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继娥 褚宏启
摘 要
培养学生的信息素养是信息化时代的内在要求。信息素养包括五种行为能力,即使用信息工具、搜索与获取信息、分析与利用信息、交流与传播信息、创造性生成信息的能力。我国学生的信息素养培育存在三个问题:在培养结果层面,学生的信息素养在总体上发展不充分、不平衡;在培养过程层面,课程内容、教学方式、评价考试方式都有偏差;在条件保障层面,存在严重的城乡差距与校际差距。针对上述问题,文章从教育目标、课程内容、教学方式、考试评价、硬件条件、师资条件等六个方面提出了解决对策。
关键词
中小学生 信息素养 行为能力 信息化
信息素养是核心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培育学生的信息素养是适应信息化时代的必然要求。当前,在中小学生信息素养培育问题上,还存在对信息素养概念理解上存在分歧、培育策略上存在偏差等问题,亟待解决。
一、信息素养的内涵与外延
中文的“信息素养”对应以下几个英文词:information literacy和information compentence,以及Digital competence。前两者均翻译为“信息素养”,最后一个可以直译为“数字素养”,但实质与前两者相同。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图书馆馆长理事会给信息素养(information literacy)下的定义是“能清楚地意识到何时需要信息,并能确定、评价、有效利用信息以及利用各种形式交流信息的能力”。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立大学的学习资源和教育技术委员会信息素养研究组给信息素养(information compentence)下的定义是“以各种形式发现、评价、利用和交流信息的能力”[1]。欧盟在一个报告中把信息素养(Digital competence)定义为“以基本的信息技术能力如使用计算机和互联网的能力为基础,在工作、生活和交往中自信和批判地使用信息技术的能力”[2]。上述是关于信息素养内涵的界定。
我国学者对信息素养的界定是:掌握信息工具的使用技能,搜寻、获取、运用、传播信息,并创造性地生成信息,以解决实际问题、促进个人发展。并进一步把信息素养的外延界定为四个方面,即信息意识、信息知识、信息能力、信息伦理道德[3][4]。当前,我国绝大多数关于信息素养的论文中,都是从这四个方面去界定信息素养的。本文认为,这种对于信息素养的外延界定还可以进一步优化。
信息素养是核心素养的一种,信息素养是素养的属概念。因此,对于素养的内涵与外延的准确界定,有助于对信息素养内涵与外延的准确界定。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于1997年启动“素养的界定与遴选:理论和概念基础”项目(DeSeCo),由瑞士联邦统计办公室、美国国家教育统计中心和加拿大统计局主持,其目的是在国际和跨学科背景下,开展素养的界定、概念定义和测量。DeSeCo指出,素养(competence)是个人实现自我、终身发展、融入主流社会和充分就业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及态度的集合[5]。而核心素养(key competence)则是其中最为关键与重要的素养。
素养是行为能力,是对知识、技能、态度的超越和统整。素养=(知识+技能)态度,亦即C=(K+S)A。任何行为、行动,都不是单一维度的知识、技能、态度所能支撑的,需要三者统合方能达成。通俗讲,素养是做事的本领,这种界定对于素养的“语言表述”提出了更为规范、严格的要求,应该以统整和超越知识、技能、态度的语言表述方式,从行为、实践的视角,用“行为能力”或者“能做……”来表述某种素养的名称。例如,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在陈述九个方面的核心素养时,都表述为“能够做……”(the ability to...)。此处的“能力”即行为能力,其含义比技能要宽泛,是技能、知识、态度的复合体[6]。
