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党百年中国共产党为人民谋幸福的历史逻辑演进

2021-12-24 13:42毕昌萍陈嘉成
关键词:初心中国共产党生活

毕昌萍,陈嘉成

(浙江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杭州 310018)

恩格斯曾经说过: “一个知道自己的目的,也知道怎样达到这个目的的政党,……将是不可战胜的。”[1]139显然,在恩格斯看来,初心与使命是决定政党成败的关键所在。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明确把马克思主义作为自己的指导思想,并确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一以贯之的宗旨。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国共产党的宗旨进行创新性表述,指出:“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2]1并强调,“守初心,就是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牢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3]。这一新表述,一方面警示全党同志要时刻清醒并始终牢记“我是谁、依靠谁、我为谁”的初心与使命担当,同时承诺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有力回应了人民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已经或正在成为现实。每一个华夏儿女必须认清“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在嘉兴南湖那艘红船所开启的伟大航程起点便坚定昭示,自此,一脉贯穿革命、建设、改革各个时期”[4]的史实。时至今日,中国共产党历经百年风雨历程带领中国人民赢得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即是不忘初心的具体展开和生动体现。

一、“站起来”:奠定为人民谋幸福的政治基础和制度保证

1. 民族独立与人民解放:人民幸福的首要前提

马克思认为,“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自觉的活动”[5]96,“经验赞美那些为大多数人带来幸福的人是最幸福的人”[6]459。正因此,解放全人类、追求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进而实现“人民的现实幸福”是马克思主义的最高价值诉求和价值旨归。在马克思看来,人民的现实幸福意味着“推翻那些使人成为被侮辱、被奴役、被遗弃和被蔑视的东西的一切关系”[7]9-10,回归人的自由自觉活动的类本质和特性。从这个意义上来讲,“自由与解放是与幸福同等序列的范畴”[8],尽管解放与自由并不必然构成幸福,但人的现实幸福的实现首先应该具备自由与解放的状态。没有自由与解放便无所谓真正意义上的幸福。人类社会的发展史也表明,独立、自由、统一不仅是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国家走向繁荣富强的前提条件,更是人民获得尊严和幸福的必要条件。一个带着脚镣的民族不可能有真正的独立和尊严,那些带着枷锁的国民更不会感到自由与幸福。

近代中国社会,“国家蒙辱、人民蒙难、文明蒙尘,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遭受了前所未有的劫难”[9]。按照马克思“人民幸福”理论,为了实现人民的现实幸福生活,必须解放全人类,而首当其冲是使人们获得政治解放,以改变他们的现实生存基础和不自由的命运。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中国共产党,“一经诞生,就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确立为自己的初心和使命”[9]。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第一代领导集体,苦苦思考并不断探索的时代命题就是,如何使中国无产阶级和广大劳苦大众彻底翻身、获得解放,真正当家作主。作为第一代领导集体的核心,毛泽东早在青年时代就明确提出并确立了“为他人谋幸福”[10]203的伟大志向和目标。接触马克思主义之后,“为人民谋幸福”则成为毛泽东革命的坚定信念和终生奋斗目标。青年时期的毛泽东对于革命有着清晰而高远的志向,即“为了使中华民族得到解放,为了实现人民的统治,为了使人民得到经济的幸福”[11]21。从此,“民族独立”“人民解放”“人民幸福”成为贯穿毛泽东一生的奋斗主线。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更是以铿锵有力的笔触书写“为独立自由幸福的新中国而奋斗”[11]357的宏愿,并强调,抗日战争的政治目的就是要“驱逐日本帝国主义,建立自由平等的新中国”[12]482。其后,随着革命形势的不断发展变化,新中国的理想样态在实践中得以不断丰富。1945年党的七大第一次把“民主”“统一”“富强”纳入新中国的特征之中,提出建立一个“独立的、自由的、民主的、统一的、富强的”[13]304新中国。至此,毛泽东带领中国人民所追求的中国梦初具雏形,那就是建立一个兼具“独立、自由、平等、民主、统一、富强、幸福”特征的理想国度。为了实现这一宏伟的誓愿,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带领中国人民进行了长达28年之久的英勇奋战,最终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伟大胜利,民族独立、人民解放的志愿得以实现,中国人民得以当家作主,“不仅成为政治上的主人,也成为经济上的主人,成为追求和创造自己幸福生活的主人”[14]。人民大会堂、人民英雄纪念碑、劳动人民文化宫、中央人民政府,人民公园、工人文化宫、人民公社、中国人民解放军、人民子弟兵等的命名,充分地体现出中国共产党“人民至上”的执政理念。

