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明确2021 年七方面重点工作,分别是:
(一)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推动措施落地见效。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关心广大矿工生命安全,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饱含深厚的为民情怀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彰显大国领袖的使命担当。我们要向总书记看齐,把“两个至上”作为根本价值遵循,把实现“零死亡”作为最坚定的目标,真正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要在对标对表抓整改上下功夫,从制度、责任、能力、作风等方面采取措施,做到抓整改不放松、不达目的不放松。要在推进落地见效上下功夫,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变成工作动力、思路和制度措施,落实到基层、企业和现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二)以全面开展大排查为重要抓手,深化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这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审定的,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头等大事。2021年是集中攻坚阶段,要全面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做到煤矿自查自改、企业内部检查、监管检查和监察执法等四个100%;组织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等专家会诊,紧盯煤矿瓦斯、水害等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地下矿山火工品储存、管理、爆破和动火作业,尾矿库冬季放矿、排洪系统等重点环节,着力解决深层次问题。要用好《刑法修正案(十一)》、国务院令第446号、应急管理部令第4号等法律规章,对事故前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打到痛处,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直至关闭退出。
(三)以淘汰退出为治本之策,推动矿山安全发展。要将矿山淘汰退出工作纳入矿山安全“十四五”规划,进一步提高重点矿种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对尾矿库实施总量控制、只减不增。要加快推进30万t/a以下煤矿分类处置,优先关闭与煤伴生矿山达不到煤矿相关标准的非煤矿山。要鼓励大型矿山企业整合重组一批开采同一矿体的、多个采矿权人的小型矿山,加快解决“多小散乱差”问题。
(四)以智能化建设为主攻方向,不断提高矿山本质安全水平。要贯彻落实全国煤矿智能化建设现场推进会精神,实施矿山智能化发展行动计划,加快构建智能感知、智能决策、自动执行的煤矿智能化体系。要推广采掘智能化、辅助系统无人化、固定岗位无人值守或远程监控,加快填补井下搬运等机器人研发空白。要组织“安全科技进矿区”活动,发挥好现有瓦斯、水害、尾矿库等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平台作用,提高科技支撑能力。
(五)以履职尽责为基本要求,不断提高监管监察执法效能。要压紧压实监管监察责任,建立健全风险预判、会商和预警处置机制,严格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和整改销号制度,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要强化执法监督,推广执法预审制度,加大事故考核权重,着力破解“屡查屡罚挡不住事故”等难题。要注重对地方政府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企业内部“吹哨人”举报奖励机制,探索建立国家矿山安全监察督办指令制度。要运用“电子封条”、大数据等技术,实施“互联网+监管”,实现远程监察常态化,建立“线上日常巡查+现场精准核查”的新型监管监察模式。
(六)以强化现场管理为着力点,持续推进矿山安全基础建设。要持续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开展以“上标准岗、干标准活”为重点的行为规范活动,提高现场安全管理水平。要坚持以专业和岗位需求为导向,落实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年底前全面取消煤矿井下劳务派遣工。要开展“三敬畏”“反三违”(敬畏生命、敬畏法规、敬畏职责,反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活动,推动“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常态化。要优化劳动组织,严格执行限员规定,持续推进“一优三减”措施落实。
(七)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监管监察干部队伍。要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开展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回头看”,以实际行动和良好成效来践行“两个维护”。要选优配强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不断完善培训培养、考核评价和激励奖励机制,增强职业荣誉感、自豪感。要坚持底线思维,发扬兜底精神,强化担当作为,敢于动真碰硬,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严格落实全系统“禁酒令”和《公务活动行为规范》,深化违规饮酒和收受红包整治,严格监督执纪问责。要完善党建和监管监察业务融合发展机制,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增强组织力、凝聚力和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