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训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2021-12-09 13:24
云南教育·视界 2021年10期
关键词:公办收费教育部

校外培训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中国教育报》消息 近日,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针对校外培训机构过度逐利行为,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问题的监管,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的管理,参照执行。

通知规定,校外培训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和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属于非营利性机构收费,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政府制定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并按程序纳入地方定价目录。各地制定的浮动幅度,上浮不得超过10%,下浮可不限。培训机构在政府制定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各地要坚持学科类校外培训公益属性,合理制定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要区分线上和线下以及不同班型,分类制定标准课程时长的基准收费标准。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具体的分类标准。要建立收费政策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适时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完善。

培训机构要全面使用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格履行合同义务,规范自身收费行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高或变相提高政府制定的培训收费标准,不得在培训费外另行收取其他费用。要依法严厉查处超过政府指导价收费,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虚增培训时长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

国家助学贷款额度提高4 000元

新华社消息 近日,记者从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了解到,自今年秋季学期起,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8 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2 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则由不超过12 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6 000元。

财政部部长助理欧文汉表示,综合考虑学生贷款需求和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为了进一步减轻学生的经济压力,将国家助学贷款额度提高4 000元。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日常生活费。

已经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能否享受到新政策?教育部财务司司长郭鹏表示,对已经提交贷款申请或者签订借款合同的学生,如果确有需要,可根据实际需求,申请增加贷款金额。

八部门发文:不得再审批设立新的“公参民”学校

新华网消息 近日,教育部会同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印发通知,就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以下简称“公参民”学校)进行部署。

通知明确,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工作重点是:公办学校单独举办的“公参民”学校,公办学校与地方政府及相关机构合作举办的“公参民”学校,公办学校与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合作举办的“公参民”学校。

通知要求,各地要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及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和分布等因素,抓紧编制区域义务教育发展规划,着力增加优质公办义务教育资源供给,保障就近入学,不得再审批设立新的“公参民”学校。公办学校也不得以举办者变更、集团办学、品牌输出等方式变相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在规范公有教育资源使用方面,通知强调,地方政府和公办学校不得向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新增派具有事业编制的教职工。已经派出的,分阶段分步骤有序引导退出。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可设置过渡期,分类管理,稳妥推进。此外,公办学校应当增强品牌保护意识,规范学校名称、简称的使用,不得违规输出品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也不得利用公办学校品牌开展宣传或其他活动。

在规范招生方面,通知指出,公办学校不得以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名义开展选拔招生或考试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公办学校或者公办学校校区、分校的名义招生,也不得以借读、挂靠等名义变相违规招生。

教育部公布校外教育培训违规行为处理典型案例

《人民日报》消息 为落实中央“双减”文件精神,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发现并处理了一批校外培训违规典型案例。北京市教委发现5名中小学在职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兼职取酬,相关区教委对涉事教师给予警告处分,并调离教学岗位。浙江省义乌市执法人员发现一家无证办学的教育培训机构,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培训机构负责人处以警告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4.6万元,处以4.6万元罚款。湖南省浏阳市教育局发现某培训学校存在提供虚假合同、制作虚假收据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其作出警告行政处罚,并要求该校收取的学费转入资金监管账户接受监管。福建省福州市高新区执法人员发现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宣传内容,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万元。江苏省仪征市某教育咨询服务中心负责人朱某,在其丈夫某小学校长糜某的帮助下,组织学生在教师宿舍内补课。仪征市教育局依法對该教育咨询服务中心作出停止办学处理。

我国教师总数达1 792.97万人

《人民日报》消息 近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据悉,我国教师队伍资源配置不断优化。全国教师规模不断扩大,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教师总数已经达到1 792.97万人,比上年增加60.94万人,增长3.52%,其中,特教教师增加6.11%,幼儿园教师增加5.44%,高校教师增加5.34%,有力支撑了教育改革发展。今年以来,共有191万人次通过认定获得教师资格证书,较去年全年增长28.7%。

教育部规范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

教育部网站消息 教育部日前印发了《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针对突出问题,抓住培训材料编写审核、选用备案、检查监督等各个环节,明确管理职责,健全管理机制,对培训机构自编的面向中小学生的所有线上与线下、学科类与非学科类培训材料提出了全面规范要求。

一是明确材料内容编审标准。对培训材料的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宜性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不得出现超标超前问题;列出了十二条负面清单,强调要守牢政治底线,不得出现意识形态问题,确保正确育人方向。二是完善相关人员资质标准。培训材料编写研发人员必须政治立场坚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社会形象等;学科类人员应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非学科类人员应具备相关行业资质证书或专业能力证明。审核人员还应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丰富的相关教育或培训经验。三是健全审核把关制度。由审批培训机构的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具体的监管工作,实行线上和线下、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培训材料分类管理。学科类培训材料采取校外培训机构内部审核和教育行政部门外部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双审核;其中,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时,对线上及线下培训相对固定形式的基础性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对以资料库、视频等形式存在的培训材料进行抽查。非学科类培训材料在校外培训机构内部审核基础上,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协助相应主管部门开展抽查、巡查。对培训材料出现违规情况的,督促培训机构限期整改,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或查处。

全国已有7 743.1万名学生参加课后服务

新华网消息 基础教育“双减”工作监测平台数据显示,截至9月22日,全国有10.8万所义务教育学校(不含寄宿制学校和村小学)已填报课后服务信息,其中96.3%的学校提供了课后服务;有7 743.1万名学生参加了课后服务,学生参加率达 85%,其中有71.2%的学生每周5天全程参加;534.5万名教师参与课后服务工作,占这些学校教师数的86.2%,另聘请了20.6万名校外专业人员参与课后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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