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以大自然为反映和表现对象的自然题材舞蹈,能够体现出创作主体对天人关系的认知和理解。在对待天人关系的问题上,中西方传统的哲学思维与审美观念存在着“天人合一”与“主客二分”的重要区别。以此为导向,中西方的自然题材舞蹈也相应地表现出了鲜明的差异性,具体呈现于创作理念、主题思想与艺术风格、动作体系方面。从天人关系这个层面来考察中西方自然题材舞蹈的差异,为自然题材舞蹈的研究提供了一个崭新的视角,同时也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意义上,揭示出了自然题材舞蹈所具有的重要社会意义。
关键词:天人关系;自然题材舞蹈;中西方差异
基金项目:本文系2020年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学术社团人才培养专项“中国舞蹈艺术的灾害叙事研究”(20CSTJ19)阶段性研究成果。
艺术作品的题材指“作品中构成艺术形象和故事情节的具体材料”[1]。具体到舞蹈题材则是“舞蹈作品所反映和表现的生活内容材料”[2]。基于此,所谓“自然题材舞蹈”,指以大自然为反映和表现对象的舞蹈创作及其作品。由于艺术创作必然带有创作主体的主体性烙印,所以反映和表现大自然的审美活动必然会体现出人们对人类与自然之关系的理解。而中西方传统哲学思维与审美观念的重要区别影响了人们对天人关系的认知,使得中西方自然题材的舞蹈也随之表现出了鲜明的差异,通过创作理念、主题思想、艺术风格、动作体系等方面具体呈现出来。
一、中西方审美观念在天人关系认知中的差异
审美观念是审美主体对审美活动及审美活动之中的主客体关系的一种认识和描述,它本质上决定于主體对人之在世存在的哲学认知。中西方文明原初生活世界的各自特点,决定了主体对世界的认识方式及思维模式的差异,最终产生了审美观念及其中所建立的天人关系的不同。
(一)中国传统审美观念中的天人关系:“天人合一”
中国的传统文明的核心是延续几千年的农耕文化。在“靠天吃饭”的农业生产实践中,顺应自然成为最为重要的生存发展法则。这使得中国的传统哲学特别注重天人关系的和谐,自然在人面前并不是受人之主体支配的绝对客体。自然及其规律与其说是被人支配的对象,不如说是必须被人遵从的力量。强调天人关系的和谐,就是把人置于自然的友好一面,定位于整个自然生态系统的一部分,与其展开良性的相互作用。
“肯定自然与人的联系是中华民族文化心理方面的一个重要特征和传统。”[3]在这种“天人合一”的哲学认知之下所形成的审美观念,强调审美主体与审美客体的融合统一,认为美在于情景交融、物我同一。“天人合一”观念使中国传统的审美理想将客观自然与主观精神完美融合,从而消解了主、客之间严格的对立,也使得中国传统的艺术创作呈现出与西方有别的鲜明特点。一方面,中国传统艺术在描摹自然时并非强调绝对客观的再现,而是更加注重自然的形态与人之精神的兼备,也就是轻逼真的写真而重传神的表现;另一方面,也并未赋予创作主体的能动创造以绝对的统治权,而是为自然留足了应有的地位,促使人与自然在艺术作品中达到和谐统一。
(二)西方传统审美观念中的天人关系:“主客二分”
与农耕文化的封闭、保守与依仗天时地利、风调雨顺相比,海洋文化环境中的西方先祖们形成了开放、奋进的民族性格。在不断向外探索、远航、与天搏斗的历程中,自然变成了必须去对抗、征服的对象。在知识与经验的不断积累中,人类渐渐成为与客观自然相对立的能动主体。而在崇尚人文主义、主张人性取代神性的文艺复兴运动后,这种主体意识愈加强烈。在认识、改造世界的过程中,人类形成了主客二分的思维模式,人与天、人与自然的分隔与对立日益加剧。随着认识能力的不断提升,主体将自身凌驾于自然之上,自然成为人类认识、改造、利用甚至滥用的绝对客体,形成了人类中心主义,最终导致环境问题的产生。
