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文清 欧阳汝欣 于占晶
(衡水学院 河北 衡水053000)
风景园林历史悠久,人在生态环境中通过感知了解景观,景观感知是环境信息与人的现有知识、情感反应和价值观相结合的综合过程,感知体验中87%的外界信息依靠眼睛获得,因此,景观设计的重要内容是视觉感知的有效管理。
现代景观的视觉资源较为丰富,但相关资源的评价与设计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由于这些资源较为特殊,它们并不仅仅依赖于自然的景观特性和内涵,很大程度上还取决于观赏者的主观评定。因此,如何使用科学的方法了解观赏者的主观评价,从而进一步开展视觉景观设计,对景观的价值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1.1 概念界定。视觉景观能够在不同区域给受众带来不同的视觉印象和感知体验[1]。学者刘滨谊[2,3]在研究中指出:视觉景观的视觉形象较为特殊,能够基于人类的视觉特点产生不同的美学特征,但在景观内涵的展示上充分遵循了美学规律,可通过与不同空间实体的组合,对人居环境氛围产生特定的影响。学者曹宇[4]指出:视觉景观集成了自然生态系统的所有特点,通过与人类生态系统的组合,能够衍生出一种具有复合型特点的生态系统。任何景观都是自然要素与人工要素的综合体,具有生态、文化、经济等功能,具有多样性的感官知觉。
本次研究中的“视觉景观”概念界定为:运用园林设计手法将各个园林要素,诸如水体、山石、绿化、小品、地形等创造性的组合而成的环境综合体,是人性化的、审美的、体验的、科学的园林空间环境,其包含客观对象和以视觉感知为主要途径的主观感受两个方面及其综合。评价要素包括自然物质要素、人工物质景观、视觉要素以及心理因素。
1.2 研究现状。在视觉景观的管理方面,对视觉景观进行评价能够为景观监督提供支持,为景观的规划研究提供指导。因此,其能够改善景观的管理决策质量,促进综合决策的效用发挥。20世纪60年代,很多学者对景观视觉研究这一课题开始有了较高的关注,英国地理学家阿普顿认为期望和掩蔽是景观视觉评价的关键,考若福特[5]提出了公众偏好模式与成分代用模式两种景观评价方法。心理学领域中的S·开普勒和R·开普勒[6]教授,提出风景具有可解性和可索性。与此同时,随着景观视觉研究关注度的提高,景观品质的评价成果只有与评价需求、景观规划、景观管理有机的结合起来,才能更好的发挥其实质效用。很多西方国家在较早时期就已经通过立法的形式,对视觉景观资源的管理系统进行了规范,使景观资源的建设、保护、管理、服务等工作更加的协调,这些法案的颁布,推动了景观视觉环境研究的进一步发展。
经历了几十年的发展,目前,视觉景观的研究内容按性质可大致划分为视觉景观质量评价和视觉景观影响评价两大类,按所处阶段可划分为现实状况的评价与未来变化情况的评价。针对视觉景观质量的评价主要以观察者的视觉感知功能,对景观属性、景观功能、景观形式、景观价值等方面进行综合的评判,即某一处景观的视觉意义上的优美程度评价[7]。视觉景观影响评价是环境影响评价的组成部分,其实质是分析原本相对协调的景区环境受负面实体因素介入的影响程度,促进景观可持续利用[8]。
1.3 研究趋势。视觉景观评价从单纯的定性描述评价,发展到通过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对景观进行量化研究,国内外学者的研究和实践建立了最初的风景资源评价系统,是一种进步也是一种必然趋势,体系的建立有利于视觉景观设计内容的界定和深化。景观视觉评价方法的研究在最近几年的发展进度较为缓慢,但研究的思路实现了主观视角与客观视角的结合,使景观的特征研究数量大幅增加,研究成果具备了客观性特点。技术层面上,新技术在景观评价上的应用,拓展了景观评价的时空尺度,但在研究中的应用范围和条件仍有待进一步完善。传统照片和传统的媒介均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但在公众调查中的适用性较为广泛,应用价值较为突出,使两者在学术研究中获得了普及应用。学科综合性方面,对视觉景观的评价不再局限于风景美学的视角,学者们将其他学科的概念引入到视觉景观的研究中,使学科综合性研究更加明显。其中,心理学方法在视觉景观的质量评价研究中的广泛应用,使统计分析法的应用价值不断提高,研究成果的科学性稳步提升。
