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对中华民族形成完整、准确的认知,必须注意一个根本性问题,即不能将今天的中华民族与历史上的中华民族混为一谈。中华民族的现代形态是其历史形态的继续和发展,与历史形态一脉相承,但二者之间也存在根本性的区别。将中华民族的现代形态与历史形态联接起来的关键环节是中华民族的现代构建。中华民族的现代构建,在中华民族历史形态的基础上进行,但却是在中华现代国家构建背景下进行的重构和转型,并在此过程中获得新的内涵,从而使其成为一个具有明确族称、内部构成与国家有机结合的现代民族,即nationstate的nation。这样的构建及其所造就的现代意义上的中华民族,支撑了中华现代国家的全面构建,打造了整合国家社会的有效机制,塑造了支撑国家发展的宏大主体,对中国当代的国家、社会、文化和进一步发展产生了深刻而巨大的影响。
〔关键词〕中华民族;现代构建;现代国家;现代民族;国家整合;国家发展
〔中图分类号〕D6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4769(2021)06-0001-09
〔作者简介〕周平,云南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央四部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首席专家,北京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研究员,云南昆明650091。一、引言
中华民族是一个蕴涵着丰富的社会、政治和文化机制的宏大历史主体,对中国悠久的文明、现代国家的构建与运行、国家的治理和发展以及中国走进世界舞台中央都具有深刻而重大的影响,同时也是全面解释中国的历史、近代以来的现代国家构建和社会巨变、以及国家的未来发展及其定位的关键性变量。在国家发展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样一种文化性、道义性方式来进行表述的今天,尤其是中共十九大将党和国家重大问题围绕中华民族及其伟大复兴来进行论述的当下,中华民族被前所未有地凸显于历史舞台的中央。这也将对中华民族的本质、特征和意义进行全面而准确阐释的问题凸显出来。
中华民族历史悠久、体量宏大、内涵丰富并处于一个不断发展和演变的过程之中,其内涵的显现不可避免地会受到特定社会历史条件的影响,人们对中华民族的认知有一个逐步深化的过程。因此,对中华民族的认知也需要不断地调整、丰富、完善和升华。但是,当代以来对中华民族的认知和界定却过于大而化之,中华民族是“中国各民族的总称”①的判断并不足以揭示其本质、特征和内涵。这样的判断忽略了一些重要的历史环节,如“中华民族”的族称——民族认同的符号——是近代才形成的,中华民族已经发展成为一个现代民族实体,中华民族与中华现代国家本质地结合在一起,中华民族对于国家的治理和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等等。这些问题的焦点在于,没有关注或突出中华民族历史演进过程中的现代构建这个关键性环节。
由于有这样的忽略,所以我们既无法说清楚今天的中华民族与历史上的中华民族有什么样的区别和联系,也无法全面地揭示中华民族的全部本质,更无法对中华民族形成完整、准确的论述,同样无法充分认识和挖掘中华民族所蕴涵的社会政治资源。当然,也就无法形成一个关于中华民族的完整叙事方式,并积极而有效地促进中华民族的进一步塑造。已经出现的诸多对中华民族似是而非的论断,尤其是否定中华民族作为一个民族存在及中华民族的实体性的观点,都与此直接关联。
因此,为了对中华民族形成完整、准确的认知,充分揭示其在历史进程中形成的丰富内涵,进而科学地构建关于中华民族的叙事体系、理论体系、话语体系、政策体系和工作体系,就必须重视中华民族的现代构建问题,全面把握其对中华民族的意义及增添的内涵。
二、中华民族经构建而成为现代民族
中华民族具有五千多年的悠久历史,蕴涵着长期发展过程中积淀下来的丰富内涵,但又具有现代民族的属性和特征,发挥着一个现代民族的基本功能,因而又是一个现代民族,并作为一个现代民族而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由此可见,中华民族既有历史形态,又有现代形态。两种形态既前后相继、一脉相承,又存在着明显的区别。将中华民族的演变过程区分为历史形态和现代形态又将它们联结起来的关键环节,就是中华民族的现代构建。
中国自古以来拥有辽阔的疆域,宏大疆域内不同区域间的地理差异以及农耕文明因地制宜的生产方式,致使生活于不同地域的人们形成了不同的文化。不同文化在长期演变中不断丰富的同时,又将享有它们的人们结成不同的群体。“民族”概念引入后,这些不同的群体就被称为民族。中国历史疆域内众多的民族群体,在统一国家的框架内,围绕着汉族这个核心②,持续地互动并不断地交往交流交融,其“主流是由许许多多分散存在的民族单位,经过接触、混杂、联结和融合,同时也有分裂和消亡,形成一个你来我去、我来你去,我中有你、你中有我,而又各具个性的多元统一体。”③“中华民族”概念形成后,中国历史上所有的这些民族皆以“中华民族”概念来进行概括、描述和分析。
