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春雷
一
一个乡村人,如果执着于“脸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且不想抽身脱离的话,那么他注定要同草打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
这是一场侵入与反侵入的“战争”。草是侵入者,而农人是捍卫者。但是,如果追溯起来,这片土地最早的原住民,是草,人不过是后来者,建立这个村庄的祖先们拖家带口,流浪至此,疲惫不堪,看到此处有山有水,草木茂盛,便在这里落下脚来,盖起草房,从草的领地里,开垦出一片庄稼地,从此繁衍生息。
“战争”是从祖辈延续下来的。父辈传承给他“武器”。
当一个乡下孩子开始拿得动锄头的时候,他与草的“战争”便开始了。父亲和母亲会在一个清晨扛起锄头,披了晨光,带他去田地,教他怎样在庄稼之中准确无误地除掉杂草。并不是每个人都能使用好锄头的。因为稍有不慎,就会连庄稼也一起锄掉。
就像拿枪,锄草也有正确的姿势。左腿弓,右腿蹬,往前一步后,再改成右腿弓,左腿蹬。每迈一步,就要换一回姿势。如果一个姿势用到底的话,反复挪步,会增加踩地面积,刚锄完的地又被踩结实了。锄草,也需要技术。
锄草,还需要耐心。一点一点,用锄头松一遍庄稼周围所有的土地,将那些杂草连根锄去,让它们曝光在阳光下,最终枯萎。“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日当午”之时,阳光炽热,能将草晒死。如果是在黄昏,锄下来的草,会借取晚上的露水,重又焕发生机。
对土地有耐心的人,往往就能赢得与草的一次“战斗”。反之,那些浮躁的人,只是见缝插针地锄上一下,那么他会发现,草会赢得反攻的胜利。过一段日子后,田地里芳草萋萋,都要比庄稼茂盛了,路过的人便会笑话:看啊,这家人真懒。
草也不总是与人为敌。长在田地之外的草,农人们割回家去,喂牛饲羊。或者牵着牛羊来,放牧。这时候,人会觉得草越茂盛越好。还有些草,是野菜,被人采回家去,入了口腹。这时候,人与草和谐相处。
但更多的时候,人与草“战斗”。除了用锄,还用火烧。秋末草枯萎,一把火烧掉,但“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第二年春天,依然勃勃如初。
后来,人们渐渐失去耐性,弃了锄头,用起了除草剂,“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土壤板结,农药残留。第二年春天,草依然繁茂。
只要还种庄稼,那么就会继续与草的“战争”。在很多人纷纷离开乡村、冷落田地的背景下,这是一种坚守。尽管,这样的坚守,有着深深的无力感。
一个与草战斗终生的人,最终会活成一棵草。埋没于众生之中,生也籍籍,去也无名。他们最终将自己的名字刻在了草叶上。风过草无痕,只有草记住了他们。
一个人最后会在土下安息,草会悄然出现在他的坟头上,在每一个清晨和黄昏的风中招摇,诉说着草下一个人平凡的过往。这是一个人与草最后的和解么?从此一抔黄土,相依相伴。是草在宣告胜利么?也许是吧。
也可能草不这么认为。一个走出村庄,早早脱离与草战斗的生活,且在后来声名显赫的人,草照样会高居于他的墓地之上,但它们并不因为在上而自傲,它们只是向过往的人宣示一种真理:一个人不管生前有名还是无名,最终,也高不过一棵草。
