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期间中国共产党宗教政策发展简述

2021-12-26 19:09冯中天
理论观察 2021年12期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中国共产党

冯中天

(青海民族大学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西宁 810000)

我国的现行宗教政策是马克思主义思想理论对于宗教这一社会现象的认识和中国现实国情相结合后的成果, 是中国共产党自产生以来对于宗教的认识和长期实践的成果。 在抗日战争时期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民族矛盾, 是中华民族与日本帝国主义入侵者的矛盾。 正是因为中国共产党清楚地认识到了这一矛盾, 所以这期间的宗教政策更加倾向于为解决主要矛盾做辅助功能。 但中国共产党从诞生到抗日战争的时间不长, 一切皆在黑暗中前行, 这导致这段时期所制定的个别宗教政策犯了“左倾”的错误。 不过在快速的反思与改正后,“左倾性”错误被及时消除,因此这一时期的宗教政策仍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 也为新中国成立后宗教政策的建立做了良好的铺垫。

一、1931 年前中国共产党宗教观念的形成

1919 年巴黎和会外交失败, 中国人第一次认识到中华传承千年的“仁礼”是无法运用到世界这个大舞台上去的。 若自身不强,不管做什么都将是强国随意分配的利益蛋糕。 要想重新找回尊严唯有依靠新思想的指导, 寻找一条真正适用于中国国情的道路,推翻旧政权统治,进行真正的民族解放。 在中国人无比渴望寻找革命的指导思想时,马克思主义思想传入中国。1921 年,以马克思主义作为指导思想下的中国共产党成立, 其性质为无产阶级政党;奋斗目标是推翻资产阶级,废除资本所有制,建立无产阶级政权,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 至此践行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与中国实际国情相结合的中国共产党宗教政策开始建立。

中国共产党的宗教政策纲领性文件产生于1931 年,但中国共产党对宗教的认识、态度早在建党时就已经产生, 这源自于马克思主义思想建立时以唯物主义、唯物史观角度与唯心先验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的对话碰撞中产生的。 马克思1844 年在《德法年鉴》中以《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论犹太人问题》两篇文章来第一次建立马克思主义宗教观。《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在肯定了费尔巴哈对宗教批判的同时,马克思进一步提出“宗教里的苦难既是现实的苦难的表现,又是对这种现实的苦难的抗议。 宗教是被压迫生灵的叹息,是无情世界的心境, 正像它是无精神活力的制度的精神一样。宗教是人民的鸦片。 ”〔1〕这明确阐释了对宗教的基本认识即:宗教是历史的产物,其有着特定的历史作用。 其次宗教所建立的精神幻境,是人民现实苦难反应和人民对于美好生活的期盼,这种期盼却被统治者异化后的宗教牢牢的控制在精神层面,无法回到现实,反倒成为了控制人民的枷锁。 在随后的《论犹太人问题》 中马克思直接与鲍威尔进行关于宗教与政治之间关系的对话,批判鲍威尔的“哲学兼神学的行动”的同时提出在进行“人的解放”之前一定是“政治解放”,不同的社会背景下犹太人所面临的主要问题不同, 全盘的宗教批判是不可取的。在此马克思的思想逐渐从青年黑格尔学派中抽离,马克思主义独特的宗教观念逐步形成。 随后恩格斯、列宁也在其论著上阐述了马克思主义的宗教观念。

当时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所讨论的核心实质是人需要从虚无走向现实;从乌托邦幻想走到现实反抗,是唯物主义理论与唯心主义的碰撞。 人不需要在宗教的假象中幻想后世的幸福,而是要在现实中争取现世的权利。当这种思想通过新文化运动传入中国之后,中国的学者又根据当时国家现状进行分析,从而形成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当时国情相结合的理论。李大钊在《物质变动与道德变动》一文中深刻地指出“物质既常变动,精神的构造也就随着变动,所以思想、主义、哲学、宗教、道德、法制等不能限制经济变化物质变化,而物质和经济可以决定思想、主义、哲学、宗教、道德、法制等等。 ”〔2〕这与瞿秋白在《社会科学概论》讲稿中的“无产阶级不但不用自欺欺人, 而且要力求免除别人的欺罔—所以必然反对宗教。 ”的观点实际上都是对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下对于宗教观点的拓展与延续, 肯定论物质对意识的决定作用, 同时也肯定了宗教是社会意识的产物因此一定被人左右。 毛泽东在《湖南民族运动考察报告》中指出:“菩萨是农民立起来的,到了一定时期农民会用他们自己的双手丢开这些菩萨,无需旁人过早地代庖丢菩萨,共产党对于这些东西的宣传政策应当是‘引而不发,跃如也’菩萨要农民自己丢,烈女祠、节孝坊要农民自己去催毁,别人代庖是不对的”。〔3〕毛泽东对宗教产生于人本身和对当时中国内宗教的态度则包含着大量的恩格斯《反杜林论》中的思想脉络。 毛泽东的对宗教认识的理论后被运用到了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中。

