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香港文化语境中的港粤《小说林》说部翻译

2021-12-16 02:54徐婷
华文文学 2021年5期

徐婷

摘 要: 《粤东小说林》《中外小说林》《绘图中外小说林》的编排结构相仿,具有显而易见的连贯性。三种刊物的编者均系晚清革命派黄伯耀、黄世仲,办刊旨在借助小说实现社会教化,面向中下层群体开展政治宣传。《中外小说林》被认为是现存最早的香港文艺期刊。在黄氏昆仲看来,说部翻译意义重大,中国的自著小说须“乞灵”于小说译本。以此为逻辑起点,三刊登载了大量小说译本,译者多选择归化的翻译策略,使用符合刊物目标读者阅读习惯的表述形式。三刊的翻译实践,涉及“侦探”“离奇”“艳情”等多种小说类型,体现出向市井阅读趣味的贴近,以刊物所刊载的侦探小说译本为焦点,可见近代内地与香港文化语境的差异。

关键词:近代香港;文艺期刊;说部翻译;归化翻译;侦探小说

中图分类号:I20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677(2021)5-0006-12

在晚清思想界急剧的动荡分化中,革命派与维新派充分利用香港报刊进行宣传活动,争夺阵地。1900至1911年间,兴中会、同盟会在香港兴办的报刊甚众,革命派报人总结在港积累的办报经验,选择以文艺为宣传革命之利器,在这样的背景之下,专事文艺的港粤《小说林》应运而生。

本文所称港粤《小说林》,指《粤东小说林》《中外小说林》和《绘图中外小说林》这三种前后相继的近代文艺期刊,其编者和主要作者均为黄世仲及其兄黄伯耀。三种刊物均系旬刊,其办刊宗旨一致,编排结构亦相仿:开篇为“外书”,主要为与小说相关的论说;其后乃自著小说及翻译小说;最后是粤方言文学作品。鉴于三种刊物具有显而易见的连贯性,故合而论之。港粤《小说林》的出现,横向受港报“谐部”的影响,纵向则受到晚清时期内地文艺期刊的影响。

一、世风迁移与港粤《小说林》的刊行

近代香港期刊文艺的嬗变过程,大略可以勾勒为:先有散见于报刊的文学作品;然后产生带有文学性质的“专栏”;之后出现报纸“谐部”;最后出现专门的文艺期刊。概括起来,就是“渐有文艺期刊之专门”。与附丽于报纸的“谐部”相比,以文学为主要内容的近代香港文艺期刊显然姿态更为独立。

一般认为,最早的香港文艺期刊是阿英在《晚清文艺报刊述略》提到但并未亲见、可能创刊于丁未(1907)年一月的《小说世界》①,该刊现似已无存。实际上,《粤东小说林》首期出版于丙午年(1906)八月二十九日,比《小说世界》更早,不过,之前的研究者多认定《粤东小说林》系在广州出版,次年易名为《中外小说林》并迁至香港,也就是说,将《粤东小说林》直接处理为一种广东刊物,未将其编入香港文艺刊物的序列。《粤东小说林》的地域归属确实稍显含混,如以“出版”的概念而论,应包括编辑、印刷、发行诸要素,《粤东小说林》《中外小說林》《绘图中外小说林》三种刊物皆设有“香港分局”,自《粤东小说林》起,刊物既已确定了以“香港分局”为中心的出版模式,在港完成编辑、订阅、财务结算等核心业务。

香港《少年报》曾在丙午年(1906)八月初七日为《粤东小说林》预热而刊发“出世广告”,其中提到“总发行所,省城十八甫;分局,香港荷李活道。”②此时《粤东小说林》尚未面世,但已确定会在香港荷李活道设“香港分局”,这处分局并非虚设,《粤东小说林》征订在此完成,“本报第一期经于八月二十九日出版,倘邀[要]赐阅请则[到]荷李活道九十二号宝云楼二楼挂号或嘱《少年报》代挂号即可,此布。《粤东小说林》披露。”③杂志刊发的《催收报费要告》也提到“本社出版迟滞,皆因手民担误,今已改良,尽将若辈淘汰,务如期呈阅,以饷诸公雅爱,惟现际岁暮尚多未交报费,兹陆续饬伴携单,领到请早赐交至,海内外阅报及代理诸君,亦望一律从速寄港分局为祷”④。由此可见,该刊实际的通讯地址、财务结算均在香港,说明“香港分局”(而非位于粤东省城的“总发行所”森宝阁)不仅是杂志社对外联系的窗口,也是业务开展的中心。在《粤东小说林》上刊登广告的公司,地址均在香港,亦可见办刊中心主要在香港。此外,该刊物主要编者之一黄世仲赴港后,曾在荷李活道居住⑤,《粤东小说林》“香港分局”设在此地,可能与此亦不无关系。

《粤东小说林》的编辑完成于香港、“总发行”则委托给了在广州的森宝阁。从刊物改称《中外小说林》后刊登的发行、代理处所情况来看,森宝阁不再承担《中外小说林》的“总发行”之职责,而只是刊物散布在港、粤、澳(后来逐渐拓展至南洋的新加坡、小吕宋和北美的旧金山等地)的众多发行、代理机构之一,但“香港分局”的设定并未改变,该处分局功能与《粤东小说林》时期基本一致,承担通联等核心业务。

即使将《粤东小说林》简单地认定为广东刊物,而仅自《中外小说林》起处理为香港刊物,创办于丁未(1907)年五月的《中外小说林》仍系现存最早的香港文艺期刊,其时间早于丁未年(1907)十二月创刊的《新小说丛》。

港粤《小说林》现存三十期,分别为《粤东小说林》三期(第三、七、八期),《中外小说林》全部十六期,《绘图中外小说林》十一期(第十七、十八期及第二年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十一期)。

《粤东小说林》自丙午年八月二十九日(1906年10月16日)起发行,“定期逢九出版”⑥。首期暂未见存世,现存最早一期为第三期,封面署出版时间为“丙午年九月十九”(1906年11月5日),《粤东小说林》停刊时间不详,现存最末一期为丙午年十一月九日(1906年12月24日)出版的第八期。