在这种“主客二分”的哲学认知之下所形成的审美观念,强调审美主体与审美客体的严格对立。在西方传统的美学思想中,无论是主张美在物的客观属性和特征,还是认为美在精神本体和主观心理,都可见出对主体或客体一方的偏倚。主客二分,意味着人与天的对立。与中国传统审美理想主张融合人的主观精神与自然的客观形貌不同,西方传统审美观念强调的则是二者的分离。分离的结果是主观精神对客观自然的强力支配,在认识论产生并蔚为壮观后尤其如此。自然在艺术创作中失落了它的本质而被人为化、人工化和审美化了。
上述“天人合一”与“主客二分”的审美观念差异,在中西方的自然题材舞蹈中有着十分鲜明的体现。自然题材舞蹈以大自然为其反映与表现对象,必然蕴含着创作者对人与自然关系、人在整个生态系统中的定位等思想观念。这些都会通过该类舞蹈的主题思想与创作理念显露出来,进而从作品的艺术风格与动作体系中得到有形的传达。
二、中西方自然题材舞蹈在主题思想与创作理念方面的差异
(一)中国的自然题材舞蹈
“天人合一”的审美观念及其产生的人与自然亲近和睦、和谐相处的自然观念,促使人们尊敬自然、顺应自然又热爱自然、珍惜自然。这在自然题材舞蹈的创作中体现为该类型舞蹈的数量庞大、创作者偏爱直接由自然题材提炼主题,以及主题思想的正面向上等方面。
首先,中国自然题材舞蹈数量十分可观,且得到创作者们的普遍重视和观众们的长期青睐。自然题材舞蹈不仅是各大舞蹈赛事中频繁出现的类型,并且经常出现在大型文艺舞台晚会中。《雀之灵》《雀之恋》《万马奔腾》《清风》等作品以其对自然物的生动模拟、再现,表达了生命之美与生活之美。特别是在各类春晚等节目中,与观众对喜庆气氛的向往形成强烈共鸣。
其次,中国自然题材舞蹈多从题材本身提炼主题,也就是多倾向于直接表现动植物形象、自然生态整体景象、人对天人关系的思考,而较少只将自然元素作为场景或故事情节的组成部分。如著名的《荷花舞》,选取荷花作为作品的基本题材,荷花成为舞蹈直接表现的对象,舞蹈的主题“中华民族渴望和平,希望与其他民族相互尊重、相互理解、同心同德、和平共处”[4],直接来自荷花本身。由于“荷”与“和”谐音,荷花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素有和谐美好的寓意。把自然提升为主题,描摹自然的外形、揭示自然的意义、剖析自然与人理想精神气质的相通,这充分说明自然在中国舞蹈创作者心目中的优势地位,及其在艺术创作理念的天人关系中的优越定位。
再次,中国自然题材舞蹈的主题思想基本都是正面向上的。总体而言,都是通过对自然的模拟或表现,表达大自然的美丽、与人类理想品德的契合,以及人类对自然、生态与生命的热爱。而纵使反思天人关系的类型(如舞剧《朱鹮》对环境恶化背景下朱鹮物种濒危的表现),也是在充分肯定并表现了大自然的美好与生命力的可贵基础上,对破坏、伤害自然的现象与行为做出理性的反思。在天人关系的认识和处理上,舞蹈创作主体往往以仰视的视角去歌颂自然,充满着直接可感的正能量。
(二)西方的自然題材舞蹈
虽然自然题材舞蹈在整体上都表达出自然的美丽与生机,但西方传统审美观念中的“主客二分”思维模式与“人类中心主义”的深远影响,决定了西方自然题材舞蹈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方面,更加偏爱前者,体现在数量偏少、自然多作为背景存在,以及主题思想的消极悲观等方面。
首先,与中国自然题材舞蹈相比,西方自然题材舞蹈数量偏少,且多依附于舞剧作品而存在,独立作品比较罕见。目前自然题材似乎还较少进入舞蹈创作者的视野之中;自然,还有待舞蹈创作者去加强重视。