按照这个逻辑,应该把“信息素养”界定为“运用各种形式,发现、获取、评价、利用和交流信息的能力”,这是对于信息素养较为简洁而准确的内涵界定。基于此,对于信息素养的外延界定,也应该以“行为能力”为逻辑起点,把信息素养进一步分为几种行为能力。
其一,使用信息工具的能力(或素养,下同)。如使用硬件工具计算机的能力,以及使用软件APP的能力等。这是信息素养中的基础性能力。
其二,搜索、发现与获取信息的能力。通过检索,发现并获取所需要的信息。如学生开展项目化学习与研究时,能够根据研究主题从各大搜索引擎以及数据库等多渠道获取相关信息。
其三,分析与利用信息的能力。根据实际需要与价值标准,分析、甄别、选择信息,并对信息进行加工,最后用信息解决实际问题。
其四,交流与传播信息的能力。以正確的方式传播与交流有价值的信息,有助于实现信息共享,以促进合作、解决问题。
其五,创造性生成信息的能力。这是信息素养的高级形态。在已获取信息的基础上,创造出新的信息与知识,属于信息素养中的高层级素养。
上面我们是从行为能力的视角去界定信息素养的内涵,并确定信息素养的外延(分解为五个方面的行为能力。这种做法,可以使信息素养具有可视性,让人能够看得见、抓得住,既利于对信息素养的培育结果进行观察与评价,也利于教师在课堂上开展教学)。
上述五种素养或行为能力中,每一种都涉及相关的知识、技能与态度。因此,具备信息技术与信息运用的知识、明确个人信息需求、对信息进行价值判断、遵守信息伦理道德等,与上述五种素养不是并列关系,上述五种素养中已经包含了这些东西。
因此,我国学术界把信息素养归纳为信息意识、信息知识、信息能力与信息伦理道德四部分,在逻辑上是不严密的。人的信息行为或信息行为能力中,已经把信息知识、信息意识、信息伦理道德包容涵盖在内。人的任何信息行为,都需要信息知识、意识、技能、态度的参与,否则行为不会出现。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尽管素养是做事的行为能力或实践能力,对它的内涵式表述与外延式表述都应该是行为指向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不能把行为式的素养从知识、技能、态度三个方面进行分解式说明。例如,欧盟的核心素养框架中,在对信息素养进行“行为导向”的界定后,又从知识、技能、态度三个方面进行了分解式说明:第一,知识方面。包括信息技术性质、功能、操作的知识,关于信息技术的正面作用(如提高效率、支持创新等)和潜在风险的认识,对信息的可靠性以及对信息行为是否合法、合乎伦理要求的认知。第二,技能方面。是指一些实操性技巧与技术,包括使用信息工具的技能,检索、收集、处理、运用信息的技能,以及运用信息与信息技术创造性解决问题的技能。第三,态度方面。是指在信息行为中,要遵守法律法规与伦理道德,不能危害他人,要负责任地使用与生成信息。
这种分解式说明对于教育教学是有价值的。信息知识是信息技能与信息态度(伦理道德或信息文化)的基础,要先知道是什么(知识),才能学会怎么做(技能),以及才能了解为什么(态度)。但是信息素养培育最后的目标是让学生具有信息行为的能力,而不只是停留在主观的知识记忆与态度情绪层面。
总之,培育学生的信息素养,要重点关注的是行为改变,而不只是记诵与态度的转变。知识与态度是附加在、内含在行为中的。学生的信息素养,是关于信息的行为能力,是信息知识、信息技能和信息态度的综合性表现与统整性超越。
二、中小学生信息素养培育中存在的问题
分析中小学生信息素养培育中存在的问题,也必须有一个合乎逻辑的框架与维度。本文从教育的几个基本问题出发进行分析,这几个问题是: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如何为培养人提供保障条件?运用到学生信息素养问题的分析上,这几个问题就具体表现为:学生的信息素养存在哪些问题?在信息素养的培育上,课程内容、教学方式、评价方式存在什么问题?条件保障存在什么问题?这三个问题存在制约关系,条件保障影响培养活动,培养活动影响培养效果。
1.在教育目标与结果层面,学生的信息素养在总体上发展不充分、不平衡