2. 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人民幸福的制度保证

新中国成立,开启了中国人民追求幸福生活的历史大门。然而,这只是万里长征走完第一步。如何巩固和建设新中国,让人民尽快过上幸福生活,“则是需要很久的时间和要花费很大的气力的事情”[15]1438。早在新中国成立前夕,毛泽东就十分清醒地认识到,中国革命必须分两步走,即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按照毛泽东关于中国革命两步走的设想,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取胜后,必须进行社会主义革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中国也只有进到社会主义时代才是真正幸福的时代。”[12]683早先,马克思、恩格斯就曾设想并坚信,在未来社会主义制度条件下,能够“给所有的人提供健康而有益的工作,给所有的人提供充裕的生活和闲暇时间,给所有的人提供真正的充分自由”[16]570。列宁更是断言,只有社会主义才能“使所有劳动者过最美好的、最幸福的生活”[17]546。在马、恩、列看来,建立社会主义制度,走社会主义道路是实现人民幸福的制度前提。这无疑给中国共产党指明了进一步前进的方向。这就意味着,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面临的紧迫任务是,继续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遗留下来的任务,尽快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制度。在这一使命的激励下,实现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尽快“建成繁荣幸福的社会主义社会”[18],成为中国共产党的首要任务。面对一穷二白的新中国,毛泽东强调,只有完成从生产资料的私有制向社会主义所有制的过渡,才能促进社会生产力的迅速发展,进而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需求,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19]316。藉此,在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正确领导下,1949—1952年集中力量恢复国民经济。1953—1956年,通过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三大改造”,彻底根除导致人民贫困的社会制度根源,初步建立起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要特征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人民代表大会的根本政治制度,为全国人民追求幸福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与此同时,社会主义法制不断得以发展和完善。新中国第一部基本法律《婚姻法》、第一部《宪法》等一系列法律的出台,不仅有效维护和保障了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更重要的是从根本上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从此,人民追求自由幸福生活有了法律保障。

但是,为人民创造现实幸福生活仅停留在权利享有的制度保障层面显然是不够的。恩格斯曾经说过,权利的概念只能满足人们追求幸福欲望的很小一部分,但是绝大多数还需要依赖物质手段才能实现[20]293。换言之,现实幸福需要影射到人民群众的现实生活中,并在现实中以看得见的权利满足,即物质生活水平的改善和提高为前提,进而才能谈及现实幸福。基于此,毛泽东继承并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革命胜利后应当迅速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提升人民生活水平的思想,指出,“必须给人民以看得见的物质福利”[21]467,切实解决人民生产生活中尤其是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诸如“盐的问题,米的问题,房子的问题,衣的问题,生小孩子的问题”等[22]138。不难看出,在国家建设资金有限的历史条件下,毛泽东重点考虑从物质层面逐步解决群众的生活难题,以实现人民经济的幸福。正是在 “经济幸福”这一初心与使命的鞭策下,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带领全国人民排除一切艰难险阻,进行了大规模的经济建设,不断巩固生产资料公有制和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治制度,逐步建立起独立的、相对完善的现代工业体系,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全国范围内医疗卫生条件和人民健康状况得以明显改善,人均寿命普遍延长,中国人民真正意义上实现了由饱受欺辱到自主追求幸福生活的质的飞跃。

