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金融服务视角的上海市乡村振兴研究

2021-12-13 00:16:05程显奇
上海农村经济 2021年10期
关键词:农村金融金融服务金融机构

■ 程显奇

党的十九大报告把乡村振兴战略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并写入党章,乡村振兴战略关系国计民生,始终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保障农村经济高质量持续发展,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离不开金融服务。上海是中国的金融中心,它的发展离不开乡村,正是有了乡村的滋养,上海市才能生生不息、持续发展。助力上海市乡村振兴,金融服务是关键一环。目前,上海农村金融领域存在农村金融供给不足、农村金融结构失衡和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不完善等突出问题,通过创新金融模式供给、完善农村金融重点领域配置、开展农村金融人才体系培养,能够逐步解决农村金融供给的瓶颈问题,为上海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增添助力。

一、乡村振兴战略下上海市农村金融活动现状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上海、北京等发达地区农业率先发展,农业生产效率、农业发展水平以及农业现代化程度远超全国平均水平。2021年上半年,上海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535元,同比增长13.2%,两年平均增长8.9%,同时在金融总量、金融机构和金融体系等方面,上海市均处于全国领先水平。从整体来看,相比于我国大部分地区,上海农业的现代化进程处于领先水平;与传统农业相比,上海的现代化农业实现科技化和创新水平更高,自有其特殊优势。上海乡村建设能取得以上成就,离不开上海经济实力的支持。2020年,上海全年实现生产总值增长1.7%至3.87万亿元,人均生产总值突破2.3万美元。2020年是“十三五”收官之年,回顾五年的发展历程,“十三五”期间,上海全市生产总值从2.69万亿元增加到3.87万亿元,人均生产总值突破2.3万美元,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5万元增加到7.2万元,成功举办三届进口博览会,助力我国营商环境国际排名大幅提升,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外资研发中心分别达到771家和481家,比五年前分别增加236家和85家。以上海市经济作为后盾,上海农村经济得以蓬勃发展,同时以上海乡村为代表的江南水乡文化也是上海人文之城的主要文化底色,上海乡村经济的特殊之处在于,乡村经济与城市经济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共同焕发出生机与活力。目前,上海已经进入工业化、城镇化后期,按照国际经验,上海已经到了城乡融合发展阶段,实行乡村振兴战略不仅对上海乡村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于上海建设全球经济城市的目标也同样刻不容缓。

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解决“三农问题”都离不开强有力的金融支持。金融是现代经济中的资源配置核心,被认为是支持现代农业发展中最重要的因素,多数研究都倾向肯定金融体系对于促进农业发展具有正相关关系。因此,完善农村金融,支持农业发展,被认为是现代农业发展进程中有效的推动器。上海农村金融市场目前已形成了农村商业银行、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三驾马车”共存的局面。多年来,上海众多农业银行坚持服务“三农”,支持乡村振兴,始终高举“农”字招牌,服务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大力支持科技兴农和绿色农业项目,打造以农业产业链为主体的特色农业金融服务方式,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改善农村融资和金融服务环境。仅以上海农商银行为例,上海农商银行2021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成为上海地区第三家登陆A股市场的法人银行。农商行依托上海区域近360个网点,实现了对上海郊区100多个乡镇1570余个行政村的金融服务全覆盖,切实做到了“网点到镇,服务进村”。截至2020年末,涉农贷款余额609.32亿元,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前列。

虽然上海农业发展已处于全国领先水平,但是农村金融依然制约着上海农村发展,农业金融体系不健全,支农金融供给总体上仍然不足,阻碍了上海现代农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建立适合上海现代农业发展的农村金融体系,加强上海农村金融服务,完善农村金融服务,提高金融支持效率,促进上海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无疑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同时,上海农业发展具有技术、资金等优势,如果上海农村金融服务能取得重大进展,无疑对于国家实行乡村振兴战略具有示范意义。