中國历史的自然演进进程在鸦片战争后被彻底打断,历史悠久的中华民族陷入了亡国灭种的危险之中。在苦难中探索救亡图存之道的中国人,在经过了洋务运动和立宪变法的失败后,注意到了明治维新中通过现代国家构建而从根本上改变了国家命运的日本,开始思考中华现代国家构建的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戊戌变法失败后逃亡日本的梁启超将“民族”概念引入了中国④,进而创制了“中华民族”概念。“中华民族”概念一开始用来指汉族,但不久后梁启超就通过对“小民族主义”和“大民族主义”的划分,“悍然下一断案曰:现今之中华民族自始本非一族,实由多数民族混合而成”⑤,从而形成了中华民族为国内诸族“组成的一大民族”的论断,确定了“中华民族”概念的基本内涵,为中华民族的现代构建提供了一个明确的族称。“从理论上说,梁启超形成‘大民族观念,是基于对西方有关‘民族国家思想认识选择的结果。”⑥或者说,“梁启超率先提出‘中华民族这个概念”,就是“要顺应当时国际上所谓‘民族国家潮流。”⑦随后,“中华民族”作为一个重要的社会政治概念所蕴涵的动员作用在传播中逐渐体现出来,对中华民族的现代构建产生了重要作用。
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王朝被辛亥革命终结后,中华现代国家构建的进程随之开启。在此背景下,中华民族现代构建的进程也随之展开,并通过两条进路而最终实现。
首先,中华民族的现代构建经由国民整合的进路而实现。将全国人口的社会政治身份由臣民改造为国民,同时将国民整合为国民共同体而形成民族,这是西欧现代民族构建的基本方式。中华民族的现代构建,实际上也采取了这种方式。忽略了这一点,就无法对中华民族的现代构建做出客观、准确的阐释。而近代中国经由国民整合为民族,在实践中又展开为人口国民化和国民整体化两个具体的方面。
人口国民化,是一个将社会人口的传统身份由臣民转化或塑造为国民的过程。中国长期处于王朝国家时代,因循“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原则,持续地塑造了社会人口的臣民身份。具有臣民身份的人口具有明显的依附性、地域性特征,并非自主性的社会行动者,也没有在“民”与“国”之间建立起直接而本质的联系。这样的社会身份显然无法为现代国家、现代社会及现代文明的构建提供支持。因此,中国形成现代国家的议程之后,以梁启超为代表的知识分子便从日本引入了“國民”观念,从而凸显了中国近代的国民议题。在当时,“知识分子们建构‘国民时的原动力来自对国家强盛目标的追求,‘国民被当作了救亡图存、增强国力的工具。”⑧为了弘扬国民观念,还以“奴隶”概念来表达对臣民身份的贬斥,使“奴隶”概念与“国民”概念成为一个对子。⑨辛亥革命开启中华现代国家构建的实际进程后,传统的具有臣民身份的人口便在“国民”观念的动员、牵引和现代国家构建的推动下一步步地朝着国民的方向演进,逐步实现了“去依附化”和“去地域化”。抗日战争结束后,中国的人口国民化也基本完成。1947年的《中华民国宪法》规定:“具有中华民国国籍者为中华民国国民”,“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毛泽东向全世界庄严宣告,“中国人从此站立起来了”。为新中国的国家政权确立宪制规定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也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的义务,标志着人口国民化的全面实现。⑩
但是,中国近代的人口国民化,是在中华现代国家构建及“中华民族”观念的影响下实现的。因此,社会人口在去除臣民身份的依附性和地域性,逐渐形成并强化“民”与“国”之间联系的同时,又在统一的国家框架内加强了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尤其是在用自己的血肉筑起新的长城而抗击日本帝国主义的战争中,加强了在“中华民族”的旗帜下的凝聚,从而形成了一个国民整体化的过程,最终成为一个以“中华民族”为称谓的国民共同体。
其次,中华民族的现代构建经由国内各个民族凝聚为一体的进路而实现。这是中国历史上众多民族群体的交往交流交融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继续和深化。具体来看,这样的进程又包括历史上存在的各个民族群体逐步构建成为国内的各民族,以及逐渐构建起来的各个民族又凝聚为一个以“中华民族”为族称的整体的过程。
中国历史上的各个民族群体,其普遍的称谓为“××人”,并没有形成统一的族称而为其成员提供认同符号,也未能在国家体制中享有集体性权利,本质上是具有共同历史文化或以共同历史文化联结起来的人群共同体。但是,近代以来受到“民族”概念尤其是其包含的民族主义意识形态的影响,这些民族群体也在逐步以不同的方式进行自我构建,并朝着民族实体的方向演变。少数民族的构建构成这样的民族构建的主要内容。毛泽东在抗日战争处于相持阶段的1939年发表的《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一文,就是在将少数民族称为“××人”的基础上得出了“中国是一个由多数民族结合而成的拥有广大人口的国家”的著名论断。1946年底在南京召开的制宪国民大会上,少数民族的代表“主动接受并开始习惯以‘少数民族自称”,并“积极争取自身的民族权力”,会议通过的《中华民国宪法》便明确承认了国内少数民族的“民族”地位。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国范围的民族识别,各个少数民族的构建得以最终完成。与此同时,“汉人”也成了汉族。