《中外小说林》第一期在丁未年五月十一日(1907年6月21日)出版,“定期逢一出版。……全月三册。阅费四毫。零售每册毫半。”⑦发行十五期后,刊物为“公理堂”顶受。在《绘图中外小说林》刊登的落款为“公理堂《绘图中外小说林》”的《快看快看绘图中外小说林出版广告》之中,提到“本堂顶受《中外小说林》,将原招牌改为《绘图中外小说林》开办”,“其未经发出之第十六期,即于十二月初十日出版”,“本堂于十二月初五日经已交易清楚”⑧。落在新旧交接之际《中外小说林》的第十六期未易名,此期以后,刊物更名为《绘图中外小说林》。易名后的首期、次期,在封面分别标注为《绘图中外小说林》第十七、十八期,此后则标注为《绘图中外小说林》第二年第某期。《绘图中外小说林》最初两期为逢五出刊,第二年则改为逢十出刊⑨。终刊时间不详,现存最后一期为第二年第十一期,据研究者推测,刊物可能在此后不久即告终刊⑩。

港粤《小说林》的编者及主要作者黄氏昆仲为广东番禺人,兄弟二人早年曾赴南洋谋生计,期间一道加入尤列在南洋创办的兴中会外围组织中和堂。后来,先后返回国内,在香港从事革命活动,参与革命报刊的编创工作。黄氏昆仲到港初期,深受革命派报人郑贯公影响,并在郑贯公英年早逝之后,延续并发扬了他的办刊思想,致力于在香港腾挪出宣传的空间。

在《少年报》于八月初七日为《粤东小说林》发行造势而刊登的“出世广告”中提到:

小说一道,离奇变幻,体用兼赅,最宜于今日社会,泰东西各国,至奉为教育专科,其价值可见。近世纪中国人士,沐染新风,稍知小说之益,故东京上海亦有说部丛书等问世,唯吾粤缺如。同人等深以为憾,爰组织此社,特聘出色小说家多人,分门担任。或著述近事,或翻译精本,如冒险,如侦探,如艳情,错综杂出;或章回,或短篇,或传奇,务臻美善。……以飨我同胞,以导引文明,启迪社会为方针。

香港《少年报》的主编亦为黄世仲,广告中所云,可谓直切《粤东小说林》办刊宗旨。在晚清的历史语境中,文人对文学作品价值的评价,发生了由“传世”向“觉世”的转变。黄氏昆仲反复强调小说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所具有的重要性,“一代之文学。视风气为转移。风气之所趋。总以捷于开发上中下流社会者。其感人为至易。则小说其近之矣。”“一代文风之所趋,当视夫社会所宗尚。则犹今视昔,以騐将来,敢决自今以往,为灌贯知识计,势将敝屣群书,而小说于社会上之位置,其将为文坛盟主哉。”郑贯公曾指出,若论及开启民智,尤以面向下层社会的工作最为艰难:“开智之道,开上流社会易,开下流社会难,报纸为开智之良剂”,港粤《小说林》与郑贯公所创办的报刊旨趣近似,均以“启发人群”为目标,积极服务于革命宣传。港粤《小说林》的编者选择“小说”作为刊物的主题,本身就包含着面向社会中下层开展宣传的意图。而通过开办小说杂志实现社会教化的最终目的,亦明白地指向民族革命:

吾国丁此时代。小说潮流之澎湃。风气正盛。今日大茁其萌芽。异日必丰其效果。著小说者。形容其笔墨。以启发人群。阅小说者。曲体其心思。以宏恢志愿。于学校植其基础。即举国受其陶镕。将来汉族江山。如荼如火。安知非今日编辑小说鼓吹之力也哉。又安知非敝同人创办小说林希望之偿也哉。

1903年“苏报案”发生之后,内地的报刊监管政策日渐收紧,香港作为晚清革命派宣传基地的意义更显重要。港粤《小说林》的出现,说明读者群体更趋成熟,革命派报人对读者阅读好尚的把握也愈见精准。

二、港粤《小说林》的小说翻译实践与相关理论建设

戊戌前后,梁启超等人以《时务报》《新民丛报》《新小说》等刊物为中心,经营维新话语,引发了诗、文、小说诸体裁创作理念的更新,尤其是在小说方面,梁启超称,“今日欲改良群治,必自小说界革命始;欲新民,必自新小说始。”将小说的社会教化功能推向极致。黄世仲在年少时曾与梁启超为佛山书院的同窗,后来却选择了不同的政治道路,就立场而言,以梁启超为代表的维新派与黄氏昆仲所在的革命派是对立的,在丁未(1907)年九月廿一日出版的第十四期《中外小说林》上,甚至登有班本《梁启超被打》。不过,这并不妨碍双方对于小说的社会教化作用有着近似的认知。

晚清革命派报人对译介异域小说的重视,实际上也受到了维新派的启发。郑贯公早年赴日期间,一度供职于《清议报》,该报所倡之“译印政治小说”显然对他不无影响,他曾亲执译笔,将德国作家席勒所作历史剧《威廉·退尔》的日本译本,编译为十回本政治小说《瑞士建国志》;席勒的另一部爱国历史剧《奥尔良姑娘》,也曾被冯自由(署“热情爱国人”)编译为章回体的《贞德传》,在《开智录》连载。黄氏昆仲亦充分意识到翻译小说的重要意义,在前述《少年报》所刊《粤东小说林》发刊广告里既有“同人等深以为憾,爰组织此社,特聘出色小说家多人,分门担任,或著述近事,或翻译精本。……”之说,可见,译介异域小说在创刊之前便已是题中之义。后来,刊名又由“粤东”转为“中外”,似也含通过中外对照、促进小说发展的意图,或亦有更为强调“迻译”之意。

翻译小说是港粤《小说林》的大宗,现存三种刊物每期皆有翻译小说刊载,所刊共十二部,其中有长篇连载,亦有单期刊毕的短篇。港粤《小说林》所刊翻译小说带有明显的“世俗化”趣味,投合了晚清港粤中下层社会群体的阅读好尚。编者所标识出的各名目下所涉及的小说分别为:“冒险小说”有《美人计》(连载,存三章/回)、《黄钻石》(仅刊一章,未完成,后未接续);“侦探小说”有《梨花影》(连载,存二节)、《毒刀案》(连载,存二十一章/回)、《狡女谋》(连载,存十九章/回)、《加道会》(连载,现存一期,未注章、回或节次);“艳情小说”有《难中缘》(连载,存十四章);“离奇小说”(或“第一离奇小说”)有《匣里尸》/《匣里亡尸记》(連载,存九章)、《捉鬼》(连载,未分章节,存二期)、《狡窃》(单期)、《狡骗》(单期)。在上述译本之中,现存最早的系出现在《粤东小说林》第三期上的《美人计》(署“著者玛利士雀庐 树珊译意 拾言润词”)第三回“被贼击马失图籍 扮男装貂氏伴行踪”以及《加道会》(署“张公勇译意 亚斧润词”)。《粤东小说林》第三期系目前所见最早的一期存刊,《美人计》《加道会》均系连载,如以《美人计》第三回出现在第三期为起点,向前逆推,则该连载小说首回极有可能刊于《粤东小说林》首期。

