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建宇
小说是否好看,首先要看小说的衣裳。这件衣裳是否得体,是小说的关键所在,如果小说的衣裳不合体或者不体面,给人的感觉就是比较生硬。若是衣裳具有个性,色彩搭配和质地都有特点,就能吸引更多读者欣赏的目光。
读完阎连科先生的中篇小说《年月日》(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2021年7月第1版),使我更加认定“小说的衣裳”的重要性和其意义所在。
千古旱天那一年,岁月被烤成灰烬,用手一捻,日子便火炭一样粘在手上烧心。一串串的太阳,不见尽止地悬在头顶。先爷从早到晚,一天间都能闻到自己头发黄灿灿的焦煳气息。有时把手伸向天空,转眼间还能闻到指甲烧焦后的黑色臭味。×,这天……
这样的文字描述,可以说是灵透而瓷实,先用一根绳子,把你想要欣赏小说的欲望拉出来,然后再慢慢告诉你小说的情节走向。
中国的传统文化色彩是绝对鲜艳的,怎样去运用和调配这样的色彩,需要作家对文史知识的参透和理解。文学创作需要历史背景,如唐诗所蕴含着的丰富而生动的历史,很多历史恰恰是通过文学这种创作形式保留下来的,每一篇小说和诗文的存在,都不单单是文字简单的笔记,而是对历史的回顾,对人心的解析,对人性的冲击与显现。每一位欣赏者都可以带着自己的观点去解读评析,说出其中滋味儿,我们存在其中,既是参与者,也是旁观者,更是传送和理解者。
《年月日》是用大背景写作,旱天、荒年、鼠灾、狼患,一口气把中国历史隐喻得淋漓尽致。不说别的,仅河南,1938年花园口被扒开,使得三省受灾,黄河因此而改道,而后发生大面积的旱灾,继而是蝗灾,再后是震惊世界的河南大饥荒。阎连科先生作为河南籍作家,相比对那段历史更为熟知。所以,先爷这个人物的塑造,围绕着旱灾和饥荒。
先爷一个人,守着一个村庄、一条瞎眼老狗、一棵玉蜀黍。诚然,村庄代表的是历史的积累、文化的传承,尽管一村子人都去逃荒了,但先爷留下来了;瞎眼老狗代表的是“伙伴”关系,相互依附,抱团取暖,因为老狗的眼睛是为求雨而瞎的;玉蜀黍就是希望,对生存的希望,对未来的希望,都让这棵玉蜀黍承担了。
作品中还多次强调先爷七十二岁,七十二是一个特别让人敏感的年龄,因为有俗语“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请自己去”。先爷在这个年龄段,最惧怕的就是老天爷,上天的表现关乎生死存亡。先爷守着村庄,与瞎狗对话,内心的郁结、渴望和愤懑,都和瞎狗说。先爷称呼老狗“瞎子”,那么作者塑造瞎狗是有目的的,这个目的大家可以去思考一下。
瞎狗没有求来雨,结果还把自己晒瞎了眼,这个细节的设计,是有特殊意义的,作者有交代,以前不是这样的,其他的狗是能求来雨的。那么,在这么一个糟糕的时代,瞎狗的悲哀,和先爷的悲哀被作者放在一口锅里了,不管谁代表谁,应该都统称为“动物”。他们的命运紧紧相连着,谁也不愿意离开谁,谁也不愿意责怪谁。人和动物和谐相处,其亲密关系甚至超越了亲人,这种依赖是来自心灵深处的,是有根可寻的。
瞎狗看不见,但它能听懂先爷的话,也能理解先爷,瞎狗知道自己的“尿”该尿到哪里,知道什么时候吠叫,什么时候安静。上苍给了每一个动物或者植物选择的权力,就是可以選择活着,也可以选择死亡,不管在怎样的生存环境下,这是自然的一种力量,可怕而又让人敬畏。
荒芜的村庄,干旱的土地,一位老人和一条瞎狗,用他们的意志,维护着生命的尊严,这种维护被作者展现得壮观而又悲凉。活着,“就是解决一个又一个问题”,风花雪月的日子转瞬即逝,只有困苦,一茬儿一茬儿。
活着的意义是思索未来,如果无法思索未来,死神的临近就在咫尺。在《年月日》里,除了先爷和瞎狗,作者还塑造一个令人深思的角色——玉蜀黍。玉蜀黍,这个对玉米的称谓在豫东地区是比较流行的。玉蜀黍,它承载着先爷的希望,因为有了这棵玉蜀黍,先爷的生活才有了动力,才有了活下去的勇气。他去挑水,去为玉蜀黍谋划未来,他看着玉蜀黍一天一天地成长。