但是,国内这些自我构建的各个民族并不是孤立或独立的存在,它们在历史上众多民族群体交往交流交融并朝着一体化方向凝聚的基础上,又在统一国家的框架内和“中华民族”的族称下进一步凝聚成为整体。这个过程在各民族人民共同抗击日本帝国主义的战争中得到加速推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这些民族也凝聚成为一个统一的中华民族。
经由上述两个各具特点又相互纠缠的进程,中华民族的现代构建伴随着中华现代国家的构建而一步步地推进,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而宣告完成。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中华民族实现了与国家的结合,披上了国家的外衣并具有国家的形式,具备了现代民族的基本特征并发挥着相应的作用,成为一个典型的现代民族,即nationstate之nation。在此条件下,毛泽东庄严地宣告,“我们的民族将再也不是一个被人侮辱的民族了,我们已经站起来了。”于此,中华民族作为一个现代民族而屹立于世界的东方,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当然,中华民族的现代构建也有由中国的历史和文化造就的特色。这样的中华民族,既是国民共同体,又是多族聚合体,既有“全民一体”的属性,又具有“多元一体”的结构,既是国家民族,又是国际民族。
必须重视的是,中华民族的现代构建并不是重新创造一个民族,而是在中华现代国家构建的背景下,依循历史上各个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并朝着一体方向演变的趋势,根据中华现代国家构建的要求和规范,推动中华民族朝着一个与民族国家结合在一起的现代民族的方向发展。因此,中华民族的现代构建,也是一个中华民族由历史形态向现代形态演变或转化的过程。由此形成的中华民族的现代形态既与历史形态有明显的区别,又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从而接续了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并使中华民族从古老走向了现代。
三、支撑了中华现代国家的全面构建
从时间的轴线来看,现代国家为今天在世界范围内处于主导地位的国家形态,从国家形态演进的进程来看,就是民族国家。民族国家从根本上看则是取代王朝国家的一种国家形态。如果王朝国家的本质特征是国家主权由君主所占有,那么民族国家就是国家主权由民族所拥有的一种国家形态。因此,国家主权从“王有”到“民有”的转变,是民族国家形成的根本标志。基于主权在民的原则,民族国家形成了调整国家与民族(国民)关系的基本原则,即国家伦理。这样的国家体制首先在英国光荣革命中形成,随后在法国大革命中通过《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等宪制文件的规定而制度化。民族国家体制及民族所蕴涵的各种社会政治机制,为现代经济、现代社会乃至现代文明提供了基本的框架和条件。最早建立民族国家的英、法等国,在这样的国家框架下迅速发展并增强了国力的事实产生了示范效应,致使民族国家成为王朝国家或其他形态的国家从传统走向现代的重要条件。日本在明治维新中构建民族国家后产生的根本变化,也对亚洲国家产生了广泛影响。
中国具有悠久的国家发展历史,创造了辉煌的古代文明。但是,当构建民族国家并建立现代文明的西方列强将力量延伸到古老王朝家门口的时候,建立在农耕文明基础上的王朝无法与之抗衡而落败。鸦片战争后中国人在救亡图存道路探索中经历了多次失败后,自觉不自觉地接受了通过现代国家构建而实现对整个社会全面的改造进而实现文明转型的方式。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构建现代国家是历史的选择。不过,这样的现代国家即民族国家,并非中国自身历史进程发展的产物,而是经过落后挨打的痛苦后迫不得已的选择。辛亥革命终结了中国历史上的最后一个王朝后,中国的民族国家构建进程随之开启。
然而,现代国家作为国家形态演进中的一种类型,却具体表现为一套内容丰富的体制机制。它的建立和运行都是在一个国家的人口具有国民身份并凝聚为民族的基础上实现的:不仅体现现代国家本质的主权在民原则要通过民族来加以实现,而且现代国家的一整套体制机制都是建立在民族的成员即国民的一元性权利的基础之上的。现代国家或民族国家对于民族具有依存性。与国家结合在一起的现代民族则构成了现代国家体制的基石。现代国家体制与现代民族之间所形成的这样一种内在的、本质的联系,也就是形式与内在的关系。现代民族不仅是现代国家的基础,也是现代国家的真正主体。现代国家则是一个庇护整个民族的政治屋顶。
古老的中国构建民族国家,当然也需要一个与现代国家相匹配的现代民族的支撑。但是,中国在漫长的王朝国家历史上并未形成这样的民族,或者说,中国历史上并未发展和演变出能够支撑现代国家体制的民族。诚然,中国历史上也形成了形态各异的多种民族群体,但这样的民族的成员并不具有国民的身份,尚未凝聚成一个完整的民族实体,更未形成与国家体制的有机结合。中国要构建起作为民族国家的现代国家体制,就必须根据现代国家体制的要求而构建自己的现代民族。现代国家与现代民族的逻辑性和结构性关联,成为促进中华民族现代构建的原始动力。“为了符合这个‘民族国家的模式,就要塑造整个的‘中华民族。”中华民族的现代构建为适应中华现代国家的要求而展开,并按支撑现代国家体制的民族的规范而有序推进。中华民族的现代构建与中华现代国家的构建相辅相成,具体过程不仅受到了现代国家构建的规制,也支持了现代国家的构建。