二、影响上海市农村金融活动的原因分析

(一)农村的经济效益低限制农村金融服务供给

在大多数的发展中国家,往往会采用鼓励城市部门发展而忽视农村部门的政策,这种政策对农村金融市场发展产生制约,割裂农村经济结构:经济主体间面临不同的需求价格和要素价格,各部门生产率不一致,技术水平存在较大差异,而且缺乏有力的市场机制使之达到均衡状态,这时不完全市场充斥着农村金融领域。农村金融市场的分割结构最明显的结果就是不同地区的不同金融部门和金融机构的每一单位货币借贷成本是不同的,因此面临的利率水平也是不同的。当分割的农村金融市场结构面临投资的不可分割性时,那些生产率较低的金融机构就会排除在外部融资之外。如果得不到内部融资的有力支持,那么农村的许多经济活动就会无法开展,从而落入一种低效率的均衡陷阱。农业生产具有典型有限性的特点,无法像工业一样发生科技变革产生革命性进步,所以除少数高收入群体之外,农村的创业活动和技术创新会因资金限制,局限在低级农业活动中。农村居民财富基础和经济水平决定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程度,目前,农村经济发展不仅存在收入差异化的情况,而且远滞后于城市水平,经济效益水平低,直接制约农村金融发展空间和金融服务规模。

(二)农村金融环境状况抑制农村金融服务发展

1.农村金融法规缺失和市场机制不健全

农村金融生态环境面临着先天不足和内生缺陷两大劣势。首先,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缺乏必要的政策环境和完备的法律法规,农村监管机制不健全并且监管基础长期薄弱,监管机制实质上处于低效和无效状态。市场机制不健全和缺乏良好的金融环境,农村金融难以健康发展,而伴随着农村金融机构进入门槛的降低,大量金融机构的竞相涌进,金融监管的空白势必会给农村金融有序发展带来隐忧。另一方面,如果完全依靠政府规范化农村金融法律体系和监管体制,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由政府主导资源配置,由此引起的权力寻租行为,向本就问题重重的农村金融体系提出了新的挑战。其次,由于农村人口分散、收入水平不均、市场不够发达等原因,农村的抵押品具有产权界定不明确,金融交易成本高,处理难度大等特点,不具有传统贷款抵押品的可销售性、可处置性、交易成本低、耐用等属性特征,农村的金融机构无法有效分割风险。但农村金融机构一般不会放宽业务限制,因为信贷限制一旦放宽,可能会导致农村金融资源配置过程混乱和寻租现象,严重时会致使金融腐败,农村金融机构丧失清偿能力。所以大多数农村金融机构会转向城镇金融,或者选择抵押品替代机制,比如选择成员担保的小组借贷或互联交易等等。

2.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不完善影响金融机构发展

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是农村金融发展的外部条件,它涵盖信用体系、法律规章、担保体系以及金融机构相互之间的协调竞争机制等。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存在着信用体系不健全、中介担保体系缺失、金融相关法律空白等问题,制约农村金融健康发展。在信用体系方面,首先,由于农村借款人地域性分散,财务制度、经营活动和企业运营不规范,征信难、征信成本高两个问题一直困扰着广大农村金融机构。其次,农村信贷市场缺乏完整的信用评级机构,担保制度不健全,加上农村保险制度的不完善,金融机构无法有效化解信贷风险,往往会选择退出农村金融市场,进一步加剧农村金融供给不足。在市场发育方面,农村金融市场大都是不完全市场,金融产品单一,大都是货币市场,资本、保险和担保市场发展滞后,加上农村缺乏可变现可交易的担保物,给农村的信贷活动带来困难。在法律环境方面,《农村金融法》和《合作金融法》等法律仍是空白,农村的司法、执法、立法等情况也不如人意,农村金融法律环境不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农村金融组织和金融机构的有序运行。

3.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滞后制约金融服务供给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指兼顾农村公平与效率的需要,通过转移支付、收入再分配的方式为农村的低收入弱势群体提供基本保障,有利于缓解农村创业者的风险。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相当滞后,远低于城镇水平,存在社会保障覆盖面窄、社会保障程度低、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等突出问题。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滞后,从一定程度上减弱农民的抗风险能力,抑制农村信贷需求,使农村经济长期处于低水平不发达阶段。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导致农村的低水平经济,从而制约金融服务供给。

