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葆勇
摘 要:货物原产地认定标准是自由贸易协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不断签署与他国自由贸易协定的背景下,研究货物原产地认定标准有利于推动我国对外贸易行业向前发展。本文通过简单阐述货物原产地认定标准的相关概念,就我国自由贸易协定中货物原产地认定标准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对此提出改进方式。
关键词:自由贸易协定 货物原产地 问题 改进方式
Research on the Identification Standard of Origin of Goods in China's Free Trade Agreement
Feng Baoyong
Abstract:The standards for determining the origin of goods are an important part of free trade agreements. In the context of China's continuous signing of free trade agreements with other countries, studying the standards for identifying the origin of goods will help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foreign trade industry. This article briefly elaborates the relevant concepts of the standards for the determination of the origin of goods, analyzes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standards for the determination of the origin of goods in China's free trade agreements, and proposes ways to improve it.
Key words:free trade agreement, origin of goods, problems, ways to improve
1 引言
貨物原产地认定标准已经成为目前我国自由贸易协定的主要研究方向[1]。因此,为保障货物原产地标准正常实行,应提高我国对外贸易企业对于该标准的认识。货物原产地认定标准是一种新兴的准则文件,能够对货物原产地进行科学监测,了解其是否存在贸易隐患。进而根据隐患进行合理规避,提升货物原产地整体贸易效果、贸易效率,促使自由贸易行业的不断发展。
2 货物原产地认定标准的相关概念
2.1 货物原产地
货物原产地,即货物最开始生产的地方。世界贸易组织《货物原产地规则协定》中对货物原产地的概念进行明确界定,货物来源由一个国家或者多个国家提供,则这些国家为货物原产地。在全球化日益扩张的背景下,货物生产通常需要多个国家合作来完成。因此,货物原产地作为联系纽带,逐渐连接产品与产地。
2.2 货物原产地认定标准
货物原产地认定标准是指国际间为确认货物原产地而相应推出的法律法规以及其他准则文件。依据自由贸易协定来制定货物原产地认定标准,需要考虑原产地环境、运输条件、书面文件等因素[2]。其中,原产地环境是决定性因素。通过货物原产地认定标准来确定产品,有利于国际合作生产更加有序化,标准化。
3 中国自由贸易协定中货物原产地认定标准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方式
3.1 中国自由贸易协定中货物原产地认定标准存在的问题
一是货物原产地认定标准具有差异性。当前我国已经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中,原产地认定规则与其他国家相比存在较大差异性和矛盾性。特别是其中的基础性认定标准,与其他国家的不一致性较为明显。例如,我国早期与巴基斯坦、智利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中,主要将区域价值要素作为标准来确定基础性认定标准,具体产品则依据其他原产地认定标准附件来确定。在《亚太贸易协定》中,我国充分利用以区域价值要素作为标准来确定基础性认定标准,没有使用其他标准附件来确定标准。然而在《内地与港澳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中,大陆与港澳地区双方建立更密切的经贸关系,使用的原产地标准规定也具有多样性。比如纳税标准、区域标准、生产标准以及其他符合实际情况的标准,从而使货物原产地认定标准更加丰富,但也造成一定的差异和混乱。其后,中新自由贸易协定修订的关税分类和区域价值被共同确定为货物原产地的主要标准,从传统上以区域价值为主导变革为关税分类认定标准的自由贸易协定制定做法。综上所述,我国自由贸易协定中货物原产地认定标准变化缺乏明确的指导标准,存在差异性问题。从而遏制了货物原产地认定标准协调统一,亟需完善和解决该问题。