1931 年前中国共产党的宗教观念源于马克思主义宗教观, 同时又是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突破,它结合了当时中国的特殊国情,大量延续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核心观念。 整理1931 年前的中国共产党对于宗教认识的思想脉络, 有助于正确地认识1931 年后抗日战争期间中国共产党宗教政策制定的指导思想, 也能更好地了解在抗日战争期间中国共产党是如何从左倾冒险主义中脱离,重新走向正轨,其中内涵着的是马克思主义思想的指向引导和共产党人为理想信念而不断奋斗的信念支撑。

二、1931—1935 年中国共产党宗教政策初步形成

1931 年中国工农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布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1934年1 月召开了的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该文献是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以来第一次正式建立关于处理中国共产党与中国领土内宗教组织、 宗教因素关系的纲领性文献, 代表着中国共产党宗教政策的初步建立。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第十三条规定:“中华苏维埃政权以保证工农劳苦民众有真正的信教自由为目的,绝对实行政教分离的原则,一切宗教不能得到苏维埃国家的任何保护和供给费用,一切苏维埃公民有反宗教宣传之自由,帝国主义的教会只有在服从苏维埃法律时才能许其存在”。〔4〕该条规定可以窥探出当时中国共产党对于宗教的态度中的“一认识、两原则”。 “一认识”是在马列主义思想指导下中国共产党对于宗教这种社会特殊意识形态的认识, 是中国共产党在站在唯物主义立场对唯心主义所持的反对态度, 认为宗教是精神上的劣酒, 是统治阶级对被统治阶级实行的思想束缚手段,是阻碍人民解放的荆棘。 与此同时宗教的存在是长期的历史渊源和文化根源交织的结果, 因此对于宗教绝不能用政治手段消灭它,唯有依靠人民思想的解放,对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逐渐加深从而才能自发地脱离宗教的束缚。

两原则是指“宗教信仰自由”原则和“政教分离”原则。 “宗教信仰自由”原则是建立在国情与思想结合后的成果,大部分中国人受到宗教影响。 历史上中国人民长时间受到封建阶级统治, 因此宗教成为了统治阶级的统治工具, 虽然封建制度已被推翻但宗教思想仍广泛存在于中国广大农村地区。 结合“一认识”中的结论,宗教的根本影响乃是思想上的束缚性,唯有通过民众的思想解放、辩证唯物主义认识提升才能自我解脱束缚, 政治手段干预则会起到反作用。 因此宗教自由原则一定是中国共产党所要施行的准则并会以此为原则持续地存在下去。

此规定明确指出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外,也有反对宗教信仰的自由, 这侧面的反映出当时中国共产党面对宗教问题时出现了左倾化倾向。将宗教问题划分到阶级问题中进行解决, 将宗教从业人士划分到对立阶级中去。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第二条规定“中华苏维埃政权所建设的,是工人和农民的民主专政国家。 苏维埃政权是属于工人农民,红色战士,及一切劳苦民众的,在苏维埃政权下, 所有工人农民红色战士及一切劳苦民众都有权选派代表掌握政权的管理, 只有军阀,官僚,地主豪绅,资本家,富农,僧侣及一切剥削人的人,和反革命的分子,是没有选举代表参加政权和政治上自由的权利的。 ”〔5〕宗教人士同对立阶级一样被取消其政治权利。 (这里的宗教人士是指《关于阶级分析》后划定的宗教人士范围)〔6〕在土地再分配政策上宗教人士也是按照对立阶级进行划分的,1931 年11 月对《关于土地问题的决议案》的专门解释说明中:“没收一切地主阶级及大私有主祠堂、庙宇、教堂的土地,把这些土地彻底平分给雇农与中农”〔7〕、“宗教事业者(和尚、道士)都不能分得任何土地”〔8〕, 这直接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在这一时期在处理宗教事务时带有的左倾化倾向。 “政教分离”原则是指《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思想指导之下, 所要建立的中华苏维埃政权是工人和农民的民主专政国家。因此宗教神权不会对政权建立产生任何影响,政权也不会去利用宗教神权去对公民及被统治阶级进行教化。