中华现代国家构建与中华民族的现代构建之间的这种相辅相成关系,从中华民族现代构建的角度来看,就表现为中华民族的现代构建尤其是其中的一系列机制的建立,为中华现代国家的构建提供了坚实的支撑:首先,通过人口国民化、国民整体化而塑造的国民共同体,为现代国家“主权在民”原则的落实奠定了基础。“在1789年法国革命初期,nation,这个术语获得了其现代意义,即把全体人民都包括在这个概念中。”因此,“在当时,‘民族即是国民的总称,国家乃是由全体国民集合而成”。从这个意义上看,“主权在民”的实际含义便是由一个国民组成的共同体来承担并行使国家的主权。中华民族在构建的过程中,也通过人口国民化而为这个民族国家的基本原则提供了条件。辛亥革命中公布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就明确规定,“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以宪制文件确定了国民的国家主权者地位。其次,为一元性国民权利基础上的现代国家体制的构建奠定了基础。现代国家的本质是通过一系列的体制机制而体现的,因此,现代国家表现为一个完整的体制机制体系。而现代国家的这些体制机制,皆是在國民的一元性权利基础上构建起来的,皆是对国民权利的维护和保障。再者,为基于“国”与“民”的关系建立现代国家伦理奠定了基础。任何一种国家或国家体制,皆有证明其正当性或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而这样的原则是在“国”与“民”的关系中建立起来的,本质上就是国家伦理原则。现代国家的国家伦理,就是国家保障和维护国民的权利,国民则认同、效忠于国家,并承担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稳定的义务。今天,在“认同”问题凸显的情况下,这样的国家伦理就集中体现为国民对国家的认同。最后,把国内的各个民族凝聚为一个整体,即国族,从而消除或从根本上瓦解了各个民族自立政治体系的正当性,从而为国家的统一奠定社会和伦理基础。在各个民族已凝聚为一个整体——中华民族,并因此而获得了独立、解放和发展的条件下,也就没有了政治独立的权利。
在中华民族的现代构建过程中,一个现代意义的中华民族一步步地形成,从而有效地支撑了中华现代国家。中华民族的现代构建过程与中华现代国家的构建过程具有逻辑上的同步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时,中华现代国家的构建和中华民族的现代构建同时完成。如果没有中华民族的现代构建以及由此造就的作为一个现代民族的中华民族的支撑,中华现代国家是不可想象的。
中华民族的现代构建,也为中国数千年的传统社会和传统文明注入了巨大的力量,在促成对传统社会、传统文明的彻底改造的同时,也促成了传统文化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重塑。农耕文明基础上形成并经过长期演变的中华传统文化,在现代国家的框架下既与经由人口国民化改造的自主的社会行动者结合,也与具有现代内涵的中华民族的结合,尤其是与其中所蕴涵的各种社会政治机制结合,并与现代国家框架相得益彰,也就实现了自身的重塑并焕发出了巨大的生机,以一种全新的面貌和方式促进国家的发展,成为国家发展中一股巨大的力量。
四、打造了整合国家社会的有效机制
在国家框架内实现人口、社会、区域和文化的整合,从而使国家具有并保持相当程度的整体性,是现代国家的一个基本条件。这样的整体性所针对的并不是国家范围内的区域性社会,而是以国家为框架的整个社会,即国家社会。而在国家社会的整合中,与国家结合在一起的民族即国族,就是最为有效的整合机制。而且,这样的整合机制在整个国家各个方面的整合中具有枢纽的意义。经过现代构建所形成的现代意义的中华民族,就为国家提供了这样一个将国家社会有效整合起来的有效机制,同时还促进了国家整合和文化整合,或者说,为国家整合、文化整合提供有效的支撑。
诚然,无论何种形式的民族,既然是稳定的人群共同体,都具有将一定的社会人口整合起来的功能。不过,历史上的非国家形态的民族,作为以历史和文化为纽带的人群共同体,只具有将享有共同历史文化的人口整合起来的功能,而不具有将国家社会或全国人口整合起来的功能,除非该民族共同体与国家共同体是重合的。同时,中华民族的历史形态,即“总称”意义上的中华民族,也不具有将国家社会或全国人口整合起来的功能。
中国历史上的王朝国家时期,全国人口散在于王朝的疆域内,并未形成一种将国家社会或全国人口整合起来的有效形式。一方面,从整个国家的角度来看,社会人口基本的社会政治身份是“臣民”,但实际上却具体地组织于家庭或家族之中,处于“以家族关系和地缘为基础的垂直原则相交错”形成的关系中,“扩大的宗族世系是社会组织的主要形式”。在这样的形势下,将社会人口组织起来的具体方式是家庭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家族,家庭及家族是所有人口最为现实、具体的生存样式。因此,家庭及家族具有将人口组织起来的功能。在村落的范围内活动,并通过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确定其人身位置的社会人口,虽然从国家整体来看是皇帝的臣民,但其具体的社会身份实际上是“村民”。其次,王朝疆域内的所有人口又通过王朝的统治机制而整合起来,成为一个王朝国家政治共同体。但是,整个国家缺乏一种将全国人口组织成为一个整体的有效机制,中华传统文化的整合功能也由于缺乏社会组织形式的支撑而无法充分地发挥其对社会人口的组织功能。事实上,王朝国家这种国家体制本身就是以疆域内相当程度的差异性的存在为前提,或者说,不在乎差异性的存在。王朝国家框架下没有形成也不需要一种将全国人口整合为一体的有效机制或形式。在通常情况下,国家社会或全国人口的这种松散性并不会带来问题,或者即便有问题也不会太突出,不会对国家产生根本性影响。可是,一旦遇到来自外部的强大压力或外敌大规模的入侵,整个国家一盘散沙的局面就会凸显,因而难以凝聚起巨大的民族力量来抗击外侮。近代以来的落后挨打以及抗日战争的初期,这样的状况都体现得十分突出。