毋庸置疑,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带领中国人民站起来了。从此,中国人民追求幸福生活的权利有了坚实的政治保障。但是必须承认,由于主客观方面的原因,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探索过程中走了一些弯路,导致经济社会发展一度处于徘徊、停滞状态,生产力水平没有得到极大发展,人民的物质幸福感提升有限。

二、“富起来”:打牢为人民谋幸福的物质基础

1. 从摆脱贫穷到迈向总体小康:人民幸福实现跨越式提升

按照马恩经典作家的设想和描述,未来社会主义社会是“要保证一切社会成员富足的和一天比一天充裕的物质生活”[23]322,其生产发展的最终目的是要实现“所有人的富裕”[24]222。然而,新中国成立后30年间,中国贫穷落后的面貌并没有出现实质性的变化。如何才能使站起来的中国人民真正富起来,如何建设真正幸福的社会主义……,这些成为摆在中国共产党人面前又一个历史性考题。历史将这份考卷递交给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集体领导。

邓小平发出了沉重而严正的历史性拷问:“搞了20多年还这么穷,那要社会主义干什么?”[25]130谈及社会主义社会的应有样态,邓小平指出,“讲社会主义,首先就要使生产力发展”[25]314,并致力于逐步提升人民的生活水平,“使人民的物质生活好一些,使人民的文化生活、精神面貌好一些”[25]128,尤其强调,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最终是为实现人民的幸福,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最终也是要“体现在人民更加幸福上”[26]。在邓小平看来,“发展生产力”“摆脱贫穷”、逐步“改善人民生活”、不断“增加人民幸福”,应该成为社会主义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这也促使邓小平对社会主义社会本质的深入探究,基于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一时代课题的深入思考,邓小平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和非凡的智慧谋略,做出了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抉择,果断地把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开启了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崭新篇章。

把贫穷落后的国家建设成为先进的、现代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国家,实现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成为邓小平不懈的执政诉求;是否有利于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国家综合国力的增强、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7]372,成为评定改革成败的重要指标;是否有助于人民的富裕幸福、国家的繁荣兴盛,成为衡量各项工作对错的标准[27]23;人民拥护与否、赞成与否、高兴与否、答应与否,成为制定国家各项大政方针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简言之,“人民富裕幸福”被视为检验改革发展得失成败的关键与晴雨表。在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中,邓小平始终如一地践行着“人民富裕幸福”这一初心、使命与执政理念。邓小平提出的“三步走”发展战略构想,清晰地勾勒出人民生活水平的显著变化——从“解决温饱”到“达到小康”,再到“比较富裕”的递进式跨越。人民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指数成为考量国家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在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集体的带领下,经过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我国仅用20年左右的时间就告别了“短缺经济”时代,13亿中国人民的生活和命运得到了显著改变,至2000年实现了“三步走”发展战略的第二步目标,全国人民的生活水平达到了总体小康。

2. 从总体小康到全面小康:人民幸福发生质的飞跃

必须要充分认识到,20世纪末达到的总体小康其质量、覆盖面、协调性仍存在不足之处,呈现出低水平、不全面、发展很不平衡的时代性特征。基于此,21世纪伊始江泽民总书记明确指出:“我们要在胜利完成第二步战略目标的基础上,开始实施第三步战略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并继续向现代化目标迈进。”[28]419其后的“七一讲话”中,江泽民更是强调,建设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就是“实现人民的富裕幸福”。[29]287继而,党的十六大正式确立了21世纪头20年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目标。并特别强调,要不断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由此可见,2020年的预期全面小康目标体现了更高水平、更为全面、更为协调的特征,这一目标涵盖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体现在物质幸福、政治幸福、精神幸福等多个维度,是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质量的幸福生活。