港粤《小说林》翻译小说的源语文本多来自英国或美国,或与香港此时为英国殖民地,通英语者相对易见有关,香港华洋杂处,中、英语言的接触再所难免,考虑到语言环境,近代香港在英文译者的培养方面,与内地同期相较确有优势。

通过《中外小说林》创刊号《小说林之趣旨》所附当期小说简介,可一瞥该刊翻译小说的风貌:

侦探小说 毒刀案

斐加士雄原著 亚猛译意 公裕润辞

是书为英国有名小说家斐加士雄原著。思想之奇巧。文笔之曲折。变幻离奇。不可思议。社员亚猛公裕合译。于原著本来面目。不爽分毫。其描摹侦探之精神。与词藻之丰富。诚小说中杰作也。

冒险小说 黄钻石

沙智仁原著 伯奇译述

社员伯奇。酷嗜小说。特搜得英人沙智仁原著此本。暇时辄译述片叚。以资谈助。其笔墨之奇妙。冒险之精神。洵为有目共赏之作。今特附刊。以供同好焉。

《中外小说林》第二期相应栏目除继续介绍《毒刀案》外,另对新开连载的翻译小说《难中缘》稍作介绍:

艳情小说 难中缘

楷褒扶备原著 厉剑四郎译

厉剑四郎游学东瀛。昨以此书邮寄。嘱附印行世。书中写爱情处一缕缠绵。如春蚕之缚茧。其第二章后事迹之离奇。词笔之简洁。真令阅者手不忍释。兹特先行刊出。虽有佳作。亦俟全书印竣。再接刊焉。

上述简介,均着力于强调所刊翻译小说内容的“奇巧”“离奇”,基本顺应了刊物的定位,从译本的趣味来看,港粤《小说林》并未因袭《新小说》直接強调译印小说之政治意义的经验,而是致力于生产契合中下层读者接受水平的译本,这一差异,与其说与革命、维新两派的政治立场歧异相关,不如说与港粤《小说林》与《新小说》的编者对刊物读者群体的不同期待相关。

就翻译模式而言,为港粤《小说林》所挪用的模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合译,完成翻译的过程类似“林译”,即,先由懂得外文的译者对源语文本进行译意,再由精通汉语的另一人对初译本加以润色,二者合作生产译本,以合译模式生产的译本有:

《美人计》

著者玛利士雀庐 树珊译意 拾言润词

《毒刀案》

英国斐加士雄原著 亚猛译意 公裕润辞

《狡女谋》

著者美国连著贻 勇夫译意 老奕润辞/词

《匣里尸》/《匣里亡尸记》

著者英国希路 亚猛译述 愚公润辞

《加道会》

张公勇译意 亚斧润词

《狡骗》

俊叔译意 愚公润词

合译模式中“润笔”“润辞(词)”角色的承担者,其作用就在于驯顺文本,使其表述易于为国人所接受。在港粤《小说林》之中,另一种常见的翻译模式是由一位译者独立承担翻译过程中的全部工作,采用这一模式生产的译本有:

《梨花影》

英国雅纪祈连著 公勇太郎译

《黄钻石》

英国沙智仁原著 伯奇译述

《难中缘》

英国楷褒扶备原著 厉剑四郎译

《捉鬼》

水共六郎译

《狡窃》

公勇译

经过译意、润色二次加工的合译和独立翻译,均为晚清常见的翻译模式,在港粤《小说林》刊载的翻译小说里,用合译模式生产的译本远多于译者独立完成的译本。

返回晚清文学翻译的现场,异质文化的冲突与协商在所难免。港粤《小说林》所刊发的翻译小说,在语言方面仍存在对此期中国读者阅读习惯的刻意迁就,以《加道会》中人物加道、器伦的对话之局部为例:

加道曰。夫人究以何物作按。而彼允假以赀。

器伦行近而细语曰。山杜性爱珍玩。足下想亦闻之。妾有一宝匣。乃妾家四百余年之珍藏物。妾父爱妾出阁时。与以压奁。妾视之不啻赵璧。今以舍弟故。不得不暂时质诸山杜。彼已允回家取银与妾。妾与约明日携宝此。敢烦足下为中保。携匣往渠家。而取回五千磅。该项妾已订明。不要银单。要英金。或现银。盖恐持券到银行取银。为妾夫所觉。

《加道会》译本的连载现仅见一期,就这部分内容来看,确可得见侦探小说的特点,比如,以非官方人员的推理作为推动情节发展的动力等,但其文辞之雅驯,甚至超过了古代白话小说。与《加道会》类似,在《粤东小说林》连载的“冒险小说”《美人计》也是合译模式下产生的译本,其译文遣词造句亦体现出强烈的“归化”倾向,以其第三章“被贼击马生失图籍 扮男装貂氏伴行踪”中女主人公貂禅麻发现马洵安遇袭时的文段为例:

却说貂蝉麻。瞥见黑影之际。恨不能天生两翅。直入屋内。以观察情状。遂由骑楼转至。时壁上自鸣钟。短针恰指十一度。厅中挂灯。一火。貂注视。见案上传递名片之小银盘犹在。火炉架。所陈列各骨董玩物。亦无少欠失。貂自语道。倘这黑影。是妙手空空儿者。他怎么一件贵重什物也不移动。到是件奇事。

在《美人计》的翻译过程中,承担润色职能的“拾言”,即为刊物编者之一黄世仲。承担前述《加道会》“润词”任务的“亚斧”,即王斧,亦为活跃的革命派文人,丙午(1906)年七月十三日,王斧开始在黄世仲主持的《少年报》上连载小说《醋海波》(署“亚斧”)时,曾特在篇首说明:“贯公逝,而《有所谓》亡。《有所谓》亡,而亚斧之小说得以藏拙。今者,同志黄君,复命从事说部,而亚斧之小说,又觉献丑,献丑于《少年报》矣。”可见,王斧与黄世仲系同道中人。黄世仲、王斧的润色,显然能体现出刊物在小说译本风格操控方面的总体导向,亦即,倾向于生产切近晚清港粤市民阅读习惯的译本。

