行审计。“百幢历史建筑” 修缮工程共实施二轮。第一轮工程实施自2014年至2016年,共修缮传统历史建筑100幢。第二轮工程实施自2017年至2019年,共修缮传统历史建筑100幢。2020年修缮20幢传统历史建筑

“百幢历史建筑修缮工程”项目实施从笔者调查来看,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实施:

一. 传统历史建筑现状调查

2007年,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我县开展了为期5年的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作为承担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与管理的业务部门,浦江县文物保护管理所(前身为浦江县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承担着此项工作任务。对全县15个乡镇、街道,411个行政村,1123个自然村进行了地毯式普查和登记,共发现不可移动文物1873处,按标准规范正式登录1175处,一般登记683处,消失不可移动文物登记15处。登录普查名录的1175处不可移动文物,类别涉及到古遗址(15处)、古墓葬(13处)、古建筑(618处)、石窟寺及石刻(6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523处)。

浦江县文物保护管理所通过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在收录1175处文物点(涵盖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和近现代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五大类)中,登记在册的传统历史建筑占比例比较大。从我县文物普查登记结果来看,这些传统历史古建筑分布在浦江县域内的村落与山山水水。它们以其特有的建筑风貌展示着浦江农村独特的风土人情、建筑艺术和传统文化,是展示浦江历史文化的重要窗口。然而从保存现状上看,许多处在自然和人为的双重损毁中,保存状况很不理想,传统历史建筑正静悄悄“死”去,逐渐消失在人们的视野中,即将湮灭在人类历史长河中。传统历史建筑历史久远,并且经历了上百年的风雨的侵蚀,白蚁危害,建筑结构损坏严重,建筑构件损坏严重,有些已到了倒塌濒危的程度,急需进行保护与修缮。这些传统历史建筑从普查情况来看,普遍存在①屋面漏水、瓦片破损并引起了椽子、望板、桁条腐烂、糟朽;②年久失修造成构架歪闪;③排水系统淤塞,造成地面泛潮,柱脚糟朽;④人为的乱拆乱搭,致使原貌的走样;⑤电线的乱拉乱接,造成建筑物外观很不美观,而且消防安全方面存在隐患。⑥木材、砖瓦等材料年久失修破损、糟朽等问题,保护修缮显得更为急切。

二、工程项目的筛选与实施

浦江县委、县政府在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单位的同时,又对传统历史建筑进行抢救性保护。正确处理城市改造开发、美丽乡村建设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在保护力度、合理适度利用等方面开创了新的局面。工程实施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浙江省文物保护实施条例》为依据,以“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工作方针为指导,推进传统历史古建筑修缮和利用。通过前期对全县调查摸底,精选出具有一定价值的历史建筑进行修缮。由于数量较多,浦江县百幢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程领导小组决定分批实施。“百幢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程”第一批自2014年起启动, 2016年底完成,历时三年共修缮100幢历史建筑,每年修缮33幢传统历史建筑,三年内共投入6000余万元。第二批于2017年启动,2019年底完成,用时三年共修缮100幢历史建筑,每年修缮33幢传统历史建筑,工程共投入资金6000余万元。2020年共修缮20幢历史建筑。

1、筛选原则

(1)考虑历史建筑修缮后能够助推全域旅游,推动旅游经济发展。

(2)考虑历史建筑修缮后能够得到合理利用,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

(3)考虑历史建筑自身文物价值、具备一定的地域性建筑特点,兼顾历史建筑的各种建筑类型。

2、筛选过程

由浦江县百幢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乡、镇、街道下文,通知乡镇申报本年度百幢历史建筑名单。各乡镇(街道)对本辖区内的历史建筑按照上述原则在原有掌握信息的基础上进行了排摸和初选,百幢历史建筑保護利用工程领导小组对各乡镇(街道)申报的项目逐一进行实地勘察,勘查后根据实地勘察结果和筛选原则进行了讨论,初步拟定了年度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程拟入选名单。最后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确定今年实施的入选名单。

3、实施步骤

一是加强领导、科学谋划。成立了百幢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程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县长任组长,人大、政协等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单位成员,具体工作由文物部门(浦江县文物保护管理所)和各乡镇(街道)组织实施,按照每 3年完成100幢历史建筑的修缮保护计划分步推进。

二是分类实施、加强保障。县财政每年安排经费不少于1000万,已公布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建筑,修缮经费全部由县财政负责;其它历史建筑产权为集体所有的,县财政承担修缮经费的80%;产权为个人所有的,县财政承担修缮经费的70%,并要求产权人分担部分资金需提前到位。明确乡镇(街道)为业主单位,坚持自筹资金先到位后施工的原则;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工程项目预算的编制、技术指导、工程质量的监督和审计。

