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颐武
近期,安阳和武汉两地与养犬有关的两起事件引发公众关注。一起是安阳一老人被狗咬伤,狗主人不肯道歉,当地媒体连发多期节目讨说法无果;另一起是武汉一女子多次被狗主人打骂选择轻生的不幸事件。舆论对宠物犬管理、养犬人行为规范以及流浪犬治理等,表达了相当多的意见。不规范养犬所造成的扰民问题不但涉及社会管理和生活,也涉及价值观和文化选择问题,因而具有相当程度的复杂性,也给公共管理提出了挑战。
爱护动物无疑是一种正面的理念,不应该虐待动物是社会共识。同时,不规范养犬行为或犬对人造成伤害也受到社会的普遍非议,被认为挑战了社会的公序良俗。極端爱犬人士及一些不规范养犬人士,在社会中的数量并不多,但他们一方面有着共同的诉求,往往相当抱团,能够产生影响。另一方面,这些人往往把养犬的正当性与不规范养犬的行为做混淆,形成一股强势话语,在社会上或者社区中能够为一些不规范养犬扰民行为做辩护,而多数不养犬或规范养犬者的声音,往往难以在社区中形成强有力的舆论制约氛围及要求加强养犬管理的社会氛围。关爱动物与不规范养犬的混淆所造成的价值观困扰,对社会厘清相关问题没有丝毫帮助。
从大的方面看,这涉及西方一段重要的观念转变期。上世纪60年代,西方新社会运动风起云涌,对社会造成相当大的冲击。几十年间,随着社会的转型变换,当年运动中的一些理念在很大程度上主流化,构成如今西方社会价值观中的一部分。其中包括女权主义、少数群体权利、动物权利及福利等。有些比较激进的动物权利理论,将动物权上升到与人权同等的位置,把动物权的观念泛化。这些观念通过全面的理论性阐发,吸引了不少追随者,形成了一些NGO组织,成为一种社会动员方式,在部分年轻人及非西方社会中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力。
动物权利理念的传播,当然对人们认知和爱护动物有某种正面意义,但同时也会助长一种不考虑社会环境制约,仅仅关怀动物的极端意识。这种意识也为一些不规范养犬的具体社会行为提供了并不适当的辩词。一些人认为上述理念是先进的,来为一些具体的、并不文明的行为做辩护。由此形成了理念与现实中的困扰,对严格管理和规范养犬行为形成某种压力。
从西方舶来的这些思潮,在社会现实中产生的作用和效应是复杂的,对类似的问题不能轻视,需要探究、给予厘清并认真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