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交往理论视域下的人类命运共同体*

2021-12-26 23:56:12
理论与评论 2021年4期
关键词:人民出版社共同体马克思

段 虹 骞 真

当今世界虽不同于马克思所处的时代,但交往全球化所带来的个体之间、社会之间、国家之间的关系仍未摆脱资本主义大工业时期的时代特点。恐怖主义、生态破坏、网络安全等一系列全球性问题挑战着“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交往理论亟须新的时代转向。党的十八大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地提出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伟大构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呼吁,各国人民同心协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1)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58-59页。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不仅为国与国之间的交往提供了新的发展思路,更为世界和全人类的未来指明了科学的前进方向,是中国对如何有效应对当今世界复杂局势的创造性回答。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中国与世界各国携手并进、共同抗击疫情的伟大举措,再次彰显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精神所在。交往是人类社会产生、发展和演变的重要方式,马克思交往理论是重要指导方法。重新审视和思考马克思交往理论对于构建当今世界交往新格局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主体间性”何以可能

20世纪末,受交往全球化影响,西方哲学界产生了研究马克思交往理论的热潮,理论界甚至出现了哲学领域“交往的转向”,而这次热潮的焦点便是“主体间性”。“主体间性”(Intersubjectivity)源于主体性,也可被称为“交互主体性”和“主观共性”。最早提出这一概念的是法国学者拉康,他认为主体的存在是依附于客体的存在而存在的存在,这种主客相依的关系被拉康定义为一种“他性”,而主体间性则是这种“他性”的表达与描述。马克思曾指出:“任何真正的哲学都是自己时代精神的精华。”(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220页。“主体间性”理论之所以能够在众多思想流派中脱颖而出,也正是源于理论和时代自身的需要。

无论是崇尚和弘扬“理性至上”的近代哲学,还是以“批判理论”著称的西方马克思主义,都未能化解西方哲学“主—客”分化的矛盾,研究结果也始终没有摆脱“主—客”分化的思维模式。如此一来便产生一个问题,即作为主体的“我”在面对“他人”时如何保持自身的独立性?如萨特在《存在与虚无》中所说:“他人并不使我成为对我本身而言的对象,而是成为对他而言的对象。”(3)[法]萨特:《存在与虚无》,陈宣良等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7年,第345页。一个主体何以面对另一个主体?二者之间的关系又当如何?主体间性何以可能?这一问题不仅涉及哲学的思维方式,更直接影响着对交往问题的科学解答。交往问题的出现,正是全球化和大工业文明所造成的多极主体并存的结果,而“主—客”模式下的交往属于单一主体论,这必然造成“单一主体论”或“自我中心论”,这与交往的本性相矛盾。从概念上说,交往是由于主体之间各自的需要而结成的一定的、具有社会关系的活动,马克思称之为“一种真正的社会联系”。而“主—客”交往模式是以某一方为主体,将另一方视为被支配的客体,本质上是“个人的交往”和“抽象的交往”。在世界多极化的时代,交往双方应当秉承平等尊重、互利共赢的原则,而这种不合理的交往模式势必会引起交往双方的抵触。因此,“主体间性”的问题成了困扰当代哲学家的难题。

马克思曾指出:“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的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于这种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135-136页。“主体间性”的问题仅在思辨的天国是无法找到答案的,必须把它融入实践、社会的交往以及交往的社会,才能得到合理解答。马克思指出:“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衣、食、住以及其他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158页。物质资料的生产活动不仅是人的第一个历史活动,还是人与动物区别的第一个客观条件,人可以按照任何标准进行生产和创造,而动物却只能按照自身的标准进行基本的生存和繁衍。因而,物质资料的生产活动是人类社会产生的第一个条件,而且是必要条件。物质资料的生产活动是主体内部的自觉活动,尚不足以构成整个“主体间性”的交往活动,仍需要马克思所说的第二个事实:需要。

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第二个事实是,已经得到满足的第一个需要本身、满足需要的活动和已经获得为满足需要用的工具又引起新的需要。”(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159页。需要是物质生产更高阶段的交往过程,同时也是推动人类社会不断进步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正如人类之所以有规格地圈养蜜蜂而不会圈养蚂蚁或飞蛾之类的其他昆虫,其本质在于我们对蜂蜜的需求,同理,人类的交往是建立在需要之上的交往。在人类发展史上,第一阶段的“物质生产活动”是主体性活动,虽然是“有意识的活动”,但此刻的“意识”也仅是作为主体内部的活动,并不会与“他者”发生关系;第二阶段的“需要”则是主观性活动,是超越主体内部的以寻求与他者交往的过程,可依然还属于“主体间性”的初级阶段;只有到了第三个阶段——交换,“主体间性”才成为可能。