(三)农村金融信息缺失抑制金融服务有效供给

农村金融机构与农民的信息不对称贯穿整个交易过程,在交易合约签订前,借款人可能会隐匿对自身不利的信息,导致农村金融信贷的逆向选择行为。农村的征信体系严重落后,致使金融机构无法了解借款人收入、偏好、健康状况和财务情况等金融信息,而农民则完全掌握自己风险偏好、还款能力等私人信息,农村金融机构处于信息劣势的一方。在不考虑其他假设条件下,借款农户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考虑,有较强的违约动机。农村征信体系的落后,可能源于两方面的原因,一是金融机构对农村信用意识淡薄的印象已经固化,征信体系建立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成本,且外部性大,无法有效避免搭便车现象,所以很少有农村金融机构进行信用体系建设;二是农村信用体系建立难度大,对村民和贫困户很难做出客观的信用评价,而农村抵押品和担保的缺失无法抵消信用体系不完善带来的风险,严重影响金融服务供给。另外,农村征信体系的缺失,信贷放款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依赖金融人员的主观意愿、个人偏好决定客户的信用评价,容易滋生金融腐败,给农村金融机构运行带来较大的挑战。

三、增加上海市农村金融供给的政策建议

(一)化解农村金融发展的外部性问题

不同于城镇地区,农村地区交易人缺乏基本的金融知识,对于经营风险、项目收益、借款项目投向缺乏了解,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业务前需要对其进行金融培训,包括对客户进行金融规则、金融制度教育,开发新型金融产品,鉴别潜在用户等,即存在金融拓荒成本。金融拓荒成本具有较强的正外部性,最先开始进行金融拓荒的金融机构在前期支付“沉没成本”,后来的机构可以不支付任何成本就能免费享受拓荒服务带来的正外部性,无法避免免费搭便车现象,农村金融机构进行金融拓荒的积极性就会降低。在农村金融拓荒成本无法有效分担的前提下,农村金融活动可能因此止步不前,政府部门应主动承担金融拓荒机构的职能或负担部分金融拓荒成本,激励更多商业性金融机构进入农村金融领域,一旦拓荒成功,农村的金融生态环境和市场得以建立,农村金融服务的有效供给就会大大增加。

(二)缓解农村金融市场失灵约束

1.强化农村信誉体系

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是限制农村金融供给的重要因素。实践证明,建立同伴监督、奖惩明确的农村信誉体系有助于化解道德风险,也有助于建设农村社会信用的正向激励、逆向惩治机制,如针对信誉好、还款快的农村客户给予放款便利与优惠,对信用差、还款拖延的用户给予惩罚或终止放款。还可以引入第三方村委会,进行信用村建设,第三方可以缓解金融机构与农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现象,有效解决农户融资难的问题。

2.完善同伴监督机制

同伴监督机制是指形成借款小组,借款小组人为地在小组成员之间形成相互依赖机制,如果小组成员有不遵守金融机构规则的行为,则其他成员也不予放款,保证小组成员有动力监督其他成员的行为。相较金融机构,同伴监督机制在信息掌握和贷款后监督方面更具优势,只是对于村庄借贷以外的情况适用性不强。

3.确立农村团体联保贷款制度

根据信息经济学,农村金融机构在信息不对称和既定金融规则下,逆向选择是该情境下的最优选择。解决信贷市场的逆向选择问题,需要改进博弈规则和创新抵押担保制度来实现,农村团体联保贷款制度可以通过事前甄别和事后监督控制融资风险,消除农村金融活动中的信息不对称现象,弥补农村抵押品不足的情况。

(三)构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构建完整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包括完善农村信用评级机制、农村金融服务配套机制、农村抵押品市场、农村信贷保险覆盖机制,以及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农村金融政策支持力度、完善农村金融监督机制等。如在抵押制度方面,加快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的完善,提高抵押品办理效率,降低农村金融活动中的交易费用;在信用评级方面,鼓励信用村、信用乡、信用镇的建设,塑造诚实守信的社会风气;在二元经济结构方面,完善动态多元的农村金融供给模式,政府适时引导和监管农村金融模式创新,增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市场化运行。构建完善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是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金融服务供给瓶颈的举措,为乡村振兴战略扫清前进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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