2.1 视觉系统工作机制和特点。采用视觉景观的表述是强调视觉在景观体验中的主导地位,“视觉”是一种带有主观能动性的观察、归纳与整理信息的行为,是眼中所见图像经大脑加工、分析和选择,后形成一种形式语言的感知状态。因此,“视觉”是在“看”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种经验感知,也是一种思维,是对景观中各种视觉要素进行积极组织构建和再创造的思维活动[9,10]。因此在视觉景观的研究中,必须首先明确人的视觉生理特点和视觉心理特点,了解视觉系统的工作机制和特点。
味觉器官与嗅觉器官是人体的两大化学感知器官,而视觉与听觉器官均是人体的物理感知器官[11],在对各种属性的掌握方面,视觉与听觉器官具有较高效率,其核心功能无法被其他感官器官所代替。人们获取信息的渠道从口头媒介到印刷媒介再到当代电子媒介,信息表达的视觉化倾向更加明显,无论何种载体的信息传达,“图片”都占据着主要内容。新西兰著名政治学教授詹姆斯·弗林发现,人类智商平均分数正在以每10年增加3分的态势不断提升,而视觉空间智商的增加对人类智商平均分数的增加具有显著的正相关性。
2.2 视觉景观评价和设计主体。视觉景观评价和设计主体在需要考虑不同主体差异性的情况下,需要以相同特点人群的生理特征、心理特征开展针对性的研究。不具备专业知识的公众,在视觉评价过程中主要以直觉为导向,评价的结果较为直观。公众的评价标准不够明确,且稳定性较差,但能够更加准确的评价景观的实际价值。专业的视觉景观评价者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的专业知识,能够基于综合性的视角对景观的价值进行判断和评估。但需要指出的是,专业评价者在评价中对直觉反应具有较强的抑制作用,进而使其无法得出与公众相同的评价结果。从本质上看,景观的视觉评价目的主要是为了优化景观的公众功能,更好的为公众服务。因此,其必须对景观在不同阶段的利益进行协调,才能对景观的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由此来看,视觉景观的评价应当以公众评价为导向,以专家评价为辅助,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由专业人员做出进一步的设计和规划。
西方国家在上世纪六十年代制定了一系列针对视觉景观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并衍生出了诸多的学派阵营。基于景观评价研究的主体特点,可分为四大学派和两大阵营,分别是专家、心理物理、认知、经验等学派,两大阵营为“基于专业/设计”和“基于公众感知”。
在专家学派看来,景观的色彩、肌理等美学要素是景观评价的两大核心,人作为景观观测过程中的被动主体,应当以景观的形式和生态作为重点评价内容。心理物理学派的研究者将人的审美观视为景观价值评估的重要标准。认知学派的研究者主要以人的生存需求对景观的价值内涵进行解释和说明,人对景观的情感反应是非常重要的参考。经验学派的研究者在景观价值的评价上主要以景观的功能为参考,认为景观的价值高低对人的感知具有较大影响。综上所述,可以发现经验学派与认知学派的研究者均是以理论视角开展的研究,心理物理学派和专家学派的研究者主要以实际发生的问题为导向,将研究的目标聚焦于如何更好的解决实际问题。目前,学术界一致认为心理物理学派的学者使用的评价方法最规范,评价的流程较为严格,评价结果最具说服力[12]。“基于专业/设计”评价偏向于客观评价,以专家学派为代表,基于评分标准对景观进行调查并评价,认为景观质量是景观内在元素的综合体,能够充分反应景观属性所具备的真实价值。以公众感知为评价依据的学者们认为公众是景观评价的主体,评价的结果对于感官价值的判断具有非常重要的参考意义。为进一步揭示公众的价值观念,一些学者通过问卷调查、民意测试等方法,对不同公众的主观意见进行了收集和整理,发现公众的主观意见与评价结果具有密切的相关性[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