实际上,马克思早就对“主体间性”给出过解答,是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上的。马克思在致安年柯夫的信中写道:“人们能否自由选择某一社会形式呢?决不能。在人们的生产力发展的一定状况下,就会有一定的交换(commerce)和消费形式。”(7)《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42-43页。从语境可以看出,马克思在使用“交换”一词时,是不同于“交往”的含义,但有时却都用同一个词“commerce”,这也直接导致我们后来将马克思的“交换”概念看作“交往”概念狭义上的理解。事实上,马克思在使用“交换”概念时,往往是与生产、分配、消费等经济学概念联系在一起的,但在这里的却是与“交往”同一语境,用马克思的话说,“是就它的最广泛的意义而言”(8)《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44页。。这个最广泛的意义指的就是站在历史唯物主义的意义上。在历史的发展视域下,交往是可以作为一个涵盖物质交换、精神交往等概念加以使用的,然而在“主体间性”问题域上,这二者却有着本质区别,亦或者说,交往只是“主体间性”产生的结果,交换才是原因本身。

不仅是人类社会,整个自然界的形成也是一种交换行为。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写道:“正如自然界中的元素和化学物质的消费是植物的生产一样。例如,在吃喝这一种消费形式中,人生产自己的身体。”(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690页。植物通过消费自然能量获得生长,这就是一种能量交换。即便是自然界本身也并非永恒存在,而是在一系列交换行为中逐渐产生的,如时间、空间以及我们所知的一切物质和能量都源自宇宙大爆炸的产物。随着能量的扩散和位置的推移,这些产物逐渐构成了我们这个世界的基本元素。而这一切的变化对自然界而言则是一种能量和物质相互交换的过程。物质资料的生产活动由于双方的需求通过交换行为在交往关系中形成了社会。在交往理论中,任何一个此在都具有双重意义上的身份——既是主体(需求者)也是客体(被需求者)。如此一来,抽象的哲学概念就被现实的生产活动和需求所替代,以往的哲学问题变成了具体的现实诉求,正是在这样的现实运动中,“主体间性”得以建立。

二、马克思交往理论的双重构架

交往理论是马克思研究资本主义社会发展和探索人类历史进程的重要方法之一。虽然没有形成专门的著作,但交往理论贯穿马克思的研究始终,甚至在其晚年著作中也多次出现。在对东方社会的发展前景进行分析时,马克思把这一问题与交往理论相结合,认为即便是落后的东方国家依然可以通过借助资本主义的发展成果跨越“卡夫丁峡谷”。

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先后使用“交往”“社会的交往”“交往的需要”“社会交往的异化形式”等概念来表达交往的范畴。在涉及社会客体如商品、货币等关系时,马克思则把它们看作人与人关系的对象化。在马克思看来,商品和货币都是人的本质化的表现形式,它们不能独立于人而存在,必须看作人在交往中产生的人与人的关系。因此,我们在剖析马克思的一些政治经济学概念和原理的时候,绝不能碎片化、孤立化,而必须放在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中去理解。如马克思所说:“为了进行生产,人们相互之间便会发生一定的联系和关系;只有在这些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的范围内,才会有他们对自然界的影响,才会有生产。”(1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340页。马克思对社会再生产过程做出了与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不同的解释,不是将它们与抽象的经济学概念放在一起,而是与主体之间具体的交往活动联系在一起。从文本可以看到,马克思所说的交往关系不仅包括经济关系,还包括政治关系,以及人在社会中形成的各种关系的总和。马克思的交往理论具有主体性、社会性和实践性,包含着人与社会关系的双重内涵。

一方面,马克思交往理论是在“个人的交往”与“交往的个人”辩证关系中形成的科学的理论。马克思认为:“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1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07页。,“个人之间进行交往的条件,在上述这种矛盾产生以前,是与他们的个性相适应的条件,对他们来说不是什么外部的东西……因而这些条件是个人的自主活动的条件,并且是由这种自主活动产生出来的。”(1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203-204页。在个人的交往中,主体是自在且自为的,其原因和前提在于,主体是作为一个独立于“他者”的单个抽象物而存在。也就是说,此时的主体是一个没有自我意识的存在,其交往行为具有单一性、孤立性。在近代哲学中,世界是与人相对立的客体,并且将人作为衡量一切的标准,可谓“为我外者,皆为尘埃”。这种关系本质上仍然属于“主—客”二分模式的产物。马克思认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固有的抽象物,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135页。人是社会中的人,社会的形成又离不开人,任何一个人都是在“个人的人”到“社会的人”的现实运动中存在且延续,而交往则是人与社会相互作用、相互成就的桥梁与媒介,是社会形成的原因与个人存在的基础。随着普遍交往的建立,“同过去受制约的交往向个人本身的交往的转化,也是相互适应的”(1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210页。。个人的交往是独立于“他者”的唯一活动者,其行为完全是盲目的、不受外界控制的自我运动。而交往的个人则是在交往中形成各类关系的人,是自己的“主体”和他者的“客体”具有双重意义的交叉重叠。换言之,个人交往的“人”是纯粹的、自觉自为的人,而交往的个人中的“人”是与他人并存、具有双重身份的人。

