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咸丰《兴义府志》编纂及其史料价值

2021-12-17 10:08张全晓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学报 2021年5期
关键词:兴义咸丰方志

秦 磊,张全晓

(1.贵州师范大学 历史与政治学院,贵州 贵阳 550025;2.贵州师范大学 国际旅游文化学院,贵州 贵阳 550025)

咸丰《兴义府志》编修于清道光二十一年(1841),由兴义府(治今黔西南地区)知府张锳主修、湖南著名修志专家邹汉勋主纂、江南生员朱逢甲删正,至咸丰三年(1852)乃成书七十四卷[1]。该志纂修历时十三年,体例严谨,资料丰赡,条分缕析,语言雅驯。梁启超在《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中将兴义、贵阳、安顺、大定、遵义五地府志(1)五部府志分别为道光《遵义府志》、道光《贵阳府志》、道光《大定府志》、咸丰《安顺府志》、咸丰《兴义府志》。列入清代“经名儒精心结撰或参订商榷”[2]的优良方志,称其“出学者之手,斐然可列著作之林”[2],可谓贵州“五府名志”。

咸丰《兴义府志》在贵州方志中纂修时间最久,又经贺长龄、林则徐等六位云贵总督,乔用迁等十四位巡抚、布政使、学政鉴定,故志书水平很高[3]。目前,学界对清代贵州方志研究尚未系统展开,且研究成果多聚焦于《遵义府志》与《大定府志》(2)遵义、大定两府志的相关学术成果有胡安徽《道光〈遵义府志〉的农学价值》(《古今农业》,2015年第4期)、黄鹂君《道光〈遵义府志·风俗志〉刍议》(《六盘水师范学院学报》,2016年第2期)、孔维增《道光〈遵义府志〉的朴学特点》(《中国地方志》,2018年第2期)、陈旭《道光〈遵义府志〉中平播战争史料价值探析》(《遵义师范学院学报》,2018年第4期),以及陈亭竹《道光〈大定府志〉研究》(2019年贵州民族大学硕士论文)。,而对咸丰《兴义府志》的关注较少,张新民教授在《贵州地方志举要》中对府志的编纂人员、主要内容进行了简要介绍,但囿于体例和篇幅的限制未深入展开[4]。谭德兴《论咸丰〈兴义府志〉中的竹枝词》(《贵州大学学报》,2011年第1期)和孟凡松《张锳方志思想略谈》(《兴义民族师范学院学报》,2017年第6期)两文,分别从文学视角和志书编纂的地方志思想进行研究,并未对该方志本身进行系统梳理。有鉴于此,笔者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该志书的编纂背景、体例特点以及史料价值作初步探讨,不当之处,以求方家指正。

一、咸丰《兴义府志》编纂背景

(一)清代方志编修的兴盛

清代是贵州方志编修的鼎盛时期。据《中国地方志总目提要》所统计,在七八百年的方志发展史中,贵州共编纂方志三百五十九部,其中宋代五部,元代十部,明代七十四部,清代一百八十二部,民国时期七十一部[5]。由此可见,清代所修方志占贵州历史时期所修方志一半之多。清统一局面出现以后,贵州疆域基本稳定,改土归流政策大体完成,政治上的稳定亦促进了社会经济文化的繁荣和地方的安定,因而方志编修自然兴盛起来。诚如贺绪藩在光绪《平越直隶州志》叙录中所言:“风会既开,宜有纪述。”[6]

清朝统一全国后为方便决策施政,促进社会稳定以巩固统治,下诏编修《大清一统志》,康熙十一年诏令“直省各督抚聘集夙儒名贤,接古续今,纂辑通志”,以备一统志纂修之用。清代贵州第一部省志康熙《贵州通志》即于次年成书,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再次“命臣工重修一统志,曾奉部牒咨查各省部邑志书,采风型俗,敦典明礼,备一代之掌故也。”[7]。由于大清一统志取材于各省编修的通志,加上乾嘉时期两次重修一统志和各省方志编纂的风潮,形成了全国各省编纂方志的高潮,《兴义府志》即是在清代志书编修兴盛的大背景下成书。