中华民族的现代构建,或者说中华民族通过现代构建而逐步演变成为一个与国家结合在一起并具有国家形式的民族实体,也就提供了一个将国家社会或全国人口整合起来的有效机制。这个机制蕴涵着强大的整合功能,能够有效地将全国人口整合为一个整体。
首先,通过对全国人口的整合而实现对国家社会的整合。中华民族的现代构建包含着人口国民化、国民整体化的过程。经由其中的一系列机制,社会人口曾经的“臣民”“村民”等传统社会身份逐渐褪去,新的个体性的“国民”身份逐渐建立,并逐渐建立起了“民”与“国”之间的直接联系,成为在国家范围内享有国家保障权利的自主的社会行动者。国家则在一元性国民权利基础上建立起一系列机制并实现制度化、体系化,从而在保障国民权利的过程中获得国民的认同和忠诚,促成其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并加强凝聚,每个人则在对国家的认同和忠诚的基础上承担对国家的责任,实现国民整体化,从而形成国民整体意义上的中华民族。
其次,通过对国内各个民族的整合而实现国家社会的整合。在中华民族现代构建的同时,国家疆域内历史上形成并长期存在的各个民族群体也经过自我构建而成为国内的不同民族,中华民族的构建与各民族的构建共同构成了中国近代民族构建的主要内容。但是,这些国内逐渐构建起来的各个民族,又在历史上形成的交往交流交融的基础上进一步在统一国家的框架内和“中华民族”的族称下凝聚为一个整体,各自则成为中华民族的组成单元,或者说,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成员。因此,虽然“中华民族和它所包含的50多个民族都称‘民族,但在层次上是不同的。”或者说,作为整体并且與现代国家结合在一起从而具有国家形式的中华民族,处于较高的层次上并对作为中华民族的组成单元的各个民族的性质、地位和演变具有规制作用。而作为中华民族之组成单元的各个民族,则在中华民族这个更大的结构中来确定自己的性质、地位并进一步地演变。如此一来,中华民族所具有的将国内各个民族凝聚为整体的功能,又从一个特定的侧面或方面促进了国家社会的整合。
这样的整合机制的逐步建立以及功能的释放,有效地促进了国家社会或全国人口的整合,增强了全国人口或国家的整体性。首先,在抗日战争期间,由于日益国民化的人口即国民通过对“中华民族”族称的认同而凝聚,在用“血肉筑起新的长城”的斗争中建立起了血肉联系,于是,分散的个体被整合成为强大的整体,进而孕育并爆发出了巨大的能量。朱自清于1939年在为纪念七七事变两周年而作的《这一天》一文中写道,“东亚病夫居然奋起了,睡狮果然醒了。从前只是一块沃土,一大盘散沙的死中国,现在是有血有肉的活中国了!”其次,在1946年的制宪国民大会上,各个逐渐构建为民族的非汉民族群体的代表“主动接受并开始习惯以‘少数民族自称”,并“积极争取自身的民族权力”,在实现自觉的同时,也融入中华民族大家庭之中。最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中华民族完成了现代构建而成为现代民族,既将全国人口通过国民的身份整合起来,又将构建起来的众多民族整合起来,既是国民共同体,又是多族聚合体,并通过与国家的有机结合而以国家形式进行固定。因此,中国历史上长期存在的一盘散沙的状况得到了根本改变。
作为现代民族的中华民族,既是全体国民的共同体又是国内各个民族有机结合的多族聚合体的属性,在实现整个国家社会整合的同时,又为国家构建政治共同体的国家整合发挥了重要作用。国家整合通过国家的制度框架和一系列的制度机制将管辖的人口整合为一个统一的政治共同体,从而实现和巩固国家的统一。中华民族不论是国民共同体的属性,还是多族聚合体属性本身,都蕴涵一系列的机制,由此实现的人口整合和民族整合既为全部人口整合为一个政治共同体打牢了基础,也为国家整合机制的建立和发挥功能提供了基础性条件。
在现代构建中成为现代民族的中华民族,还为疆域内以分散状态存在的各个民族的文化整合为一个整体提供了条件。中国疆域内的各个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各自都创造了各具特色又十分辉煌的民族文化,从而成为中华文明的重要内容。各自都为中华文化的形成和丰富做出了自己独特的贡献。光辉灿烂的中华文明就是由各个民族的文化构成的。中华民族的现代构建实现以后,领土内所有的人口在逐步获得国民身份的同时,又凝聚成为统一的国民共同体,所有的民族在构建成为民族实体的同时,又凝聚为统一的中华民族,兼具国民共同体和多族聚合体属性的中华民族整体,就为中华文化的整体性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促成了各个民族的文化朝着一体性的中华民族文化的凝聚和发展。
五、塑造了支撑国家发展的宏大主体