这一期间中国共产党对于宗教的认识初步形成,“宗教信仰自由”和“政教分离”原则初步建立。但由于党内左倾化倾向的出现在宗教信仰自由的认识方面并未完全按照马克思主义思想作为指导, 出现了错把宗教问题看待成阶级问题的错误认识, 直接导致这一时期丧失了团结宗教界的机会,并将其推入敌对阵营。 随着日本侵华速度的加快和国民党对于中共红军围剿的加剧, 党内认识到所犯的左倾冒险主义错误,加以纠正后,其宗教政策倾向也随之改变。

三、1935-1945 年中国共产党宗教政策的修正时期

1935 年到1936 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以来重要的时间节点,也是中华民族重要的时间节点。 遵义会议的召开,纠正了党内左倾冒险主义的错误;瓦窑堡会议的召开、 西安事变的发生奠定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基础。 自1937 年9 月22 日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正式形成后, 抗日战争的整体局面发生了巨大的改变。

这一改变的核心是中国共产党对于当时的中国主要矛盾改变的认识, 面对日本帝国主义的全面侵略,中华民族必须全力反抗。 因此中国共产党对于宗教界的倾向发生了改变,以团结为主,并且“宗教信仰自由”(剔除左倾化倾向后的)和“政教分离”两大原则也继续沿用。

“宗教信仰自由”原则表现在红军进入民族地区后,中国共产党对于不同民族、不同地区所信仰的各种宗教制定针对性政策, 从结果看都严格执行了“宗教信仰自由”原则。 1935 年红军长征进入川康地区,面对当时川康地区复杂的宗教环境,红军制定了川康地区藏族同胞对于藏传佛教的信仰的特定宗教政策,尊重藏族同胞的宗教信仰、保护藏传佛教寺院的合法权益, 同意保留在不侵犯人民基本权益下宗教内部特权。 1936 年红四方面军政治部在《关于少数民族工作的指示》中规定“绝对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风俗、习惯”。〔9〕同年 5 月,红军长征进入西北地区, 随着地域变化其地方的宗教环境也有所变化, 陕甘青地区存在着大量的伊斯兰教信仰群体, 针对伊斯兰教信仰红军宣布“尊重伊斯兰教信仰,保护回民、清真寺、阿訇宗教内权益, 吸收回民进红军时尊重其伊斯兰教风俗。 ”

实际上不同时期中国共产党所制定的不同的宗教政策都遵循着唯物辩证法的指导, 抗日战争之前的宗教政策中的宗教信仰自由原则是源自马克思主义思想下对宗教的正确认识和中国实际国情相结合的产物,但进入1935 年后的中国共产党的宗教政策则是基于对中国当时的主要矛盾即“民族矛盾,是中华民族与日本帝国主义入侵者的矛盾”变化而变化的。1940 年,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 中指出:“中国共产党虽然不赞成唯心论和宗教教义,但‘可以和某些唯心论者甚至宗教徒建立在政治行动上的反帝反封建的统一战线’。 ”〔10〕可见中国共产党联合一切要将日本帝国主义驱逐中华大地的决心, 以及擅长把唯物辩证法在实践中应用的能力。

