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璟,肖蓉
(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呼吸内科,江西宜春336000)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是慢性呼吸道疾病,具有气流受限特征,临床上主要表现为呼吸困难、气流不畅。据相关研究调查[1]显示,近年来慢阻肺病死率呈下降趋势,但其仍是危害人类生命安全的主要疾病之一。吸烟、粉尘、空气污染及呼吸道感染均可引发慢性阻碍性肺疾病,该病具有气短、喘息、胸闷、呼吸困难及慢性咳嗽等表现。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分为稳定期与急性加重期,处于急性加重期时致残率与病死率较高,严重影响患者身体健康与日常生活,常年用药、氧疗给家庭和社会造成沉重负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目前无法根治,但属于可控制、治疗的疾病,常用药物有支气管舒张剂、抗胆碱能药物、抗炎药物、抗菌药物等[2]。相关研究[3]指出,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联合喹诺酮治疗慢阻肺急性加重期效果显著。基于此,本研究选取2015年6月至2019年4月于本院就诊的76例慢阻肺急性加重期患者作为研究对象,旨在探究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联合喹诺酮治疗慢阻肺急性加重期的临床效果,现报道如下。
1.1 临床资料选取2015年6月至2019年4月于本院就诊的76例慢阻肺急性加重期患者作为研究对象,根据治疗方法不同分为对照组与观察组,每组38例。观察组男20例,女18例;年龄17~63岁,平均(40.52±8.65)岁;病程2~13年,平均(6.74±3.82)年。对照组男21例,女17例;年龄41~81岁,平均(42.24±7.13)岁;病程3~12年,平均(7.24±3.12)年。两组临床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具有可比性。所有患者均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本研究已通过本院伦理委员会审核批准。
纳入标准:符合COPD诊治指南诊断标准者[4];无恶性肿瘤者;呼吸频率>25次/min者;确诊慢阻肺并出现Ⅱ级呼吸衰竭者;肺功能检查有持续气流受限者;有肺气肿体征者。排除标准:心、肝、肾等脏器功能不全者;患有其他肺部疾病或恶性肿瘤者;对治疗药物过敏患者;精神异常者。
1.2 方法所有患者入院后立即给予祛痰、氧疗、止咳、退热等对症治疗,在此基础上,对照组采用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20054884)治疗,2.0 g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与100 mL 0.9%氯化钠注射液混合静脉滴注,每天2次。观察组在对照组基础上采用左氟氯沙星(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国药准字H20000420)治疗,0.2 g左氧氟沙星与100 mL 0.9%氯化钠注射液混合静脉滴注,每天2次。两组持续治疗7 d。
1.3 观察指标①疗效判定标准,正常标准,pH:7.35~7.45,血氧分压(PaO2):60~90 mmHg,二氧化碳分压(Pa-CO2):35~45 mmHg。PaO2、PaCO2恢复至正常水平为显效;PaO2、PaCO2接近正常水平或临床症状缓解为有效;PaPO2、PaCO2无改善或病情加重为无效[5]。总有效率=显效率+有效率。②治疗前、治疗1周后,比较两组PaO2、PaCO2等血气指标和肿瘤坏死因子-α(tumor Necrosis Factor,TNF-α)、血清C反应蛋白(C-reactive protein,CRP)水平。
1.4 统计学方法采用SPSS 23.0统计学软件分析数据,计量资料以“±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n(%)]表示,采用χ2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1 两组临床疗效比较观察组治疗总有效率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临床疗效比较[n(%)]
2.2 两组治疗前后PaO2、PaCO2水平比较治疗前,两组血气分析指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治疗后,观察组PaO2水平高于对照组,PaCO2水平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两组治疗前后PaO2、PaCO2水平比较(±s,mmHg)
表2 两组治疗前后PaO2、PaCO2水平比较(±s,mmHg)
注:PaO2,血氧分压;PaCO2,二氧化碳分压
组别观察组对照组t值P值例数38 38 PaO2治疗前46.13±7.84 45.45±8.26 0.14>0.05治疗后71.75±3.75 61.89±5.52 4.26<0.05 PaCO2治疗前58.45±8.52 60.86±9.13 0.39>0.05治疗后40.43±2.56 48.21±2.54 5.07<0.05