所以,人应如一棵草那样,昂扬而谦卑地活着。
二
在黄昏,锄头比握着锄头的人更渴望回家。这时,夕阳将余晖泼墨般挥洒。田地啊,庄稼啊,草啊,还有人,都镀上了一层金。不知藏在哪片草丛下的虫子,唧唧复唧唧,为夜幕的开启演奏冗长的序曲。如果听得入神,有可能听出那首萨克斯曲《回家》的旋律来。
是的,回家。天空中,几只鸟飞过,叫着。一个人要是懂鸟语,这时就会听出它们其实是在喊“回家”。 黄昏,也似乎被它们驮在翅膀上,一块带走了。
夜幕开始四合。
这时,锄头便有些漫不经心,草草划过地面,只留下几道痕迹,一棵匍匐的草依然完好无损。握锄头的人便轻轻叹口气,拄着锄柄歇一会儿,面前还没锄完的地,还长着呢,一眼望不到边。叹气并不是因为发愁,而是想这夜色太莽撞,自己还没抽几袋地头烟,它就不告而来了。
村庄的炊烟已经升起来。这是一声无言的呼唤,拄锄的人听到了,看到了,知道该回了。炊烟下的主妇,正在忙忙碌碌。灶下的火苗,熊熊着。灶上的锅里,腾腾着。有只花猫可能会在灶屋前蹲着,闻着饭菜的香气,不时喵呜一下。
要是锅里煎的是鱼,猫就喵喵个没完了。主妇要是高兴,用筷子扭下一丝鱼来,丢给它。若是不高兴,一脚踢开,人还没吃呢,你急啥啊。
野地里拄着锄的人,开始把锄头扛在了肩上。炊烟离他那么远,但他还是从炊烟里闻到了饭菜的味道。是风送来的。他的手里,可能还提着一串蚂蚱。锄地逮蚂蚱,那是顺带着的,一点儿也不耽误事儿。
蚂蚱是用狗尾巴草,从脖颈处串起来的。一大串。回家后丢给主妇,用油一炸,香,就是别的菜一口也不夹,也能足足喝一茶碗酒。
月亮这时候从东山下爬上来,为扛锄的人照路。冷不丁会有野兔,噌地一下从路边跳出来,三两下就隐在了月色里。走的是田埂,草多。走着走着,可能就没了路。这没啥,总是能到家的。
扛锄的人这时可能还哼起歌来。也许是小曲,是民谣,也许是自己随口编的。这有啥重要的呢?路边的庄稼和草不笑话他,月亮也不笑话他,顶多,想忍不住笑时,扯一块云彩遮在自己脸上。
村庄的灯火,越来越近了。灯火可亲。
让灯火可亲的,是灯下几张正在等他归来的面孔。
“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这个荷锄而归的人,是陶渊明,也是千百年来安于土地、勤于劳作的每一个农人。
直到有一天,锄头在库房里懒得都生了锈,握锄的人在远方的城市用双手开垦自己未知的生活——当然,这生活与土地无关。
只有月光,还在一夜一夜地照亮那片田野。
三
一场春雨后,我回到乡下去,帮母亲种花生。母亲的地块小,用不上机器,只能人工种。
田里,母亲光着脚,来来回回。我也脱了鞋袜,用脚亲近泥土。但脚下的土地显然已不认识我这双习惯穿皮鞋的脚,不时用小石子硌一下我,或者用蒺藜扎一下我。我皱眉抱怨,母亲却笑着说,是你的脚太娇气了,不能怨土地。
我知道,其实母亲的意思是,土地没错,是你离开这片土地太久了。是的,的确离开太久了,以至于都长了脚气。母亲说,你这几天在田里光脚,就能治好。我信,没听说哪个种田的人长脚气。
我负责点种,但花生总不肯听我的话,有时一粒与另一粒像有仇,离着那么远,有时三四粒花生挤挤攘攘簇在一起。母亲说,你站得太直了,要弯一下腰。她在我身后撒肥,每一次都大于九十度俯身。
这种姿势,似乎是在向大地致敬。