先爷能听到玉蜀黍成长的声音,玉蜀黍成了先爷生活里最大支撑,这支撑瞎狗给不了,先爷自身也没有这样的支撑。先爷爱护这棵玉蜀黍就如对待自己的后代,看着它一天一天地生长变化,可见先爷对玉蜀黍投入了多大的精力。玉蜀黍是植物,瞎狗是动物,先爷是人。动物、植物和人,运用这种三角关系,作者把旱年和饥荒,展现在我们面前,各有各的不易,各有各的内涵,各有各的意义。
先爷用这棵玉蜀黍展望自己的未来,希望村里人从世界外面回来,把他收获的玉蜀黍种子种到地里,漫山遍野绿油油,先爷甚至想到了他坟前的功德碑。
人活着就是做有意义的事情,先爷认为有意义的事情就是把这棵玉蜀黍种好,待它成熟,作为种子,一茬一茬延续香火。先爷身上有硬汉形象,面对挫折泰然自若,这和美国作家海明威的人生哲学和道德理想如出一辙,面对大自然的灾难,绝不向命运低头,拼尽全身的力气,也要战胜困难,用积极向上的态度支撑着乐观的斗士精神。
关于《年月日》故事情节,虽然是一人一狗一棵玉蜀黍,我前面说过,依然是大背景写作。1942—1943年,河南人口从3000万锐减至2100余万。将近300万人饿死,500余万人迁徙,每一个人身上都有一段悲凉的故事,每一个悲凉故事的后面都有一个令人心碎的细节。或许作者并非有意把先爷这个人物放在300万饿死亡魂中,毕竟先爷已经七十有二,但作为一名阅读者,当我看到先爷这个鲜活的人物时,就联想到那次震惊世界的大饥荒。
先爷站在他的山头高地,来看待这个世界。他有自己独特的认知,并且固守着自己的认知。保长活着的时候,来了一个有学问的人,告诉大家地球是转动的。先爷不肯相信地球是转动的,因为这不在他的认知范围之内。
他说:“你们知道吧,老堡长活着时,村里来过一个做学问的人,他说这地球是转的,转一圈就是一天,你们说这做学问的人是不是在放屁?地球是转的为啥我们在床上睡时没有把我们倒下床?为啥缸里的水没有倒出去,井里的水没有流出来,人为啥总是头朝着天走路?”先爷说,照那人的话说,地球是吸着我们才睡着了不会掉下床,可你们想,地球吸着我们,我们为什么走路还能抬起脚?这样黑洞一样模糊深刻的问题,先爷谈论时,脸上的神圣便正经八百,手里燃了的旱烟也顾不上再吸了。到最后,疑问全都水落石出地摆在了狗和玉蜀黍的面前,先爷便极懊悔地倒在田地里,把脸和天平行着,让月色洗着他的脸,说:“我太给那读书人面子了,他在村里住了三天,我都没有去问他。我怕当着全村人的面他答不出来脸上挂不住。先爷说,他是靠学问混饭吃,我不能砸了他的饭碗呀。”
地球在先爷这里不能转动,因为地球转动的样子先爷无法想象,更不能相信。他可以到田地里听鼠,把老鼠的粮仓全部扫尽;他可以对峙黄狼,就算面对凶狠的狼王,先爷最后吓得尿裤,也没有改变他对狼群的判断。最后先爷取得了胜利。
先爷把瞎狗和玉蜀黍当成了可以交流的对象,心里想的事情会对着它们说出来。先爷有自己的善良,这种善良不动声色,在他的言行中流露。在死亡临近时,先爷交代瞎狗后事,把那棵玉蜀黍管理好,即便自己亡故了,也不会殃及它们。先爷能把日光称出重量,依然不相信地球是转动的。
日光酷烈时,晒在秤盘上是能晒出斤两的。他跑到山梁上,在梁道上秤盘是一两三钱一,揭去一两盘,日光就是三钱一分重。先爷一连跑了四个山梁子,山梁一个比一个高,最高山梁上的日光是五钱三分重。从此,先爷就不断去称日光的重量了。早上日出时,日光在棚架周围是二钱,到午时就升到四钱多,落日时分又回到二钱重……先爷这个称呼,想必是作者有意为之,因为这个人物的存在是有代表性的。他身上有着时代的重任,日光把先爷蒸发了,他数着水里的油花,支撑着最后的日子。
先爷和瞎狗,最后用扔铜钱的方法,来决定谁先走。先爷是人,狗又是瞎子,那么这个铜钱的意义象征的是平等,平等是大多数人的渴望,不管在什么事情面前,都渴望被平等对待。先爷没有欺负狗,没有欺负狗是瞎狗。他用自己的方式,放走了自己,并用自己的方式,保护了那棵玉蜀黍。
小说最后写得凄凉,先爷已经知道自己熬不过秋熟,他拿起马鞭,狠劲抽打日光。因为这日光带来了干旱,也是这样的日光带来了饥荒。小说的结尾,人们看到了先爷残骨上的玉蜀黍根,他用自己的身躯保存了玉蜀黍的种子。
先爷身上这种敢于对抗命运的精神,是作者用马鞭打出的一个漂亮的炸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