(二)兴义府地方文献记录断层

兴义府原称南笼府,清顺治九年(1652年)孙可望迎南明永历帝驻此,改名安龙府,顺治十五年(1658年)清军攻占后改名南笼所,后又改南笼厅,雍正五年(1727年)改南笼府,嘉庆二年(1797年)正式更名为兴义府,领贞丰州(治今贞丰)、普安县(治今普安)、安南县(治今晴隆)、兴义县(治今兴义)。

兴义府原有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李其昌所创修《南笼府志》八卷,《李其昌传》载:“南笼自设厅以来将百年,未有志;旧时《普安州志》《安南卫志》皆阙佚,《安南县志》草创未备,其昌乃撰《南笼府志》八卷,岁余而成。”[8]可知其纂修不及一年,成书仓促。道光二十年(1840年),知府张锳“初来守郡,见郡境山川奇秀,风气敦庞,士乐诗书,民安耕凿,冁然喜”[1],因而“考典章,览郡志”[1],发现李其昌所撰《南笼府志》中仅有八志而无表与列传,因其成书于乾隆年间已几近百年,兴义府所辖州县几经改隶,其疆域、制度、田赋多与以往不合,且该旧志仅志其府亲辖地,不包括所属各州县。与此同时,雍正九年(1731年)所撰《安南县志》、乾隆三年(1738年)所撰《贵州通志》、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所撰《普安州志》,加上《南笼府志》,均未记载乾隆至道光其间人事,兴义府已有近百年未曾续修旧志,使得地方文献记录出现断层。故道光二十一年张锳任兴义知府后,认为“旧志不可不增修”[1],遂以修郡志为己任,着手编纂新志。

(三)地方官员与学者积极参与

张锳,字又甫,一字春潭,直隶南皮(今河北南皮县)人,嘉庆十八年(1813年)举人,历任威宁州知县、遵义、兴义府知府,贵西贵东道总兵,其间任兴义府知府长达十三年。作为咸丰《兴义府志》的主纂者,张锳认为修郡志,乃“郡守责也”,自始至终亲任要务,负责具体编纂工作,于是自任增修,“取旧志删其繁,存其要,补其略,增其遗,分门别类”[1],又“出藏书万卷,博考纂辑,复询绅士,访父老,属草焉”[1],如此十年之间,数度易改,完成了长篇初稿。张锳学识素养深厚,除主纂《兴义府志》外,还曾短时间主修过道光《遵义府志》,因而具有丰富的主持编纂地方志的经验,王统在序中称其:“裕作史之学,擅作史之才,具作史之识,故考核详明,著作淹雅,论断精当。”[1]

清代地方志多聘请著名学者参与编纂。《兴义府志》初稿完成后道光十三年张锳即聘请著名舆地学者邹汉勋协同纂修。咸丰元年又聘江南学者朱逢甲质稿删正。《张公遗爱祠碑记》中称张锳“性好学,至老不倦,听政之暇,率危坐读书终日,以编纂志为务。”[9]可以推想他与邹汉勋、朱逢甲之间的合作应当很融洽。据《兴义府志·修辑协名》统计,贺长龄、林则徐等20人任监定,总纂1人,协修2人,分辑20人,采访41人,校对6人,缮写7人,参与纂修者共计97人,可见志书编纂人员配备之齐全,官员参与度之高[1]。《兴义府志》历时十三年乃成,主纂者张锳亲任其劳,协修学者和各级行政官员的积极参与是该志成书的保证。

二、咸丰《兴义府志》编纂体例及特点

清代方志学家章学诚在《与石首王明府论志例》一文开头谈到:“志为史裁,全书自有体例。志中文字,俱关史法,则全书中之命辞措字,亦必有规矩准绳,不可忽也。”[10]可见,志书体例尤为重要,不可忽视,是评判志书优劣得失的重要标准。