对土地,母亲是虔诚的。记得小时,我曾在一块田地前,学大人的样子,估摸能产多少斤粮食,显然,这个数字远远少于母亲的预想。母亲“嘘”了一下,示意我闭嘴。她说,这片田地若听到了,会生气。我调皮,就追问,田地生气了,会咋样?母亲说,打的粮食就会少了,你想想,谁不愿意听好话啊。
母亲还常说,你对地好十分,地就对你好十分。人勤地不懒。她总是把田地整理得像是豆腐块,坚持用土肥。到了丰收时,村人经过我家的田地时,总是要夸赞几声。
每年种完花生后,母亲都会在田边地堰上,种上几棵向日葵。向日葵成熟后,籽多饱满,但多半会被鸟啄去,或者被路过的人摘食。母亲却不甚在意,她说,向日葵种了,谁吃还不是一样,种这个,只是因为地堰上闲着。
秋日里,站在田野上的一大片花生地里,要找到我家的那块,很容易,边上长着几棵向日葵的就是。向日葵金灿灿,那时我就认为,这是大地因为母亲的勤劳,而颁发给她的金色勋章。
四
站在秋天里,我一次次俯下身去,拔花生。这是个技术活,攥紧花生秧子,直直往上扯,不能歪,若歪着用劲儿,秧下的花生颗就容易掉在土里。刚进地时,像小时那样,母亲又告诉了我干这活的要领。即便掌握了要领,我还是拔得慢,远远落在她身后。
一只鸟,站在远处一棵矮树上,冲我叫,大概是在嘲笑我:这个习惯在电脑键盘上播种文字的人,在真实的土地上,竟然如此笨拙。其实,我的笨拙是因为我的三心二意,一只蚂蚱或一只螳螂突然从我脚下飞起来,落到远处的草丛里,我会直立身子,看上一会儿。但我不会像小时那样,咋咋呼呼去追。
我看上那么一会,想上那么一会儿,当年追蚂蚱的那个一脸幼稚的我,究竟是怎样穿越一个个日子,奔跑成现在满面沧桑的我的?想来想去,无解。只能说,时光,真的是如白驹过隙啊。
路边的野草丛上,喇叭花攀附着,一朵一朵,红的,紫的,如星星,缀在深绿的底幕上。它们一定在广播什么,我听不到,即使我把耳朵贴近其中一朵,也不会听到。大自然的秘密,不会轻易向一个从城市来的穿惯皮鞋的人透露。
我还是安心拔我的花生吧。
但我终究还是安不下心来。有时拔出一墩花生,直了身,摘下白白胖胖的几颗,剥开,慢慢嚼,清香味就会泛上来。这与在城市里买的花生,味道绝对是不一样的,单说这口鼻之间的乡野气息,城市里又怎能嗅得到呢?
喜欢花生,在庄稼的家族里,花生大概是最谦逊的一个。只肯把花开给人看,而果呢,默默地结在地下,从不炫耀。不像玉米,把棒子捧在怀里,骄傲地展示。也不像高粱,红着脸招摇在秋风里。地瓜虽然也将果实藏在地下,但有时它耐不住寂寞,弓着身子,将地面撑裂了纹,露出脊梁来。在外面的这部分,青色。母亲说这样的叫“愣头青”。
怎么会叫“愣头青”呢?问母亲,母亲想也没想就说,你姥姥告诉我的。我想了想,也是,民间对乡村事物的命名,都是一代代人口口相传认定的。那个最初提出的人是谁呢?找不到。一时间,我感到了时空的浩渺。
七十岁的母亲,依然坚持种田。村里很多人外出打工,将田地撂了荒,母亲就觉着很可惜。好好的田地,瞎了啊——瞎了,就是浪费了。有人说种粮食不值钱,她就反驳,要是都不种粮食了,总有一天会拿钱也买不着。
我担心母亲种地太累,也曾劝她别再种了,笑着说她该退休了。但母亲说,我离退休还早着呢。她依然固执地,一次次将身影俯向大地,播种,收获。再播种,再收获。
如今,在城市里,我不会浪费每一粒粮食。爱惜粮食,就是向大地致敬,就是向每一个俯向大地的身影致敬。因为这些身影里,有我的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