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与贰

2021-12-08 22:11马汝军
读书 2021年12期
关键词:动宾论语

马汝军

《读书》今年第十期刊发了田松先生《“不二过”?“不诿过”?》一文,作者从修辞、心理与逻辑等角度分析认为,《论语·雍也》中的“不二过”该是“不诿过”。这个圈子绕大了。

孔子在《论语·雍也》中评价颜回“不迁怒,不贰过”,文献中用的是“贰”,而不是“二”。《论语》也常用到“二”,如“周鉴于二代”“二三子”等,贰和二各有其义,不可混用。《说文》云:“贰,副益也。”段注:“当云副也,益也。”贰为增益之义,后又引申为重复之义,故《字汇·贝部》讲:“贰,重也。”

按“贰”之“重复”义理解,“不迁怒”和“不贰过”都是动宾结构,并无“语法不对称,修辞不对称”。“贰”之“重复”义也非孤证,《汉书·谷永传》里的“毋贰旧愆”(不重复旧的过错),与“不贰过”讲的是一个意思。而以“不禽二毛”的“二”去理解“贰过”之“贰”,有误,此“二”非彼“贰”。

朱熹在《四书章句集注》中對“不迁怒,不贰过”解释得很清楚:“迁,移也。贰,复也。怒于甲者,不移于乙;过于前者,不复于后。”既符合情理,又合乎逻辑。二、贰虽今音同,但其形、义却大相径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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