咸丰《兴义府志》采取两级分目体编纂,这种体例目以类归,层次清晰,结构严谨,能够较好的反应事物中的统属关系[11]。志中《凡例》载“卷首列总目,各卷之首又各细列子目,庶纲目秩然,易于省览”[1],其目的在于“览纲即知大旨,览目更悉源流。”[1]

《兴义府志》全志共七十四卷又首一卷,约六十万字,卷前附有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李其昌撰《南笼府志序》,贵州学政、翰林院编修黄统序以及兴义知府张锳自序。

首卷为御制,引用书目、图说。

卷一至卷四十六为志,下分为天文志一卷、地理志十卷、河渠志两卷、职官志一卷、学校志七卷、武备志一卷、赋役志四卷、经制志三卷、祠祀志三卷、营建志两卷、古迹志三卷、艺文志一卷、风土志三卷、物产志一卷、大事志三卷。

卷四十七至卷五十七为表,下分为职官表两卷、选举表、恩荫表、忠义表、孝友表、善行表、寿考表、烈女表、节妇表、贤妇表各一卷。

卷五十八至卷七十四为传,下分为名宦传、政迹传、武功传、乡贤传、忠义传、孝友传、文学传、良将传、隐逸传、善行传、艺术传、方外传、流寓传、孝女传、贞女传、烈妇传、节妇传各一卷。

咸丰《兴义府志》相较于乾隆《南笼府志》,“表、传既增,州、县兼志”[1],且因地制宜,根据兴义府之地方特色,于旧志所有天文、地理、秩官、赋役、营建、艺文诸志外,补河渠、学校、武备、经制、祠祀、古迹、风土、物产、大事九志。且旧志阙而未载的“地利道里、学额学田、试院试费、义学社学、兵制塘汛、经费驿铺、公所坊表之类”[1],都悉数补撰。志书由八卷增至七十四卷,看似繁多,然张锳《序》中认为自古方志“以简胜者,皆州县志也;以繁胜者,皆郡志也。”[1]《南笼府志》虽名为郡志,实则仅记载亲辖一地,其实质上相当于州县志,故可简记;而新修府志“兼载各属,事迹多,宜以详”[1],因而“卷多于旧,势有必然。”[1]该志于编纂体例上有以下特点:

(一)博众志之长

张锳于《序》中载:“昔宋朱长文撰《吴郡图经续记》,征引博而序述简;范成大撰《吴郡志》,典赡而不芜杂;罗愿撰《新安志》,自称为儒者之书,具有微旨;张淏撰《会稽续志》,多补正前志之讹阙。此四书,锳心向往之,愿学焉。”[1]由此可见,张锳在主导纂修该志的过程中,以上述四志为修志典范,博取四志之长,充分学习其中编纂精髓。

《凡例》载:“志者,史之流,体例有志,有表,有传;旧志无表、传。”[1]自古志书体例有志、表、传,而乾隆《南笼府志》只有八志而无表与列传,因而《兴义府志》仿宋周应合《建康志》体例,补撰表十一卷,列传十七卷;又因“明董斯张撰《吴兴备志》,皆征引古书,录其原文,有所考证,则附著其下。”[1]因而仿其体例,每“增修必引证群书,兼标书名,以明信而有征。”[1]

《兴义府志》不仅在整体结构上博取各优秀地方志的编纂优点,在志中各卷亦有所借鉴吸收,如:宋吕祖谦著有《大事记》,周应合《建康志》中撰有《年表》,袁枢撰《纪事本末》。《贵州通志》中亦立“本末”一门,因而仿其例在《大事志》立编年、本末二门,互补罅漏;又因“元徐硕撰《嘉禾志》,载碑碣多至十一卷,后人称之”,特立“古碑”一门,备志其处;此外,还有《河渠志》仿照宋高似孙《嵊县志》纪山水,增设“水道”一门;《地理志》仿照宋王存所撰《九域志》增设“屯寨”一门。以上均可见《兴义府志》深得众多方志体例编纂之精髓,而内化于本志之中。