民族国家之前的王朝国家,由于缺乏一种有效的方式将全国人口组织成为有机的整体,甚至还存在相互竞争的众多民族群体,从而对国家力量的凝聚形成了制约或限制。而作为现代国家的民族国家,不仅形成了将全国人口组织起来的民族,而且实现了民族(Nation)与国家(State)有机结合,也就使民族与国家具有了高度的同一性。正因为如此,“民族”与“国家”两个概念也可以相互指代,联合国就称为United Nations。在此条件下,民族就成为国家发展的真正主体,国家发展、国家间的竞争皆通过民族发展、民族竞争的方式来体现。从中国的情况来看,中华民族的现代构建即现代意义的中华民族的形成,使国家发展有了一个宏大的现实主体。
中国历史上的王朝国家时代,国家以王朝的形式存在,所以只见“王朝”而不见“国家”,更没有一个以“中国”为国名的国家。王朝统治范围内生活着的众多的民族群体,则通过王朝政权的统治而整合为一个整体。在这样的条件下,国家与民族的结合并不是本质性的和有机性的,而是一种外在性的结合。王朝范围内的各个民族群体的交往交流交融构成了中华民族的历史形态,但这样一种“总称”意义的中华民族并未构建起一个一体化的国家主体。王朝范围内持续互动的民族群体,“是在竞争中发展、兴盛和消失的……竞争的胜利者,走向了发展和强盛、文明;竞争的失败者,走向了没落直至消失。”因此,王朝范围内的各个民族的发展,既有相互促进,也可能相互抵消。国家发展,即国家以综合实力的增强为主要内容和表征的发展,缺乏一个坚强有力的主体的支撑。
但是,中国历史上这样一种长期存在的状况随着中华民族的现代构建而彻底改变了。中华民族经过现代构建而成为现代民族,并随着新中国的成立与现代国家有机结合在一起,具有了国家的形式并屹立于世界的东方、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成为支撑国家发展的宏大主体,实现了国家发展与民族发展的有机结合。于是,国家发展与中华民族的发展便不可分割地结合在一起。国家发展与中华民族发展之间的同一性或共同性前所未有地突出。中国与其他国家之间的竞争本质上就是中华民族与其他民族之间的竞争。在此条件下,国家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皆受到中华民族状况的根本影响。国家发展的状况也可以并且必须从中华民族发展状况方面加以解释。
可是,中华民族经过构建而成为现代民族以后,与最早构建民族国家的欧洲国家的民族之间的区别仍然存在。中华民族并不是国家和社会发展中自然形成的國民共同体意义上的现代民族,而是在中华现代国家构建中经过人口国民化、国民整体化,以及国内多个民族在构建的进程中的整合才构建起来的。因此,组成中华民族的各个民族仍然存在相当程度的差异性,在此基础上构建的现代国家也被定义为“多民族国家”。因此,国内民族关系仍然是重要的社会政治关系。国内民族问题的治理成为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对民族问题的治理以及对中华民族重视的程度等,都会对国家发展造成影响。
在当代中国的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中华民族这个国家发展的主体并未受到应有的重视,甚至是有所忽略,谈及民族的时候仅指少数民族,甚至也不包括汉族,民族问题研究也仅指向少数民族。中华民族本身并不被当作民族来看待。在这样的情况下,中华民族就逐渐被虚置或虚化。其实,中华民族才是与国家结合在一起的民族,即民族国家之民族。但中华民族与国内的众多民族存在整体与组成单元之间的结构性关系,“把‘民族这个核心概念定位在56个‘民族这一层面,其客观结果是架空和虚化了‘中华民族”。
中华民族被虚置和虚化,实际表现中比较突出的是两个方面:一方面,中华民族对全国人口的组织化或整合化的机能被淡化。全国人口的国民身份被淡化,“国民”概念也呈现一种被弃置的状态。然而,现代国家中人口的基本社会政治身份是国民,国家制度体系也是建立在国民一元性权利基础上的。国民身份的淡化,势必造成社会人口与国家体制的内在联系的淡化。现实中尤其是边疆的一些地区以及港澳地区的一些人由于缺乏对自身与国家体制之间联系的体认而不认同国家,就与国民身份的淡化直接相关。另外,国民身份的淡化,还导致一些重大问题论述上的缺陷,如在“国语”的使用问题上,“国民使用国语的意涵”却由于缺乏“国民”概念而难以说清楚。与此同时,国民整体化的功能也随之淡化。另一方面,中华民族对于国内56个民族的整合功能被淡化了。作为整体的中华民族越来越虚化,甚至变成抽象的概念。与此同时,组成中华民族的各个民族则越来越实体化,因此便出现各个民族在缺乏中华民族的规制的方向上发展的趋向,致使国内民族关系复杂化。
这两个方面的问题结合在一起,便导致了中华民族的实体性、整体性在意识形态和政策中被弱化的问题,因此,中华民族对国内各个民族发展的规约性也随之丧失。于是,在“加快少数民族发展”的命题和要求不断地强化的同时,作为整体的中华民族的发展的论述和政策却付之阙如。国家发展大逻辑中的中华民族发展的“一”被各个民族发展的“多”所取代。因此,国家发展与中华民族发展之间的同一性、共同性也被弃置。中华民族支撑国家发展的功能也因此而被忽略和弱化,并未得到有效的发挥。
今天,国家发展的形势发生了根本变化。经过长期的发展,中国的综合国力大幅提升,2010年经济总量达到全球第二位,国家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面临的国家间竞争也达到空前的程度并越来越刚性化。在这样的形势下,国家发展需要一个具有凝聚力、活力、创造力的中华民族来支撑。中国走进世界舞台的中央,也需要强大的中华民族的支撑。能否实现有效的国民团结、民族团结,是凝聚国家力量和提升国家竞争力的重要方面。这样的形势将此前被忽略或并不突出的国家发展与中华民族之间的关联再次凸显出来,使之成为国家发展目标能否达成的一个关键性、根本性变量。