二是海产品原产地认定标准不具体。随着我国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越来越多,货物原产地规则也日益适用于确定海产品原产地的基准,也就是说,必须在签署国境内完全适用。协定一般要求在签署领海、排他经济区和公海上捕捞海产品的贸易船只,在签署国境内登记并悬挂国旗。在对海产品进行制作并获得相应产品的加工船上也同样需要遵守该要求。具体而言,要求加工船在其中一国内登记并悬挂国旗。但是,仔细调查后发现,我国的自由贸易协定只要求了捕捞海产品的船只和加工船的国籍。与我国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的合作国家大部分是临海国,这些国家与海洋相邻,拥有繁多的海洋资源,通过驾驶能够加工制造的船舶在国家海域内捕捞海洋产品。但在此现象下,容易出现加工船只所有者的身份不明的问题。从而造成连接对外贸易区的企业和外资企业家持股的加工船通过“方便旗”受到优待。一方面,这将影响自由贸易协定下的关税准则,从非签署国的货物中取得原产地的身份,背离签署国制定协定的最初目标。另一方面,一些因关税政策得到优惠的进口产品,也将占据国内海洋市场,对其造成负面影响。
三是我国缺乏货物原产地认定标准在企业内的普及。在我国,部分企业不太明白货物原产地规则的意思,没有意识到货物原产地规则在国际贸易中起到的关键作用。例如,对外贸易的企业通过使用当地的原产地证明书,能够在进出口、海关税方面受到优待。同时,货物原产地认定标准能够打破非关税壁垒,促進国际贸易的合作。另外,我国想要建立让国际信任的品牌,需要提供有法律文件作基础,防止伪造的产品。但我国目前仍缺乏货物原产地标准在很多贸易企业内的普及,造成企业不清楚货物原产地标准,或者其效果在短时间内还不清楚。所以很多公司滥用货物原产地标准造成法律上的问题,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我国原产地标准的信用值,给国家和贸易企业的经济发展造成极大影响。
3.2 中国自由贸易协定中货物原产地认定标准的改进方式
一是基本统一货物原产地认定标准。部分国家的自由贸易协定以基础性认定标准为主要确定基准,其他国家则以关税认定标准为主要认定基准。另外,还有一部分国家实行以制作程序标准为主要认定基准的自由贸易协定。由于同一时间使用各种各样的货物原产地认定标准,会造成我国海关部门在管理进出口货物过程中有一定困难,且对于其他贸易国家来说,同样面临着许多困境。因此,为了在关税方面获得优待,其他贸易国家需认识并熟悉来自各地的货物原产地认定标准,以此解决货物在何地点进行生产和制造、将机器设备投入到哪里等问题。随着我国货物原产地认定标准的不断深化,将要合作的签署国或涉及亚、欧、北美、南美等几大洲。如果与每个大洲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均适用于不同的原产地认定标准,必然会对各州履行协定和海关部门监管造成巨大消极影响,以及对各个国家对外贸易的自由化程度造成阻遏[3]。同时,在对外贸易企业方面,由于可预测性较强、贸易成本较低,所以对外贸易企业无需考虑税率、替代品价格变动的问题。而且未经许可或许可的成本,也没有必要通过海关部门来进行对生产中产生的一般管理费用问题进行讨论。
二是明确规定海产品原产地认定标准。我国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中货物原产地规则只对其中一签署国进行登记,在本国海域、排他经济区以及公海上捕捞海产品的加工船是否悬挂国旗进行了规定。但目前我国对加工船拥有者身份的定义尚未明确。很多将要与我国签署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拥有广泛的海洋资源,在这一形势下,应注意可能出现的货物原产地标准商议以及本国海域和以外水域海产品原产地的界定问题。因此,我国应对进行海产品捕捞的加工船拥有者身份作出明确规定,以防海域外的海产品享受海域内的优待。例如,欧盟和其他合作国家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要求,加工船在公海区域内捕捞、制作的海洋产品取得原产地资格的标准,取决于欧盟加工船在其中一签署国内是否登记或悬挂挂国旗。且欧盟对于海产品捕捞的加工船拥有者身份也作出了相应明确规定。有鉴于此,我国应借鉴欧盟关于货物原产地标准实践中的做法,在自由贸易协定中对强占加工船的公民身份以及捕捞条件作出明确规定。
三是加强我国对于货物原产地认定标准在企业内的普及。关于向我国企业普及货物原产地认定标准,主要依靠政府部门的正确引导。具体而言,首先,随着自由贸易协定的签署,国际间有关对外贸易方面的竞争日益激烈,各国家制定的货物原产地标准逐渐升高。为了响应这一趋势,我国对外贸易企业想要享受优待的达成路径是持续提高货物的处理率和本地化率,通过出口价格的上涨适应国外标准。其次,为了保护我国出口货物,对外贸易企业应该采取改变原产地信息的方式。通过企业生产货物凭借制造成本分布的税务号码,我国对外贸易企业与其余签署国进行合作,增加相应的生产活动向目标市场出口,从而有利于规避进口国家货物进口限制。最后,我国的对外贸易企业应提升使用“货物原产地标识”的观念。在理解货物原产地标识的同时,以防外国标识信息的影响。例如,XX制造是一个具体的货物标签,具备一定的法律意义和经济意义。如果随意使用货物原产地标识将面临法律问题,给国家和贸易企业的经济发展造成极大影响。
4 结语
综上所述,货物原产地认定标准是我国自由贸易协定中重要的研究方向。在货物原产地认定标准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应提升我国对于制定标准的水平,使其能够保持良好的实施形态。通过制定货物原产地认定标准,能够对我国对外贸易环境进行更细微的监测,有利于提升我国对外贸易效率,使对外贸易环境更加有保障。
参考文献:
[1]詹斌.原产地规则及其对国际货物贸易的影响[J].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报,2012(06):93-95.
[2]容静文.我国现行的进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J].2021(2021-4):64-66.
[3]何金辉.论我国原产地规则的不足和完善[D].吉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