(二)避众志之短

咸丰《兴义府志》在博取众志之长处的同时,又能力避其短。张锳《序》中指出古今撰志者约有十六病,兹将其概括如表1:

表1 《兴义府志》载撰志十六病

此十六病都是张锳对以往方志编纂缺陷的精深概括,针对此十六弊病,张锳手定义例,在修志中力求克服。因此,要求“征引必著书名,稽溯必详原委,采摭必求关郡,条目必求分明;访册不尽信凭,引书稍加裁节,俚言必去,晦语必艾,矛盾必无,论断必有,一事必互考,各说必并存,不崇尚异端,不滥存呓语”[1],务必修志达到“考核必求一是,予夺必餍众心”[1]。具体表现在文献引述必有所考证,不可臆想而谈;不可旁征博引与方志无关的材料;不可将采访资料直写成册,需有所剪裁;方志行文不可掺杂俚语,亦不可用故作艰涩;前后内容不可自相矛盾;考证文献不可以偏概全;方志编纂价值取向上不可倡导仙佛、鬼神等“异端”思想;不可通篇广载诗文,类同文献汇编;不可过于夸饰以致失信等。

例如,针对方志“于《艺文志》广载诗文,动盈数卷。连篇累牍,几同文选”[1]这一通病,《兴义府志》“仿宋范成大《吴郡志》例”[1],择其诗文与府县相关者,分载于各卷之中,而“艺文志”则“仿《汉书·艺文志》例,仅载书目”[1],再仿陈振孙之《书录解题》例,“载明撰人,间缀一二语以明其书大旨”[1];又如“汉、晋诸史,于《地志》必载各郡户口之数”[1],由此可见当时人口之盛衰,而“后人撰史,删而不载,通儒非之”[1],因而《兴义府志》于《赋役志》增设“户口”一门,以丰富志书体例,保留珍贵史料。

三、咸丰《兴义府志》史料价值

李泰棻所著《方志学》一书开篇即说:“地方志,即地方之志,盖以区别国史也。依诸向例,在中央者谓之史,在地方者谓之志。故志即史。”[12]可见,方志即是地方之史,是记载了特定行政区域历史、地理、社会风俗、物产资源、经济文化等方面的综合性资料文献,具有突出的地方性、编纂的连续性、内容的广泛性、记载的多样性、鲜明的时代性等特点。

咸丰《兴义府志》一书凡七十四卷六十万字的篇幅,从政治、经济、文化、地理、民俗等多个方面记载了黔西南地区上迄秦汉,下迄清道光末年以来发展历程,为研究黔西南民族地区的历史变迁提供了宝贵的资料。咸丰《兴义府志》于清代贵州府志中编纂时间最久,成书于《贵阳府志》《大定府志》《安顺府志》三部优秀府志之后,博取众志之长以避众志之短,且考证精心,征引典籍繁富,引用古籍文献多达五百一十七种,因而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笔者限于篇幅,不能一一讨论,故着重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社会经济史料价值

首先表现在人口史料记载方面。咸丰《兴义府志》于《赋役志》增设“户口”一门,“考兴义全境户口,《通志》(3)指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贵州巡抚卫既齐主修《贵州通志》。载原额仅户一万七千五百有奇。今考之户口册,户则七万九千五百有奇,口则二十八万一千九百有奇,二十倍于旧,生齿可谓日蕃矣。”[1]可知自康熙至道光兴义府人口增长之快,亦反映了贵州人口在清代的增殖是一个高峰。“户口”一门详细记载了兴义府及其下辖州县自清朝康熙时期到道光末年近两百年的人口情况。每地人口统计与《贵州通志》《黔南职方纪略》以及《黔南识略》之户口记载相比较,以反映历史时期各地人口增长情况,如记兴义县户口,《纪略》载:“兴义县统计客民七千三百四十六户”[1],《识略》载:“兴义县一万五百七十五户”[1],《兴义府志》据其时户口册考证:“汉、苗共八千九百四十九户,四万五百六十二口”[1];又记安南县户口,《通志》载:“原额户口三千四百八十六户”[1],《兴义府志》据其时户口册和《编查汉苗保甲册》考证,安南县实有汉苗“一万七千一百五十一户,六万二千九百四十九口”[1]。可见其中汉民苗民兼记,记载详尽,殊为难得,为我们研究清代黔西南乃至贵州地区人口数量、分布、变化提供了珍贵的资料。