其次,与中国自然题材舞蹈相比,西方自然题材舞蹈从自然选材中直接提炼主题的作品尤为少见。多数舞蹈仅把自然元素作为作品中的一个部分,或是作为故事发生的背景或场景,或是作为情节发展的契机。如舞剧《天鹅湖》虽以“天鹅”与“湖”为名,但并非就是表现天鹅本身或天鹅湖的景象本身,而是以天鹅作为女主人公的角色设定,以天鹅湖作为王子与公主相遇相恋并以爱情战胜魔咒的场地。而专门模拟自然的作品多是出自舞剧的选段,作为烘托气氛的手段而存在。如《天鹅湖》中第二幕,夜幕降临时分公主及其侍女化作天鹅翩翩起舞,特别是其中著名的大天鹅舞和四小天鹅舞最令人印象深刻。单独来看,此处的舞蹈是将天鹅这一大自然中的动物形象加以专门表现,完美地表现出天鹅在人们心中的圣洁气质;但放眼整体,《天鹅湖》直接表现天鹅姿态本身的舞段并没有参与到情节的实质性推进中,而只是作为烘托气氛、深化主题的手段而存在的。此种情况同样存在于舞剧《关不住的女儿》开头对女主人公家的鸡群为直接表现对象的一段中。对笨拙的鸡群的诙谐模拟,只是起到交代场景、烘托农村风貌并预示主题的作用。而舞剧《胡桃夹子》的选段《花之圆舞曲》《雪花圆舞曲》亦是如此。
再次,与中国自然题材舞蹈相比,西方自然题材舞蹈中为数不多的以自然为直接表现对象的作品,整体而言其主题思想较为悲观消极。如著名的《天鹅之死》表现的就是天鹅的濒死状态,在用芭蕾舞的身体语言尽显天鹅的美丽与优雅的同时,作品还内在地表现了天鹅对生命的留恋以及生命的可贵。然而与中国自然题材舞蹈鲜明地彰显自然的生机、生命的蓬勃,直接地表现人类对自然与生命的热爱与依赖不同,《天鹅之死》却是从死亡的时刻来反观生命的美好。在为作品染上一层浓重悲观色彩的同时,也把自然物与死亡这样消极、无生机的因素挂钩,自然仿佛依然没有逃出被动的客体命运。
三、中西方自然题材舞蹈在艺术风格与动作体系方面的差异
(一)中国的自然题材舞蹈
“天人合一”的审美观念与敬畏自然、顺应自然、将自身作为生态整体一部分的自我定位,使中国传统舞蹈的创作者在身体的表达语言上也讲求师法自然,即尊重身体姿态的自然生长形态与自身运动的自然发展形式,以自然为前提与基础设计舞蹈动作、塑造舞蹈形象。在自然题材舞蹈的动作创作中,尤其偏爱民族民间舞和中国古典舞的形式。总体而言,形成了“承自然之法”的顺应自然规律的自然而然的艺术风格。
民族民间舞蹈的起源,在于一定种族、民族的广大人民作为祭祀、庆典、休憩、娱乐之手段的舞蹈,归根结底,起源于百姓的日常劳作与生活。其舞蹈姿态、动作与队形多以人们原生态生活世界的典型活动动作为原型,经过艺术性加工而成,本身就作为“有意味的形式”而成为表征百姓实践经验中天人关系的符号。如山东民间舞蹈之一鼓子秧歌的“劈谷子”动作,就来源于当地农民田间地头的劳动动作。正是由于与自然紧密相联的原始基因,民族民间舞的舞蹈语汇与动作体系充分体现出人与自然的亲缘关系。所谓民族民间舞蹈的“接地气”,实际意指此类舞蹈鲜明地体现了人在世界中存在、人在大地上栖居的天人和谐关系。
中国古典舞蹈更集中地体现了“天人合一”的思想。该类舞蹈顺应人体的生长规律及自然万物的外显形态,形成了“圆、曲、倾、拧”的动作基本样貌。同时师法自然的内在生命动力内隐着不可言说的规律,尤其注重内在“精气神”的传神表达。而中国传统的阴阳相合、化育万物的宇宙观,帮助中国古典舞蹈呈现出刚柔相济的外在特点。而注重物我同一的天人关系思想,更使得中国古典舞蹈在模拟自然之同时融主体精神于其自然形貌,造就了气韵生动的表现效果。在表达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作品《我欲乘风归去》中,舞者流畅的动作与风声化为一体,随着风的流动而逍遥归去心灵的家园,符合自然运动的动作与自然之风、冥想之风完美融合,将身体的外在表现形式与作品的内在思想主旨高度结合,表达了人与天的终极和谐。