2.3 两组治疗前后炎症因子水平比较治疗前,两组CRP、TNF-α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治疗后,研究组CRP、TNF-α均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表3 两组治疗前后炎症因子水平比较(±s)
表3 两组治疗前后炎症因子水平比较(±s)
注:CRP,C反应蛋白;TNF-α,肿瘤坏死因子-α
组别观察组对照组t值P值例数38 38 CRP(mg/L)治疗前48.25±5.36 48.30±5.45 0.02>0.05治疗后5.69±2.31 14.10±2.71 6.01<0.05 TNF-α(pg/mL)治疗前40.66±3.27 40.74±3.36 0.04>0.05治疗后16.31±3.11 26.55±2.26 5.56<0.05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是具有破坏性的临床常见疾病,其特征为不完全可逆的气流受限,可发展为肺心病和呼吸衰竭的常见慢性病。慢阻肺在我国的发病率为9%~10%,发病人群通常>40岁[6]。慢阻肺长期得不到控制会发展为肺源性心脏病,导致呼吸、器官衰竭,有较高的致残率及致死率。患者临床症状突然增多或急剧恶化,且需改变药物治疗。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急性加重的最主要诱因是感染,主要致病细菌为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等,非典型病原体多为肺炎支原体、肺炎衣原体。
目前,临床上治疗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主要以氟替卡松、布地奈德等糖皮质激素;包括沙丁胺醇、特布他林等支气管扩张药物;阿托品、山莨菪碱、东莨菪碱等抗胆碱能药物治疗为主。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是由β内酰胺酶抑制剂舒巴坦钠与第三代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头孢哌酮钠均匀混合的无菌粉末,该药属于第三代头孢菌类药物,与临床应用的第三代头孢菌素相比,具有抗菌谱广泛与抑菌活性高的特点。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对β内酰胺酶稳定,在对抗大肠埃希菌属、克雷伯菌属、伤寒沙门菌、变形菌属等均有较好的抗菌作用,且也是目前对常见革兰阴性杆菌耐药性<30%的抗生素之一,在治疗革兰阴性菌所引起的感染中有效率可高达80%,可较好地控制各类临床感染。而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急性加重期时,单独使用以上药物治疗均达不到理想效果[7]。慢阻肺加重期由病毒、病原体、细菌等感染引发,因此,还应使用抗菌类药物进行治疗。本研究结果显示,观察组治疗总有效率高于对照组(P<0.05),与支海娟等[8]研究结果一致,表明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联合喹诺酮治疗慢阻肺急性加重期效果比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单药治疗效果显著,能有效改善患者症状。分析原因为,左氧氟沙星是一种新型的喹诺酮类药物,在左旋异构体化学结构的改革后比氧氟沙星作用更强、半衰期长、生物利用度更高、组织渗透性强、血药浓度高,能增强患者的治疗效果;此外,该药物可对细菌的DNΑ产生选择性毒性,通过释放DNΑ回旋酶,可损害细菌的染色体,使致病菌不再分裂,同时,该药物与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联用具有协同作用,从而有效改善患者的病情[9]。本研究结果显示,治疗后,观察组PaO2高于对照组,PaCO2低于对照组(P<0.05)。表明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联合喹诺酮治疗慢阻肺急性加重期,可明显改善患者血气指标。分析原因为,左氟氯沙星通过减少、消除支气管内细菌附着,可延长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急性加重期中无感染间隔时间,减少支气管损伤[10]。本研究结果显示,治疗后,研究组CRP、TNF-α均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表明在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治疗基础上采用左氧氟沙星可有效缓解患者的炎性反应。分析原因为,左氧氟沙星通过抑制DNΑ旋转酶的活性及RNΑ和蛋白质的合成,其对革兰阴性菌和革兰阳性菌等呼吸致病菌的抗菌活性较高,生物利用度更高;此外,该药物对伤寒沙门菌属、肺炎克雷伯杆菌、志贺菌属等多数肠杆菌科细菌也具有良好的抗菌活性,且其在泌尿道、下呼吸道、软组织等部分均有分布,在肺组织中的药物浓度更高,对下呼吸道细菌性感染的治疗效果更理想[11]。因此,左氧氟沙星可增强抗菌和改善炎症的作用,有效降低炎症因子水平。
综上所述,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联合喹诺酮治疗慢阻肺急性加重期效果显著,能明显改善患者动脉血氧分压、动脉二氧化碳分压,减轻炎症,值得临床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