学生的信息素养包括五种具体的行为能力,即使用信息工具的能力,搜索、发现与获取信息的能力,分析与利用信息的能力,交流与传播信息的能力,创造性生成信息的能力。总体而言,这些实践导向、行为导向的能力发展不充分,一些学生尽管在计算机课或者信息技术课上获得了一些书面的信息知识,也形成了一定的信息意识,甚至也具有正确的信息伦理道德,但由于教学的实践导向不够、对于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不够,导致学生有知识、有意识、有道德,但就是没有形成实实在在的发展比较充分的信息行为能力。
而且,上述五个能力发展也不均衡。相对而言,使用信息工具的能力,搜索、发现与获取信息的能力,这两个比较基础性的素养发展得相对较好;而后三个高层级的素养发展得不足,尤其是运用信息创造性地解决现实问题、创造性生成新信息的高级行为能力发展得尤其不够。
另外,学生信息素养的发展水平具有明显的城乡差异与校际差异,城市学生的信息素养水平显著高于农村学生,优质学校学生的信息素养水平明显高于薄弱学校学生[7][8]。
学生信息素养之所以会出现上述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的问题,原因在于培养过程与条件保障存在问题。
2.在培养过程层面,课程内容存在结构性偏差,教学方式陈旧落后,评价考试方式导向有误
主要表现为:信息技术课程在结构上对初级的信息素养(如使用信息工具的能力、获取信息的能力)相对侧重,高级的信息素养所占比例不够,教材内容相对滞后于学生信息素养的时代要求;信息技术课程的教学过于偏重知识讲授,对于技能性的实际操作训练不够,在教学中运用信息技术不够,教学与技术没有深度融合,许多学校的教学方式还停留在纸媒时代,即便使用信息技术也只是展示课件PPT而已;教育评价“唯分数”“唯升学”导向有误,导致学生信息素养的培育不受重视。
3.在条件保障层面,存在严重的城乡差距与校际差距
农村地区学校和城市薄弱学校的信息技术硬件条件和师资条件相对较差,学生的上机、上网机会较少,教师的信息技术教学能力不足,这些都直接对信息技术的教育教学产生负面影响。
加强与改进中小学生信息素养的培养,必须逐一破解上述问题。
三、中小学生信息素养培育的改进策略
必须系统设计改进策略,从目标、课程、教法、评价、硬件、师资六个方面整体推进中小学生信息素养的培育工作。
1.在教育目标层面,要体现鲜明的“素养导向”,强化行为能力的培养
信息意识、信息知识、信息伦理道德、信息技能都是信息素养的构成要素,但是素养的本质是行为能力,不能割裂开来单独培养,而且最后不能只是停留在知识、认识、意义认知等纸上谈兵层面,必须进入到实践实操能力层面。
当前,培养21世纪核心素养成为很多國家的重点教育目标。创新能力、批判性思维能力、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能力、自主发展能力、信息素养是核心素养的主体内容。这六个目标不是孤立的。信息素养与创新能力、批判性思维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有着密切的关系。信息素养是一种典型的工具性素养,它的价值在于运用信息促进交流与合作,并解决现实问题,解决问题必须依靠思维与创新。而且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信息会增加与增值,会产生新信息新知识。信息素养是交流与合作、思维与创新的加速器,当我们从这个视角去认识信息素养时,其重要性就不言而喻了。
2.在课程内容层面,要开设并完善独立的信息素养课程,把信息素养培育整合到各科课程中去
开设专门的信息技术课程是培养学生信息素养的重要举措。当前的信息技术类课程内容须要完善,要围绕信息素养的行为特征开发课程体系,体现课程内容的行为导向与实践特质。信息技术课程要摈弃知识中心的传统定位,把培养学生的信息行为能力作为主要目标。课程内容结构要进一步优化,突出实践导向,以五种行为能力为主体框架展开,把信息知识、信息技能、信息态度(信息伦理道德)等融合到行为能力中,把知识、态度的培养融会到实操性、实践性的行为能力养成之中。