党的十六大以来,胡锦涛总书记重申党的宗旨,强调“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30]576。同时,从全面发展、协调发展、科学发展、共享发展的视角,强调要“关注人的价值、权益和自由,关注人的生活质量、发展潜能和幸福指数……使十三亿中国人民过上幸福生活”[31]429,不断满足不同利益群体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幸福同步提升。同时提出,到2020年全面小康目标实现之时,人民富裕程度普遍提高、生活质量明显改善。胡锦涛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及其共建共享思想充分地诠释了中国共产党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和使命,深刻揭示了“发展为了谁”的价值诉求指向、“发展依靠谁”的价值诉求力量,以及“发展成果谁来共享”的价值诉求目的。更重要的是,将“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写入了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这不仅是对人民的郑重承诺,更是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人的“四个自信”。这里所许诺的“幸福”,是一种基于尊严之上的幸福,显现了马克思人学思想所固有的人文向度和人文关怀的时代意蕴。有“尊严的幸福”,既是个体意义上的个人幸福,也是集体意义上的社会幸福;既指物质幸福,也包含精神幸福;更重要的是饱含着人民幸福的制度保障,即以制度的优越性确保全体人民都能够更加充分、更加稳定、更为全面地享受幸福生活。

在党的几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接续领导下,经过30多年的不懈奋斗,2010年位居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我国国际地位和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均显著下降,2013年我国“城市居民下降至 35.0%,属于富裕阶段;农村居民已降至 37.7%以下,进入富裕阶段”[32]。这就意味着,中国人民的幸福感发生了质的飞跃,真正进入富起来的历史新时期。

三、“强起来”:夯实为人民谋幸福的多重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迈进新时代,逐步迎来了强起来的历史新阶段。这一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使命就是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真正实现强起来的奋斗目标。届时,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基本实现,全体中国人民享有更加幸福和安康的生活,中华民族将以更高昂的姿态立于世界民族之林[2]14。显然,“全体中国人民的幸福安康”成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人民谋幸福的价值诉求,彰显出人民幸福生活的全民性和全面性。

1. 共建共享“美好生活”:人民幸福主体的全民性保障

马克思“人民的现实幸福论”已经表明,幸福是属于人民的,人民是幸福的主体。这里的“人民”不是“少数、个别人”,而是指每一个历史活动的创作者;同理,幸福也不独属于某一个体、阶级或阶层,而是“属于千百万人”[6]460,是最大多数人的幸福。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继承并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历代领导人的执政理念,重申“历史是人民书写的,一切成就归功于人民”[2]41,强调,我们党的奋斗目标就是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归根结底就是让全体中国人都过上更好的日子”[2]111。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期,习近平庄严承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不能少;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不能掉队”[2]41。显然,无论是“美好生活”“更好的日子”“全面小康”抑或是“共同富裕”,其享有主体已经被清晰地界定为全体中国人民,涵盖了14亿中国人民的整体幸福,体现了幸福主体的全民性。

诚然,幸福主体全民性的体现最终要落脚到幸福结果的全民共享上。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早就指出,未来社会生产成果的分配原则将是,“所有人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7]243。中国共产党始终将实现人民共同富裕、发展成果共享作为最终目的。新时代,习近平高度重视共同富裕、共同建设、成果共享问题,指出:“新时代属于每一个人,每一个人都是新时代的见证者、开创者、建设者”[2]150,务必坚持“人人尽责,人人享有”[2]19的社会治理原则。不难理解,之于“美好生活”这一动态实现过程,每一个中华儿女都是其中的参与者、创造者和奋斗者,诚然也理应成为幸福结果的享有者。正如习近平所强调,“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33]。如何有效保障人民切实享有幸福生活这一最大人权,成为新时代习近平治国理政的重要任务之一。鉴于当前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习近平指出,必须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确保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中国人民,朝着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方向前进[2]19。同时,在其治国理政的价值纲领中,习近平对“人民向往的美好生活”给予了庄严承诺,强调要依法“保障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证公民的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34]。这就将全体中国人民共同享有幸福生活权利的实践与实现置于法治中国建设的高度,从法律层面更好地保障人民幸福生活权利的贯彻落实,使人民共享幸福生活的向往得到充分保障,充分彰显了习近平“以人民为中心”的治国理念和价值诉求。同时,为使人民共享幸福生活落地生根,习近平先后提出“美丽中国”“健康中国”“平安中国”的治国理念,实施“乡村振兴”“全面脱贫”“精准扶贫”“贫困县摘帽”“两不愁三保障”等系列战略,旨在着力解决“人民美好生活需求”的制衡因素,努力消除城乡二元结构体制下的城乡收入差距、资源配置失衡、社会公平缺位等现象,以及由此而衍生的弱势群体,不断缩小城乡差距、贫富差距、区域差距,“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获得感”[2]13。