即使是采取译者独立完成的翻译模式所生产出的译本,也呈现出典型的归化趋向,以署为“英国楷褒扶备原著 厉剑四郎译”的“艳情小说”《难中缘》开篇交代出场人物的文段为例:

英人蔑打男爵。性悭吝。办事谋定后动。有老成人之誉。祖若父素拥厚资。世居柯利威园。为该处著名殷户。蔑打弱冠时。父母亡过后。性喜游猎。不事家人生产。家渐中落。惟所畜猎犬及良马。与祖若父无异。生平宁薄于自奉。不肯稍减一犬。一马。

无论采用何种翻译模式,源语文本与译本在字句细节上能否严格地、工整地形成对等关系,并不为港粤《小说林》的译者所关心,是故多有“译意”“译述”之说。也就是说,如晚清的众多小说杂志一样,港粤《小说林》不以“直译”为追求,并不特别强调跨语际实践中语言对等的精确性。译者根据译入语文化的习惯,对源语文本进行加工、变形,使用类乎中国传统的表述形式,以提高彼时市民阶层对译作的接受程度。

以章回的旧瓶装域外小说的新酒,也是港粤《小说林》的译者常用的方法,以现存章节最多的《毒刀案》为例,其各章题目皆近乎章回,如《中外小说林》第一期所刊第一章“跳舞场知交评美妇 渣文术巡警瞥死尸”、第二回“述新闻记者详论说 审疑案警察录供词”、第三章“质颈环债主思贷欵 拾草帽侦探究疑团”,有些标题的对仗虽不甚严谨,但总体上可以看出译者存在通过对源语文本进行扭曲以适应读者阅读习惯的意图。

迻译而来的小说固然有推进社会文化发展的作用,但其源语文本的生产环境毕竟是异质的,对于汲汲于开拓民间市场、努力对中下层社会形成影响的刊物而言,为了迁就读者而采用“归化”的翻译策略,无疑是极有必要的。

除不遗余力地刊载译作以外,港粤《小说林》的编者还在“外书”栏目中积极展开对说部翻译的评价。港粤《小说林》的“外书”系专篇论说,除《中外小说林》前五期无“外书”外,现存港粤《小说林》其他各期均有此栏目,目前可见的“外书”共二十六篇,其中,仅黄伯耀所作之《烟界嫖界两大魔鬼与人群之关系》(署“公”)一篇与小说无关,其余均为围绕小说展开的论说。从现存“外书”来看,这一栏目的作者一般为黄伯耀或黄世仲,二人所作数量几乎各半。两位作者观点近似,所撰“外书”内容相互呼应,合力建构出彰显刊物旨趣的评价体系。黄氏兄弟皆具有小说作者的身份,尤其是黄世仲,先后创作了多部作品,是相当高产的作家,他们撰写的小说专论,多从小说自身的创作规律入手论小说,而不流于对愿景的勾勒,这一点,与不惯作小说的梁启超是有显著区别的。

黄世仲(署“世”)在《绘图中外小说林》第二年第四期发表的有关翻译文学的专论《小说风尚之进步以翻绎说部为风气之先》,系港粤《小说林》编者关于推广翻译小说之现实意义的集中阐述。文章开篇即对外国小说的社会教育功能扼要做出评价,随即对西风东渐以来翻译实践略作回溯,指出翻译的主要对象曾为西学,“吾知为繙绎西书者之功用大矣。良以开通时代。势不能不扫除隔膜者而使之交通。知其风俗。识其礼教。明其政治之源流。与社会之性质。故译书尚焉。”但是,在开通民智一事上,仅靠引入西学是不足的,出于“瀹导社会”的目的,外国小说也应成为翻译的重点,参与到形塑晚清公共知识的过程中,“彼声光电化政衍历史宗教之书。可以开通上流士夫。而无补于普通社会。就灌输知识开通风气之一方面而立说。则一切群书。其功用诚不可与小说同年语也。……择其著名小说。足为社会进化之导师者。译以行世。”以翻译小说为先导,中国的自著小说也将得到长足的发展,“先以译本诱其脑筋。吾国著作家于是乎观社会之现情。审风气之趋势。起而挺笔研墨以继其后。观此而知新风过渡之有由矣。”“初求进步。继求改良。欲导社会以如何效果者。即为如何之小说。就阅者之眼光。以行其笔墨。古之文字艰深者则浅之。古之寄记于仙佛神鬼者去之。以张小说之旂帜。”在黄世仲看来,“繙绎者如前锋。自著者如后劲。”译介域外小说仅仅是推动我国小说嬗变的必经之路,在国人自著小说渐趋成熟后,“译本小说之盛。后必不如前。著作小说之盛。将来必逾于往者。”翻译说部不过是在初级阶段必须采取的手段,原创小说的进步,是黄世仲等人的更高追求。

在港粤《小说林》的“外书”栏目中,美国的《英雄救世》、英国的《航海述奇》、法国的《殖民娠喻》、日本的《佳人奇遇》、德国的《宗教趣谭》等翻译小说,与《水浒传》等中国古典小说一样,被黄氏昆仲多次引为例证,现仅举其中两例:

迩来风气渐变,观各国诸名小说,如美国之《英雄救世》、英国之《航海述奇》、法国之《殖民娠喻》、日本之《佳人寄遇》、德国之《宗教趣谭》,皆藉小说以振国民之灵魂,甚至学校中以小说为教科书,故其民智发达,如水银泻地,自文明东渡,而吾国人亦知小说之重要,不可以等闲观也。

美国之英雄救世也。英国之航海述奇也。法国之殖民娠喻也。日本之佳人奇遇也。德国之宗教趣谭也。诸如此类。各国学校中。无不珍璧视之。甚而奉为教科书之圭臬。

柴四郎、福禄特尔(伏尔泰)等小说家,亦常被黄氏昆仲在“外书”中列为典范。关于翻译小说价值的肯定性评判,散见于多篇“外书”之中,在黄氏昆仲涉及翻译小说的论说中,“乞灵”这个词被反复提及,如:

乃易其浸淫四书五经者,变而为购阅新小说,斯殆风气之变迁使然欤?惜夫前著无多,今日尚多乞灵于译本耳。

小说之著述。大都乞灵于译本者为多。吾国文人之苦心孤诣。负小说名誉。受欢迎于社会者。尚滥觞而未汎。

初亦乞灵译本。以鼓风潮。渐而思想发达。人材蔚起。知小说与现象社会有密切关系。乃殚力小说。著作日多。

迩来风气渐变,皆知外国得小说之功效,且编以为教科书。吾国知之,而小说界遂寖盛焉。始也乞灵于译本,继也著作,相因而发达。

吾国小说之发现于世界上。为时最早。至于今日。小说著作。虽日就隆盛。尚必乞灵于各国名作之译本。以为吾国人增长小说智慧之导引线。

二十世纪开幕。为吾国小说界发达之滥觞。文明初渡。固乞灵于译本。迄于今。报界之潮流。更趋重于小说。发源沪渎。而盛于香港粤省各方面。

以自著小说须“乞灵”于译本为核心意涵的表述甚多,说明黄氏昆仲对于晚清翻译文学与原创作品之间关系的认识是明晰而确定的,——翻译小说在思想内容等方面可以对中国小说的创作有所启发,为他们所期待生成的、体现新导向的中国小说需要“乞灵”于译本,小说译本给国人提供了异质的文化内容,“今日者,大地交通,海航普渡,小说最良之译本,辉映吾人之眼帘,而吾国文人学士,亦靡不运笔凝思,以鼓吹小说之新世界。”黄氏昆仲期待以译本启发原创,在寄喻新思的异域小说中译本之中提取“小说智慧”,推动国内作者的“新”小说创作,在“文明初渡”的时代,实现借传播小说文本启发民众的目标。

港粤《小说林》办刊的主要根据地虽在香港,但编者的用心,向来都曲折指向内地的民族革命,而非近代香港在地的反殖,并且,在编者的视野里,西方文化代表了先进的发展方向,“自西风东渐以来。一切政治习尚。自顾皆成锢陋。方不得不舍此短以从彼长。”对于西方文化,自然不会刻意予以反抗。不过,客观上讲,该刊所载小说译本对传统形式的挪用、对归化策略的凸显,却在殖民地時期的香港构成了对以宗主国文化为代表的西方文化的逆写。

三、在地与容受:以港粤《小说林》侦探小说翻译为焦点

港粤《小说林》的翻译实践,涉及多种小说类型,如“侦探”“离奇”“艳情”等,体现出刊物向市井阅读趣味的贴近。在诸种小说译本的类型之中,最值得注意的是侦探小说。若就港粤《小说林》所存译作的体量分析,侦探小说占据了绝对的优势,基本上每期都有刊载,且该刊所谓“离奇小说”,注重对悬疑情节的经营,与侦探小说亦颇相类。

港粤《小说林》所刊的侦探小说译本之所以值得注意,并不是因为“侦探”这一类型在此时稀见,恰恰相反,对侦探小说的译介在晚清早已形成了热潮。1896年,梁启超、汪康年等人主办《时务报》时,便在创刊号“域外报译”栏登载题为《英国包探访喀迭医生奇案》(署“桐乡张坤德”译)的侦探小说,其后,以柯南·道尔小说为源语文本的福尔摩斯探案早期译本在该报连载不绝。至《新小说》创刊,专设“侦探小说”栏目,自首期即载披发生(罗普)译述的《离魂病》。随后,诸种小说期刊竞出,并争相刊载侦探小说。

在近代以前,中国有公案小说,却无侦探小说,这与古代中国的法治思想与刑律制度有关,如周桂笙所言,“侦探小说为吾国所绝乏,不能不让彼独步。盖吾国刑律讼狱,大异泰西各国,侦探之说,实未尝梦见。”“泰西各国,最尊人权,涉讼者例得请人为辩护,故苛非证据确凿,不能妄入人罪,此偵探学之作用所由广也。”透过“侦探”这一小说类型,可见中、西方的普遍性文化差异,“晚清以来所引进的西方侦探小说,不仅仅只是一个新的小说品种,而且象征着全新的正义观念和法律系统。”为侦探小说中译本所携来的异域法治思想,与晚清内地的司法规则并不对应,因此,此时内地的译者与读者,在接受侦探小说时,仍停留在对西方法制的“想象”之中。吴趼人在《中国侦探案·弁言》中提到侦探案在晚清内地是“理想”(即虚构)而非“纪实”,实际上就标识出侦探小说源语文本所处的原生文化与彼时内地文化之间语境的参差,同在此篇《弁言》中,吴趼人还呈现了彼时内地一般读者对“侦探小说”的评价:

访诸一般读侦探案者,则曰:“侦探手段之敏捷也,思想之神奇也,科学之精进也,吾国之昏官、愦官、糊涂官所梦想不到者也,吾读之,聊以快吾心。”或又曰:“吾国无侦探之学,无侦探之役,译此者正以输入文明。而吾国官吏徒意气用事,刑讯是尚,语以侦探,彼且瞠目结舌,不解云何。彼辈既不解读此,岂吾辈亦彼辈若耶?”

如将“吾国之昏官、愦官、糊涂官”仅“意气用事,刑讯是尚”之“人治”与泰西的“法治”相对照,孰优孰劣似已不言而喻,译介侦探小说因而亦曾被理想化为“输入文明”的捷径。无论“侦探之学”“侦探之役”是对正义的伸张还是“虚张”,侦探小说译本带来的新奇触感,切实赢得了晚清读者的欣赏,“先有一两种的试译,得到了读者,于是便风起云涌互应起来,造就了后期的侦探翻译世界。”这种小说类型也在近代中国顺理成章地流行开来。

作为一种通俗小说类型,侦探小说情节紧凑、趣味性强,有助于提高刊物读者的黏性,港粤《小说林》系以中下层为目标读者群体的刊物,自然对侦探小说译本格外青睐。如前所述,在港粤《小说林》所刊译本,多归属于“艳情”“离奇”“侦探”等通俗小说类型,不过,就“侦探”小说这一类型而言,情况稍显特殊。

