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故宫开了个好头
11月29日,故宫博物院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故宫博物院决定试行所有开放日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消息一出,即引发广泛关注。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展览馆、美术馆、文化馆、社区公益性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以及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園、植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故宫此举,无疑是对这一规定的积极回应。
某种程度上看,故宫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也不只是给博物馆看的。社会各界各单位,不妨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条例,积极参与到这项事业中来,让未成年人的课外生活有更多去处,让他们从小更广阔地接触社会、了解国情、开阔眼界。这是护航未成年人成长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相关单位体现公共价值的一种方式。无论如何,作为国家和城市的一种标签,博物馆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无疑也在某种程度上代表着某种权利的回归。在这方面,故宫开了个好头,接下来我们期待有更多地方能够稳妥跟进,共同打造一个对未成年人友善的社会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