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党委书记、副所长 杜志雄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提出,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要组成部分。乡村治理涉及乡村振兴的方方面面,包含乡村的全部生产、生活、生态场景。但乡村治理工作不可能、也不应该眉毛胡子一把抓。应以问题为导向,从乡村发展面临的最突出、最棘手、最亟须解决的问题入手,深入推进乡村治理工作。渝水区就是结合实际情况,从问题出发来推进乡村治理工作,在2019年成为乡村治理试点后,不到2年时间内就乡村治理治理什么、怎么治理、治理目的给出了很好的答卷,探索总结出的经验有遵循、有创新、有效果、有价值。
一是加强党对“三农”工作领导力的实践。今年正值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开展乡村善治,必须要加强党对乡村治理工作的领导。渝水区的乡村治理模式坚持党建引领,不仅在商会成立了党组织,还为基层党支部书记等提供政治上升渠道和收入增加渠道。如,将村干部的收入提高至村民可支配收入的2.57倍,选拔优秀的村干部转为乡镇事业编。目前全区村支书平均年龄为45.2岁,较之前大大下降,这些干部95%属于致富能手。渝水区的这些举措都是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的具体体现。
二是加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的应用。农村的资源资产管理是乡村治理的重要问题。从2016年开始,在全国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到现在全面推开,绝大多数地区都已完成清产核资工作。目前的问题是对改革成果的运用还不足。而渝水区充分利用改革的成果,将集体的资源资产通过产权交易中心流转,从参与竞拍的竞拍者地域看,其中有1个是来自广东,并且竞标成功。这表明渝水区资源资产的使用半径是宽广的。因为产权明晰后,农村的资源要素流转的范围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其价值的大小,更决定了其服务产业的拓展能力。可以说渝水区对改革成果的运用是具有价值的。改革要注重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不仅不同的改革内容之间要遵从这个要求,单一的改革内容,即从完成改革任务到运用改革成果,也应遵循这个要求。
三是加强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发展的探索。打赢脱贫攻坚战、完成全面小康社会建设任务后的焦点问题是共同富裕,集体经济发展是增加村民可支配收入、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路径之一,更是实现农民福利和社会保障水平均等化的重要支撑,同时还可以帮助低收入农户提高筹资水平,实现福利意义上的共同富裕。而集体经济又是助力乡村振兴的经济资源基础,对激发集体成员的内生活力具有重要作用。因此,乡村治理应将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搞好收益分配摆在重要位置。
当前促进集体经济增收的主要途径包括盘活集体资产资源、扶贫资产保值增值、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比如老旧村落的整体改造和乡村旅游。浙江丽水市开展了“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三年行动,实现了集体经济薄弱村“清零”,农村集体经济年总收入和年经营性收入分别从2016年底的5.2亿元和2.09亿元增长到10.02亿元和4.61亿元,年收入超过100万元的村134个。江西省赣州市2016年以来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到2020年底,全市97%的村年经营性收入超过10万元。渝水区通过开展集体资产资源的清理规范,每个村集体年增加收入4万元,实践证明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现实可能性。
最后,建议渝水区进一步深化试验内容,加强总结和宣传,为实现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的乡村善治局面提供更多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