具体到近代,内地和香港对侦探小说译本的接受有着微妙的差异,这正是港粤《小说林》所刊侦探小说译本值得关注的原因所在。近代香港的殖民地属性,决定了其司法规则有别于当时的内地,彼时港人对“侦探”的理解,完全可以不止于“想象”。港粤《小说林》的编者黄伯耀、黄世仲兄弟自南洋归国后便主要生活在香港,他们在考量侦探小说功用的时候,态度就有别于内地的文人。黄世仲在“外书”中曾多次提到“侦探”这种小说类型,但他对输入泰西司法理念之事毫不在意,而是侧重强调阅读这一类型的小说对读者的思维训练有助益,称“读侦探小说者生其机警。读科学小说生其慧力。”“侦探小说之生人机警心。种种小说之生人爱国心。”在黄世仲看来,侦探小说译本的价值更为直观,读之有利于生成“机警”之心,能够促使读者养成理性思维,从这一角度上说,引入这一小说类型能够服务于“民智之进步”。因译本落地之处的文化土壤有异,审读文本时的体验便有差距,为周桂笙等人所注重的异质文化间法治思想与讼狱刑律的差异,并不是黄氏兄弟关注的重点,换言之,近代内地与香港文化语境的区别,决定了两地文人在估量侦探小说价值时的着力点就不相同。

在内地的晚清翻译侦探小说译本、尤其是较早出现的译本之中,译者或与之合作的批评者,有时需要在译文正文之外插入一些语句,对译文内容进行解释说明或进行驯顺,这是因为,侦探小说所依托的法治,与晚清内地的人治,是截然不同的理念,对于异质的内容不加注释,则中国读者难以理解。“评点”的存在,打断了译本正文的叙事节奏,有时甚至与正文形成充满张力的对话,产生了有效的“间离”,使读者更为“不易”沉浸在译本正文之中。此外,“评点”内容中包含的传统文化因子,消解了源语文本的异质性,使源语文本和译本在文化上构成协商关系。这种“体”的特点,呈现了处于文化接触过程中的晚清内地知识阶层接受并缓慢消化异域文化的印痕。

上述印痕,在二十世纪初香港小说杂志刊载的侦探小说译本之中,自然是不必要留存的。虽然,在《粤东小说林》创刊的1906年,距《时务报》开始刊载福尔摩斯探案已经有十年之久,但港粤《小说林》开始刊印翻译侦探小说的时间,实际距离侦探小说译本《毒蛇圈》刊于《新小说》,相去不过三载,而出现在《毒蛇圈》译本中的“评点”,从未出现在港粤《小说林》所刊侦探小说译本里。此时,香港成为英属殖民地已有半个世纪有余,中西司法之歧异,早已不是新鲜的话题,在港粤《小说林》的译本操控者看来,侦探之学、之役及其背后泰西法治逻辑,皆为司空见惯之事,完全不需要插入“评点”进行阐释或反拨。

迻译西方侦探小说的诉求,被一部分晚清内地知识分子编织到改良群治的企图之中,对此,彼时内地文人的接受姿态实际也是多元的或多变的。以吴趼人为例,吴趼人在1903年曾参与侦探小说《毒蛇圈》译本的生产,承担“评点者”的角色,但到了1906年,他已经开始以激烈的态度批评“(将)我国数千年之近史册籍,一切国粹,皆推倒之,必以翻译外人之文字为金科玉律”的行为,正是基于这一文化立场,吴趼人创作了收入《中国侦探案》的系列文本,以期形成与翻译侦探小说的对垒,此时,他对于舶来之诸小说类型的评价是留有余地的,“小说之种类,曰写情也,科学也,冒险也,游记也,其种类不一。其内容之果能合于吾国之社会与否,不能一概而论定之;其能改良吾国社会与否,尤不能一概而论定之。”但对于侦探小说,吴趼人此时的态度是明确的,认定“以此种之小说,而曰欲籍以改良吾之社会,吾未见其可也。”不难看出,在吴趼人撰写《中国侦探案》这一举措背后,隐藏的是文化间的砥砺,“请公等暂假读译本侦探案之时晷,之目力,而试一读此《中国侦探案》,而一较量之:外人可崇拜耶?祖国可崇拜耶?”此时吴趼人笔下所谓“侦探”,所指已去外国侦探小说中的“侦探”之意远矣,他自著的所谓“侦探”小说,终归回到了“能吏”断案的路数中,“然则谓此书为《中国侦探案》也可,谓此书为《中国能吏传》也亦无不可”。处于新、旧交替之际的吴趼人在“大胆采用西洋小说的写作技法”的同时,“又留恋传统,立足本土”,其人“既先锋又保守,集各种矛盾于一身,这正是这一时期所特有的现象,是从古典到现代的必要过渡。”

在港粤《小说林》的编者所处之位置,就很难形成与吴趼人类似的文化冲突体验,近代香港作为文化接触更为直接的“现场”,本土与异域、旧与新,反而不似同期内地那么壁垒分明,彼此的消化吸收,发生得也更为自然、自在,近代香港提供给译本生产的是一种更趋包容的文化环境。

对“侦探”等来自异域的类型小说,港粤《小说林》并未止步于译介,译本亦能携来新风,对小说创作产生良性的影响,从而实现更深层次的容受:

然而风尚之所由起。如译本小说者。其真社会之导师哉。一切科学地理种族政治风俗艳情义侠侦探。吾国未有此瀹智灵丹者。先以译本诱其脑筋。吾国著作家于是乎观社会之现情。审风气之趋势。起而挺笔研墨以继其后。观此而知新风过渡之有由矣。

能够为国内自著小说的发展奠定基础,自然不啻“灵丹”。在港粤《小说林》刊物上,就存在直接受类型小说译本影响的自著小说。《绘图中外小说林》第二年第七期刊发短篇小说《凶仇报》(署“耀公”),标识为“侦探小说”。“侦探”既系舶来的小说类型,《凶仇报》显然就是在译本影响下出现的自著小说。小说开篇写粤人何朝英赴南洋谋生,自海外寄银与妻植氏,家财为贼觊觎,半夜登门强索,植氏抵死不予,不幸遇害,县官委人勘验,未能擒获真凶。作者以全知视角叙述完案情梗概后,方才引入推理的承担者,“何英有外甥黄氏。读书有文名。赋性机警。而品又沉默。善遇人。乡绅固乐于周旋。即下而匪徒亦多畏服。亦一非常人也。”黄氏对案件甚为关注,案发后,乡人何永与黄氏叙谈,指出嫌疑人,黄氏暗自疑惑,依据线索进行分析,推断出真凶即何永,设法将其擒拿归案。