“政教分离”原则是中国共产党所坚定秉持的,1936 年红军在甘孜建立的中华苏维埃博巴政府后,通过《关于喇嘛和喇嘛寺暂行条例》规定:“活佛大喇嘛只许传教,无权过问政治;一切政治权力归苏维埃或人民革命政府, 一切权力归奴隶牧民工农兵苏维埃, 苏维埃和人民革命政府不设在喇嘛寺内, 喇嘛寺应设法转变成为番族人民革命和文化教育机关。 ”〔11〕从政策上杜绝党内政治被宗教因素而干扰,此外,在土地政策上,由于左倾错误的修正,对于宗教人士的土地政策也随之改变。 对宗教人士绝对化的政策制度被取剔, 新政策在保证人民财产不被非法侵害的同时, 给予民众决定权。 杜绝绝对化错误。 1936 年 1 月 1 日发布《陕甘苏区土地斗争中一些问题的决定》规定:“凡在革命前当牧师、神父、和尚、道士、尼姑等者,叫做宗教职业者,宗教职业者,无选举权,并不得分配土地,其个人私有之土地,以出租于农民剥削地租者,应一律没收之,至于寺庙、庵观、教堂等之公产,应由当地群众决定其是否应该没收, 在当地群众迷信心理未消灭之前,不得强制没收,致引起反感”。〔12〕《陕甘苏区土地斗争中一些问题的决定》 还规定“宗教职业者之财产,不能无条件的没收,应依当地大多(数)工农群众的意见来决定”,“个别的宗教职业者,愿意改业务农者,得分配其一部分土地”等。〔13〕从以上政策可以看出,在宗教政策实践过程中, 中国共产党对于中国现实国情下的宗教问题认识不断加深, 在宗教政策的制定中可以更好的将马克思主义思想与现实国情相结合, 更好的认识到宗教在我国的影响力和根源所在, 因此所制定的政策也更加具体科学和实用。

此外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的宗教政策还具有扩大统一战线的成就,《八一宣言》 中所列举的民族抗日先锋中就有很多宗教界人士, 这一举动实际上表达出的中国共产党迫切希望团结宗教界人士共同组织民族统一战线。 为了扩充统一战线的队伍 1935 年11 月13 日中国共产党在《为日本帝国主义并吞华北及蒋介石出卖中国宣言》中号召:“一切抗日反蒋的中国人民与武装队伍,不论他们的党派、信仰、性别、职业、年龄有如何不同,都应该联合起来。 ”〔14〕《为创立全国各党各派的抗日人民阵线宣言》 中则明确向国民党、 国内基督教群体、伊斯兰教群体、佛教群体、宗教学界、其他宗教团体发出宣言号召:“不管我们相互间有着怎样不相同的主张与信仰……我们都是中国人, 抗日救国是我们的共同要求。 ”〔15〕

中国共产党以宗教政策为纲, 以统战工作为执行手段,对宗教界人士不断发出邀请。 抗日战争中期, 中国共产党开始积极的对宗教界进行统战工作。 1941 年12 月,周恩来在重庆与当时基督教青年会负责人吴耀宗开展会谈,会谈内容包括:中国共产党现行宗教政策、 民族统一战线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宗教人士对于日本侵华战争的重要性。1943 年 5 月,周恩来、董必武又再次同吴耀宗沟通,对宗教人士在抗战中所做出的贡献给予肯定。这种迫切希望宗教人士加入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作法, 直接展示出中国共产党对于驱逐日本侵略者的决心和态度。

1935-1945 这十年期间中国共产党的宗教政策是成功的,对宗教认识的不断加深,同时“宗教信仰自由”和“政教分离”两大原则保持并有所发展。 邀请宗教界形成民族统一战线的任务是成功的, 大批的爱国宗教人士投入到民族统一战线的队伍当中,有“上马杀敌,下马学佛”的佛教人士;组成民兵队伍的伊斯兰教人士; 还有在游走后方救死扶伤的基督教人士。 大量宗教人士投入到反抗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斗争中去, 可见其政策的成功性。

四、结语

1931 年-1945 年十四年的抗日战争, 是艰苦卓绝的。 在这期间中国共产党的宗教政策从无到有,从片面、教条到逐渐科学。1931 年到1935 年期间虽然有着对宗教的初步认识以及成功构建其两个基本原则, 但是其内容制定和实施上还是存在着对于上层宗教人士和宗教职业者坚决敌视和打击的教条模式, 左倾错误倾向严重。 1935 年到1945 年这十年期间中国共产党由于纠正了党内左倾错误和国内主要矛盾的变化。 宗教政策倾向也有一定程度的改变, 在保证两个原则的基础上尽可能的团结可团结的力量去对抗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从整个中国共产党的宗教政策发展过程来看, 抗日战争时期的宗教政策是整个过程的开端,也是两个“原则”试验期。 这时期宗教政策和统战工作的经验积累, 为解放战争时期和建国后宗教政策的制定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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