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农业农村局(415300) 贺 勇 黄安凯 夏望胜
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中,石门县坚持抓好村(居)环境卫生协会建设,呈现“有人管事、有钱办事、群众参与”的良性发展格局。
村级环境卫生协会是村(居)民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建立村级环境卫生协会是缓解村干部工作压力、解决“无人干事”的必要途径。
1.规范协会成立的基本要求和法定程序全县331个村(居)都依规、依程序成立环境卫生协会,明确由村(居)支两委领导,做到有章程、有民推民选的协会成员、有开展环境卫生“大评小奖”活动台账、有定期公开的卫生费收支管理机制。村(居)民代表大会形成决议,授权村级环境卫生协会收取垃圾清运有偿服务费、接受社会有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捐款捐物管理。
2.规范村级环境卫生协会的职能职责村级环境卫生协会主要从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专门负责村(居)内公共空间整治及垃圾清运工作。协会认真履行好宣传引导、日常环境卫生管理监督、保洁员管理、评比激励等职责,全面推行垃圾清运有偿服务制度和进行垃圾分类减量探索。
3.规范村级环境卫生协会财务管理制度各村(居)环境卫生协会建好财务收支专账,所筹措的款物只能用于添置保洁设施、清运垃圾、支付保洁员工资、购买劳保物品等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关的开支。协会财务收支情况,会定期在村级人居环境整治宣传专栏上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为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彻底解决“无钱办事”的难题,主要采取以下3个途径:
1.推行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有偿服务村(居)支两委指导村(居)环境卫生协会按照“谁受益,谁出钱”的原则,规定服务范围,明确收费标准,启动卫生保洁及垃圾清运有偿服务,协商约定垃圾清运有偿收费金额和缴纳时间。
2.建立垃圾分类减量示范标准石门县各乡镇垃圾分类减量示范村(居),应达到“六有”标准,即有规范运行的村级环境卫生协会组织、有切实可行的垃圾分类减量机制及操作办法、有垃圾分类知识宣传专栏、有完备的垃圾分类设施、有高效运行的保洁员队伍、有稳定的筹资渠道,真正减少垃圾出户,从源头减量降费。
3.鼓励动员乡贤能人捐款捐物石门县积极引导、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20年共收到驻地公司、成功人士、爱心代表、共产党员等群体捐款捐物500多万元,全部用于改善村容村貌、卫生保洁、垃圾清运等工作。
1.制订村规民约提升意识石门县所有村(居)深入开展“立村规、学村规、守村规”行动,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护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建立村民家庭卫生保洁、检查、评比制度,推行农户“门前三包”责任制。
2.加大宣传强化行动自觉性各村(居)充分发挥协会作用,利用“村村响”广播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实施细则和垃圾分类减量的实施方法。同时创新开展了“网格+”、党员“连心桥”、“乡村夜话”等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主题活动,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3.“大评小奖”激发责任担当各村(居)通过环境卫生协会开展“大评小奖”活动,每月评出“最清洁户”“美丽庭院”及“不清洁户”“待改进户”,并予以公布,以表扬“先进户”,教育“后进户”。每季度对“先进户”给予适量物资奖励,促进农民群众环境卫生观念从“要我做”转变为“我要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