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育钢
(安徽省南陵县柏山渠灌区弋江镇工程管理所,安徽 南陵 242400)
据《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年-2030年)》公布的信息:我国2020年的耕地保有量目标设为18.65亿亩。而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成果,直接影响农田种植质量,尤其是农田灌溉以及排涝工作成效。据此,应结合水利工程的建设目标,加强改革,提升高标准农田品质。
结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中对于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情况的基本报告,发现当前我国在水利工程建设中依旧存在多处不足,其中较为主要的是水利管理亟待加强,特别是在实际建设中未能明确制定的建设标准,导致部分水利工程缺乏有效保障,例如在农机使用要求、农田灌溉方法、机械化种植规格、水利设施养护标准等方面。而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主体多以农民为主,这就导致标准在落实中常遇到一定阻力。
一般情况下,农田水利工程建成后,常发挥着农田灌溉作用,此种用途大体上占据水源利用量的70%。就目前实际调查结果显示:用于农田灌溉的水量约为4000亿立方米,这表明保障农业用水量的充足以及水环境的净化,是当前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中需要迫切关注的重点。然而,当前农民的用水方式粗放,致使水源利用率不高,而且还伴有严重的水污染问题。部分农民直接在农田附近开挖池塘,又或是将化肥袋、种子包装袋等废物丢弃至水沟中,对于农业用水并未形成保护意识,这些都不利于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
水利人才保障是决定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的关键因素。但从现实角度分析,当前农民绝大多数采用外出务工方式增加自身收入,2019年外出务工农民就达到1.74225亿人,并且有7508万人选择跨省打工,造成水利储备人才大量流失。而参与水利工程建设的人员,又因为缺乏专业培训,导致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各种隐患,包括水利设施安装不到位、农田排水沟修建不理想等。同时,施工单位内部对于人员的管理也较为松懈,甚至未要求施工人员出具相关证件,从而影响了农田水利建设成果。因此,需从人才培养上予以重视。
农田水利工程在具体建设中,除了需要得到村委会等农业农村组织的支持外,还应当联合自然资源部以及水利部、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各自发挥其效用,确保工程能够尽早完工。由于各个部门、组织的工作性质不同,造成他们在参建中意见不统一。对于水利资金的分配也会出现交叉情况,如侧重于同一工程的投资,继而形成资金溢出问题,而其它地区农田水利则因缺少资金,无法顺利竣工。基于此,需调整投资计划,合理分配水利资金。
农田水利工程最重要的是具有排水、灌溉价值。因此,需将排水管道以及灌溉设施作为建设重点。此时,对于原定的水利工程标准,需及时做出调整。一方面,需积极汲取各参建部门的建议,汇总后对建设标准进行补充。另一方面,需加大标准执行的推进力度,不可出现形式化现象,影响高标准农田的生产力。当前,我国已相继出台了各种有关建设标准的文件,它们均能对建设工作起到指导与约束作用。
在水利建设中,还应当充分运用地区调研结果,对每个地区的水利设施建设情况进行汇总,其中需编制详细的调研清单,准确记录该地区防洪除涝设施的实际数量以及水库具体规模,在报告中需标注对应的“大型水库X座(X代表具体数值)”“中型水库X座”“小型水库X座”,而后还需将其灌区面积等细节内容一一呈现在调研报告中,以供施工人员确定基础设施分布范围以及购进材料数量。
此外,考虑到各地区的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条件以及土壤成分存在差异。各地区还应当汲取其它地区建设标准中的有用信息,编制本地特色化管理制度,用于指导本地施工人员,秉承因地制宜原则,按照规范化建设标准兴建水利。