除了开设专门的信息技术课程以外,还有一种培育学生信息素养的重要方式,就是把信息素养培育融合到各科课程中去。信息素养的课程形态可以双管齐下:一是单独开设课程,进行专门的集中的信息素养的培育工作;二是融入到各科课程或跨学科课程活动中,这是一种更为重要的、更为有效的、更加接地气的培育方式。例如,在中小学阶段,可以采取游戏软件等形式,展开某些课程内容的教学,让学生既学会了电脑操作技能,又学会了科学文化知识,还提升了学习兴趣[9]。再如,在项目化学习或跨学科学习中,可以把信息素养的培育有机融合在问题解决的过程之中,运用多种媒介获取信息,甄别、评价、选择、运用这些信息,并生成新信息以解决问题。这样就解决了信息素养培育与思维能力发展两张皮的问题。
3.在教学方式层面,要使教学方式从知识中心走向能力为重,把培养学生的信息行为能力作为教学方式转变的关键
素养导向、能力导向的教学方式,要求教学活动要为学生创设一种有利于促进信息素养培育的情境,这种情境中,有需要解决的真实的问题,有可以获取的信息资源,这样,学生就可以在问题与任务的驱动下,积极主动参与,搜寻信息,自主学习,合作探究,在做中学,在运用信息中获得信息素养。
教学方式的改进除了要注重能力培养外,还要培养学生的兴趣与自我效能感。某些教师的教学方式呆板,把信息技术课程教得味同嚼蜡,学生不感兴趣。而培养学生对信息技术的兴趣,是促进学生不断投入精力与情感发展自身信息素养的内在动力。自我效能感包括学生对自己能够具备信息素养充满信心,以及对信息素养的价值有积极判断,简而言之,就是“自信”。
在教学中,有条件的学校与教师,可以尝试基于大数据分析,加强对于学生认知与学习行为的研究,对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实践的全过程进行分析评价,协助教师及时改进教学,制定符合学生需求的个性化培养方案,开发适应不同学生需求的学习辅助材料。
4.在评价考试层面,不断优化评价及考试的内容与形式,由考知识向考能力转变,发挥“指挥棒”的正导向作用,完善信息素养的评价指标体系
由于行为是可以观察可以评价的,所以要根据信息素养的五类行为确定评价指标的框架,并在此基础上予以细化。不能把难以观察的信息知识、信息意识、信息伦理道德作为评价指标。当然信息知识可以通过纸笔考试进行测量,但是会带来只会“纸上谈兵”、不会实际操作的不良后果。借鉴欧盟国家的经验,将核心素养转换为可观察的外显表现,进而开发相应测量工具开展评价。
改进信息素养的评价方法技术。选取有代表性的关键指标后,要探索形成一套抽象概念-工具测量-实证数据的研究流程和范式。通过评价这个“指挥棒”,推进信息素养培养目标的落实、课程内容的优化、教学方式的改进。
5.在硬件条件方面,不断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条件,为培育学生信息素养提供坚实保障
基础设施建设是教育信息化发展的基础与先决条件。农村地区、薄弱学校、贫困家庭的信息化设施或设备条件,显著落后于城市地区、优质学校、富裕家庭。与之相应,农村地区、薄弱学校、贫困家庭的学生的信息素养也显著落后。讨论如何培育学生信息素养必须与学生能接触到的教育信息化硬件条件联系在一起。如果山区学生从来都没有见到过电脑、白板等,讨论学生使用这些设备的信息素养就成为无稽之谈。
6.在师资条件方面,要大力加强教师信息素养的教育与培训
师范院校要把信息素养教育作为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师入职时,要把信息素养作为入门条件之一,作为获取教师资格证书的必要条件。教师入职后,要持续开展信息素养的培训。
在职教师的信息素养培訓要增强针对性与实效性。以解决信息知识、信息意识为重心的通识性培训,对于提升教师的信息素养没有切实帮助,培训要聚焦实操能力的培养。在实操能力中,在基础性信息素养的基础上,要重点加强高层级信息素养的培训。当前,须要创新教师教育课程与培养机制,推动教师培训与新技术有机结合,大力提升教师新技术应用能力与专业素质,实现新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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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杨 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