作为模拟而作的短篇,《凶仇报》带有鲜明的实验色彩,亦仍未能完全摆脱旧体类型小说勘案套路。比如,在黄氏已疑心何永即凶手、却尚未抓到其弊窦之时,恰得一梦,“黄倦眼欲睡。朦胧间。一女人。苦面相迎。满身血染。近前将黄手一推曰。醒。醒。仇人在是矣。黄猛省。捏一额汗。原是一梦。暗忖曰。通人不信梦幻。岂舅娘有灵。而举以示我乎。”亡人入梦、指证嫌疑的情节,显然脱胎于“公案”小说。黄氏惊醒之际,适逢何永来访,黄氏由是愈疑其为真凶,设计以探虚实,并于次日将其捕获,“至晓。永犹未起。黄即暗通绅耆。讲出各项凭据。并饬更练携带锁具。潜入局中。出其不意而拘之。何永醒。挣扎无能为力。自语曰。吾上当矣。即报某营汛发勇来解。至南海县。一鞫而服。供认确凿。”在仅有主观推断、缺乏客观物证的情况下,黄氏推理出的结论,轻易就为官方所采纳,这一理想化的结局,在现实中当然是无法成立的,但从中不难看出旧体小说的影响。

小说中的侦探型人物黄氏没有任何官方身份,系独立完成推理演绎的民间人物,这一设定,与公案小说里的“清官”“能吏”有显著区别。在小说的结尾,作者称“植氏被杀之冤仇可雪。凶仇果报。其信然哉。然则侦探案情者。决未可草率以将事也。观此可见也。”一面谈因果报应,一面又强调侦探推理的客观与严密,可见,对于内置于晚清“侦探”概念的中西文化差异,作者亦试图予以协调,态度趋于兼容。

《凶仇报》即没有完全复刻“公案”,亦没有倒向“谴责”。通篇看来,黄伯耀的注意力全然未置于对刑律讼狱规则的评价方面,他关注的焦点不在于西方执法程序及其背后的文化邏辑,对晚清内地的司法制度是否合理亦不在意,因此,含糊带过了证据链条是否完整、推理演绎是否客观、南海县官员如何完成刑讼等问题。黄伯耀对“侦探”这一小说类型之主要作用的领会,其实仍在发人机警心,故而特意凸显黄氏“赋性机警”与案件侦破之间的正相关,既然作者写作的用心在于此,与之不相关的内容便被化约了。重演绎,轻实证,《凶仇报》所呈现的,仍是一种“虚张”的正义。

《凶仇报》这一类自著小说的出现,说明在港粤《小说林》“外书”中拟构的以译介启迪自著的模式并未仅仅停留在理想阶段,而是被尝试付诸实践。从作者注重以非官方人员的推理推动情节发展并将这篇原创作品归入“侦探小说”名目之下,不难发现身兼作者、编者二重身份的黄伯耀对域外小说特点的主动吸收。自著作品风格的似是而非,正说明文化接触后的深度容受,可能导致充盈着“文化混杂性”的撰写与表达。

① 阿英在《晚清文艺报刊述略》曾提到香港文艺期刊《小说世界》,称自己并未亲见此刊,但他根据搜求到此刊第四期的汕头梁心如先生在书信中的描述,得知“是旬刊,逢五出版。第四期是光绪丁未年二月印行”,并据此推断创刊当在丁未年一月。参见阿英:《晚清文艺报刊述略》,古典文学出版社1958年版,第32-33页。

② 《〈粤东小说林〉出世广告》,《少年报》丙午年八月初七日。转引自郭天祥:《黄世仲年谱长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42页。

③ 《〈粤东小说林〉广告》,《少年报》丙午年九月初五日。转引自郭天祥:《黄世仲年谱长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56-157页。

④ 《催收报费要告》,《粤东小说林》第八期,丙午年十一月九日。原文无标点,酌加标点。“手民担误”处,原刊如此,“担”似应为“耽”。

⑤ 黄世仲在荷李活道居住的起止时间不详。据称,黄世仲好交游,“凡革命志士逃难至港,一般的则安排在报馆等处住宿,相好的就带回家中住宿。当时他家住荷里活道,……”参见方志强:《黄世仲大传——生平·作品·研究集》,香港:夏菲尔国际出版公司1999年版,第206页。从该书上下文看,相关信息似出自黄世仲之女黄福莲回忆资料。

⑥ 《本社要告》,《粤东小说林》第三、七期,丙午年九月十九、十月廿九日。现存三、七、八期《粤东小说林》,分别出版于丙午年九月十九、十月廿九及十一月九日,可见发刊频次确如《本社要告》所言。

⑦ 《小说林概则》,《中外小说林》第一期,丁未年五月十一日;第二期,丁未年五月廿一日。另,该刊逐期所刊《本社要告》中亦有“本社定期逢一出版,全月三册,阅费四毫,每册一毫半”(原刊无标点,酌加标点),亦可对照。

⑧ 《快看快看绘图中外小说林出版广告》,《绘图中外小说林》第十七期,丁未年十二月十五日。原刊无标点,酌加标点。

⑨ 《绘图中外小说林》第十七、十八期分别出版于丁未年十二月十五、廿五,现存《绘图中外小说林》第二年第四、五、六、十一诸刊虽未署出版日期,但第二年第一、二、三、七、八期刊物封面均有出版日期,依次为戊申年正月初十、二十、三十及三月初十、二十。

⑩ 最后一期刊物原刊封面未署出版年月日,据前述之发刊频率,此期出版时间应为戊申年四月二十日(1908年5月19日)。

吴锦润通过考查《绘图中外小说林》已刊《宦海潮》及《黄粱梦》的完成程度,得出结论,“实际上再出两期,《宦海潮》就刊登完毕了,《黄粱梦》也可草草收场。”但他也认为“在尚未发现存世的同年第12、13期之前,种种推测是无以为据的。”(转引自颜廷亮:《黄世仲革命生涯和小说生涯考论》,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482页)颜廷亮认为,该刊可能出至第二年第十四期。他通过比较《绘图中外小说林》第二年第十一期所刊《宦海潮》与《世界公益报》出版的《宦海潮》单行本,发现《绘图中外小说林》连载之《宦海潮》“仅缺三回,再有三期即可刊完”,又根据《世界公益报》出版的《宦海潮》单行本中所刊《〈宦海潮〉》文末有“时中历戊申仲夏番禺黄小配叙”,推断单行本出版时间“当在仲夏即中历五月末或稍后”,而《绘图中外小说林》第二年第十一期出版后,“再出刊完《宦海潮》例需的三期,即第12、13、14期”(参见《黄世仲革命生涯和小说生涯考论》,第482-483页)。