在现实世界里,只有当个人行为针对自己,也针对“他者”,这个主体才会被认为是具有双重身份的人。在这个转变中,我们看到以往的主体不仅作为主体被认识,还作为客体被认识,交往在这次行为的中间环节完成了对行为双方角色的转变。这个转变意味着个人已经从孤立的圈子走到了自己的对立面,并且在与“他者”的交往中重新认识自己的本质。与此同时,当一个主体与另一个主体发生交往行为时,这个行为本身就具有双重身份,即这个交往行为既是此在的运动,也是他者的运动。与其说“个人的交往”没有意识到“他者”的存在,不如说“个人的交往”并没有把自己当作客体,不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是无意识的存在。于是,在这种双重身份中完成了从“主—客”到“主—客—主”结构的转换,实现了对人的完整性与全面性把握。

另一方面,马克思交往理论是在“交往的社会”与“社会的交往”辩证统一中形成的发展的理论。马克思指出:“社会——不管其形式如何——是什么呢?是人们交互活动的产物。”(1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42-43页。这里的交互活动指的就是交往。社会并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作为主体的人通过劳动在交往的活动中逐步建立起来的实践的产物。在形成社会之前,人类之间的交往是随意的、自由的活动形式。在形成社会之后,人类交往的对象、范围以及形式都要遵守一定的规则,此时的交往不仅具有实践性,还具有社会性。这是因为,交往既是创造社会的活动,同时也是被社会创造的活动。社会是交往的社会,交往又是社会的交往,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从词义上看,交往的社会中的“交往”是自然的,其行为完全是自发的、处在盲目的运动中;而社会的交往中的“交往”是被人的实践改造过的交往,它反映了人的需要和意图,是具有社会性的活动。但在本质上,这二者都是人的实践活动的对象化,是人的本质的世界。

与动物之间的自然交往不同,人类的交往不是被动地适应自然状态,而是通过实践改变自然以满足自身更好适应自然的状态,是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有意识的行为。实际上,动物之间也有交往,但动物的交往是处在天性之中的无意识的交往,是与生俱来的自然属性的表现形式。人的交往不仅具有自然属性,还具有社会属性,是在一定社会关系之中的社会的交往。动物的交往只影响自身,而人的交往不仅影响自身,还影响整个自然界。马克思指出:“人们是现实的、从事活动的人们,他们受自己的生产力和与之相适应的交往的一定发展——直到交往的最遥远的形态——所制约。”(1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152页。这就是说,社会的交往中的人已经不是纯粹的人,而是生存于一定社会关系中的、受各类社会关系制约和规范的人。当各主体间的交往关系一旦形成社会的时候,社会自身就具备了新的交往形式,各主体间的交往关系就转变为一种新的共同的交往“规则”,这种“规则”可能是一种习惯、制度或者其他的实践形式,但却必须被各个主体所共同遵守。由于各个主体所具有的交往关系的复合性,在“主体间性”形成的时候就会呈现主体之间的差异性,而这种“和而不同”就构成了交往的合理性。

马克思以实践为纽带,在哲学、经济学和社会学研究基础上,建立了系统的、科学的交往理论体系,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从而打开了认识和研究人类历史发展规律的新大门。理论的实现程度取决于理论满足现实的程度。要想彻底解决交往全球化带来的一系列问题,还需将马克思交往理论与时代相结合,构建一种新的、符合全人类共同利益的理论范式。

三、人类命运共同体:一种新的交往理念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们生活的世界充满希望,也充满挑战……我们呼吁,各国人民同心协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新世界。要相互尊重、平等协商,坚决摒弃冷战思维和强权政治,走对话而不对抗、结伴而不结盟的国与国交往新路。”(17)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58-59页。在全球化日益深化的今天,没有哪个国家能够置身事外、独善其身,唯有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才能战胜人类共同的敌人。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是在继承古今中外一切前人思想合理内核基础上形成的新的交往理念,是以维护全人类共同利益为目的的全球交往新形式,不仅在理论上,更是在现实上实现了当代交往关系合理重构,是对马克思交往理论的当代继承与发展。

