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恩玉 杨利学
《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于2021年9月29日经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条例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这部条例有效落实了党中央关于平台经济发展的新要求和省委数字化改革的精神,为破解我省电子商务发展中的新矛盾新问题提供了解决方案,为进一步促进我省电子商务规范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四年三审 顺应改革发展大势
多年以来,浙江电子商务蓬勃发展,规模效益持续走在全国前列,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作为中国电子商务起步最早、发展最快的地区之一,浙江开展电子商务立法有着更加深远的意义。早在2017年,浙江就全面启动电子商务立法工作。2017年12月,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对《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草案初次审议以后,时值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电子商务法草案进行二次审议并计划于2018年通过。由于国家法律出台在即,为了保证浙江的地方性法规与即将出台的电子商务法相衔接,条例的后续审议工作暂停。2018年8月,电子商务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电子商务法施行以后,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密切关注法律的实施情况,广泛听取相关部门和企业意见,认真梳理研究浙江电子商务发展中遇到的新问题。根据上位法的规定和调研了解的情况,浙江省人大法(工)委会对草案内容作了重新设计,提出了二次审议稿,并于2019年11月提请二次审议。考虑到电子商务法相关配套规定正在制定,国家有关监管要求尚不明确,此次审议后条例草案未提请表决通过。
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强化反垄断、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健全数字经济公平竞争监管制度和平台经济治理体系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2021年2月18日,浙江省委召开数字化改革大会,全省数字化改革大幕拉开。在此背景之下,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后认为,为了深入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数字化改革要求,顺应平台经济发展新形势,继续推进浙江电子商务立法十分必要且正当其时。此后,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加快立法步伐,立足电子商务发展的新形势和依法监管的新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注重运用数字化思维设计相关制度,结合浙江实际对电子商务法和国家有关规定作出补充或者细化,着力以科学的制度设计促进电子商务规范健康发展。2021年9月29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这部历时四年、历经三次审议的条例终于画上圆满句号。
回应关切 努力解决突出矛盾
大数据杀熟“套路”怎样破解,餐饮外卖如何确保“舌尖上的安全”,新业态用工权益如何保障,直播带货怎样才能不“翻车”?这部共计31条的法规一一作出回应。
向“大数据杀熟”说“不”。对于习惯使用某APP订酒店、购物的消费者,商家本应给予更加优惠的价格。但有些电子商务经营者却利用消费者的使用偏好和信息的不对称,采取技术手段对“忠实用户”进行提价,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为此,条例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利用大数据分析、算法等技术手段,对交易条件相同的消费者在交易价格等方面实行不合理差别待遇。
外卖配送过程中被污染、被调包甚至被偷吃等问题时常见诸新闻,容易引发消费纠纷,也成为食品安全监管新的痛点。对此,条例规定,网络餐饮经营者应当对配送食品使用封签封口,未封口或者封签损坏的,配送员有权拒绝配送,消费者有权拒绝签收。
维护“外卖小哥”合法权益也是条例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健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体系,条例在《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明确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可以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的基础上,进一步规定平台经营者制定算法规则时应当将保障从业人员交通安全、控制從业人员合理劳动强度等作为重要考虑因素,省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平台经营者制定配送算法规则的指导,认为明显不合理的,应当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平台经营者或者其用工合作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签订书面协议,依法维护劳动者劳动报酬、休息、劳动安全等权益;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浙江是直播电商大省,直播电商交易规模占全国三分之一。为了促进直播电商规范健康持续发展,条例规定,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应当对直播内容及所链接商品或者服务页面与直播相关的内容进行审核,对违反法律法规、违背公序良俗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实际情况不符的内容不得进行直播。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应当对擅自修改的直播内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发布的直播内容构成商业广告的,还应当履行和承担广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面向未来 数字化改革精神充分体现
浙江省委提出,要在克难攻坚中不断深化数字化改革,面向群众最现实最紧迫问题,打造一批有突破、有影响、有实效的最佳应用。按照这一要求,浙江形成了很多独具特色的数字化改革成果,这其中的重要成果也在总结提升后被写入条例,破解了改革难题,为改革的持续深入推进提供法律支撑。比如,条例将“浙江外卖在线”的数字化改革成果上升为法规制度,规定网络餐饮经营者应当在经营者信息页面显著位置以视频形式公开食品加工现场,平台应当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条例注重运用数字化改革理念设计相关制度。例如,条例规定主管部门应当对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核发电子证照,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持续公示电子证照链接标识,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系统并与税务部门共享,平台经营者无须再向税务部门重复报送,相关部门通过公共数据平台为平台经营者履行核验义务提供服务。通过这些体现数字化改革思维的制度设计,推动了“放管服”核心业务的现代化,优化了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