2. 多维样态“美好生活”:人民幸福内涵的全面性保障

就幸福内涵的全面性而言,美好生活是人民幸福的核心所在,其落脚点是全体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按照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人类美好生活状态的设想——实现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新时代,“美好生活”的表述是对马恩“自由而全面发展”理念的继承、丰富与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在不同场合多次提及并系统阐述了美好生活的模样,“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35]40。不难看出,新时代人民向往的美好生活涉及宏观、中观和微观层面,涵盖教育、就业、收入、社保、医疗、住房、生活环境等领域,不仅包含对当下一代人美好生活的期许,而且具有代际延展性——对下一代美好生活的憧憬。显然,这是一种人民生活品质得以全面、全方位、延续性提升的理想样态。同时,伴随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人民的“公平意识、民主意识、权利意识不断增强,对社会不公问题反映越来越强烈”[2]。这就意味着,人民向往的美好生活内涵也将与时俱进、不断得以丰富。可见,新时代人民所向往的“美好生活”是一个全面、动态、协调、可持续的生活状态,涵盖了人们在生产和生活各个领域的美好追求,折射出人民幸福的“最大公约数”。从浅层意义上来看,人民美好生活的需求关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生产与生活等各领域、多维度;从深层意义上来看,实则“在数量上增加人民幸福、在质量上提高人民幸福、在范围上扩大人民幸福、在长度上延伸人民幸福”[36],是一种高水平小康的幸福生活样态。这不仅体现了人类自由全面发展的理想生活状态,而且彰显了人民幸福生活由单维幸福到多维幸福的渐变与丰富,融物质幸福、精神幸福、社会幸福、政治幸福、生态幸福于一体。

诚然,新时代美好生活全民性和全面性的理想状态,归根结底要通过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不断得以实现。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先后提出“法治中国”“美丽中国”“健康中国”“平安中国”的发展战略和理念。这几个“中国”分别从人民幸福生活的权利享有、优质生活空间的创造、幸福享有的立身之本等方面给予美好生活全方位的保障。这几个“中国”实质是幸福中国,这几个“中国”建成之日,即是幸福中国建成之时。届时,人民美好生活的内涵将更加丰富,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结 语

幸福是人类的特有属性和永恒追求,为人民谋幸福是中国共产党亘古不变的初心。党心系民心,民心向党心,在追求幸福上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可以说,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砥砺奋进的百年历史,就是全体中国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进的历史进程。从历史视域看,几代中国共产党人接续践行初心的奋斗历程,生动诠释了“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时代性意蕴:从革命、建设时期为了“民族独立”“人民解放”“人民幸福”,到改革开放新时期“物质面貌与精神面貌都好一些”的“总体小康”,到21世纪更高水平的“全面小康”,再到新时代殷实而更加全面的“美好生活”。百年风雨历程“中国共产党始终成为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最可靠的主心骨”[9]。中国共产党接续践行初心与使命的奋斗历程,深刻印记着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几代人共同见证了人民幸福生活本质和内涵的历史性嬗变:从追求自由解放的政治幸福,到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升的物质和精神的双重幸福,再到新时代“美好生活”所涵盖的多维幸福,彰显出人民幸福生活的时代升华与鲜明的逻辑演进特征。

诚然,中国共产党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与使命将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整个历史进程,人民的幸福生活也将随之与时俱进、不断更新与丰富。这一初心与使命正是中国共产党带领全体中国人民绘就一个又一个宏伟蓝图,创造一个又一个中国奇迹,实现一个又一个战略目标的重要法宝。这让全体中国人民更加坚信,新时代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定能决胜全面小康,开启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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