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大工业开创了世界历史,所有国家都先后加入这个进程中,同时,世界性的普遍交往反过来又促进了生产力的提高,在生产力和交往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就会实现人类解放。因此,生产力的解放、交往的解放是人类解放的两个重要前提。但马克思的社会交往理论以及世界历史理论只是理论上的应然状态,只有当事实与逻辑相符的情况下,“真正的人的解放”这一最终目标才可以实现。然而,在世界历史过程中,交往主体日益不平等,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交往异化现象依然存在。“人类历史的发展,只能以解放交往而不是束缚交往为根本路径,世界历史的变革根本性的就是要破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社会制度等对人类的交往所造成的束缚,从而把人从资本主义的交往异化中解放出来。”(18)王海锋:《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的当代阐释》,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年,第249页。

在资本主义国家主导的交往体系中,全球性的交往方式表现出了新变化:以美国为首的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对社会主义国家处处围追堵截,在经济、政治、文化、外交以及社会治理等方面采取强烈打压与遏制,发达国家之间逐渐结为利益共同体,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遭到前所未有的打击。在这一背景下,全球治理体系变成西方发达国家的治理体系,普遍交往成了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交往。理论上宣称的各个国家、民族不分大小,平等参与国际事务的权利,事实上则出现了不平等。以往国际社会中的霸权主义、强权政治依然随处可见,并随着资本主义普遍交往和国际分工不断巩固和加强。随着社会生产力普遍提高和普遍交往日益深化,原先处于孤立、分散状态的资本家以及由他们所掌握的生产资料逐渐连为一体,形成了资本家之间联合起来的少数资产者对无产者的剥削与压迫,这就导致了马克思所设想的“自由人的联合体”变成了“资本家的联合体”,对无产阶级而言仍处于一种不平等的交往关系中。

在世界历史进程中,每个人都是世界历史的主体,但大部分无产者却只能在理论上成为活动的主体,在实际生活中依然是被剥削的群体,他们只是理论上的自由人,而不是交往主体中的自由人。因此,虽然资本主义大工业开辟了世界历史,打破了以往国与国之间孤立、封闭的生产状态,但在资本主义主导下的世界历史中,每个参与共同体的成员不是为了追求普遍利益,而是为了获取自身特殊的阶级利益。马克思设想的“普遍性”在这一过程中反而成为“特殊性”,无产阶级的共同利益在这一过程中不但没有实现,反而处处受到以资产阶级为代表的特殊利益群体的制约与压迫。为了超越资本主义控制下特殊的“共同利益”,必须在交往全球范围内建立起符合全人类普遍标准的真正的利益共同体,打破传统交往格局下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主控的国际旧秩序,实现对当代国际交往关系的重构。马克思社会交往理论是对资本主义大工业时代交往的初步认识,随着生产力的进步与交往的扩大,人类社会和国际环境早已日新月异,我们必须站在新的时代立场对当今世界交往体系作出科学判断,实现对交往认识的第二次飞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倡导国际关系民主化,坚持国家不分大小、强弱、贫富一律平等。”(19)习近平:《论坚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年,第492页。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正是建立在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基础上的新的交往理念,实现了对当今国际社会交往格局的合理重塑。在价值认同上,人类命运共同体明确反对非此即彼的零和思维和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反对为了谋求自身发展而损害他国利益的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推崇以共生共赢共发展为核心的伦理学意义上的大国思路;在理论来源上,人类命运共同体融合了中国传统优秀文化中“天人一体”的宇宙情怀、“天下一家”的人类情怀、“中和之道”的协调智慧等先进思想,并结合马克思的社会交往理论,开创了一种跨越地域和东西方“中心主义”之争的“和而不同”的理论视野;在实践内容上,人类命运共同体超越了时空的界限,涵盖了政治、经济、文化、网络等多种现实维度,构建了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立体型交往格局,实现了人类交往关系的合理性发展。可以说,人类命运共同体改变了以往国与国之间交往的世界旧秩序,是以全人类共同利益为目的的一种新的交往理念。它倡导在追求本国利益时要兼顾他国的利益,在谋求本民族发展中促进各民族的共同发展。

在对国际交往体系进行重塑的过程中,作为一种全新的交往理念,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对资本主义交往关系的否定与扬弃,但在当今资本主义依然占主导的交往体系中要想获得各国、各民族的支持,就必须唤起人们的共同价值需求。它改变了以往共同利益之间的特殊性,反而立足于差异,在不同主体之间寻找更高层次的“普遍性”,是一种基于“共同发展”的“合作共赢”的新交往理念。因此,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具有强烈的现实性和指导性,它既是对马克思社会交往理论的继承与发展,也是对当今世界交往格局的改造与重塑,更是对当代全球治理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与提升。当然,我们必须认识到,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绝不是对当前全球治理体系的全盘否定,而是要在互相尊重、对话协商、合作共赢原则的指导下建立全球交往新秩序,实现当代交往关系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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