其次为物产史料记载方面。兴义府地处黔省西南,物产资源丰富,卷四十三《物产志·土产》将境内物产分为谷属、豆属、蔬属、瓜属、货属、竹属、木属、卉属、果属、药属、禽属、兽属、鳞属、介属、虫属各十四类。对各类物产别名、形状、产地、用途均做详细介绍。以水银这一货属特产为例,“土产”一门详尽记载了兴义府全境之水银产地及其历史变迁,其中以“普安县烂木桥厂”“贞丰州回龙湾厂”“册亨之乐繁水银厂”[1]三地产量最大,并附陆祚藩著《采水银说》和贵州巡抚田雯著《炼水银说》两文,以记载水银采炼之法。又《赋役志·税课》载:“全境税课,以水银、雄黄为大宗”[1],“水银课银,一千五百两有奇”[1],说明清代兴义地区水银储存开采量很大,是该地税课主要来源之一。这部分记载清代兴义府水银开采和水银业发展史料之丰富,对研究清代兴义府水银业发展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

(二)民族民俗史料价值

清代兴义府地处黔省西南部,地域广袤,辖地内汉苗杂居,语言风俗各异。咸丰《兴义府志》中《风土志》详细记载了清代黔西南地区的风土人情,对其四时节序、婚嫁丧葬以及各少数民族种类、习俗、方言等都所有涉及。

卷四十《风土志·风俗》记载兴义府四时节日风俗,颇为详尽。元旦、上元、端午、冬至、除夕诸节“皆祭神祭祖”[1];中元节“朝暮祀祖,夜焚楮衣”[1],谓之“烧包”;清明节祭墓,以纸钱挂墓上,谓之“挂青”;元宵节“城中观灯遨游,漏下三四鼓不绝”[1],谓之“游百病”,寓意游元宵,则百病消;又于“二月初行春傩以逐疫。三月初将祈灵于东岳之神”[1],三月初三、六月初六、九月初九祭祀土地神。

卷四十一《风土志·苗类》记载兴义府各少数民族种类及其习俗。“黔苗种类甚多”[1],而兴义府全境共有仲家苗、侬家苗,花苗,白倮亻罗,黑倮亻罗,僰人,老巴子七种,皆为“耕田纳赋”之熟苗也。例如记载仲家苗之民族风俗,“每岁三月初三宰猪牛祭山,各寨分肉,男妇饮酒,食黄米饭”[1],“六月六日栽插已毕,其宰祭分食如三月然,呼为更六六”[1],婚姻则于春月跳舞而求偶,用彩布编成花球投向心仪之人,谓之“孟春跳月”[1],丧则“屠牛召戚友,以大瓮储酒,执牛角灌饮”[1],葬则“用棺,以伞盖墓上,期年而火之。”[1]这反映了该少数民族热闹的节日风俗,自由的婚恋观以及具有民族特色的丧葬仪式。

清代兴义府之“郡民多明初卫官屯军之后,来自江南”[1],其语言“平正轻清,闻者易晓”[1],而境内诸多少数民族其语言“颇难猝辨,非译不通”[1],因此作者将方言、苗语分类通译以备核考。卷四十二《风土志·方言》分类详载了仲苗语、青苗语、白苗语、倮?语以及兴义地区方言。每类又以天文、地理、称谓、身体、居处、衣物、饮食、器用等划分。以“称谓”一类为例,方言称父曰“爹”,母曰“妈”,祖父曰“爷”,祖母曰“太”[1];仲苗语称父曰“播”,母曰“米”,祖曰“包”,祖母曰“夏”[1];青苗语称父曰“巴”,母曰“埋”,祖曰“告”,祖母曰“海乌”[1];白苗语称父曰“姐”,母曰“奶”,祖曰“阿又”,祖母曰“阿抱”[1];而倮?语则称父曰“爹”,母曰“阿密”,祖曰“普阿莫”,祖母曰“普阿婆。”[1]可见各民族语言各异,各具特色。

