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小艳
(万宁市长丰镇农业服务中心 海南 万宁571535)
随着我国农业生产规模快速发展,农业生产中大量投入化肥、农药、农膜等农资物品,并产生了大量的农业废弃物,导致农业面源污染问题日益加重,农业废弃物俨然成为当前农业面源污染的主要源头。废弃物被称为“是一类放错位置的资源”,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农业废弃物已变为我国潜在资源库[1]。据海南省统计年鉴数据,2019年万宁市农林牧渔业产业经济价值在全市GDP中比重提升,其增加值(现价)70亿元,主要农产品产量82.33万t,生猪出栏量24.96万头[2]。为了解万宁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情况,以农业农村部“一控、两减、三基本”规定为目标,笔者结合农业生产实际,调查分析了农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现状和存在问题,提出了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对策与建议,为农业废弃物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提供了参考。
1.1 农业面源污染。指农业生产中的氮、磷等营养元素以有机或无机污染物质的形式,通过地表径流、农田渗漏形式造成水环境污染[3];农业面源污染主要包括化肥污染、农药污染、集约化养殖场污染、农膜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等。农业面源污染具有分散隐蔽性、随机不确定性、广泛性和难监测性等特点[4],将污染物质带入水体,不仅直接危害农业生态安全,而且对区域水环境产生严重危害,造成人类饮用水源污染、地表水富营养化和地下水污染。
1.2 农业废弃物。指在整个农业生产过程中被丢弃的有机类物质及残体,主要包括产生的植物类残余废弃物、动物类残余废弃物、农业加工类残余废弃物和农村生活垃圾等[5]。
1.3 “一控、两减、三基本”。《农业部关于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6]:一控即严格控制农业用水总量,大力发展节水农业,确保农业灌溉用水量。两减即减少化肥和农药使用量,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三基本即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农膜基本资源化利用,推进农业废弃物的回收利用。
2.1 农业投入品的使用情况。农业投入品的数量随农业产业发展不断增多,其产生的农业废弃物数量也日益增大,造成农业“白色污染”问题突出。万宁是海南重要的冬季菜篮子和热带水果生产基地之一,2019年全市生产冬季瓜菜和热带水果约61万t,农用化肥、农药施用量约7.55万t[2]。据万宁市农业投入品田间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到2020年全市废旧农膜回收治理率达到85%以上,废旧农资包装物回收率达到50%以上[7]。化肥、农药、地膜等农资产品已成为现代农业生产中不可或缺的农业投入品,一般农户或农业从业人员在农业生产过程中,习惯性把农业投入品产生的废弃物随意丢弃在田间地头或灌溉沟渠中,造成农业面源污染,严重影响农业产地安全和农产品安全。
2.2 存在的问题
2.2.1 政策落实与宣传不到位。当前,万宁市政府在积极推广厚度0.01 mm以上、耐候期大于12个月且符合国家标准的农用地膜及农残膜的回收利用工作[7],并发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由于基层政府、新闻媒体的宣传力度不够,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补贴扶持政策不完善,监管执法力度不够等因素,造成农民、合作社、企业对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重要性认知程度不够,参与的积极性不高,传统的废弃物处理方式仍占主导地位,致使废弃物资源化综合新技术推广应用后力不足。
2.2.2 农业投入品使用不规范。农业生产过程中必须使用农业投入品,一方面,普遍存在化肥、农药过度施用的情况,农作物亩均化肥用量21.9 kg,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作物对营养元素N、P、K的利用率分别仅有33%、24%和42%[3]。另一方面,据不完全统计,到2020年万宁全市农业废弃物回收工作中,废旧农膜回收600 t以上,农资包装物回收35 t以上,在种植瓜菜面积较大的田地示范推广应用0.01 mm以上厚地膜310 t,可覆盖2.8万亩农田[7]。农业投入品使用不规范、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技术和机制的欠缺,导致农业投入品回收率严重不足,农业“白色污染”问题突出。
2.2.3 农业废弃物回收成本高。当前,海南省农业废弃物资源化产业市场机制不健全,资源化利用单一导致经济效益不明显,第三方企业加入的意愿度低,同时,相关企业运营管理方面缺少政策支持,如立项审批、场地寻找、设备购置以及生产与销售等环节[1]。另一方面,农民、合作社对废弃物回收补偿方式变化存在敏感性[8],政府实施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补偿政策达不到农民预期,导致农民对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接受认可度和参与度低下,增加了第三方企业运营的经济成本。
3.1 建立健全政策扶持机制,增强认识水平和积极性。为使农业废弃物资源能得到较好利用,不仅需要充分调动农民、合作社和企业的积极性,同时,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要深刻认识到农业废弃物对水源、土壤、生态环境的危害性,把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作为农业生产重点工作来抓,应及时建立激励扶持政策机制,并成立专项工作组,统筹推动政策机制落地工作[9]。另外,通过政府、企业、农资经营主体及农民等多方的共同努力,建立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的长效机制。对一般农民、合作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资销售商及涉农企业,要给予开发建立农业废弃物回收、农业投入品销售、资源化生产运营等补贴扶持,鼓励农民、合作社、企业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积极参与到农业废弃物资源利用中来,并发挥其积极作用。
3.2 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实现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以“一控两减三基本”为立足点,以绿色生态发展为导向,以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为目标,建立健全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制度,强化农业投入品规范使用,实现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一是推广使用厚度0.01 mm以上、耐候期大于12个月、生态友好型、可降解的标准农用地膜,并建立地膜推广应用示范区[7],保证农田残膜可从源头上回收;二是健全农业废弃物回收与再利用机制,建立回收点和加工点,把废弃物回收与商品有机肥生态补偿政策相关联,创建农业废弃物回收区域性示范,特别在重点地区要扶持回收网点建设,提升废弃物处理加工能力,推动农业废弃物的规范回收加工。
3.3 推进农业生产模式升级,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一是进一步推进农业产业模式升级调整,优化农林牧渔产业发展布局,引导农业产业向适度规模、集约化方向发展,推行标准化、清洁化、健康化的现代生态循环农业;二是建立完善农业标准体系与农业产地、产品认证体系,大力发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创建和“三品”农业生产基地建设;三是农业职能部门按照农业农村部“一控、两减、三基本”的目标[6],加大对农户、合作社、涉农企业的跟踪指导和技术服务,积极开展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有机肥替代化肥、高效生物农药和科学施药等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进一步改进施肥施药技术,控减化肥农药使用量,提高化肥农药利用率。
3.4 开展市场化运作,推动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业化。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该推进农业废弃物利用市场化、商品化,建立合理的产品市场机制和价格机制。一方面,通过建立农业废弃物资源化产品市场,将农业废弃物的收购、固化加工、再加工产品等视为商品,在政府指导下定价,可充分调动农户和企业的积极性,让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与生态高效农业协调发展。另一方面,政府职能部门以购买公共服务的形式,向社会企业公开招标采购,筛选服务体系健全、价格合理、技术先进的第三方企业作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服务供应商,加强市场监管,规范服务供应商经营行为,做大做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