(二)西方的自然题材舞蹈
“主客二分”的思维模式与将自然看作人之客体的传统自然审美观念,使西方传统舞蹈,特别是芭蕾舞在身体的语言表达上讲求脱离自然之定法。也就是逃避身体姿态的自然生长形态与自身运动的自然发展形式,以反自然为前提设计舞蹈动作、塑造舞蹈形象。这与中国传统舞蹈“师法自然”的要求截然不同,整体上形成了“为自然立法”的抗拒自然规律的人为、人工的艺术风格。
西方芭蕾诞生于皇室宫廷的人文环境和基督教的精神氛围之中。无论是皇室的优越感与礼仪性对人体姿态挺立、优雅的要求,还是基督教对上帝的无限崇拜与虔诚皈依,都使芭蕾舞的基本姿态呈直立与向上之势。日本舞蹈家郡司正胜曾总结东西方舞蹈的区别,认为“西方舞是对苍穹的憧憬,东方舞是对大地的眷恋”[5]。而从哲学认识论及其产生的审美观念来说,“主客二分”模式制约下主体对客体的绝对权力,使人必然对自然加以理性的控制、规划与改造。具体到舞蹈身体语言上,便是使被艺术化、审美化的舞蹈尽力脱离人体的自然形态,而以符合理性规定与人类特有视知觉偏好的秩序性图形加以取代。于是,以芭蕾舞为典型代表的西方传统舞蹈便形成了与中国古典舞蹈“圆、曲、倾、拧”泾渭分明的“开、绷、直、立”的艺术特点。而在具体的动作体系与细节上,也在试图摆脱自然规律的限制。比如外开的手臂、腿部与脚部动作,以及作为芭蕾舞动作标志的脚尖立地动作。芭蕾舞的这一特征使舞蹈对自然物的模拟变得困难起来,因为自然风物的线条和走势很少有绝对的直线。这样的动作体系在表现与其内在优雅、自信气质相符合的事物(如天鹅)或具有其机械的直线条图形特点或动作风格的事物(如鸡、鸭)时,才会达到逼真与传神的效果。这恰是西方自然题材舞蹈数量少且多数作品仅以自然为场景或背景的一个重要原因。
四、结语
以自然为题材的舞蹈是舞蹈艺术的一个重要类型。在该类舞蹈的创作中,对自然对象的构思、加工、改造以及呈现必然会体现出舞蹈创作者对自然的认知观念。在这个意义上,中西方对天人关系不同的认知导向必然是中西方自然题材舞蹈差异的一个重要来源。以往学术界对自然题材舞蹈差异的研究,往往被置于舞蹈差异的大语境中进行,而从天人关系导向的不同入手来探讨,恰恰为此类研究开辟出一片崭新的视野,并体现出了自然题材舞蹈的类型独特性,而在环境危机加剧、生态美学崛起、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成为世界新的时代主题的今天,也发掘出了自然题材舞蹈重要的社会意义。
参考文献:
[1]朱立元.美学大辞典[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10:757.
[2]夏征农,陈至立,杨立青.大辞海(音乐舞蹈卷)[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13:250.
[3]袁禾.中国舞蹈意象论[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94:276.
[4]何际峰.中国舞蹈艺术中的荷花形象[J].南通大学学报,2011(5):93-97.
[5]郡司正胜.日本舞踊之美[M]//中国艺术研究院舞蹈研究所.舞蹈艺术外国舞蹈理论译文集1990年第3辑.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90:170.
作者简介:尹航,博士,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舞蹈学院教授。研究方向:文艺美学、生态美学。
编辑:姜闪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