三是明确资质,精选队伍。古建筑的修复保护工作需保持原汁原味,修旧如旧,保留古建筑的淳朴本质和历史特点,因此要保证修复质量,建立了县级文物修缮施工单位名录库,明确施工单位必须具有文物修缮三级以上资质的专业的施工队伍等相关规范。根据《浦江县百幢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程项目建设(2017-2019)实施细则》第七条,从浙江省域内资质为文物保护工程三级及以上的名录库企业中,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产生8家施工单位,并由各乡镇(街道)在名录库内选择施工单位。因每幢历史建筑的特色、价值和修缮难易程度不同,入选的8家施工单位修缮技术水平、特长等队伍综合能力也存在着一定差异,浦江县文物保护管理所根据修缮技术要求、难度,施工队伍综合能力等整体情况,向乡镇提出参考建议,并结合各工程队全年修缮总工程款基本均衡的原则,报百幢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程领导小组审定,确定施工单位。

4、工程验收

根据《浦江县百幢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程(2017-2019)实施方案》第五款、第二条,由文广旅体局负责日常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安排实施计划,指导施工和异地迁移历史建筑保护项目的审批及验收工作。项目工程完工后,由各乡镇(街道)向百幢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工程验收申请,县百幢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工程验收工作,邀请3名省、市专家成立验收专家组与建设单位、施工單位共同验收,验收时邀请派驻纪检组领导全程监督指导。

三、传统历史建筑的利用

在实施传统历史建修缮过程中,还根据历史建筑及周边的区域特点,因地制宜,保护与利用相结合,使得修缮后的传统历史建筑有了用武之地。修缮后的传统历史建筑逐渐以新的姿态成为文化交流平台,从而形成文化集聚,打造出一种没有围墙的文化效应,让历史建筑在文化传承中深深扎根。与此同时,百幢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完成后,由县政府与乡镇(街道)和产权所有者签订保护合同,并对每幢历史建筑树立保护标志碑,强化群众和保护单位的责任意识,最大限度地发挥对历史建筑的保护作用,使历史文脉得以延续,恢复了昔日风采,重拾了历史记忆。

四、工程实施意义

2014年至2016年第一批百幢历史建筑修缮工程及2017年至2019年第二批百幢历史建筑修缮工程,2020年修缮20幢传统历史建筑,共计修缮传统历史建筑220幢,总投入资金1.39亿元!修缮后的传统历史建筑在得到保护的同时,又做到充分利用,使将要逝去的传统历史建筑“活”起来,恢复了往日的生机。百幢历史建筑修缮工程的实施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称赞,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惠民工程!修缮后的传统历史建筑既得到的保护,又可作休闲旅游场所同时,积极推动文物保护成果创造性转化,让文物蕴含的价值融入人们生活,以历史遗迹和历史建筑为依托,在坚持科学有效保护的前提下,积极推进历史建筑合理利用,充分发挥历史建筑价值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百幢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程”的实施有着十分严格的规章制度,制定出台了《浦江县百幢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程实施方案》《浦江县百幢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程项目工程实施细则》等一整套的工作流程。修缮工程必须遵循原真性和整体性保护原则、原址保护原则、重点抢修保护和一般性日常相结合原则、政府投入为主、民间自筹为辅原则、保护与合理利用原则实行分级分类保护。落实施工保障措施,坚持自筹资金先到位后施工的原则。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工程项目预算的编制、技术指导、工程质量的监督和审计。施工项目通过公开招投标形式,在全省范围内择优招录了8家具有文物保护工程专业资质的工程队,建立百幢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程施工企业名录库。为确保施工质量,施工项目要求在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前提下,最大限度保留历史建筑的淳朴风貌和历史特点。

五、文物专业部门在工程施工中发挥作用。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讲话精神,浦江县文物保护管理所以“百幢历史建筑修缮工程”为契机,以“留住历史根脉 传承中华文明”为工作导向,浦江县文物保护管理所文物专业技术人员坚守在建设工程的一线,时刻解决修缮工程中难点,对工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进行指导,扎实解决施工单位在修缮中与房屋权所有者的矛盾困点,对生产现场进行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检查。确保工程施工按时保持完工。

结束语:

留住文化根脉,守住民族之魂。追根溯源,从历史的角度追寻历史,充分还原劳动人民用自己的智慧和辛勤的双手创造出的,具有独特地域特点和时代风格的传统建筑。随着百幢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程的实施,传统历史建筑正焕发新生,展示其独特的人文魅力,让文化遗产璀璨生辉,让历史记忆鲜活再现,让一幅城镇化与历史建筑共同发展的美好画卷在我们面前徐徐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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