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海伦市委
海伦市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聚焦群众所需所盼,探索办实事有效方式,全面推行“三必到、五必访、七必做”工作法,把基层治理落实落细,把好事实事办到群众家门口。
一、坚持“三必到”,及时应急处突、化解纠纷。把办实事关口前移,充分发挥基层党员干部“神经末梢”作用,做到居民有突发事情必到、居民有矛盾纠纷必到、居民有不满情绪必到,特别是遇到风灾、火灾、水灾及临时发病等突发事件时,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帮助受灾受难群众排忧解困,用心做“邻里守护者”,让群众在危急时感受到基层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来,各乡镇(街道)共处理突发事件143 件,排查调处各种邻里纠纷、化解矛盾113 件次,处理各类信访问题95 件次,确保小事不出楼栋(屯)、大事不出社区(村)。
二、坚持“五必访”,主动问需于民、服务于民。聚焦特殊群体、困难群体,对困难家庭必访、对重病重残人员必访、对孤寡老人必访、对下岗无业人员必访、对刑满释放和社区矫正人员必访,用真心真情帮助群众解难题、织密织牢基层服务网络。针对困难家庭收入低、生活难保障的实际,组织村(社区)党员干部、网格员(楼栋长)和在职党员,建立“网格+微信群”工作模式,群众提诉求,干部快响应,提供日常生活照料、生活必需品采购、缴纳各类费用等全方位照顾,实现服务居民“零距离”。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来,为重病重残户提供服务140 余件次,为孤寡老人和重病重残人员送生活用品1100 余人次,免费培训无业人员3370 人,向外地输出劳务人员1300多人。
三、坚持“七必做”,群众有需要、党员能做到。把为群众办实事要求细化具体化,引导党员干部必做理论法规的“宣讲员”、信访稳定的“排查员”、为民服务的“代办员”、困难群众的“服务员”、美丽环境的“保洁员”、平安建设的“协管员”、道德文明的“引导员”,时时处处发挥带头作用,用实际行动提升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坚持政策宣传到位,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依法依规办事的基本素质。坚持矛盾化解到位,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做到家庭矛盾不出门、邻里纠纷不出屯(小区)、信访问题不出村(社区)。坚持事项办理到位,帮助群众代理代办与生活紧密相关的服务事项。坚持救济救助到位,力所能及地帮助困难群体解决看病就医等生活难题。坚持环境治理到位,引导群众自觉保持小区、庭院环境卫生,共同打造干净整洁、清新宜居的美丽家园。坚持治安管控到位,协助做好网格内的治安巡逻、治安防范等工作,引导群众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坚持新风引领到位,积极组织群众开展扭秧歌、跳广场舞等各类“草根化”“接地气”的文体活动,丰富群众业余文化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