国家决策层准确地把握了历史和国家发展的大势,尤其是国家发展与中华民族之间的关联,并通过国家治理思维与方式的相应调整,把中华民族对于国家治理和发展的意义充分凸显出来,以中华民族来论述并支撑、赋能国家发展:首先,在2012年提出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以民族复兴来表述国家发展的目标,突出了国家发展与民族发展的联系;其次,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以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团结来统领民族工作,突出了中华民族对于国内各民族的统领,进一步凸显了中华民族本身。更为重要的是,中共十九大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来论述国家发展及党的使命,在党和国家重大问题论述结构中增添了民族维度,并根据国家发展的需要或要求,做出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部署,强调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和整体性、实体性。这就将中华民族对于国家发展的意义前所未有地突显出来。而这样的中华民族,正是经过现代构建的中华民族。这也从一个特定的角度,凸显了中华民族现代构建的意义。今天,不论是实现国家发展目标,还是中国走进世界舞台中央,都必须充分发挥中华民族这个强大主体的作用。
六、结语
中华民族拥有五千年的历史,具有中华文明悠久历程中形成和沉淀的丰富内涵。但是,中华民族在中国构建现代国家的背景下又经过了一个现代构建过程。中华民族的现代构建是历史上各民族长期交往交流交融过程的继续,同时又在民族国家构建的背景及推动下,按nationstate的nation的规范进行。这样的现代构建在明确的族称下将所有国民和国内各民族凝聚为一个整体,并具有了国家的形式,支撑了中华现代国家的全面构建,打造了国家社会融合的有效机制, 塑造了一个宏大而坚强的共同体,对中国近代以来的历史和今天的发展产生了深刻影响。
今天,要把握中华民族的全部内涵,对中华民族进行全面、准确认知,以及形成完整的中华民族叙事,都必须重视中华民族现代构建这个关键性、枢纽性的环节。只有对中华民族的现代构建进行深入研究,深刻、全面地把握中华民族现代构建的进程、性质和特点,才能对中华民族的历史和现实。或者说对中华民族的历史形态、现代形态及其内在衔接以及中华民族的全部本质做出全面的叙述,构建起符合历史又能够影响并赋能国家未来发展的中华民族叙事方式,并从根本上杜绝将中华民族抽象化、空洞化和虚拟化现象的再次出现。
通过对中华民族现代构建过程的全面研究和把握,才能对中华民族在现代构建中所形成并蕴涵的社会政治机制给予客观评价,充分挖掘、弘扬并有效利用其中所蕴涵的社会政治机制。最早出现于欧洲的现代文明,或者说现代文明的形成和发展,与现代民族的形成和巩固具有直接而本质的联系,尤其是其中所蕴涵的一系列社会政治机制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的现代国家、现代经济和现代社会的构建,也与这样的机制的形成有直接关联。今天,国家的治理和发展,也必须充分挖掘和利用好中华民族现代构建中所形成的这些机制。
今天,有效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重大政策议程并实现政策目标,也必须重视中华民族在现代构建中所增添的内涵。中华民族既有数千年历史演进所形成的内涵,又有在现代构建中所形成的内涵,既是一个历史文化共同体,又是一个政治共同体,既是由全体国民组成的国民共同体,又是由国内各民族凝聚而成的多族聚合体。因此,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政策议程,就必须在统筹兼顾的基础上选择具体而有效的进路,尤其是要从国民团结和民族团结两条进路推进,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今天,对中华民族的重视和研究,还必须关注两个根本性问题:首先,中国在激烈的国家间竞争中崛起,走进世界舞台的中央并在世界上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皆以中华民族为根本依托;其次,随着中国由传统文明向现代文明转型的实现,历史上长期形成和存在的那些刻画国内各个民族的特征及族际关系的机制和方式,正在被全新的机制和方式所取代。因此,不论是为了承担更为宏大的历史责任,还是为了适应国内族际关系的变化,中华民族都必须进行进一步自我塑造。中华民族的现代构建,就是中华民族进一步自我塑造的基础和依托。
① 王钟翰:《中国民族史》,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第22页;中国语言文字系列辞书编委会、《中华现代汉语词典》编委会:《中华现代汉语词典》,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7年,第1093页;《现代汉语辞海》编纂委员会:《现代汉语辞海》,北京:新华出版社,2002年,第887页。