咸丰《兴义府志》保存了大量黔西南地区的民族民俗史料,对我们研究清代黔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风俗习惯、民族语言以及一系列历史文化问题有着十分重要的价值。

(三)金石碑刻史料价值

咸丰《兴义府志》卷三十八《古迹志》中特立“古碑”一门,按照地域范围将碑刻文献分为“兴义府古碑”“兴义县古碑”和“安南县古碑”,并详备记载各碑立于何处,将各碑文分别载于各志之中,保存了大量已经散佚的金石碑刻史料。据笔者统计,咸丰《兴义府志》共载各类碑刻三十六通,据其碑文内容可分为告示类两通、营建纪事类二十七通、墓志纪念类七通。

告示类:“禁伐山石示碑”“禁绝塘水示碑”。此两通碑刻皆为张锳在任时所立,例如“禁伐山石示碑”记载了兴义府“自来烟峦无恙、山骨皆奇”[1],当地士绅为保护山地环境而“佥请禁伐山石”[1],故张锳在任时特立此碑禁伐山石,以“长保云根,爱护而添螺翠。”[1]

营建纪事类:“创建十一城碑”“修兴义府南路碑”“铁索桥碑”“重修盘江桥碑”“重修盘江桥碑”“重修铁索桥碑”“江底官渡碑”“招公堤碑”“建南笼厅学文移碑”“重修兴义府学宫碑”“重修安南县学碑”“劝捐迁建贞丰州学文碑”“安南学三田碑”“安南学田科贡田碑”“义仓碑记”“城隍庙碑”“东岳庙碑”“兴义县文昌阁碑”“安南县重修汉寿亭候庙碑”“修城隍庙碑”“兴义府修玉皇阁碑”“玉皇阁铸像碑”“玉皇阁石墙碑”“修玉皇阁路碑”“重修玉皇阁碑”“临道使者碑”“修饮马池碑”。此二十七通碑刻明清皆有,详尽记载了兴义府历史时期所辖区域内府城、桥梁、学宫、学田、寺庙等建置的创建、重修、运营情况,为研究清代黔西南地区的建置变迁、学院教育以及地方信仰留存了丰富的史料。

墓志纪念类:“十八先生祠堂碑”“安笼总兵兰公去思碑”“明十八先生成仁处碑”“奉政大夫曾公神道碑”“光禄大夫都督同知景公墓志碑”“二景先生墓志碑”“景君墓志碑”,共七通。此七通碑刻内容涉及明清黔西南地区的部分任职官员、武将。其中“十八先生祠堂碑”与“明十八先生成仁处碑”记载了南明永历朝十八位殉难大臣之事,亦为研究南明史保留了珍贵史料。

四、结语

咸丰《兴义府志》的主纂者张锳在自序中感慨:“甚矣其难也,锳之心力瘁于此书矣”[1],并自信此志书“于旧志稍有微功,于兴郡非无小补者也”[1],此话实非溢美之词,而是切合实情。从整个清代贵州方志编纂情况来看,咸丰《兴义府志》编著于《贵阳府志》《遵义府志》《大定府志》《安顺府志》四部清代贵州名志之后,在“五府名志”中纂修时间最久、成书时间最晚,故能吸收各家之长并有所创新。从清代黔西南地区方志编修来看,咸丰《兴义府志》亦是黔西南地区体例最为完备,卷次最多,编纂时间最久的方志,其内容上涵盖了清代兴义府社会、地理、政治、经济、人物、风土、物产等各方面资料,于清代贵州所编地方志中可与郑珍、莫友芝著《遵义府志》相媲美,对于研究黔西南地区的历史地理文化有着极高的学术价值,值得后人学者为之深入挖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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