水利工程中建设的人工灌溉设施,应当遵从水源合理利用原则,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其一,应当加强灌溉量的科学控制,并且还需要依照不同农作物,调整好灌溉频率;其二,对于当地农民粗放式用水方法,理应及时加以干预,既要做好节约用水的宣传工作,必要时可出台节水制度,又要指导农民善用水利设施完成灌溉任务,保证高标准农田中的农作物拥有良好长势;其三,相关部门在建设水利工程阶段,需对当地气候以及降雨量等气象因素进行调研,待分析后明确是否要微调灌溉设施的分布面积,以便各区域的农田都能实现适量灌溉。例如,应对襄阳“大水漫灌”方式进行改进,此种灌溉方法的应用,致使当地很长一段时间持续出现水资源损耗问题,甚至引发苦咸水、农药污水后果。此时,可重调灌溉方法,建立全新的辅助先进灌溉手段的基础设施,如滴灌器等,以便兴建农田水利后,能维持当地水资源的均衡性。
以万亩良田为例,需根据农作物种类与生长时期,为其设定不同的水利灌溉持续时间。如泡田期水稻,需为其提供至少7天的灌溉保障,最长灌溉时间不宜高于15天,否则易形成涝害。生育期水稻则以3~5天的时间范围为主。至于播种前的冬小麦,需保证水利工程建设后,水利灌溉设施能够对其进行长达10天的持续灌溉,待其进入拔节期,可延长到15天。而南北方皆适宜种植的棉花作物,可将播种前的棉花与冬小麦灌溉时间设为同一标准,而后进入开花期,棉花需保持8天到15天的持续灌水。与水稻作物不同的是,若灌区种植的是玉米作物,此时需按照10~20天的标准进行播前灌水,拔节期则保持10~15天的持续灌水,在其进入抽穗期,灌水时间需降为8天,最长不可超过15天。只有确保水利设施建成后符合上述灌水需求,才能有效巩固工程建设效果,也能改善水资源利用现状。
水利人才是农田水利工程实现长远发展目标的重要保障,故而需进一步夯实人才基础,加大对水利人才的培训力度,使之既具备扎实的水利工作技能,又能拥有优良工作素养。对于水利人才的培育应当分为两个方向:其一是当地农民,其二是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对于农民,因其并不是长期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工作的人员,导致他们缺乏丰富的实践经验。所以,需在农民参建工程正式施工前,对农民予以培训,并为其普及水利施工相关知识,在提高其认知水平的同时,也能有效消除人为因素对水利建设质量的影响。
例如2018年成都市曾组织过“新型农民职业培训会”,针对当地2万名农民进行职业培训,其中高中以上学历农民占据19.38%。在此次培训中,以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事项为培训重点,联合当地水利工程勘测以及工程设计专业的大学生,共同就农田水利建设要点进行分析与学习。参训的农民在培训后深度掌握了水利施工技巧,培训会组织方还为其颁布了“新型农民证书”,为其开拓了发展道路,使之除了选择种地谋求生存外,又有了更多谋生之道。因此,需不断扩大培训范围,指引农民关注水利工程事业。
水利工程中无论是修建排水沟、设计灌溉系统,还是引入先进的水利技术,都需要充足资金,一旦缺少资金支持,将不利于工程顺利建设。因此,农业部、财政部等综合部门,需就农田水利工程编制科学的投资计划,既要合理利用财政资金,实现各区域水利工程的广泛建设,又要注重资金使用细则的记录,以免出现资金浪费问题。如可在投资计划中对水利设施维护费、水利排水设施施工费、水利灌溉系统运行费分别做出合理预算,在工程实际建设中,若出现超支现象,需上报直属部门交代超预算原因。投资计划的制定,是决定水利资金是否实现合理利用的必要条件,因此,应当根据水利改造方向以及灌溉排水设施的分布方式,对资金进行充分利用。尤其是我国目前在水利工程建设中,开始大力推广滴灌设施、微喷灌设施、沉砂池、机电排灌装置等,这些新型排水灌溉手段的应用,应在调研后制定详细的费用清单,在各部门商定后予以落实。因农田水利施工中涉及的农民规模较大,此时还可借助激励策略,鼓励农民加强对水利设施的维护,可为其发放各种津贴补助,激励农民在水利工程建设中保持高涨热情。
综上所述,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当前尚未完全实现标准化作业,部分地区仍依靠农民自主力量予以建设,导致水利工作达不到预期效果。对此,应从农田水利建设标准、水资源利用、水利人才培养以及水利投资计划制定等方面着手,确保改进后建设的水利工程能为我国农业经济发展水平稳步提升创造有利条件。