② 在费孝通看来,“汉族的形成是中华民族形成中的一个重要阶段,在多元一体格局中产生了一个凝聚的核心”。参见费孝通:《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9年第4期。
③ 费孝通:《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
④ 梁启超在1899年所撰写的《东籍月旦》中使用了“东方民族”“泰西民族”等词,始创汉语的“民族”概念。有日本学者认定:“民族”一词是梁启超滞留日本期间将英语nation译为日文汉字新词“民族”后,于1898年时输入到汉语中的。参见松本真澄:《中国民族政策之研究——以清末至1945年的“民族论”为中心》,鲁忠慧译,北京:民族出版社,2003年,第48页。
⑤ 梁启超:《饮冰室合集》,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4页。
⑥ 黄兴涛:《现代“中华民族”观念形成的历史考察——兼论辛亥革命与中华民族认同之关系》,《浙江社会科学》2002年第1期。
⑦ 葛兆光:《什么时代中国要讨论“何为中国”?——在云南大学的演讲记录》,《思想战线》2017年第6期。
⑧ 郑大华、朱蕾:《国民观:从臣民观到公民观的桥梁——论中国近代的国民观》,《晋阳学刊》2011年第5期。
⑨ 郭双林、龙国存:《“国民”与“奴隶”——对清末社会变迁过程中一组中坚概念的历史考察》,《中国文化研究》2003年第1期。
⑩ 关于中国近代的人口国民化问题,参见周平:《中华现代国家构建中的人口国民化》,《江淮论坛》2020年第12期。
《毛泽东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622页。
黄兴涛:《重塑中华:近代中国“中华民族”观念研究》,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355-356、355页。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毛泽东民族工作文选》,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第29页。
1789年8月法国制宪会议通过的《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的第三条规定:“整个主权的本原根本上乃存在于民族(La Nation)。任何团体或任何个人皆不得行使国民所未明白授予的权力”。在这一民族國家本质的经典概括中,“主权在民”实际上是主权由国民组成的民族拥有。不过,国民组成的民族拥有的主权在现实中又是由议会来占有或行使的,具体表现为议会主权。
关于现代民族蕴涵的机制问题,参见周平:《现代国家基础性的社会政治机制——基于国族的分析视角》,《中国社会科学》2020年第3期。
菲利克斯·格罗斯:《公民与国家——民族、部族和族属身份》,王建娥、魏强译,北京:新华出版社,2003年,第193页。
埃里克·霍布斯鲍姆:《民族与民族主义》,李金梅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21页。
《孙中山全集》第2卷,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第220页。
费正清、费维恺编:《剑桥中华民国史(1912-1949)》下,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第35页。
义勇军进行曲中“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的号召,从历史的语境来看,所针对的对象指的就是现代国民。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奴隶”概念是“国民”概念的对称。
朱乔森编:《朱自清全集》第4卷,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1990年,第405页。
王钟翰:《中国民族史》,第22页。
费孝通指出,“中国的民族研究限于少数民族,势必不容易看到这些少数民族在中华民族整体中的地位。”参见费孝通主编:《中华民族研究新探索》,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第3-4页。
马戎:《中国民族关系现状与前景》,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第35页。
1992年召开的第一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提出“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要求,从而首次将“少数民族发展”的命题凸显了出来。1999年、2005年召开的第二次、第三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都提出了同样的要求。
关于党和国家的重大问题,长期以来都是以政党、国家、人民三个维度进行论述的。党的十九大报告把中华民族纳入这样的论述框架中,从而形成了党、国家、人民、民族四个维度的论述。
(责任编辑: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