上述两说均不无合理性,不过,若考虑到三种《小说林》曾出现过在一期之中连载同一小说的两回文字及偶尔间断一期某小说连载的情况,则刊出三回文字“例需”三期之说未必成立,因此,《绘图中外小说林》极可能是在现存最后一期出刊后不久终刊,但难以准确推定在第二年第十一期之后出刊的具体期数。

耀(黄伯耀):《学校教育当以小说为钥智之利导》,《中外小说林》第八期,丁未年七月廿一日。断句依原刊。

老棣(黄世仲):《文风之变迁与小说将来之位置》,《中外小说林》第六期,丁未年七月初一日。原刊无标点,酌加标点。《佳人寄遇》中的“寄”字,原刊如此,应为“奇”。

郑贯公:《拒约须急设机关日报议》,《唯一趣报有所谓》乙巳年七月十八日。酌加标点。

饮冰(梁启超):《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新小说》光绪二十八年十月第一号。酌加标点。

关于郑贯公、冯自由翻译席勒作品之事,参见许翼心:《近代报业怪杰 文界革命先锋——爱国报人、作家郑贯公百年祭》,《学术研究》2007年第7期。

港粤《小说林》连载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有时为回、有时为章、有时为节,即使同一篇小说中,前后也存在章回混用的情况。

现存《粤东小说林》第三期(丙午年九月十九出版)所刊之内容。从此期所刊文段内容推断(如:此期所刊文本起首即为“嗣曰”,必系承接前文;末尾系“心中犹豫未决”,应下启其后文段;通观此期所刊内容,亦为某篇小说的之局部),系中间片段,此期前后应有连载之内容。《粤东小说林》第三期前后期数均已散佚。

第一次刊登时,标注为:“短篇小说 匣里尸”。

《小说林之趣旨》,《中外小说林》第一期,丁未年五月十一日。“暇暗辄译迆片叚”,原刊如此,“叚”疑应为“段”字。断句依原刊。

《小说林之趣旨》,《中外小说林》第二期,丁未年五月廿一日。断句依原刊。

原刊既有“润词”与“润辞”的差异,有时写作“润词”,有时写作“润辞”。

关于《毒刀案》的译者,原刊有时署“亚猛译意 公裕润辞”,有时署“亚猛公裕合译”。

关于《匣里尸》/《匣里亡尸记》的译者,有时署“亚猛译述 愚公润辞”,有时署“愚公”。

张公勇译意、亚斧润笔:《加道会》,《粤东小说林》第三期,丙午年九月十九出版。原刊未署源语文本著者。断句依原刊。“妾父爱妾出阁时。”似应为“妾父爱妾。出阁时。”“妾与约明日携宝此。”似脱漏一字,或应为“妾与约明日携宝(赴)此。”

玛利士雀庐著,树珊译意、拾言润词:《美人计》,《粤东小说林》第三期,丙午年九月十九出版。斷句依原刊。

黄世仲笔名甚多,“拾言”系其中之一,他还使用该笔名在《粤东小说林》第八期(丙午年十一月九日)发表“外书”《论小说文字何为佳品何为劣品的比较》。

转引自梁冬丽:《近代岭南报人小说家王斧考述》,《明清小说研究》2019年第3期,第221页。亚斧即王亚斧(王斧)。

英国楷褒扶备原著,厉剑四郎译:《难中缘》,《中外小说林》第二期,丁未年五月廿一日。断句如原刊。

原刊如此,本小说“章”“回”不统一。

公(黄伯耀):《烟界嫖界两大魔鬼与人群之关系》,《绘图中外小说林》第二年第七期,戊申年三月初十日。

世(黄世仲):《小说风尚之进步以翻绎说部为风气之先》《绘图中外小说林》第二年第四期。断句依原刊。“种种”,原刊如此,《二十世纪中国小说理论资料(1897-1916)》第一卷(陈平原、夏晓虹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在整理此文时将此处修订为“种族”,参见该书第298页。

耀公(黄伯耀):《探险小说最足为中国现象社会增进勇敢之慧力》,《中外小说林》第十二期,丁未年九月初一日。断句依原刊。

棣(黄世仲):《小说种类之区别实足移易社会之灵魂》,《中外小说林》第十三期,丁未年九月十一日。原刊无标点,酌加标点。

耀公(黄伯耀):《小说家对于英雄纪事当写其本真及其情理》,《中外小说林》第十四期,丁未年九月廿一日。断句依原刊。

耀公(黄伯耀):《小说与风俗之关系》,《绘图中外小说林》第二年第五期。断句依原刊。

老棣(黄世仲):《读小说者当悟会作者寄托之用意而后富于感触之观念》,《中外小说林》第十六期,丁未年。原刊无标点,酌加标点。

有研究者认为,这一小说可能系“伪译”。参见齐金鑫、李德超:《假作真时真亦假——清末民初第一部伪译侦探小说揭示的文化和文学现象》,《中国翻译》2019年第6期。

所谓“伪译”,即以译本名义呈现,实际上却是原创文本的作品。《奇案》是否为“伪译”,难下定论,但是无论如何,《奇案》出现于《时务报》,开启了该报注重刊载侦探小说的传统。

1906年,张坤德所译《英包探勘盗密约案》(标明“译歇洛克呵尔唔斯笔记”)及《记伛者复仇事》(“译歇洛克呵尔唔斯笔记 此书滑震所撰”)先后连载于《时务报》第六至九册、第十至第十二册;次年,同一译者所译的《继父诳女破案》(标“滑震笔记”)与《呵尔唔斯缉案被戕》(标“译滑震笔记”)又分别连载于《时务报》第二十四至二十六册、第二十七至三十册。上述四篇小说均有明确对应的源语文本。

周桂生(周桂笙):《歇洛克复生侦探案·弁言》,《新民丛报》光绪三十年十月第五十五号。酌加标点。

赵稀方:《翻译与文化协商——从〈毒蛇圈〉看晚清侦探小说翻译》,《中国比较文学》2012年第1期。

吴趼人:《中国侦探案·弁言》,《吴趼人全集》(第七卷),北方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第69-73页。

阿英:《晚清小说史》,江苏文艺出版社2009年版,第190页。

老棣(黄世仲):《学堂宜推广以小说为教书》,《绘图中外小说林》第十八期,丁未年十二月廿五日。

苗怀明:《从公案到侦探:论晚清公案小说的终结与近代侦探小说的生成》,《明清小说研究》2001年第2期。

耀公(黄伯耀):《凶仇报》,《绘图中外小说林》第二年第七期,戊申三月初十日出版。

(特约编辑: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